泓域/眼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眼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目录一、 借贷货币资本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一般关系 2二、 虚拟资本的含义与具体形态 5三、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9四、 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程序 13五、 股票交易的方式 17六、 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股票交易的程序 23七、 公司概况 27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8八、 产业环境分析 28九、 必要性分析 29十、 法人治理结构 30十一、 发展规划分析 47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 50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 52十四、 SWOT分析说明 54一、 借贷货币资本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一般关系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货币信用可以理解为银行信用;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可以理解为银行资本的积累而银行资本的大部分,又是由商业汇票、国债、股票和银行券等虚拟资本构成的所以,研究银行的货币资本积累与现实资本的积累关系,也就是研究虚拟资本积累对现实资本积累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银行资本的积累既代表着现实资本的积累,也包括着与生产扩张无关的单纯的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因而其规模可按照不同于现实积累的方向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有价证券是银行资本的投资领域,但其本身并不是借贷资本。
例如,职能资本家拿汇票来贴现或申请贷款时,既不要股票,也不要国债券马克思指出,在考察信用制度要遇到的困难问题是:第一,货币资本的积累,在什么程度上是资本的现实积累的标志?生息资本的所谓过剩,是否与现实货币的过剩相一致呢?第二,借贷资本不足,又在什么程度上反映出现实资本的不足?这里,实际上涉及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对社会再生产周期性的影响,也就是要从生息资本的角度考察经济危机问题一)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对现实资本积累的影响1.国债、股票的积累和现实资本的积累如前所述,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家债权人阶级的增加,其积累与现实资本的积累毫无关系股票与国债不同,它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按照股票是一定名义价值的代表来说,它们的积累也带动生产规模的扩大但是,股票价格的日常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2.商业信用的积累对再生产周期性的影响商业信用和商业活动是密切相连的,这里的借贷资本和职能资本是同一个东西,即贷出的资本就是商品资本,而不是闲置资本这就决定了商业信用与现实再生产的关系:只要再生产过程不断进行,从而资本回流确有保证,这种信用就会持续下去和扩大起来;一旦由于资金回流延迟,市场商品过剩,价格下降而出现停滞时,产业资本就会出现过剩,使得有大量的商品资本找不到销路,信用将会收缩。
3.借贷货币资本积累与现实产业资本周期性运动的关系银行信用虽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但它所贷放的不是商品资本,而是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这样,银行信贷的增加,一般会增加生产过程中的货币,从而扩大生产规模然而,借贷资本的增加,并不是每次都表示现实的资本积累或再生产过程的扩大这种情况在危机过后的萧条阶段最为明显这时的利率低位、借贷资本过剩,正是由于产业资本的萎缩造成的这里,马克思将产业周期分为“萧条一好转一高涨一危机”,四个阶段,只是在“好转”和“高涨”两个阶段,“充裕的借贷资本才和产业资本的显著扩大结合在一起”但是,“在产业周期的开端,低利息率和产业资本的收缩结合在一起,而在周期的末尾,则是高利息率和产业资本的过多结合在一起因此,表现在利息率上的借贷资本的运动,和产业资本的运动,总的说来,是按相反的方向进行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借贷资本缺乏和现实资本过剩,这是在“危机”阶段的现象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问题集中表现为汇票难以兑现为现金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因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由生产过剩,而不是由货币资本不足造成的。
二)货币资本积累的量必然总是大于现实资本积累的量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不同于现实资本的积累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只是部分来源于再生产的量此外,货币资本的积累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来源: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下降而游离出来的货币;某些商人由于营业中断而游离出来的货币;一些发了财的资本家积累了一定货币;货币资本的积累还会来自地租、工资等因此,从这方面看,货币资本的积累所反映的资本积累,必然总是比现实存在的资本积累更大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货币会在很大程度上为信用经营和信用货币所代替,但在信用收缩或完全停止的紧迫时期,现实货币将会突然作为唯一的支付手段和真正的价值存在,绝对地和商品相对立信用紧缩和信用货币的贬值,表明大量商品难以转化为现实货币,商品生产已经超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它的妙处之一在以前的生产方式中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在它们借以运动的那种狭隘的基础上,信用和信用货币都还没有得到发展一旦劳动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商品的货币存在,从而表现为一个处于现实生产之外的东西,独立的货币危机或作为现实危机尖锐化的货币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二、 虚拟资本的含义与具体形态什么是虚拟资本?在我国一个较为权威性的定义,是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中的表述:“以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股份公司的股票、企业或国家发行的债券。
0其实,这一定义是不够全面的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的论述来看,虚拟资本有两种不同的形态,除了上述的股票、债券等公共有价证券外,另一种形态是由信用制度产生的各种,信用票据,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和银行券,而且这是马克思所分析的虚拟资本的重点,是虚拟资本的首要的、基本的形态同时,这两种虚拟资本的“虚拟性”的根源也是不同的虚拟资本的第一形态:由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产生的各种信用票据1.商业汇票作为商业货币,通过支付手段的创造而“制造出虚拟资本”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分析是从资本主义信用开始的,《资本论》第3卷第25章的标题就是“信用与虚拟资本”信用本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在扩大和普遍化,商业信用的对象也不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商品资本商业信用的主要工具是商业汇票,它是定期支付的凭据这种商业汇票还可以到银行去贴现,而银行在贴现时又常常支付的是银行汇票或银行券这样,商业汇票也就成为银行汇票和银行券这些“信用货币”的基础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汇票的流通与贴现制度,导致了“空头汇票”的大量涌现空头汇票是指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之前又开出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
马克思引用了《曼彻斯特卫报》的记载:伦敦的A托B向曼彻斯特的C购买货物;运往东印度D那里去,结果是C向B、B向A、A向D分别开出了3张汇票这样,商业汇票通过单纯信用手段,就制造出虚拟资本2.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和银行汇票,本身就是虚拟资本银行作为借贷关系的中介人,在吸收存款后资本又通过多种形式向职能资本提供信用,除了现金贷款外,还包括向其他银行开出银行汇票、支票,开立信用账户,以及发行银行券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信用货币,是纸币的早期形式,有1元、10元、100元等固定面额,主要用于商业票据贴现,可直接兑现黄金19世纪中叶以后,各国规定只有中央银行或指定的银行才可发行银行券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推行由发币银行发行不兑现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银行券也就完成了其使命但纸币与银行券的本质仍是相同的,它们都可以理解为银行与其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债务关系马克思指出:“银行券无非是向银行家开出的、持票人随时可以兑现的、由银行家用来代替私人汇票的一种汇票由于银行券“事实上有国家的信用作为后盾”,它“在不同程度上是合法的支付手段”因此,“银行家经营的是信用本身,而银行券不过是流通的信用符号”。
银行券的一部分是以黄金储备为基础的,如果超出这个基础而多发的银行券,就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了在19世纪40年代,银行在进行商业汇票贴现时,通常不是用银行券,而是用一个银行向另一个银行开出的以21天为期的银行汇票;如果收款人想要银行券,只好把银行汇票再去贴现由于银行汇票比商业汇票更容易贴现,因而很受客户的欢迎,一张银行汇票往往会经过20多人的手对银行来说,这等于取得了“造币的特权对于这种特权,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如果一个天无偿贷给我100谤,我把它贷给另一个人,并取得4%的年息;而如果某人愿意接受银行汇票,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就像银行真的贷给他100谤一样这就是说,银行凭着自己的信用可以不断地制造出一笔笔想象的贷款来虚拟资本的第二形态:代表资本所有权的各种公共有价证券1.国债所代表的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或“纯粹的虚拟资本”马克思在对虚拟资本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时指出:“生息资本的形式造成这样的结果:每一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资本生出因此,一切可以获得预期收入的源泉,无论是单纯的所有权证书还是像地产一样的现实的生产要素,都被纯粹幻想地看成为资本至于国债,是国家的借人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的利息,这里的利息来源于政府的税收。
但是,这个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费了,耗费了,它已不再存在由于这种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所以,不管国债反复交易多少次,它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2.股票与债券的“资本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股票和债券,是最狭义的有价证券,它们不像国债那样代表纯粹幻想的资本,它们代表着现实资本即使是这样,这种债券的资本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例如,股份公司是信用制度创造的一种联合资本,股票只是这种资本的所有权证书马克思指出:“这个资本不能有双重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另一次是作为在这些企业中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它只存在于后一种形式,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可见,股票与企业债券的虚拟性的根源,在于资本形式的双重存在,有价证券只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其本身的价值只是幻想的三、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股份制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也是证券市场建设的基础环节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在短短的10年中几经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从审批方式看,由特许方式转变到审核加额度管理方式,再转变到现在的审核方式从发行方式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1)限量发行认股证,然后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中签号码。
这种方式造成了排队购买认股证和倒卖认股证的问题,很快被废止2)无限量发行认股证,消除了排队购买认股证的现象,但使认购成本增加以最先采取这种方式的青岛啤酒股票为例,其溢价发行价格为6.38元,但由于中签率太低,使发行成本高达6.39元,两者相加,使原始股的实际购买价格达到12.77元,而同时向香港发行的H股股票价格仅为港币3.836元3)采取专项定期存款方式如青岛海尔“存款模式”,在规定时间内无限量发售专项定期存款单,面额500元,1年期,利率10.98%,中签存单可买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7.38元,另加手续费0.6元,中签率18.98%,共吸收存款2.63亿元4)上网发行其一是股票投资者用自己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全额认购,资金冻结4个交易日,中签的资金转为股票,其余资金解冻;其二是按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金额进行配售,每1万元可享有一个认购号,中签的再用现金购买新股5)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市场竞价认购,如首钢股份、宝钢股份等,就是先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然后再以此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中国证监会10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施行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比例为: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不超过20%;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不超过50%询价对象应承诺将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进步是众所周知的,但目前仍有不少问题,如股票发行的核准制度的完善、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一级市场被大机构所控制等等今后我国股票的发行制度改革之路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设想是:1.在完善核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向注册制演进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将实行核准制,这相对于原有的额度制和审批制来说是个进步。
但现行的核准制仍有许多问题;如过分强调人为因素,中介机构的作用未得到实质性的加强等今后,发行制度的改革应继续向注册制的方向演进,强化市场准入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2.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机制市场化目前,新股定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与二级市场挂钩,但价格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议的结果,广大投资者的作用还很弱只有让价格真正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使证券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的功能,才能真正体现发行公司、承销商和投资者各方的利益,消除当前证券一级市场稳赚不赔、聚集大量认购资金的怪现象3.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与权力政府的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退出发行审批领域,把各种审批权力交由市场来完成这样既可以提高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筹资成本,也可以克服政府介入所带来的权力腐败政府淡出市场后,对市场组织和监督将主要由成熟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因而它们的作用和责任应不断加强4.加强对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的监管对于首次发行的上市公司来说,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客观准确地预测其盈利水平,这是市场和投资者发现其市场价格的现实基础现实的情况是,对发行公司的过度“包装”比比皆是,股票发行只是为了“圈钱”,完全不考虑投资者的利益。
对这种恶劣的行为一定要坚决查处并杜绝四、 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程序(一)股票发行市场股票市场指股票买卖的场所股票市场可划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两个部分股票发行市场又称股票的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指准备发行的股票从发行者出售给投资者的市场股票发行市场是连接股票发行者与投资者的桥梁和纽带,为股票发行提供场所和工具股票的流通市场又称股票的交易市场或二级市场,它是股票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的场所,其功能是加强股票的流通性,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减少投资者风险股票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股票发行市场是整个股票市场的基础环节,有了股票发行才有股票交易;同时,二级市场又对一级市场起着促进作用,股票的流动性越大,越有利于股票的发行这里首先分析股票发行市场股票发行的审批制度,目前国际通行的有注册制与核准制两种形式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依法将公开的各种材料全面、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形式审查,若无异议,申请自动生效审核制是指发行人不仅要公开公司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晚,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状况的二)股票发行条件与申请文件股票的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再次发行和配股发行,这里主要介绍首次发行首次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票发行按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首次发行股票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应当有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募集的股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向社会发行的股份一般不得少于25%;(4)发行股票后要召开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章程,组建公司机构,进行设立公司的一系列活动;(5)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20%,以实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如实进行资产评估;(6)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首次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有:(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2)公司章程;(3)经营估算书;(4)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5)招股说明书;(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7日宣布:为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向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后,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已经终止一年了的IPO即新股发行,其重启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整体来说,该《办法》对上市财务指标的要求提高了比如说过去只是规定了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但新的办法又增加了累计净利润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指标另外,它对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或者是营业收入提出了要求,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想造假是非常困难的总体来说,对上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当然,这个IPO办法是主板的上市办法,这为准备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预留了一个空间另外,取消期等于是缩短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可以解决很多拟上市公司因为在A股市场上市时间周期太长而去境外上市的问题原来的融资额是不超过净资产的两倍,现在把它交给市场去判断,该有什么样的发行价格,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是什么样的,完全由市场和发行人来做判断,有利于大型国企根据自身需要确定融资规模,所以这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三)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我国《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决定发行申请核准事项发行核准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股票的单位进行接触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做出说明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者经审批,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五、 股票交易的方式(一)股票的现货交易指用现实的股票和现金进行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买卖双方进行现实的股票交易,一方支付现金,一方卖出股票具体的交割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最普通的是第二天交割在交割之前,购买一方不得将未到手的股票再转手,出售股票一方也不得将股票再买回以冲销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有利于股市的稳定和有序,市场风险和投机性较小,是各国交易所都普遍采用的最重要的交易方式我国目前把现货交易作为唯一的交易方式二)股票的信用交易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俗称“买空卖空”其特点是投机者向证券商首先借入股票或现金,进行对冲式买卖,以赚取股票价格波动的差价,并支付给证券商一定的报酬这种交易方式的投机性很强,风险性也很大例如,某人预测股票价格将上涨,他可以先向证券商交付部分价款或保证金,然后向证券商借款买入股票,并质押在证券商那里过了一定期限后,他再将股票卖出如果股票真的上涨,他从赚取的利润中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余归自己所有如果股票没有上涨,他也应将股票卖掉,用自己的抵押金来弥补损失如果某人预计某支股票将要下跌,他可以向证券商借来一定数量的股票并抛出,待股票下跌后再将股票买回,归还给证券商股票交易信用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也叫垫头比率)是由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它随着股票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变动50年代,美国的保证金率低时为50%,高时曾达90%,实际上是基本封杀了信用交易可见;保证金率也是政府进行市场调控的一种手段我国目前严格禁止股票的信用交易,但实际上违规行为还是比较多的近几年经证监会反复查处,这种违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了。
三)股票的期货交易股票的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后,现货的交割和结算不是在通常的几日内进行,而是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如1个月或3个月)进行,交割和结算时所依据的价格仍是协议成立时商定的价格,而不是交割日的当日行情所以,期货交易可简称为“预期成交,定期交割”但是,在交割清算时,买卖双方并不是真的要进行股票交易,而是对股票价格的差价进行现金的对冲即可此外,在股票期货交易的协定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股票的期货交易方式来源于商品的期货交易商品市场上由于受季节、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价格常常波动较大有些生产者为了锁定自己的成本,就出现了远期合同,并逐步发展成为商品期货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目的,一是“套期保值”,二是为了投机股票的期货交易的方式基本同商品期货相同,但目的主要是为了投机在买卖双方签订股票期货交易的合约后,都要按规定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这一比率一般为5%~10%买入股票的一方,认为股价要涨,所以叫做“做多”;卖出股票的一方叫做“做空”由于这种交易方式的投机性较大,所以各国对此都有严格的限制,甚至被列入明令禁止之列我国目前也是严格禁止这种交易方式四)股票的期权交易股票的期权交易方式也叫选择权交易,它没有实物交易。
操作过程是:投资者通过签订合同,支付一定费用,买得一种权利,即合同持有者可以在以后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已经定好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同的期满日期,在此期限内投资者可以随时行使期权,过期失效,合同期通常是3个月或6个月;(2)协议价格,即在合同中规定的“行权”价格,在今后规定期限内,合同持有者可随时按协议价格决定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3)期权协议规定的买卖股票的数额,通常为100股;(4)期权合同本身的价格,如每股2元,100股的期权合同为200元期权合同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又叫买多合同或叫做认购权证,投资人预计股价将会上涨,便可买看涨期权;相反,投资人可以买看跌期权或叫做认沽权证如果投资人预期正确,那么在合同到期时,就可以按合同来行权,行权价格与股票的现实价格的差额再减去购买合同的费用,就是他的收益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都是用现金将差额进行对冲,并不是要做真实的股票买卖相反,如果股价走势与投资者预期相反,投资者就会自动放弃行权,他的损失被锁定在购买期权合同的价格上可见,购买期权合同的优点是可以锁定风险,而盈利的幅度却没有封顶;其缺点是要预先支付一定的费用,在行权之前已支付了一定的成本。
股票期权在到期之前还可以自由买卖,这就是期权交易期权合同的价格取决于三个因素:(1)受原来购买期权合约的价格影响,即行权价格再加上购买合约的费用,才是真实的购买或卖出股票的成本例如,一个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是20元,购买价格是每股2元,那么,当股价升至22元时,投资者刚刚够本;同样,如果买的是看跌期权,只有股票跌至18元时才不赔不赚2)股市行情的涨落如果投资者判断行情正确,期权合同价格上涨;反之,期权合同价格下跌;甚至价格为零3)期权合同距离到期日期限的长短期限越长,价格越高;期限越短,价格越低期权合约的具体形式通常叫做“权证”权证除了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外,还可以分为“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前者规定只有到存续期的最后1天才可以行权,而后者是在存续期间内都可以行权2005年8月,我国在进行股权分置的改革中,宝钢股份的非流通股东提出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送2.2股和1份认购权证”的“对价”方案,从此开始了我国真正的“权证”交易品种宝钢权证属于欧式权证,存续期从2005年8月18日至2006年8月30日共378天,发行量为38770万份,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为4.5元此后,武钢股份、深万科、鞍钢新轧、新钢钒等,也先后实行含有权证的:“对价”。
2005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作为“创设人”,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创设权证至此,市场议论已久的权证产品创设机制得以建立所创设的权证,也叫做“备兑权证”根据该通知,创设人创设的权证应与武钢认购权证(武钢JTB1,交易代码580001)或武钢认沽权证(武钢JTP1,交易代码580099)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创设认购权证的,创设人应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权证创设专用账户和履约担保证券专用账户,并在履约担保证券专用账户全额存放武钢股份股票,用于行权履约担保;创设认沽权证的,创设人应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权证创设专用账户和履约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履约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一般来说,权证的价值或价格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组成所谓内在价值是指立即行权,权证持有人能够获得的收益它等于行权价格与正股市场价格的差价,如宝钢股票的价格为4.8元,行权价格为4.5元,那么一份该权证的内在价值就是0.3元而该权证的时间价值则表现为宝钢股份在存续期内继续上涨的可能所能给投资者带来的价值。
由于宝钢权证的设计是欧式权证,对此一般用BS公式进行定价虽然BS公式较为复杂,难以手工求解,但是通过计算机的辅助来求解则非常容易和方便一般只需要将宝钢股份的现价、波动率、权证的行权价格、投资者面对的无风险利率、红利率及剩余天数等几个参数输入即可用此公式计算宝钢权证的价格应在0.7元左右,而市场价格曾被炒到2元以上,可见是过度投机了五)股价指数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的“点”作为交易对象的一种期货交易它起始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以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分支机构)也开始试行几年后,股价指数期货交易迅速发展,深受欢迎,目前股指期货成交额已经占整个期货交易额的70%以上,被称为“股票交易中的一场革命”股价指数期货发展的原因主要有:(1)有些投资者认为,挑选一两只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十分困难,而对股票市场的大势判断相对简明一些;(2)股价指数期货可以“以小搏大”,更具有刺激性;(3)炒作股票的方法,只能是将股价由低拉高后出货才能赚钱,而股指期货的推出,使股票市场具备了“做空”机制,股市涨跌都可以有机会赚钱此外,从政府的角度看,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因而可以使股票市场减少波动。
股价指数期货的交易方式是:(1)股指期货的合约价格是以“点”计算的,假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的指数期货为5000点,每“点”价格为5美元,一份合约的实际价格就是25000美元如果按10%交保证金,“一口单”的价格就是2500美元2)合同期限,一般是以一个季度为限,即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3)合同是以现金交割,由专门的结算机构负责4)保证金制度,一般保证金比率为5%~10%,如果由于股价指数变动,需要增加保证金,客户必须及时补仓,否则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六、 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股票交易的程序(一)股票的上市、暂停上市与停止上市我国《公司法》第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国《公司法》第56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并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驳回PT水仙(600625)延期停止股票交易的申请,从而使PT水仙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家被“摘牌”的股票,也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退出机制的启动二)股票交易的基本程序股票交易的基本程序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清算交割、过户等程序1.开户由于普通的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股票,他们必须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所以投资者首先要选择一个证券经纪商进行股票交易为此,投资者应当首先在当地的证券登记公司进行开户申请,在那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便取得自己的股东账户,这就是“开户”然后,投资者要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获得自己的资金账户,于是就可以进行股票交易了2.委托投资者在决定买卖某种股票后,先要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包括证券名称、买卖数量、买卖限价、委托方式等投资者在进行委托时,有以下几种方式:(1)从委托的价格限制来说,可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最常见的委托方式,买进股票要限制最高价,卖出股票要限制最低价市价委托是委托人不限制价格水平,只需按市场最有利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即可2)从委托方式看,可分为当面委托、委托和电报委托。
当面委托是最主要的形式,即投资者亲自去证券公司营业厅填写委托书,或直接将指令输入电脑进行委托3)从委托的有效期看,可分为当日有效和多日有效两种我国实行的是当日有效期限4)从交易保证金比率来看,可分为全额保证金委托和定额保证金委托我国现行的是全额保证金制度3.竞价是指在证券交易所里,买卖双方进行竞争、确定股票成交价格的过程在一般商品市场,是一名售货员面对众多的顾客;而在交易所里,是“双边拍卖”,即有众多的卖者和众多的买者竞价方式有口头竞价、手势竞价、书面竞价、电脑竞价等方式竞价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和数量优先的原则排队,当价格为买卖双方都接受时即可成交4.清算交割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成交之后,通过证交所将证券商之间买入、卖出证券的数量和价款分别予以结算轧抵,并将应收、应付证券和价款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收付了结的过程此后,证券商还要同投资者进行二次清算交割清算交割的时间限制各国有所不同,一般为0~5天,我国现行的规定为第二天交割,也叫做T+15.过户即变更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姓名的手续,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环我国发行的股票都是记名股票,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额都记在股东名册上,所以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在实行股票无纸化之后,过户手续就相当简单了,由证交所结算中心统一负责过户七、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刘xx3、注册资本:12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6-167、营业期限:2011-6-16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613.631290.901210.22负债总额661.73529.38496.30股东权益合计951.90761.52713.92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5403.454322.764052.59营业利润1067.32853.86800.49利润总额1012.38809.90759.28净利润759.28592.24546.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9.28592.24546.68八、 产业环境分析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经济增长、发展质量效益、生态环境在省市争先进位;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增加1.5倍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增加1.5倍以上;是到2020年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由于眼镜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国内镜片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仅有几家大型企业及外资企业占据市场,上市企业较少,行业竞争激烈为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抗风险能力,国内众多眼镜生产企业及配套供应商逐步聚集形成眼镜产业集群,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以江苏丹阳、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浙江温州等为主要生产基地的产业格局从主要代表企业看,江苏拥有众多代表性眼镜镜片生产企业,包括万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鼎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优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鸿晨集团有限公司、新天鸿光学有限公司等江苏丹阳的企业数量及产量最高,被冠以中国“眼镜之都”的称号,丹阳拥有眼镜原料、配件、镜架制造、镜片制造、眼镜机械、印刷包装等全套完整产业链,镜片年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75%、世界镜片产量的近50%从销售额角度来看,在全国眼镜镜片销售额前十企业中,丹阳企业占据五席其中,万新光学销售额占比达8.2%,位居第三;明月镜片销售额占比的6.6%,位居第四;新天鸿光学占比4.5,%,位居第六;鸿晨光学占比4.0%,位居第七;汇鼎光学占比3.4%,位居第九从销量来看,万新光学以13.3%的份额领跑;明月镜片占据11.7%的份额,排在次席;鸿晨光学、优立光学与汇鼎光学分列三至五位,份额分别为10.3%、7.9%及7.3%;新天鸿光学占据6.9%的市场份额,位居第六。
在全国镜片销售量排名中,前六名生产商均来自丹阳九、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