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绿化工程承包合同1=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年―月 日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 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 会审所涉调整内容第二条工期该项目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一) 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2、 设计变更;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6、 遇不可抗拒因素二) 竣工验收: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 算;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一)结算依据:1、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 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
定 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4、 竣工图二) 合同金额: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三) 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1、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 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 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第五条质保期(一) 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 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 期为一年二) 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的成活率第六条双方的责任(一) 甲方责任:1、 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2、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 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4、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5、 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 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 乙方责任:1、 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2、 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3、 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4、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5、 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一) 甲方施工负责人:现场代表: (二) 乙方施工负责人:土建: 绿化: 现场代表: (三) 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一)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 购二) 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 购买第九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 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 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3、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业主(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 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施工范围1、施工范围: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 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第三条:施工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第四条:工期1、 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 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2、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 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 计等2) 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 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2、 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 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3、 苗木成活率达到10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 即由甲方签收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1、 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2、 结算方式:(1) 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2) 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3) 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白」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 程结算总款额的90%4) 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 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 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第七条:保养期1、 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2、 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 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 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双方义务1、 甲方义务(1) 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2)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 费由方承担)3) 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 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2、 乙方义务(1) 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2) 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3) 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 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 担4) 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 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 款处理。
5)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6)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 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 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第九条:违约责任1、 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2、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3、 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 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 赔偿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终止1、 因解除而终止(1)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 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 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 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 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 认己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 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 之日起自行终止4、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