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二〇一七年一月 前 言为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与整改,规范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文物建筑安全,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部《古城镇古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制了《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编制中,以近年来文物建筑电气火灾起因鉴定成果为基础,专题研究了文物建筑用电特点和电气火灾隐患特征,总结和运用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防护技术和管理措施,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确定方法、电气火灾隐患整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电气火灾防控管理及日常检查等内容 本《导则》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主编,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编制目录1 总则 32 分类 43 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及危险等级划分 54 电气火灾防控措施 204.1文物建筑用电的一般规定 204.2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原则 204.3 配电设备火灾隐患整改 214.4 配电线路火灾隐患的整改 274.5 用电设备火灾隐患整改 314.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选型及设置 405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管理与日常检查 455.1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管理 455.2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的安全检查 451 总则为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使用电能的且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文物建筑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导则的规定组织对文物建筑进行电气火灾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组织整改消除隐患文物建筑的电气改造及日常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 分类 根据文物使用功能及建筑电气火灾防控需求,本导则对文物建筑按表2.0.1进行分类表 文物建筑分类文物建筑类型文物建筑特征参观游览类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开放、供参观游览居住类供人长期居住、生活经营类用于餐饮、住宿、商品零售等经营性活动办公、教学类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或者学校教育等使用生产、加工类用于生产、加工活动使用其他类型用于其他用途3 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及危险等级划分3.1 一般规定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应勘查所涉及评估内容的电气火灾隐患特征,评估确定每一项内容所对应的电气火灾风险级别,最终综合确定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等级评估内容包括配电设备、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三个大项每一大项评估内容由1个或者多个项目组成 项目按照选型(A分项)、设置(B分项)及使用(C分项)设3个分项根据不同情况,各有关分项设不同子项 子项、分项、项目电气火灾风险级别评估及确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子项风险级别根据本导则3.2~3.4所规定的电气火灾隐患特征和风险程度,可直接确定为高、中、低风险等级;2 分项风险级别由所含子项风险级别确定,风险最高的子项所对应的风险等级即为该分项的风险等级; 3 项目风险级别由所含分项风险级别确定,风险最高的分项所对应的风险等级即为该项目的风险等级。
大项风险等级由所含项目的风险级别和数量综合确定,并应符合表3.1.4的规定表 大项风险等级及确定依据风险等级确定依据整体高风险大项所含高风险等级项目数量≥该大项所含项目数量的50%局部高风险大项0<所含高风险等级项目数量<该大项所含项目数量的50%整体中风险大项无高风险等级项目,且所含中风险等级项目数量≥该大项所含项目数量的50%局部中风险大项无高风险等级项目,且所含中风险等级项目数量<该大项所含项目数量的50%低风险大项大项所含项目均为低风险等级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等级,由配电设备、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三个大项的风险等级综合确定,并应符合表3.1.5的规定表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等级及确定依据风险等级确定依据整体高危险整体高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1或者局部高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2局部高危险局部高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1整体中危险无高风险等级大项,且整体中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1或者局部中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2局部中危险无高风险等级大项,且局部中风险等级大项的数量=1低危险三个大项均为低风险等级大项 进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应如实记录被评估的每一子项存在的隐患特征和每一大项、项目、分项、子项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3.2 配电设备 文物建筑配电设备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及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应包括为文物建筑进行配电的每一个配电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低压电容器和配电箱(柜、盘) 为文物建筑进行配电的每一个配电变压器、高压断路器和配电箱(柜、盘)应分别作为单个独立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应按表3.2.3的规定,对所包含的项目、分项、子项逐一进行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并确定电气火灾风险级别表 配电设备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内容及风险等级项目分项子项风险等级1.变压器选型(A1)设备选型为油浸式变压器中设备选型为干式变压器低设置(B1)油浸式变压器(B11)油浸式变压器设置在文物建筑内高油浸式变压器未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专用房间内高油浸式变压器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专用房间内中干式变压器(B12)干式变压器设置在文物建筑内,或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不大于1m高干式变压器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大于1m低预装式变电站(B13)预装式变电站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不大于3m高预装式变电站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大于3m低测温保护装置(B14)变压器未设置测温保护装置高变压器设置测温保护装置低使用(C1)油浸式变压器(C11)变压器外部表面有明显的积污现象。
高变压器外部表面清洁低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常声响高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无异常声响低变压器无异常声响低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有明显的过热痕迹高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无明显的过热痕迹低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超过规定范围,或存在明显渗油、漏油现象高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各部位无渗油、漏油现象低套管、绝缘子外部存在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或火花放电痕迹高套管、绝缘子外部没有破损、裂纹现象,或火花放电痕迹低吸湿器存在破损现象,吸附剂存在明显变色的现象高吸湿器外观完好,吸附剂干燥无变色现象低变压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有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高变压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无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低干式变压器(C12)铁芯、套管表面有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高铁芯、套管表面无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低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常声响高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无异常声响低套管、绝缘子外部有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高套管、绝缘子外部无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低变压器绕组浇注体存在明显的裂纹高变压器绕组浇注体无明显的裂纹低变压器绕组浇注体、铁芯、套管表面有明显的积污现象高变压器绕组浇注体、铁芯、套管表面清洁低变压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有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
高变配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无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低测温保护装置(C13)测温保护装置运行异常高测温保护装置运行正常低2.高压断路器选型(A2)设备选型为含油断路器高设备选型为真空断路器低使用(C2)绝缘子、套管有明显损伤或裂纹现象高绝缘子、套管外部没有破损或裂纹现象低动静触头连接部位有明显松动现象高动静触头连接部位连接牢固可靠低运行中有异常声响或气味高运行中无异常声响或气味低负荷开关的灭弧罩有明显破损现象高负荷开关的灭弧罩完好无损高少油断路器的油色、油位异常,或有明显渗油、漏油现象高少油断路器的油色、油位正常,无渗油、漏油现象低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有明显的破损现象高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完好无损低3.配电箱(柜、盘)选型(A1)功率匹配情况(A31)配电箱(柜、盘)不满足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要求高配电箱(柜、盘)不满足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要求,但不满足同时使用用电设备最大功率的120%要求中配电箱(柜、盘)满足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要求低电气防护措施(A32)短路、过载、防浪涌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不完善高短路、过载、防浪涌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完善低结构防护措施(A33)设置在室外配电箱(柜、盘)的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
高设置在室外配电箱(柜、盘)的防护等级满足要求低设置(B3)设置在文物建筑本体或建筑内(B31)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未设置在专用的独立房间或者设置部位与其他功能区域没有明显的空间分隔,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中设置在专用的独立房间或者设置部位与其他功能区域有明显的空间分隔,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设置在文物建筑外(B32)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其他(B33)下方有可燃物堆放,或者周围0.5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高下方及周围0.5m范围内没有可燃物堆放低使用(C3)配电箱(柜、盘)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高配电箱(柜、盘)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低运行电压、电流异常,仪器仪表指示不正常高运行电压、电流在额定工作值范围内,仪器仪表指示正常低内部导线存在明显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高内部导线无明显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低电接点存在明显的锈蚀、烧伤、熔焊等痕迹高电接点没有明显的锈蚀、烧伤、熔焊等痕迹低不同相线接线端子之间,相线对地存在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
高不同相线接线端子之间,相线对地没有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低端子接线超过2根高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低端子的接线存在松动现象中端子的接线牢固低3.3 配电线路 文物建筑配电线路火灾隐患勘查及火灾风险评估,包括为文物建筑进行分配电的每一个配电箱(柜、盘)到文物建筑内用电设备之间的配电线路,以及该配电线路上设置的电源插座和照明开关 配电线路的每一个回路、配电线路上设置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和照明开关应分别作为单个独立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应按表3.3.3的规定,对所包含的项目、分项、子项逐一进行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并确定电气火灾风险级别表 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内容及风险等级项目分项子项风险等级1、配电线路选型(A1)检验标识(A11)电线电缆没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高电线电缆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低导线截面(A12)配电回路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导线截面所允许的最大负荷功率高导线截面所允许最大负荷功率的80%<配电回路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导线截面所允许的最大负荷功率中配电回路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导线截面所允许最大负荷功率的80%低外护套耐火阻燃性能(A13)阻燃性能低于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
中阻燃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低设置(B1)施工管理(B11)未经审批擅自敷设、更改配电线路,或者配电线路未按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敷设,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线路乱拉乱扯现象严重)高未经审批擅自更改配电线路,或配电线路未按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敷设,但线路敷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中配电线路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敷设,且线路敷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低配电线路的施工人员不具备法定的电工资质高配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具备法定的电工资质低防护方式(B12)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未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或者采用防护管但防护不到位造成导线外露中有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或者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且防护措施完善低特殊部位的防护(B13)引出地(楼)面低于0.5m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高引出地(楼)面低于0.5m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采用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时,未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中引出地(楼)面低于0.5m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采用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时,且采取了防机械损伤措施。
低闷顶内选用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且未采用金属管保护中闷顶内选用有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或者选用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且采用金属管保护低敷设方式(B14)未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采用铁丝捆扎、铁钉搭挂或者直接敷设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未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后敷设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中有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或者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敷设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后敷设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接线方式(B14)从配电箱到用电设备之间的导线接头未设置在金属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内,且采用导体扭结方式连接,胶布防护方式高从配电箱到用电设备之间的导线接头采用焊接、压接或者端子连接,但未设置在金属或者阻燃性能B1级以上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内;或者端子箱、接线模块内的接线端子有松动现象中从配电箱到用电设备之间的导线无接头,或者接头在金属或者阻燃性能B1级以上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内,采用端子紧固连接。
低端子接线超过2根高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低使用(C1)电线、电缆表面有明显的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高配电线路使用年限为15年及以上中电线、电缆表面完整,没有明显的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低2、电源插座、照明开关选型(A2)检验标识(A2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没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高电源插座、照明开关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低电源插座(A22)电源插座无阻燃性能中电源插座有阻燃性能低拖线电源插座无阻燃性能,且无短路、过载保护功能高拖线电源插座无阻燃性能,但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中拖线电源插座有阻燃性能,且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及断电开关低照明开关(A23)开关无阻燃性能中开关有阻燃性能低设置(B2)电源插座(含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直接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电源插座(含拖线电源插座)或者照明开关放置、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后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使用(C2)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使用年限为15年及以上高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使用年限为15年以下低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与导线连接处有松动现象、面板有松动现象高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与导线连接、面板紧固,无松动现象低电源插座(含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面板有破损现象(导致接线部位外露);或者有明显烧蚀、变色、熔融痕迹。
高电源插座(含拖线电源插座)面板、照明开关完整无损,表面无明显烧蚀、变色、熔融痕迹低拖线电源插座级联(串接)使用高拖线电源插座独立使用,不具有断电开关中拖线电源插座独立使用,且具有分断开关,可关断所连接设备的供电电源低连接设备的最大使用功率大于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额定使用功率高连接设备的最大使用功率低于或者等于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额定使用功率低3.4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火灾隐患勘查及火灾风险评估,包括下列设置在文物建筑本体上或者在文物建筑内部使用的用电设备: 1生产、加工等大功率动力用电设备; 2照明灯具; 3霓虹灯、节日彩灯; 4电气取暖设备; 5电热器具; 6充电设备; 7其他家用电器及办公设备; 每一个用电设备应分别作为单个独立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应按表3.4.3的规定,对所包含的项目、分项、子项逐一进行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并确定电气火灾风险级别表用电设备电气火灾隐患勘查内容及风险等级项目分项子项风险等级1、生产、加工等动力用电设备设置(B1)配电线路(B11)配电线路未采用单独的配电回路高配电线路采用单独的配电回路低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
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设置场所(B12)设备的设置、使用场所与其他区域的防火隔离措施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中设备的设置、使用场所与其他区域的防火隔离措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低使用(C1)用电设备有明显的主要功能故障高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但功能正常中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且功能正常低设备没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不能熟练操作,缺乏完善的设备操作及维护记录高设备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能熟练操作,有完善的设备操作及维护记录低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存在破损、老化等现象高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完好,无破损、老化等现象低2、照明灯具选型(A2)光源(A21)卤钨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高普通荧光灯、节能灯等气体放电发光灯具中LED灯具低灯头、灯座材质(A22)灯头、灯座、荧光灯的镇流器等灯具配件无阻燃性能高灯头、灯座、荧光灯的镇流器等灯具配件有阻燃性能低功率匹配(A23)灯泡的功率大于灯头或者灯座额定功率。
高灯泡的功率小于等于灯头或者灯座额定功率低设置(B2)配电线路(B21)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与其他用电设备采用同一配电回路中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为独立回路低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安装部位(B22)灯头、灯座、荧光灯的镇流器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灯头、灯座、荧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使用(C2)使用纸、布或者其他可燃物品遮挡灯具高灯具无可燃物遮挡低灯具灯泡的正下方0.3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包括窗帘等可燃饰物)高灯具灯泡的正下方0.3m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包括窗帘等可燃饰物)低灯具及其配件存在明显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或者灯罩破裂等现象高灯具及其配件完整无损,无明显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或者灯罩破裂等现象低3、文物建筑外表面设置的霓虹灯、节日彩灯选型 (A3)灯头、灯座材质(A31)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无阻燃性能高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有阻燃性能低防护要求(A32)设置在室外的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的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高设置在室外的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的防护等级满足要求。
低设置(B3)配电线路(B31)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安装部位(B32)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直接安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灯头、灯座等灯具配件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其他(B33)设置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规定高设置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规定低使用(C3)灯具及其附件有明显的火花放电现象高灯具及其附件无明显的火花放电现象低4、电气取暖设备选型(A4)小太阳等电热丝取暖器,没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的电热毯、空调器具、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高具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但不具有防火性能的电热毯、空调器具、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中具有防火性能的电气取暖设备低电热毯没有过热保护装置高电热毯有过热保护装置低设置(B4)空调器具的配电线路(B41)空调器具的配电线路未采用单独的回路高空调器具的配电线路采用单独的回路低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
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电源插座及导线的安全额定值不符合设备的功率要求高电源插座及导线的安全额定值符合设备的功率要求低其他电气取暖设备的配电线路(B42)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安装部位(B43)空调、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直接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空调、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安装、放置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后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低使用(C4)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或者有明显的主要功能故障高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且功能正常低空调器具压缩机、风扇电机存在异响;或者空调内存在明显火花电弧放电现象高空调器具压缩机、风扇电机运行正常,无异响,且空调内无明显火花电弧放电现象低空调、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0.5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包括窗帘等可燃饰物)高空调、电热汀取暖器、PTC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0.5m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包括窗帘等可燃饰物)。
低电热毯直接与人接触;或者在电热毯上只铺一层床单;或使用完没拔掉电源插头高电热毯上铺有薄毯、被褥等,不直接与人接触,且使用完后拔掉电源插头低用电设备使用后,未关断用电设备电源高用电设备使用后,关断用电设备电源低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存在破损、老化等现象高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完好,无破损、老化等现象低5、电热器具选型(A5)热的快、电炉子,没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的电熨斗、电饭锅、电烤箱、消毒碗柜、电磁炉、微波炉、电炒锅、电水壶、电热杯、饮水机、热水器等电热器具;或者电热器具的引入线未采取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护高具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但不具有防火性能的电熨斗、电饭锅、电烤箱、消毒碗柜、电磁炉、微波炉、电炒锅、电水壶、电热杯、饮水机、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且电热器具的引入线采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护中具有防火性能的电热器具低设置(B5)配电线路设置(功率大于3kW)(B51)功率大于3kW的电热器具的配电线路未采用单独的回路高功率大于3kW的电热器具的配电线路采用单独的回路低电气保护装置(B52)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
低安装部位(功率大于3kW)(B53)功率大于3kW的电热器具未固定安装;或者周围0.5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高功率大于3kW的电热器具固定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固定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且周围0.5m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低安装部位(功率3kW及以下)(B54)功率3kW及以下的电热器具直接放置在可燃材料上;或周围0.3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高功率3kW及以下的电热器具放置在不燃材料上,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后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且周围0.3m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低使用(C5)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或者有明显的主要功能故障高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且功能正常低电熨斗使用时,没有不燃材料的放置架或者部位;或者有人员离开现象高电熨斗使用过程中,没有人员离开现象,且使用后放置在不燃材料的放置架或者部位,并切断电源低用电设备使用后,未关断用电设备电源高用电设备使用后,关断用电设备电源低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存在破损、老化等现象高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完好,无破损、老化等现象低6、充电设备选型(A6)没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大功率充电设备高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大功率充电设备。
中具有防火性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大功率充电设备低设置(B6)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使用(C6)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或者有明显的主要功能故障高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且功能正常低使用时,充电器放置在可燃材料上;或者周围0.5m范围内有可燃物堆放使用时,充电器放置在不燃材料上,且周围0.5m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低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存在破损、老化等现象高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完好,无破损、老化等现象低7、其他家用电器及办公设备选型(A7)没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的其他家用电器及办公设备高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标识但无防火性能的其他家用电器及办公设备中具有防火性能的其他家用电器及办公设备低设置(B7)配电线路(B71)配电回路未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或者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不匹配高配电回路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与用电设备匹配低安装部位(电冰箱)(B72)电冰箱紧贴墙壁,或者后部有可燃物放置高电冰箱离墙保持一定距离,后部无可燃物放置低安装部位(电风扇)(B73)使用时,电风扇放置部位紧靠窗帘等可燃饰物。
高使用时,电风扇放置部位远离窗帘等可燃饰物低使用(C7)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及以上;或者有明显的主要功能故障高用电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下,且功能正常低电冰箱内存放酒精、轻质燃油及其他挥发性物品高电冰箱内无酒精、轻质燃油及其他挥发性物品存放低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存在破损、老化等现象高电源引线绝缘护套完好,无破损、老化等现象低8、短路、过载保护装置设备选型情况(A8)短路、过载保护装置采用刀闸开关替代高设置情况(B8)断路器等短路、过载保护装置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高断路器等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安装在不燃材料上,采取隔离措施后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且动作参数与设备匹配低9、用电设备的使用方式需长期通电运行设备的使用方式 (C9)用电设备处于长期通电运行状态,且未设置动作参数与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剩余电流等监测、保护装置高用电设备处于长期通电运行状态,设置动作参数与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剩余电流等监测、保护装置中不需长期通电运行设备的使用方式(C9)再次使用时,直接通电运行使用高再次使用时,先通电试运行,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后,正式投入使用低用电设备未设断电开关,长期处于带电待运行状态。
中用电设备设有断电开关,且有相应措施保证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处于断电状态低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好有效性核查文物建筑内已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织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时,应按照表3.5.1的规定核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好有效性核查项目分项子项完好有效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选型(A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为不符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产品不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为符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产品符合设置情况(B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不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符合使用情况(C1)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符合系统运行正常符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好有效性及其监控范围的核查结果,作为评估确定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两个大项中所含相关子项风险级别的依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达到完好有效性要求的,受其监控的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大项中所含中风险级别子项可确定为低风险级别,但不应影响高风险级别子项的评估结果3.6 文物建筑周边电气火灾风险评估 当文物建筑周边存在与文物建筑毗邻的、不能进行防火分隔的其它建(构)筑物,在进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时应统筹考虑,对毗邻的其他建(构)筑物宜按本导则3.1~3.5的规定进行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并划分其风险等级。
毗邻的其他建(构)筑物电气火灾风险等级确定,应符合表3.6.2的规定表毗邻建筑电气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危险等级划分依据高危险高风险等级项目数量>0中危险无高风险等级项目,且中风险等级项目数量>0低危险无高风险等级项目和中风险等级项目文物建筑周边电气火灾风险等级与毗邻的其他建(构)筑物电气火灾风险等级相对应,分别为周边高危险、周边中危险、周边低危险4 电气火灾防控措施4.1文物建筑用电的一般规定 文物建筑中宜优先选择具有防火性能的用电设备 参观游览类文物建筑内部,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必须使用的设备用电外,不宜进行其他用电行为 生产类文物建筑内部,不宜使用大功率动力用电设备 居住类、经营类、办公、教学类及其他文物建筑内部,除为满足生活、经营、办公、教学等活动必须的用电设备和监测报警等设备用电外,不宜进行其他用电行为 正在修缮中的文物建筑,应做好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的防护及管理 除必须长期使用的用电设备外,文物建筑中不宜使用需长期通电运行的用电设备,用电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切断设备供电电源 文物建筑内部不应设置电动车辆充电桩设置电动车辆充电桩应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2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原则 对评估为整体高危险或者局部高危险等级的文物建筑,应按照以下原则整改火灾隐患:1 应优先对文物建筑存在的高风险级别的大项、项目、分项、子项逐一进行整改;2 各分项中存在的高风险级别和中风险级别的子项,应按该分项中对应低风险级别子项的要求进行整改;3 选型(A分项)和设置(B分项)分项中存在的高风险级别子项,不具备一次整改到位条件的,可先按该分项中对应中风险级别子项的要求进行整改;待具备条件时,应按该分项中对应低风险级别子项的要求进行整改。
对评估为整体中危险、局部中危险等级的文物建筑,应按照以下原则整改火灾隐患:1 应对中风险级别的大项、项目、分项、子项逐一进行整改2 各分项中存在的中风险级别子项,应按该分项中对应低风险级别子项的要求进行整改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报告,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直至消除隐患整改过程中,应严格文物建筑安全用电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整改结束后,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按本导则的规定对整改后的大项、项目、分项、子项重新进行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对仍不符合规定的,应重新进行整改 正在修缮中的文物建筑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未消除隐患前,应暂时停止施工 文物建筑周边电气火灾风险等级评估为周边高危险和周边中危险等级的,应提请具有管辖权的部门或者单位,对文物建筑毗邻的其他建(构)筑物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原则宜符合本导则4.2.1~4.2.3的规定,整改措施宜符合本导则4.3~4.5的规定4.3 配电设备火灾隐患整改 配电变压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干式变压器;2 配电变压器的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应大于85%。
配电变压器的选型不符合本导则4.3.1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将油浸式变压器更换为干式变压器;2 更换符合输出功率要求的变压器或者停用一些非必须使用的用电设备 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在文物建筑外,且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专用房间内;不符合设置规定的,应重新调整设置部位 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在文物建筑外,且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应大于1m;不符合设置规定的,应重新调整设置部位 预装式变电站与文物建筑本体的距离应大于3m;不符合设置规定的,应重新调整设置部位 变压器应设置测温保护装置,未设置的应增设测温保护装置 油浸式变压器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 2 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明显的过热痕迹; 3 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各部位应无渗油、漏油现象;4 吸湿器外观完好,吸附剂干燥无变色现象;5套管、绝缘子外部应无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或火花放电痕迹;6 变压器外部表面应清洁;7 变配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应无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 油浸式变压器的使用情况不符合本导则4.3.7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在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电气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并排除电气故障,或者更换故障的电气设备: 1)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有异常声响; 2)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有明显的过热痕迹; 3)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超过规定范围内,或存在明显渗油、漏油现象; 4)吸湿器存在破损现象,吸附剂存在明显变色的现象。
2 套管、绝缘子外部存在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或火花放电痕迹现象时,应更换套管或绝缘子;3 应清除变配器表面污物,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的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干式变压器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2 铁芯、套管表面应无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3 变压器绕组浇注体应无明显的裂纹;4 套管、绝缘子外部无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5 变压器绕组浇注体、铁芯、套管表面有明显的积污现象;6 变配器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应无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存放 干式变压器的使用情况不符合本导则4.3.9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在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电气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并排除电气故障,或者更换故障的电气设备: 1)运行过程中有异常声响;2)铁芯、套管表面有明显的火花放电痕迹;3)变压器绕组浇注体有无明显的裂纹2 套管、绝缘子外部存在明显的破损、裂纹现象时,应更换套管或绝缘子;3 应清除变压器绕组浇注体、铁芯、套管表面污物,周围或设置变压器的室内的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变压器测温保护装置运行异常时,应予以更换 高压断路器应选择真空断路器,更换在用的含油断路器 高压断路器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中应无异常声响或气味; 2 少油断路器的油色、油位应正常,无渗油、漏油现象; 3 负荷开关的灭弧罩应完好无损;4 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应完好无损;5 绝缘子、套管外部应无破损或裂纹现象; 6 动静触头连接部位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高压断路器的使用情况不符合本导则4.3.13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运行中有异常声响或气味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电气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并排除电气故障,或者更换故障的电气设备;2 少油断路器的油色、油位异常,或有明显渗油、漏油现象时,应更换断路器;3 负荷开关的灭弧罩、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出现破损现象,绝缘子、套管外部出现破损或裂纹现象时,应予以更换;4 动静触头连接部位有明显松动现象时,应进行紧固处理 配电箱(柜、盘)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配电箱、柜;2 配电箱(柜、盘)的额定输出功率应大于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条件允许时,配电箱(柜、盘)应满足同时使用用电设备最大功率的120%要求;3 配电箱(柜、盘)应设置完善的短路、过载、防浪涌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4 设置在室外配电箱(柜、盘)的防护等级应满足要求;5 配电箱(柜、盘)内接线每个端子接线不应超过2根配电箱(柜、盘)的选型不符合本导则4.3.15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应将在用的配电盘更换为配电箱、柜;2 增大配电箱的额定输出功率或者停用一些非必须使用的用电设备;3 应补充设置电气保护装置,或者更换符合规定的配电箱(柜、盘);4 应更换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的配电箱(柜、盘);5 端子接线数量超过2根的,应重新接线。
配电箱(柜、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安装文物建筑外;2 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3 确需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4 配电箱(柜、盘)的下方及周围0.5m范围内应无可燃物 配电箱(柜、盘)的设置不符合本导则4.3.17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配电箱只能设置在文物建筑本体上或者内部时,应将配电箱(柜、盘)的设置区域变为独立区域,并与周边物体留有明显的空间间隔,或者将设置配电箱(柜、盘)的房间改为专用配电间;2 将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的配电箱(柜、盘),重新调整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或者增设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3 清除可燃物,或者调整安装位置,确保配电箱(柜、盘)下方及周围0.5m范围内无可燃物 配电箱(柜、盘)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实测电压、电流应在额定工作值范围内;2 配电箱(柜、盘)内的仪器仪表应指示正常;3 内部线路、端子及接点应处于完好状态 配电箱(柜、盘)的使用情况不符合本导则4.3.19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1 在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电气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并排除电气故障,或者更换故障的仪器仪表:1) 配电箱(柜、盘)的实测输出电压、电流超出额定工作值;2) 配电箱(柜、盘)内仪器仪表指示异常;3) 电接点存在明显烧伤、熔焊等痕迹;4) 不同相线接线端子之间,相线对地存在明显火花放电痕迹。
2 配电箱(柜、盘)内导线存在明显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时,应更换导线;3 电接点存在明显锈蚀痕迹时,应更换端子;4 对松动的端子进行紧固处理4.4 配电线路火灾隐患的整改 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宜组织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对文物建筑配电线路改造、维修方案进行论证,配电线路改造、维修方案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相关规定 文物建筑配电线路改造、维修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应履行审批程序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从事配电线路改造、维修的人员应具有法定的电工从业资质 文物建筑配电线路改造、维修结束后,应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应进行整改 配电线路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应选择具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的电线、电缆,且宜优先选用外护套阻燃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 2 配电线路导线截面所允许的最大负荷功率应大于同时使用用电设备的最大功率;条件允许时,应使导线截面所允许的最大负荷功率大于同时使用用电设备最大功率的120% 配电线路的选型不符合本导则4.4.4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改: 1 进行线路改造,更换不具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或者外护套阻燃性能低于A级的电线、电缆;2 更换截面符合要求的配电线路导线,或者停用一些非必须使用的用电设备。
配电线路的防护及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外,其他电缆应采用金属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且防护措施应完善;2 应敷设在不燃材料上;3 确需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配电线路的防护及敷设方式不符合本导则4.4.6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1 对未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应采用金属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防护;2 对防护不到位,造成导线外露的部位补充进行防护处理;3 将已经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的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重新调整安装不燃材料上,或者增设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4将已经直接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的采用金属管或者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保护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重新调整安装不燃材料上,或者增设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5 非金属护套、铠装的电线电缆暂时不能进行线路防护时,应停止相应电气设备的使用;相应电气设备确需使用时,应将安装在木质可燃材料上的部分电线电缆,重新调整安装不燃材料上,或者增设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引出地(楼)面低于0.5m部分配电线路的机械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可不采取机械防护措施;2 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当采用B1级以上刚性塑料管防护时,应采取金属护管防护;3 配电线路自身不具有机械防护功能,且未设置机械防护措施时,应增设机械防护措施。
闷顶内敷设的非金属护套、铠装电线电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未设置防护的,应增设金属防护管 从配电箱到用电设备之间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无导线接头;2 对存在的导线接头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者端子接线方式连接;3 导线接头应设置在金属或者阻燃性能B1级以上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内;4 接线端子应无松动现象;5 端子接线不应超过2根 从配电箱到用电设备之间导线的连接不符合本导则4.4.10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1 增设金属或者阻燃性能B1级以上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将未设置在金属或者阻燃性能B1级以上的端子箱、接线模块内的导线接头设置在端子箱、接线模块内;2 对采用导体扭结等方式连接的导线接头,改为采用焊接、压接或者端子接线方式连接;3 对松动的端子采取紧固处理;4 端子接线数量超过2根的,应重新接线 应更换绝缘护套表面有明显的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的电线、电缆;条件允许时,应更换使用年限15年及以上的电线、电缆 文物建筑本体上或者文物建筑内部设置的墙壁电源插座、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具有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且具有阻燃性能的墙壁电源插座、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 2 拖线电源插座应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及断电开关; 3 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额定使用功率应大于连接设备的最大使用功率。
墙壁电源插座、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设备选型不符合本导则4.4.13条规定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1 更换无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标识,或者不具有阻燃性能的墙壁电源插座、拖线电源插座、照明开关;2 停用无短路、过载保护功能及断电开关的拖线电源插座;3 应更换额定使用功率小于连接设备最大使用功率的电源插座、照明开关,或者停用相应的用电设备 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安装、放置在不燃材料上;2 确需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的,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3 应将已经直接安装、放置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的电源插座、照明开关,调整安装、放置在不燃材料上,或者增设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与导线的连接应牢固,面板应无松动现象,对与导线连接处有松动现象或者面板有松动现象的电源插座、照明开关应采取紧固处理 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的面板应保持完好面板有破损(导致导线外露)、或者明显有烧蚀、变色、熔融痕迹的电源插座、照明开关应及时更换 严禁以级联(串联)方式使用拖线电源插座4.5 用电设备火灾隐患整改 根据文物建筑使用需求,必须在文物建筑内使用生产、加工等动力用电设备时,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单独的配电回路供电,配电回路应设置与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2 在不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设备的设置场所与其他区域的防火隔离措施应满足《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