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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外国法制史》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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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外国法制史》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75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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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外国法制史》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1. 英国中央政府的各部门中,由苏格兰议会的执行机关和威尔士议会中的财政和中央公职部分别负责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政府有关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 现代时期,英国契约法的变化有:( )A.“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B.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C.诚实信用原则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D.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参考答案:ABCD3.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4.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列价款12000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列价款12000元,从供货方取得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5850元;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8500元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A.9350B.7310C.8098D.8948正确答案:B商业企业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58500÷(1+17%)×17%一[12000×17%一5850÷(1+17%)×17%]=7310(元)5. 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参考答案:D6.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  C.遗嘱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AC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因此,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以及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C为正确选项7.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消费税是价内税 B.消费税是流转税 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消费税是价内税  B.消费税是流转税  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  D.消费税均按比例税率课征D对消费税的理解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价内税、中央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既可从价定率征收,又可从量定额征收,如汽油、柴油、黄酒、啤酒等,还可重合征税;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8. 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的责任田A与蓝某的责任田B调换耕种,协议上没有约定期限,也没有经村委会批准至2001年春,吴某要求换回责任田,遭到蓝某拒绝。

2002年,吴某强行耕种A田,双方多次发生冲突,经村委会调解,2002年大秋后双方换回责任田,吴某给蓝某补偿费500元,蓝某不同意,故未在协议上签字2003年,吴某在A田种植桑苗,被蓝妻毁掉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于是吴某以1985年与蓝某互换承包责任田时未经村委会同意,互换行为是无效的,其有权换回自己的责任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由此可见,在互换承包经营权时,发包人同意并不是互换协议生效的要件,本案中吴某与蓝某自愿互换了家庭责任田,订立了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双方虽未约定期限,但未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下,双方应当遵守诚信,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要求换回因此,吴某无权要求从蓝某处换回自己原来的责任田9.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

  A.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时  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  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D.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C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的生效意思表示的生效根据是否有相对人而有区别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有相对人的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了解的状态时生效10. 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油烟机的排气管从阳台玻璃上伸出来,该排气管正好伸到楼上王某家的窗户底下,当张某做饭时,油烟便飘进王某家王家只好紧闭窗户王某多次要求张某采取措施改变排气管的朝向,均遭到拒绝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改变抽油烟机排气管的位置  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有何依据?在本案中,张某、王某同住一楼,形成了不动产相邻关系张某排放烟气必须以不侵害相邻人王某的权利为限,反之,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张某的抽油烟机的排气管正对王某的窗户,导致烟气进入王家,构成对王某的侵害,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他有权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

本题涉及相邻关系中有害物质排放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并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物质,如二氧化硫、烟尘、油烟、粉尘、废气等在正常限度内,不动产权利人不得禁止相邻地排放的烟雾、煤气、不良气味等对于正常的限度,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常做法以及大多数人的意愿等方式确定11. 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 ) A.交通噪声 B.机械性噪声 C.空气动力性噪声 D.电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  )  A.交通噪声  B.机械性噪声  C.空气动力性噪声 D.电磁性噪声BCD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大类按污染源得种类来划分,可分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自然噪声12.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A.刑法基本原则能够确保刑事司法公正B.刑法基本原则能够有力于法制宣传C.刑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A.刑法基本原则能够确保刑事司法公正B.刑法基本原则能够有力于法制宣传C.刑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刑法立法科学化、严密化D.刑法基本原则能够限制刑罚权的滥用,确报公民自由与权利不受无端侵犯正确答案: A C D13. 伊斯兰法中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的条件是:( )A.能够供养得起B.能够平等对待诸妻C.具有贵族身份D.担任一定的官职参考答案:AB14. 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

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市场5年后,王教授发现配方有些问题,有不适宜人体健康的成分存在为了消费者的健康,王教授多次建议老板停止生产并召回已投入市场的产品但是老板为了利益对此事充耳不闻王教授一气之下辞了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其发现的事实,“保春口服液”立刻出现滞销该厂认为王教授擅自发布这些信息,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也构成了诋毁商誉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春口服液”的配方属于商业秘密,虽然是由王教授开发,但其有保密义务  B.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反而是值得称道的行为  C.即使是基于公共利益,王教授的行为仍侵犯了某厂的商业秘密  D.尽管对某厂声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ABD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和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侏春口服液”的配方完全符合这种条件,是商业秘密,王教授作为开发、设计人员具有当然保密义务,A项正确。

根据经济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王教授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强制性的阻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B项正确,C项错误除了公共利益原则外,诋毁商誉的行为只存在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王教授不是经营者,不构成诋毁商誉,D项正确 15. 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莲花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30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东明化工厂与莲花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莲花村向工厂出让土地3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5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地合作权的出让方只能是代表政府的土地管理局本案中由莲花村直接向化工厂出让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该工厂用地30亩是不合法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享有土地审批权,最高权限为10亩以下该工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政府依法定权限批准征用莲花村的土地,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化工厂,由县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与化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化工厂依合同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取得土地使用权16. 美国总统竞选的经费主要有以下( )来源A.本党资助B.个人捐款C.政府补助D.本人经费E.公司捐款参考答案:ABCDE17. 在英国,伦敦各区属于第二级政府,但是功能却和一级政府一样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8.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A.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A.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B.房屋未来租金收益的补偿C.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D.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参考答案:ACD1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乙公司给付甲公司30万元。

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大米,后来乙公司经过对该大米的质量检测发现大米存在质量缺陷,遂要求退货并要求甲公司重新给付大米甲公司主张大米的质量问题是因为乙公司仓储保管不善造成,不同意退货请求,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获得批准,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冻结了乙公司50万元的帐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持先予执行的裁定,从乙公司的帐户上强制划拨了30万元据了解,甲公司为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  请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哪种财产保全?  (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正确?  (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否正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    (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正确理由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因此,本案中乙公司只欠甲公司货款30万元,法院却冻结了乙公司一个存款为50万元的帐户因此,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不正确的    (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不正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本案中的情形并不符合上述法院可实行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此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不正确的另一方面由于甲公司为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因此,也不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07条的规定,故本案不应当适用先予执行 20.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损失确定应予赔偿的信赖利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与缔约行为的关联性,即信赖利益是基于对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并非缔约行为中的一切利益2)信赖的合理性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此种合理的信赖意味着当事人虽处于缔约阶段,但因一方的行为已使得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够成立或生效,由于另一方的缔约过失破坏了缔约关系,使信赖人的利益丧失倘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合理信赖,即使支付了费用,亦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3)信赖的善意性一方面,缔约人对相对缔约人的信赖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另一方面,当缔约人知道对方发生缔约上的过失时,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或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就不得对不该损失的信赖利益提出赔偿4)内容的广泛性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支付各种费用等,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

5)利益的可预见性,即信赖利益必须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21. 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2002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甲有妻子、儿女9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2002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甲有妻子、儿女9个,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7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应按下述(  )方式处理  A.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B.如果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  C.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对于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ABD22. 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单位,也不是公司和事业单位,属于其他单位本案中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符合职务侵占罪关于其他单位人员职务侵占行为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23. 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参考答案:C24.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CD《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可见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其对象也只能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选项A正确《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因此,选项 B正确而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可以判处死刑,包括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执行死刑因此,选项C、D不正确25. 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  A.因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甲C本题考查的是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实问题的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2002年)第54条(2009年修正为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本题中甲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谎称自己46岁,属申报年龄不实3年后保险公司才发现甲存在年龄不实的问题根据2002年《保险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该保险合同有效,但是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甲41岁投保计算保险费,对于多收部分保费应当退还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26. 日本法西斯专政时期被称为“危险思想法”的是下列哪部法律:( )A.《治安维持法》B.《思想犯保护观察法》C.《战时刑事特别法》D.《国家总动员法》参考答案:A27. 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 ) A.预备航次条款 B.装卸期间条款 C.停租条款 D.运送合法货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  )  A.预备航次条款  B.装卸期间条款  C.停租条款  D.运送合法货物条款AB预备航次条款和装卸期间条款是航次租船合同所特有的条款1) 预备航次条款预备航次,是指船舶在上一个卸货港时达成一项租船合同,则船舶驶往下一个租船合同的空放航次船方在预备航次中应尽责速遣,否则,须对因延迟而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 装卸期间条款装卸期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货物装船或卸船而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期间航次租船合同规定有装卸期间的原因在于航次租船下的时间损失在船东;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未能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滞期费;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了装卸作业,出租人应支付一定数额的速遣费28.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将该户男主人乙打成重伤后抢走了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甲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而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  问:该案例主要体现了刑罚的下述功能    1) 惩罚犯罪功能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被剥夺或限制某种权益。

甲由于入户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体现了刑罚的惩罚功能    2) 矫正功能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刑罚的最终功能在于通过执行刑罚将犯罪人矫正成为社会的无害因素,使他们不再危害社会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出狱后自食其力这体现了刑罚的矫正功能    3) 安抚功能犯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其对犯罪人产生了痛恨,而刑罚的安抚功能就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被害人及其亲属在心理上获得平衡本案中,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这体现了刑罚的安抚功能    4) 威慑功能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刑罚的威慑功能主要是通过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    5) 教育功能刑罚的教育功能的表现之一是通过刑罚的惩罚,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重新做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

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正体现了刑罚对犯罪人的教育功能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1) 特殊预防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包括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所谓主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以后,在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罪行的基础上,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及危害性,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信念,决心以后不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反映了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主动不再犯罪,从而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    2) 一般预防是指预防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体现了刑罚的一般预防的目的 29. 罗马法中的诉讼形式主要有:( )A.法定诉讼B.程式诉讼C.特别诉讼D.契约诉讼参考答案:ABC30. 目前在韩国政坛上比较有影响力的政党有( )A.大国家党B.开放国民党C.新千年民主党D.自民联参考答案:ABCD31. 美国各机关的工作考核制度必须要经过文官委员会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实施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2. 我国广告的监管模式是( ) A.市场调节性 B.自律主导型 C.国家主导型 D.协会监管性我国广告的监管模式是(  )  A.市场调节性  B.自律主导型  C.国家主导型  D.协会监管性C我国的广告监管模式采用国家主导型,即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辅的模式33. 关于立法性文件的等级效力正确的说法是哪些?( )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B.法律的效关于立法性文件的等级效力正确的说法是哪些?( )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低于宪法  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规章但低于国务院部门规章  D.部门规章之间、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     根据《立法法》,法律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其中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行。

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34. 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春秋中叶以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引起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变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1) 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501年,驷敞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写在竹简上的法律,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的刑书予以公布    (3)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作仆区法”,第二次楚庄王时是“作茆门法” 35. 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 ) A.不予帮助 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 )。

  A.不予帮助  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  C.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D.维持其生活A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中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上述法律精神,女方摔伤导致生活发生困难并不意味着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因此男方可不予帮助,选项A为正确选项36. 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 ) A.执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  )  A.执政党指导和监督政府  B.行政长官个人集权制  C.集体领导  D.议行合一  E.五权分立ACD37. 试述蛮族法典的内容。

参考答案: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8. 首相是英国权力最大的人物,身处全国政治权力的中枢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9. 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 ) A.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 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  )  A.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  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产商  D.倾销出口商品的经营商A反倾销税纳税人的概念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40. 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专家操作管理ABCD基金的基本功能是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由证券分析家和投资家具体操作运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原所有者所有。

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操作管理同时,该三个特点又保证基金较其他投资证券具有更高、更稳定的收益41. 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代扣代缴水电费100元,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A.32.6B.23.8C.23.6D.23.34正确答案:D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部分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300—3500—14—10+2)×3%=23.34(元)42. 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相比,有如下几个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举证制度 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举证责任 分担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实行“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 证明要求侧重点 侧重点主要放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侧重点主要放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证明对象 主要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包括法律事实和相关的证据事实 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被诉的行政主体应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43. 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

2006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2006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2006年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7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007年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3月1日设立  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4月1日设立  C.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D.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A《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为准的,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A选项正确,B项错误刘某与蒋某将双方承包的土地进行对换,虽然没有向县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但是已经生效,只是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C项错误。

《物权法》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村委会无权收回刘某承包的土地,也不能够以给刘某补偿而收回土地因此,D项错误44. 美国行政部门内设置的人事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人事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5. 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  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  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D本题的考点是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概念     两大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古罗马法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现代法律都是来自古罗马,选项A错误法律移植是对外国的法律的借鉴和引进,而法律继承才是对本国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故B错误法律原则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是可以移植的,故选项C错误法律的移植可能是借鉴不同的法系的法律,因此可能会使得引入国形成其他的法系。

故选项D正确 46. 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公开发行C、非法交易D、无法确定正确答案:B47. 以下属于保留给各州的的权力的是( )A.管理州内的商业B.保护生命、财产和维持秩序C.批准宪法修正案D.举行选举参考答案:ABCD48. 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瑞士是( )国家A.单一制B.议会制C.联邦制D.总统制参考答案:C49. 简述空白票据的法律特征简述空白票据的法律特征正确答案:(1)空白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r\n(2)空白票据是预留必要记载事项的票据\r\n(3)空白票据是已进行签章的票据\r\n(4)空白票据是授权票据权利人补记的票据1)空白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空白票据是预留必要记载事项的票据3)空白票据是已进行签章的票据4)空白票据是授权票据权利人补记的票据50. 我国股票暂停交易和终止上市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我国股票暂停交易和终止上市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暂停交易,是指基于法定事由,由证券交易所暂时停止上市证券交易的行为。

终止上市,是指由于出现法定事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某种证券的上市资格我国《证券法》第55条规定了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事由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第56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法定事由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1. S省某县汽车改装厂与J省某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自2001年9月以来一直存在汽车代销合同关系,到2004年6月时,金属S省某县汽车改装厂与J省某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自2001年9月以来一直存在汽车代销合同关系,到2004年6月时,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尚欠汽车改装厂款项24万元2003年2月,该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分立成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原公司注销。

新成立的3个公司对原公司债务达成协议,机电公司被原公司主管局指定偿付汽车改装厂的货款,该公司对此有意见,长期拖欠该款汽车改装厂诉至法院,要求3个公司清偿欠款并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机电公司以原债务分配不合理又无款为由,声称无力付款金属公司、化工公司认为原公司分立时,已分割了债务,原告的款项应由机电公司负责,便以原告的诉讼与其无关为由,电告法院拒绝出庭本案如何处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例中,该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分立成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新成立的3个公司对原公司债务达成协议,但并未与债权人汽车改装厂达成协议,所以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52. 英国下院现行的选举制度是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3.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B.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受理,但可以将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  C.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将较复杂的申诉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D.申诉必须是每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之后,逐级上移AC本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选出答案54. 甲、乙两国都是1970年《海牙公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丙劫持了甲国民航客机A11号飞往乙甲、乙两国都是1970年《海牙公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丙劫持了甲国民航客机A11号飞往乙国,并在乙国降落甲国要求乙国将丙引渡回甲国,甲、乙两国没有双边引渡协议,则乙国(  )  A.有义务将丙国引渡给甲国  B.对该案无管辖权  C.没有引渡丙的义务  D.不引渡丙,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当局以便起诉CD根据1970年《海牙公约》、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罪行实施管辖权:在其内发生犯罪行为的航空器在该国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航空器内。

因此乙国对该案具有管辖权两公约还规定,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罪犯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地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当局以便起诉该当局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55. 中国希方公司(卖方)与法国东东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后希方公中国希方公司(卖方)与法国东东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后希方公司收到东东公司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中国境内的甲外资银行通知并保兑希方公司在货物装运后,正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保兑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告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中国希方委托向东东公司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希方公司应当直接向保兑行交单并请求付款因为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故,保兑行都不能片面撤销其保兑  B.由于开证行已经破产,保兑行的保兑义务也已免除,因此希方公司应当将有关单据直接寄交东东公司,同时要求其采用汇付的支付方式付款  C.希方公司应直接向东东公司收取货款,因为开证行已经破产,通过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已不可能获得货款  D.因为开证行已经破产,所以信用证的保兑行也可免除其承担的保兑义务A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立信用证,而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保兑行,指依开证行的请求对信用证保证兑付的银行保兑行一般由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且多数是由通知行负责保兑,但有时也可由其他银行保兑根据UCP500规定,经过保兑的信用证,开证行和保兑行共同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如果开证行倒闭,保兑行也应负兑付责任保兑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立信用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故,保兑行都不能片面撤销其保兑    因此,本题中的希方公司应当直接向保兑行交单并请求付款 56.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所有证券的公开发行必须通过( )的承销A、公司市场部门B、证券公司C、证监会D、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所有证券的公开发行必须通过( )的承销A、公司市场部门B、证券公司C、证监会D、证券交易所正确答案:B57. 日本首相的提名权属于国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8. 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

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1992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元,合同生效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姜某诉到人民法院问:  (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索赔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行使,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起算日由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保险关系人知情之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实践作法,索赔的程序如下:    ①提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以及有关保险单证的号码、标的、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公司迅速调查、核实、确认    ②采取有效措施,救助整理受损标的,以防止损失扩大,有利于保险方检查    ③被保险人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为保险方和其他方面检查提供方便,以便及时查明和确认事故原因、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④提供索赔单,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始单据;身份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有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检验调查报告、出验证明,损害鉴定,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等;索赔清单,如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清单、其他要求保险人给付的详细清单。

   ⑤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⑥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保险方向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保险理赔是指应保险关系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是保险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的具体体现理赔应符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程序如下:    ①立案检验,查勘现场,了解原因和损失情况,作出检验的报告    ②要求保险关系人提供有关单证,并核实其是否真实、一致、齐全    ③核定、调查、核对责任包括:保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原因,进而确认保险事故是否构成;被保险人是否及时适当履行了义务,未履行的就扩大的损失免赔;是否存在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以及因此支付了多少诉讼费用等等,以决定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    ④计算并支付赔偿《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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