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培训之五-合约管理前言采购合约管理是指交易双方或多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将要发生的交易行为所作出的承诺和对各自的职责与权益的约束行为合约条款具法律效力对招标采购而言,从开始日始至合约执行完止,买方与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所有活动与操作过程均属合约管理需涉及的范围,包括追踪;催货以及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等功能采购合约应包含的内容大体有:1 .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2 .合约条件变更之处置3 .品质保证及品质条件4 .权利义务与风险担保5 .智能财产权管理要项6 .合约有效期限与罚则7 .法律管辖等相关条文采购合约的签约流程Ki*采购合约解析制造合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目的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品供应甲方第二条:采购单价(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 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 ±5% 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 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条件,如合约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 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第三条:订货、交货期(一)特殊零件的备料,甲方应按“附件”中所订定的采购期间,对于“附件”中有关订货方法无特别规定者,以一个月的确定订单,加上次两个月的预测订单以书面向乙方 订货二)甲方依本合约所附附件的订货单中应载明交货日期几每次的交货数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订 货单所载内容交货,除非甲、乙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同意变更订货单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 的约定内容有异三)乙方对于甲方的定货内容如有异议时,如是在正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后五日(甲方的工 作日)以内,若是紧急订货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无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 同意甲方订货单记载的交货几数量第四条:交货(一)乙方于交货时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单及甲方指定的货品出库检查记录表,并务必于确定交货 期限内交入甲方工厂。
二)因可归于乙方的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使得必须紧急出货时,所需的费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 第三者发出订货时所需的费用等应由乙方负担且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损害若因 不可抗力的天然灾害所导致的交货延迟,则乙方不须赔偿或负担其费用三)应甲方的要求必须变更订单所记载的交货期,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后,以书面为之第五条: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所交的货物在出货时如有必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协力厂商进行会同检查 甲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进行验收手续二)唯验收过后的物品,如在甲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乙方, 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交货及所有权转移货物自第五条第一项验收,交货完毕时起,所有权从乙方转移给甲方第七条:付款方式乙方的请款以甲方所订付款条件为基准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议决定第八条:品质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一)乙方对所交货品保证品质符合甲方所要求的式样规格二)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自第六条交货日算起一年以内(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协议而有其他保证期 间者除外),当甲方发现有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瑕疵时,且是归属乙方的责任者,应立即将 不良内容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交换不良品或不足数量,或整修瑕疵品,甚或要求减价,或为了使甲方减轻 损失至最小限度所需的处置费用的赔偿请求。
若是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力灾害所发生的损害,不得归乙 方负责及请求赔偿三)发生前项的瑕疵致使乙方必须再次出货时,其有关再出货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如因此而蒙受损害,可对乙方请求损害赔偿四)本条第二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时,除在“附件”中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外,由双方协议交 期后将正规部品交给甲方第九条:订货数量的取消处理(一)甲方由于生产调节等理由需削减订货量或全部取消时,应立即和乙方进行协议,并调查此时的 实际状况,如确实有补偿的必要时,甲、乙双方协议补偿的金额支付给乙方1 .有关于乙方已交的数量或已制造完成品,除非有特别约定,甲方以附件中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 核算货品价格2 .在取消订单前,乙方也已准备完毕,或乙方已向第三者订货完毕且以无法取消、转卖或留用的材 料,除非有特别约定外,甲方将以附件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定原材料的金额3 .半成品时,应包括材料和投入人工费用4 .取消后造成呆料,办理报废所需缴交税金及手续费二)甲方仅支付乙方前项第1 款的费用或第 1 款至第 4款费用的合计金额,乙方对于前项的处置不得向甲方请求本条款中所订以外的其他项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金钱的请求第十条:设计变更(一)甲方基于设计上需要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配合作部品的对应变更,包括新部品番号估价、 制作导入及旧部品番号的成品、半成品调查。
XCN 管理办法另行管理,本合约不作(二)设计变更而导致部品价格变动时,另外依据甲方的 变更第十一条:零件及原料的供应(一)乙方在制造货品时,甲方认为有其必要或乙方要求时,甲方得提供零件或原料(以下统称“支 付给料”)以有偿的方式供应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支给材料传票时,应于指定日期内向甲方仓储科凭 支给传票领取二)支给材料原则上采用固定价格计算,甲方一次报价给乙方,乙方在取得支给材料后,甲方凭乙方的领取传票开立发票给乙方,收款采用冲帐方式三)乙方对于“支给材料”应妥善保管,务必使其不受破损、污损、变质、遗失等乙方应甲方的 要求,须向甲方报告“支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四)乙方不得将“支给材料”用于本合约所订货品以外的产品且不得转让质押给第三者五)乙方将订货数量制交完以后,如果“支给材料”仍然有剩余时,乙方可按取得时原价退还给甲 方六)乙方遇有第二十三条记载的各事项之一时,现存在乙方或乙方关系企业的“支给材料”,甲方 有权要求收回该“支给材料”乙方在甲方未收回“支给材料”的期间,仍须负有本条第三项同样的注意 而善加保管的责任七)“支付材料”如有品质上的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判断责任归属后,由责任的乙方负担费用。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的货与(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有时会借给乙方有关制造所需的机械、治具、测定器等(以下统称“机械设备”),乙方在收到“机械设备”后,须立即向甲方出借据二)乙方依据前项约定应对所借的“机械设备”妥善加以保管,使其不受毁损,亦不得有将“机械 设备”转让等侵害甲方所有权的一切行为,并以正常用法使用同时按甲方指示,以乙方的费用应对“机 械设备”等投保相当价额的相关财产保险三)乙方对于所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当使用完毕或甲方要归还时,乙方必须将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归还甲方四)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而导致将甲方所借给的“机械设备”等遗失或毁损时,乙方除应立即向 甲方报告外,并应负责将“机械设备”等重新制造或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如因损害而致无法复原者,需 负赔偿的责任但因一般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损,则不在此限第十三条:模具有关货品制造上必须使用的模具的采购、费用、所有权归属及保管处理等有关事项,甲、乙双方 另行书面规定第十四条:技术情报的借给(一)有关制造货品所需的图面、规格、式样书、样本、技术资料及其他情报(以下统称“技术情报”),由乙方提出借用证,甲方借用(二)甲方借给乙方的“技术情报”当合约结束时或甲方要求归还时,乙方须立即归还该所借的“技 术情报”及所有副本,属乙方的 KNOWHOW部分则不需归还给甲方。
三)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将甲方所借给的“技术情报”遗失或毁损时,除立即向甲方报告外, 并负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交易规定(一)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或甲方所借与的图面、规格、式样书、KNOWHOW等提供给第三者制造产品,并不得将“技术情报”贩卖给第三者在本合约签订前,已在市场贩卖的物品则 不在此限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图面、规格书、KNOWHOW等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二)乙方事前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品的全部或其重要的部分托付给乙方的子公司或 其关系公司,或第三者制造属乙方的KNOWHOW部分则不在此限三)在前项的情况时,乙方须要求其关系公司也相同地遵守本合约中乙方的义务第十六条:技术知道(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或按乙方的请求,乙方可透过甲方本身实施技术指导二)乙方遵守甲方的要求而达成甲、乙双方的协议,乙方可请求甲方为提高生产性,降低成本,提 高品质及信赖性的技术援助第十七条:报告义务(一)甲方得随时请求乙方出示乙方公告的财务资料,或对其财务情况及营业状况等加以说明或迅速 提出有关的报告书,乙方不得拒绝二)乙方的事业发生重大的变更或有发生的可能性时,不得迟延,应立即将其内容通知甲方。
三)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中,甚至终了后,因前二项所得知乙方营业上或财务上的机密等事实, 保证不泄露给第三者四)乙方依据甲方归与的指定式样,需附件中所规定物品的交易内容,以物品别、订货量别、售货 金额别作成报告书每六个月一次,向甲方提出报告第十八条:技术性成果的通报义务乙方依据第十四条向甲方所借用的“技术情报”或由于物品制造而有所发明、改良、专利的取得 等,或取得其他有关情报、资料、KNOWHOW时,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说明其内容第十九条:工业财产权(一)乙方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情报”研究发明、改良、新式样、创新等的专利权、实用新式样、商 标权(以下统称“工业财产权”)的权利归属甲方所有属乙方KNOWHOW部分,则工业财产权不归甲方二)甲方因前项而愿将“工业财产权”(仅限甲方提供部分)出让时,乙方应提供甲方有关该项发 明、改良、新式样的图面、规格书等资料,同时乙方应依循甲方的请求做适当的协助三)乙方交给甲方的物品,除甲方所指定的部分外,乙方须留意不抵触第三者的工业财产权、著作 权,万一发生抵触的问题时,须迅速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提出解决问题的计划若有损害,乙方应负 赔偿的责任第二十条:合同检查甲方为了确保货品的品质,视其必要得要求会同乙方实施制成检查。
第二十一条:机密保持本合约第十四条乙方的自甲方的所有“技术情报”及由第十八条研究出来的技术成果,及因本合 约而获得甲方的其他情报,须负保持机密的责任并且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无论任何情况不得泄露给 第三者甲方也应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泄露乙方提供研究成果给第三者第二十二条:中途终止(一)甲方或乙方拟中途终止合约,需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议才可终止合约二)基于前项,即使终止和约,已确定物品的合约仍存续有效第二十三条:终止甲、乙双方发生下列的事由,或判断有其发生的可能性时,双方依据书面通知可终止合约1 .违反本合约条理的任何一项2 .无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其无履行合约的迹象时3 .他方受到强制执行或稍税滞纳处分、其他法律的处分或有公司重整,清算手续开奖或做破产的宣 告时4 .发生资金减少、停止营业或业务转让、变更、合并的决议时5 .受到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取消的处分时6 .签发的票据遭受退票止付时第二十四条:合约终了时的处置(一)本合约于合约届满后,若无自动延续情况时,其将失效而在合约终了时,乙方应立即归还向 甲方所借的一切“技术情报”、“支给材料”及“机械设备”等。
据第十九条甲方得以无偿取得乙方已获 有专利的发明、改良、新式样等所有资料,依据甲方指示,乙方应立即将物(包括半成品)缴纳或毁损二)甲方依项后段所示,按缴纳数量将甲、乙双方协议计算的金额支付给乙方但支付的订金或损害金等,甲方的责权存在时,要以冲帐的方式由结算金额中扣除三)本合约纵使欺瞒,合约终止或其他的事由终了,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仍然存续有效第二十五条:危险负担依据第六条的规定,在乙方完成物品的交货前,物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已灭失、毁损或变质时,危 险的负担依据下列而为之1 .应归属甲方的责任事由时,则由甲方负担2 .为其他的事由时,则由乙方负担第二十六条:出口规定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或利用“技术情报”生产的物品其他制品,不论直接或间接出口,在出口时必须取得输出许可证,方可出口第二十七条:损害赔偿基于乙方的责任理由,甲方蒙受损害时,乙方应负其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改订本合约依据甲、乙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该合约第二十九条:有效期间本合约的有效期间是自合约签订日开始,以一年为期但在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均无书面表示异议者,自合约期满日开始,自动延续一年,有关此后的更新亦相同。
第三十条:附则(一)本合约未仅事宜项或对合约款项的解释产生疑义时,双方应本着诚意进行协议而做决定二)如就本合约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查管辖法院三)本合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一般国际采购合约之内容在二十一世纪,传统的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二十一世纪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在回答这问题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几个疑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一些独有工具,如 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技术正得到广泛应用另外经常在网上缔结合约的企业可以共同起草一份《交易伙 伴协议》(TPA)用以规范合约中的相关规则但是对EDI的使用者来说,很多问题,比如何时信息才算是合同?对不正确或含糊的消息有何规 则来判定?如何鉴定合同的有效性?等,都需要详细说明另方面,一个成功的TPA系统要求有合适的投资时间,它对网上一次性采购者来说并不值得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好在世上第一部关于数字化签名的 法律已在美国通过,在可预见的将来更多的国家将通过相关的法律专家们预测,不单在网上签合同的机 构会普遍使用加密技术和内置的标准程序来签订合同,网上的每个人也会采用加密技术。
到时发送一份网 上合同就如同将信放入信封邮寄一样可靠从管理的角度讲,合同是生意场上调和矛盾的一种机制因为合同中各个事项的参与者都会有各 自不同的目的和利益,怎样保证他们结合在一起时能好好地运作呢?首先要认识合同的签订过程与合同执 行过程往往有很多形式的差异1)绩效上的差异是指书面合同和实际使用的合同间的差异有的人将书面 合同放入抽屉,执行时往往将其抛在脑后,直至碰到麻烦才想起它2)相关性差异:激烈的竞争迫使许多采购商运用较灵活,较策略的而不是呆板的,程序式的方法来优化供应商,但另一方面,采购者还没有发 展出一套新的绩效衡量方法,而仍延用旧的纯价格的方法来考量供应商3)理解上的差异是指合同制订者与合同执行者之间的差异在英国,对上述管理调和问题的方法之一是采用《新工程合同》,它意在简化合同用语,避免采 用法律行话,只有必要时才使用专业术语还有一个想象不到的方法就是干脆取消书面合同有些日本公 司拒绝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因为他们认为供应商是"共命运团体”的一部分,这个团体是通过道义和文化来支持的,而非合同,尽管这种团体在西方是不存在的所以二十一世纪的合同将会出现以下趣势:■ 传统的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加密技术将是关键因素。
■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未来的合约越来越能对机器(而不是人)加以直接控制,执行诸如定单 布置,运送和付款■ 合同用语的简化对合同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电子价格目录将和中央合同数据库超级链接,合同中不必再纳入大量的零件清单和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