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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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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范本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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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本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招标人或其下属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与中标人(以下简称“承包商”)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签署鉴于业主拟建造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并于 年 月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商对工程设备采购(除电池组件外)和工程施工的投标,为此,双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的合同价格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中所所用术语的含含义与招标文文件中提到的的合同格式项项下“通用条款”和合同文件件中相应术语语的含义相同同2、下列文件应应作为本合同同的组成部分分并有效构成成正式合同的的全部条款::(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款(6) 标准、规范及有有关技术文件件(7) 设计文件、资料料和图纸(8) 构成合同组成部部分的其他文文件合同组成文件应应互为补充和和解释,如有有不清楚或互互相矛盾之处处,以所列顺顺序在前的为为准,同一顺顺序的则以时时间在后的为为准某一合合同组成文件件本身存在含含糊不清或不不相一致的情情形时,双方方应从合同目目的实现的角角度协商解决决,但不应对对工程实施造造成不利影响响。

经协商后后双方无法达达成一致意见见的,可按合合同条件的规规定提请争议议解决3、承包人承诺诺,保证按合合同规定进行行工程的实施施并履行全部部合同义务4、发包人承诺诺,保证按合合同规定的方方式和时间向向承包人支付付合同价款并并履行合同规规定的其他义义务5、发包人和承承包人双方同同意,本合同同表达了双方方所有的协议议、谅解、承承诺和契约,并并同意本合同同汇集、结合合和取代了所所有以往的协协商、谅解与与协议,双方方还同意除了了在本合同中中有特别规定定或用除书面面阐明并与本本合同规定履履行了相同手手续者外,任任何关于合同同的修改或变变动均为无效效或对双方不不具约束力6、本合同在双双方代表签字字并加盖公章章后生效 业主(公章):: 承包商(公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或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用条款第 1 条 一般规定定义与解释通用条款,指根根据法律、行行政法规的规规定,合同当当事人在履行行工程总承包包合同过程中中所遵守的一一般性条款,由由本文件第11条至第20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根据工程总承承包项目的实实际,对通用用条款进行补补充、修改和和完善,并同同意共同遵守守的条款工程总承包,指指承包人受发发包人委托,按按照合同约定定对工程建设设项目的设计计、采购(电电池组件除外外)、施工(含含竣工验收)、试试运行等实行行全过程的工工程承包发包人,指在合合同协议书中中约定的,被被称为发包人人的当事人,包包括其合法继继承人和经许许可的受让人人承包人,指在合合同协议书中中约定的,被被发包人接受受的具有工程程总承包主体体资格的当事事人,包括其其合法继承人人分包人,指接受受承包人根据据合同约定对对外分包的部部分工程或服服务的,并具具有相应资格格的法人或其其他组织发包人代表,指指发包人指定定的履行本合合同的代表监理人,指发包包人委托的具具有相应资质质的工程监理理单位工程总监,指由由监理人授权权、负责履行行监理合同的的总监理工程程师项目经理,指承承包人按照合合同约定任命命的负责履行行合同的代表表永久性工程,指指承包人根据据合同约定,进进行设计、施施工、竣工试试验、竣工后后试验和(或或)试运行考考核并交付发发包人进行生生产操作或使使用的工程单项工程,指专专用条件中列列明的具有某某项独立功能能的工程单元元,是永久性性工程的组成成部分。

临时性工程,指指为实施、完完成永久性工工程及修补任任何质量缺陷陷,在现场所所需搭建的临临时建筑物、构构筑物,不构构成永久性工工程实体的工工程现场或场地,指指合同约定的的用于承包人人现场办公、居居住、设备材材料部件存放放、施工机具具、设施存放放和工程实施施的任何地点点项目基础资料,指指发包人提供供给承包人的的经有关部门门对项目批准准或核准的文文件、报告(选选厂报告、资资源报告、勘勘察报告)、资资料(气象、水水文、地质)、协协议(燃料、水水、电、气、运运输)和有关关数据等,设设计所须的基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指指发包人为承承包人进行现现场施工所需需要提供的地地上和地下已已有的建筑物物、构筑物、须须受保护的古古建筑、古树树木等坐标方方位、数据和和其他情况的的资料设计阶段,指规规划设计、总总体设计、初初步设计、技技术设计和施施工图设计等等阶段工程物资,设计计文件规定的的并构成永久久性工程实体体的设备、材材料和部件,及及竣工后试验验所需的材料料等施工,指承包人人把设计文件件转化为工程程的过程,包包括土建、安安装和竣工试试验等作业竣工试验,指工工程的土建、安安装完工后,工工程或(和)单单项工程被业业主接收前由由承包人负责责进行的试验验。

施工竣工,指工工程已按合同同约定和设计计要求完成土土建、安装,并并通过竣工试试验工程接收,指工工程或(和)单单项工程通过过竣工试验后后,为使发包包人的操作人人员、使用人人员进入岗位位进行竣工后后试验、试运运行准备,由由承包人与发发包人进行工工程交接,并并由发包人颁颁发接收证书书的过程竣工后试验,指指工程被发包包人接收后,按按合同约定由由发包人自行行组织的试验验、或在发包包人组织领导导下并由承包包人指导进行行工程的功能能试验试运行考核,指指根据合同约约定,在工程程完成竣工试试验后,由发发包人自行或或在发包人的的组织领导下下由承包人指指导下进行的的包括合同目目标考核验收收在内的全部部试验考核验收证书,指指试运行考核核的全部试验验完成并被验验收后,由发发包人签发的的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指指承包人接到到考核验收证证书、完成扫扫尾工程和缺缺陷修复,并并按合同约定定提交竣工验验收报告、竣竣工资料、竣竣工结算资料料,由发包人人组织的工程程结算与验收收项目进度计划,指指自合同生效效之日起,按按合同约定的的工程全部实实施阶段(包包括:设计、采采购、施工、竣竣工试验、工工程接收、竣竣工后试验至至试运行考核核各阶段的)或或合同约定的的若干实施阶阶段的时间计计划安排。

施工开工日期,指指合同协议书书中约定的,承承包人开始现现场施工的绝绝对日期或相相对日期竣工日期,指合合同协议书中中约定的,由由承包人完成成工程施工(含含竣工试验)的的绝对日期或或相对日期,包包括按合同约约定的任何延延长日期变更,指发包人人书面通知或或书面批准的的,对工程所所作的任何更更改合同价格,指合合同协议书中中约定的、承承包人进行设设计、采购(电电池组件除外外)、施工(含含竣工验收)、试试运行等工作作的价款合同价格调整,指指依据合同约约定需要增减减的费用而对对合同价格进进行的相应调调整合同总价,指合合同书确定的的合同价格预付款,是指根根据合同约定定,由发包人人预先支付给给承包人的款款项工程进度款,指指发包人根据据合同约定的的支付内容、支支付条件,分分期向承包人人支付的设计、采采购和施工的的进度款,及及竣工后试验验的服务费等等款项工程质量保修责责任书,指依依据有关质量量保修的法律律规定,发包包人与承包人人签订的质量量保修责任书书书面形式,指合合同书、信件件和数据电文文等可以有形形地表现所载载内容的形式式数据电文文包括:电传传、、电电子数据交换换和电子邮件件违约责任,指合合同一方不履履行合同义务务或履行合同同义务不符合合合同约定所所须承担的责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不能预见、不不能避免并不不能克服的客客观情况并网发电,指工工程电气设备备安装和调试试,经验收具具备发电送电电能力和通过过电网公司发发电前期、中中期验收,并并取得青海电电监局主管部部门批准的并并网发电许可可证,成功将将电站所发电电量接入输送送至电网,最最终通过电网网公司电力监监督站验收和和取得电监局局发电业务许许可证根据本合同工程程的特点,补补充约定的其其他定义条款标题不能作作为合同解释释的依据1.1 合同文件1.1.1 合同文件的组成成合同文件件相互解释,互互为说明除除专用条款另另有约定外,组组成本合同的的文件及优先先解释顺序如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款(6) 标准、规范及有有关技术文件件(7) 设计文件、资料料和图纸(8)构成合同同组成部分的的其他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同过程中形成成的通知、会会议纪要、备备忘录、补充充文件、指令令、、电电子邮件、变变更和洽商等等书面形式的的文件构成本本合同的组成成部分1.1.2 当合同文件的条条款内容含糊糊不清或不相相一致,并且且不能依据合合同约定的解解释顺序阐述述清楚时,在在不影响工程程正常进行的的情况下,由由当事人协商商解决,也可可采纳监理人人的解释。

当当事人经协商商未能达成一一致或不接受受监理人的解解释的,根据据16.3款关关于争议和裁裁决的约定解解决1.1.3 合同中的条款标标题仅为阅读读方便,不作作为对合同条条款进行解释释的依据1.1.4 本合同中所使用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的日、月、年年本合同中中所使用的任任何期间的起起点均指相应应事件发生之之日的下一日日如果任何何时间的起算算是以某一期期间届满为条条件,则起算算点为该期间间届满之日的的下一日任任何期间的到到期日为该期期间届满之日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法定节假日之之外的其他公公历日1.2 语言文字合同文件以中国国的汉语简体体语言文字编编写、解释和和说明合同同当事人在专专用条款约定定使用两种及及以上语言时时,汉语为优优先解释和说说明本合同的的主导语言在少数民族地区区,当事人可可以约定使用用少数民族语语言编写、解解释和说明本本合同文件1.3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的法律需需要明示的具具体适用法律律的名称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1.4 标准、规范1.4.1 适用于本工程的的国家标准规规范、或(和和)行业标准准规范、或(和和)工程所在在地方的标准准规范、或(和和)企业标准准规范的名称称(或编号),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

1.4.2 发包人使用国外外标准、规范范的,负责提提供原文版本本和中文译本本,并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提供的标准准、规范的名名称、份数和和时间1.4.3 没有相应成文规规定的标准、规规范时,由发发包人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的时间向承承包人列明技技术要求,承承包人按约定定的时间和技技术要求提出出实施方法,经经发包人认可可后执行承承包人需要对对实施方法进进行研发试验验的,或须对对施工人员进进行特殊培训训的,另行签签订协议作为为本合同附件件,其费用由由发包人承担担1.4.4 遵守合同约定的的标准规范进进行设计、采采购、加工和和施工,任何何一方不得改改变国家强制制性标准规范范的规定1.4.5 发包人有权按照照合同和适用用法律规定的的标准规范,对对承包人的设设计优化、实实施提出安全全、质量、环环境保护和职职业健康方面面的建议、修修改和变更1.5 发包人遵守法律律1.5.1 在履行合同期间间,国家法律律、行政法规规规定由发包包人办理并取取得立项、城城市规划、区区域规划批文文、土地使用用许可、开工工批准或施工工许可证、工工程质量监督督手续,及其其他许可、执执照、证件、批批件等,发包包人负责协调调与有关部门门和单位的关关系。

因此造造成承包人的的开工延误、暂暂停、费用增增加、进度延延误时,发包包人按承包人人实际增加的的合理费用给给予赔偿,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1.5.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合同期间遵守守适用法律、行行政法规、或或行业规定进进行设计、采采购、加工、施施工、竣工试试验和竣工后后试验,并承承担质量保修修责任承包包人须办理履履行合同所需需的由承包人人办理的各种种许可、执照照、批文和手手续等,保证证发包人免受受因此造成的的损失并因因此给发包人人造成损失的的,承包人按按发包人的实实际增加的合合理费用给予予赔偿竣工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1.5.3 承包人按时向所所雇佣人员发发放工资,为为其办理人身身保险,并缴缴纳相关税费费1.6 保密事项当事人一方对在在订立和履行行合同过程中中知悉的另一一方的商业秘秘密、技术秘秘密负有保密密责任,未经经同意,不得得对外泄露或或用于本合同同以外的目的的一方泄露或者者在本合同以以外使用该商商业秘密、技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损失的,承担担损害赔偿责责任当事人人为履行合同同所需要的信信息,另一方方须予以提供供当事人认认为必要时,可可签订保密协协议,作为合合同附件第 2 条 发包人2.1 发包人的义务和和权利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的审批、核准准或备案手续续,使项目具具备法律规定定的开工条件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定的合同价格格调整、付款款、竣工结算算义务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约定,及国家家法律对安全全、质量、标标准、环境保保护和职业健健康等强制性性规定,对承承包人的设计计、采购、施施工等实施工工作提出建议议、修改和变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约定,对因承承包人原因给给发包人带来来的任何损失失和损害,提提出赔偿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要时,有权发发出书面形式式的暂停通知知该类暂停停给承包人造造成的费用增增加时,由发发包人承担或或造成工程关关键路径延误误的,竣工日日期相应延长长2.1.6 发包人有权参与与承包人设备备招标文件的的编制和审定定2.1.7 履行合同中约定定的其他权利利和义务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委派的代代表,行使发发包人委托的的权利,履行行发包人义务务发包人代代表依据本合合同并在其授授权范围内履履行其职责发发包人代表根根据合同约定定的向承包人人发出的通知知,以书面形形式由其本人人签字后送交交项目经理发包人代表的姓姓名、职务和和职责在专用用条款约定发发包人决定替替换其代表时时,将新任代代表的姓名、职职务、职权和和任命时间在在其到任的前前15天,以书书面形式通知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实行监理的,监监理人的名称称、工程总监监、监理范围围、内容、职职权和权限在在专用条款中中写明2.3.2 监理人按发包人人委托监理的的范围、内容容、职权和权权限,代表发发包人对承包包人实施监督督监理人向向承包人发出出的通知,以以书面形式由由工程总监签签字后送交项项目经理2.3.3 工程总监的职权权与发包人代代表的职权相相重叠或不明明确时,由发发包人予以协协调并明确,并并以书面形式式通知承包人人2.3.4 除专用条款有明明确约定或经经发包人同意意外,工程总总监无权改变变本合同当事事人的任何权权利和义务2.3.5 发包人更换工程程总监时,提提前15天以书面面形式通知承承包人,并将将替换者的姓姓名、职务、职职权、权限和和任命时间通通知承包人2.4 安全保证2.4.1 发包人要求承包包人负责协调调处理施工现现场周围的地地下、地上已已有设施和邻邻近建筑物、构构筑物、古树树名木、文物物及坟墓等的的安全保护工工作,维护现现场周围的正正常秩序,并并承担相关费费用2.4.2 发包人有权对承承包人负责工工程现场临近近正在使用、生生产或运行的的建筑物、构构筑物、生产产装置、设施施、设备等,要要设置隔离设设施,竖立禁禁止入内、禁禁止动火的明明显标志进行行监督。

因承承包人的原因因给发包人造造成的损失和和伤害,由承承包人负责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定,而在工程程主体结构或或工程主要装装置完成后,发发包人要求进进行涉及建筑筑主体及承重重结构变动、或或涉及重大工工艺变化的装装修工程时,双双方另行签订订委托合同,作作为本合同附附件,由承包包人提出设计计方案,方能能施工发包人自行决定定此类装修或或发包人与第第三方签订委委托合同,由由发包人或发发包人另行委委托的第三方方提出设计方方案及施工的的,由此造成成的损失、损损害由发包人人负责2.4.4 发包人、发包人人代表、雇员员、监理人及及其委托的其其他人员,遵遵守7.8款款健康、安全全和环境的相相关约定2.5 保安责任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工程当地有关关治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通和协调,并并承担相关费费用发包人人有权对承包包人的保安工工作实行归口口领导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人商定工程实实施阶段及区区域的保安责责任划分,并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保安制度、责责任制度和报报告制度,作作为合同附件件2.5.3 承包人按合同约约定占用的区区域、接收的的单项工程和和工程,由承承包人承担相相关保安工作作,及因此产产生的费用、损损害和责任。

第 3 条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义务和和权利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的标准、规范范、工程的功功能、规模、考考核目标和竣竣工日期,来来完成设计、采采购、施工、竣竣工试验和竣竣工后试验是是承包人的义义务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按合同约定,自自费修复因承承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文件、设设备、材料、部部件、施工、竣竣工试验和竣竣工后试验存存在的缺陷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按合同约定和和发包人的要要求,提交相相关报表报报表的类别、内内容、提交时时间,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停的,承包人人有权根据22.1.5款款的约定提出出费用增加和和(或)竣工工日期延长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因给承包人带带来的任何损损失、损害或或造成工程关关键路径延误误的,承包人人有权要求赔赔偿或(和)延延长竣工日期期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权并代表承包包人负责履行行本合同项项目经理的姓姓名、职责和和权限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项目经理理不得同时担担任其他项目目的项目经理理项目经理理需离开项目目现场须事先先取得发包人人同意,并指指定一名有经经验的人员临临时代行其职职责承包人人违反上述约约定的,按照照本专用条款款的约定,承承担违约责任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同约定的项目目进度计划,并并按发包人代代表或(和)工工程总监依据据合同发出的的指令组织项项目实施在在紧急情况下下,且无法与与发包人代表表或(和)工工程总监取得得联系时,项项目经理有权权采取必要的的措施保证人人身、工程和和财产的安全全,但须在事事后48小时内向向发包人代表表或(和)工工程总监送交交书面报告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面形式通知发发包人,并征征得发包人的的同意继任任的项目经理理须继续履行行第3.2..1款约定的的职责和权限限承包人未未经发包人同同意擅自更换换项目经理的的,按3.22.1款专用用条款的约定定,承担违约约责任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书面形式通知知更换其认为为不称职的项项目经理,承承包人在接到到更换通知后后的15日内内向发包人提提出书面的改改进报告此此后,发包人人仍以书面形形式通知更换换时,承包人人在接到第二二次更换通知知后的30日内更换换,并将新任任命的项目经经理的姓名、简简历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发包包人新任的的项目经理继继续履行第 3.2.11款约定的权权限3.3 工程质量保证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承包人质量保保证体系认证证证书,在合合同实施过程程中保持持续续有效,并建建立本合同项项下的质量保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量保证承包包人按合同约约定的质量标标准规范,确确保设计、采采购(电池组组件除外)、加加工制造、施施工、竣工试试验、竣工后后试验和考核核验收的质量量并遵照国国家有关质量量保修责任的的规定,对工工程进行保修修3.4 安全保证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承包人按合同同约定,并遵遵照建设工程程设计管理条条例、建设工工程质量管理理条例及有关关安全生产的的法律规定,进进行设计、采采购、施工、竣竣工试验,保保证工程的安安全性能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和环境安全承承包人遵守77.8款健康康、安全和环环境的约定3.5 职业健康和环境境保护保证3.5.1 工程设计承包包人按合同约约定,并遵照照建设工程勘勘察设计管理理条例、建设设工程环境保保护条例及相相关的法律规规定进行工程程的环境保护护设计及职业业健康保护设设计,保证工工程符合环境境保护和职业业健康的法律律规定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和环境保护承承包人遵守77.8款健康康、安全和环环境的约定3.6 进度保证承包人按4.11款约定的项项目进度计划划,合理有序序地组织设计计、采购、施施工、竣工试试验和竣工后后试验需要的的各类资源,采采用有效的实实施方法和组组织方法,保保证项目进度度计划的实现现。

3.7 现场保安承包人承担其进进入现场、施施工开工至发发包人接收单单项工程或(和和)工程之前前的现场保安安责任(含承承包人的预制制加工场地、办办公及生活营营区)并负负责编制相关关的保安制度度、责任制度度和报告制度度,提交给发发包人3.8 分包3.8.1 分包约定定主要工程程(如设备安安装工程)不不允许分包3.8.2 承包人分包包工程必须经经发包人批准准,承包人可可在工程开工工前提交工程程分包清单,发发包人在接到到分包清单后后的7日内,予予以确认3.8.3 分包人资质符符合国家法律律规定的企业业资质等级的的分包人,方方能选择为分分包人3.8.4 承包人不得以肢肢解的方式将将承包的全部部工程对外分分包,也不得得将承包的工工程全部转包包3.8.5 分包人不得将其其分包的施工工和货物采购购对外转包,分分包人不得再再分包(采购购分包中的整整装单元设备备,电气仪表表的成套设备备除外)3.8.6 对分包人的付款款承包人应应按分包合同同约定,按时时支付分包人人进度款未未经承包人同同意,发包人人不得以任何何形式向分包包人支付任何何款项3.8.7 承包人对分包人人负责因分分包人的任何何违约行为、管管理不善、疏疏忽或其他过过错导致工程程质量出现缺缺陷,给发包包人造成损失失或导致竣工工日期延误的的,承包人对对分包人负责责,承包人和和分包人就分分包工程对发发包人承担连连带责任。

第 4 条 进度计划、延误误和暂停4.1 项目进度计划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承包人编制的的项目进度计计划,其中施施工期限须符符合合同协议议书的约定经经发包人批准准后实施发发包人的批准准并不能解除除承包人的合合同责任承承包人提交项项目进度计划划的份数和时时间在专用条条款约定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进度计划承承包人原因使使工程实际进进度明显落后后于项目进度度计划时,承承包人有义务务、发包人也也有权利要求求承包人自费费采取措施,赶赶上项目进度度计划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的调整出现现下列情况,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并对对项目进度计计划进行调整整:根据4.2.22款的约定,因因业主原因,导导致某个设计计阶段审核会会议时间的延延误4.1.4 合同实施过程中中如设计、采采购、施工、竣竣工试验等实实际进度要求求与合同承诺诺不符或相差差较远时,发发包人有权要要求承包人加加快进度赶工工期,如承包包人不采取措措施或措施不不得力发包人人可采取任何何措施保证工工程如期完工工4.2 设计进度计划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承包人的设计计进度计划符符合项目进度度计划的时间间安排,与采采购、施工、和和(或)竣工工试验及竣工工后试验的进进度计划相衔衔接。

4.2.2 设计进度延误因因承包人的原原因导致设计计文件交付延延误或质量问问题, 造成成采购延误,停停工、窝工损损失和竣工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因业主原原因导致设计计进度延误, 给承包人造造成采购延误误、停工、窝窝工损失,由由业主承担;;造成关键路路径延误的,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4.3 采购进度计划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承包人的采购购进度计划符符合项目进度度计划的时间间安排,并与与设计、施工工、和(或)竣竣工试验及竣竣工后试验的的进度计划相相衔接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在专用条款约约定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因承包人的原原因导致采购购延误,造成成的停工、窝窝工损失和竣竣工日期延误误,由承包人人负责因发发包人原因导导致采购延误误,给承包人人造成的停工工、窝工损失失,由发包人人承担;造成成关键路径延延误的,竣工工日期相应顺顺延4.4 施工进度计划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承包人在现场场施工开工115天前提交交一份包括施施工进度计划划在内的总体体施工组织设设计施工进进度计划符合合项目进度计计划的时间安安排,并与设设计、采购、竣竣工试验进度度计划相衔接接发包人需需承包人提交交的关键单项项工程或(和和)关键分部部分项工程施施工进度计划划的,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延误根据下下列约定,确确定竣工日期期的延长:(1) 因发包人原因造造成承包人不不能按时开工工的,竣工日日期相应顺延延2) 因承包人原因不不能按时开工工的,需说明明正当理由,自自费采取措施施及早开工,竣竣工日期不予予延长3) 因不可抗力造成成施工开工日日期延误的,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4.4.3 竣工日期1、承包范围包包括竣工试验验时,按以下下方式确定计计划竣工日期期和实际竣工工日期:(1) 根据9.1款工工程接收的专专用条款中所所约定的单项项工程竣工日日期,为单项项工程的计划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后一个单项工工程的计划竣竣工日期,为为工程的计划划竣工日期;;(2) 单项工程中最后后一项竣工试试验通过的日日期,为该单单项工程的实实际竣工日期期;(3) 工程中最后一个个单项工程通通过竣工试验验的日期,为为工程的实际际竣工日期2、承包人为竣竣工试验、或或竣工后试验验预留的施工工部位、或发发包人要求的的施工预留部部位、不影响响发包人实质质操作使用的的零星扫尾工工程和缺陷修修复,不影响响竣工日期的的确定4.5 误期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竣工工日期延误的的,由承包人人承担误期赔赔偿。

每日延延误的赔偿金金额,及按日日累计的最高高赔偿金额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发包包人有权从工工程进度款、或或竣工结算款款、或约定提提交的履约保保函中扣除赔赔偿金额4.6 暂停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发包人可以书书面形式通知知承包人暂停停工程实施中中的任何工作作通知中列列明暂停日期期及预计暂停停的期限承包人因执行此此项暂停而遭遭受的费用增增加,或因复复工而增加的的合理费用,由由发包人承担担因此造成成工程关键路路径延误的,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成的暂停根根据17.11款不可抗力力发生的义务务和17.22款不可抗力力的后果的条条款约定,安安排各方的工工作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的工作当44.6.1款发包人人的暂停和44.6.2款因不可可抗力的暂停停发生时,承承包人立即停停止现场的实实施工作并并在暂停期间间,根据合同同约定,由承承包人负责照照料、保护、监监管的人员、工工程、物资及及承包人的文文件等因承承包人未能尽尽到照料、保保护和监管责责任,造成损损坏、变质等等,使发包人人的费用增加加,或(和)竣竣工日期的延延误,由承包包人负责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要求根据44.6.1款发包人人通知的暂停停,承包人有有权在暂停的的45天后通知知要求复工。

不不能复工时,承承包人有权根根据13.22.5款调减减部分工程的的约定,以变变更方式调减减受暂停影响响的部分工程程发包人的暂停超超过45天且且暂停影响到到整个工程,或或发包人的暂暂停超过1880天,或因因不可抗力的的暂停致使合合同无法履行行,承包人有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包人解除合同同的约定,发发出解除合同同的通知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发包人发出复复工通知后,发发包人有权组组织承包人对对受暂停影响响的工程、设设备、材料、部部件进行检查查,承包人将将检查结果及及需要恢复、修修复的内容和和估算通知发发包人,经发发包人确认后后,所发生的的恢复、修复复价款由发包包人承担因因恢复、修复复造成工程关关键路径延误误的,竣工日日期相应延长长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的暂停因承承包人原因所所造成的部分分工程或工程程的暂停,所所发生的损失失、损害、赔赔偿及竣工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付款发生发发包人的暂停停时,除已完完的工程按合合同约定付款款外,发包人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人造成的停工工、窝工、倒倒运、机械设设备调迁、材材料和构件积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下述约定进行行永久性工程程设备、材料料和部件的付付款:(1) 承包人负责采购购并构成工程程实体的,但但尚未能按采采购进度款付付款的设备、材材料和部件,承承包人将该款款项单独列入入14.6款按按月工程进度度申请付款或或14.7款按按付款计划表表申请付款的的报表中,发发包人按144.8款的付付款时间安排排支付;(2) 承包人负责采购购并运抵现场场的永久性工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尚尚未验收付款款的部分,双双方需进行验验收交接。

对对其中有缺陷陷的设备、材材料和部件,承承包人自费修修复修复合合格并经发包包人验收后,根根据14.44.1款工程程进度款的约约定,支付其其中的采购进进度款3) 发包人承担承包包人为永久性性工程订购的的、尚未运抵抵现场的设备备、材料和部部件的相应款款项4) 发包人要求承包包人对已订货货的永久性工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进进行退货时,其其供应商、制制造厂要求的的补偿、赔偿偿等相关费用用,由发包人人承担第 5 条 技术与设计5.1 生产工艺技术、建建筑艺术造型型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工艺技术或建建筑艺术造型型由承包人负责提提供的生产工工艺技术(含含专利技术、专专有技术、工工艺包)或(和和)建筑艺术术造型(含建建筑设计)时时,承包人对对所提供的工工艺技术数据据、工艺条件件、软件、分分析手册、操操作指导书、设设备制造指导导书和其他资资料、其他要要求,或(和和)建筑艺术术造型及其结结构设计负责责承包人对本专用用条款约定的的试运行考核核保证值、或或(和)使用用功能保证的的说明负责该该试运行考核核保证值、或或(和)使用用功能保证的的说明,作为为10.3..3款试运行行考核的评价价依据根据据工程特点,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工程或或(和)单项项工程的试运运行考核保证证值、或使用用功能保证的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工艺技术或建建筑艺术造型型由发包人负责提提供的生产工工艺技术(含含专利技术、专专有技术、工工艺包)或(和和)建筑艺术术造型时,发发包人对所提提供的工艺技技术数据、工工艺条件、软软件、分析手手册、操作指指导书、设备备制造指导书书和其他承包包人的文件资资料、发包人人的要求,或或(和)建筑筑艺术造型的的要求负责发包人有义务指指导、审查由由承包人根据据发包人提供供的上述资料料进行的生产产工艺设计或或(和)建筑筑设计文件,并并予以确认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工程或或(和)单项项工程试运行行考核的各项项保证值、或或使用功能保保证说明中各各自承担的责责任,作为110.3.33款试运行考考核和考核责责任的评价依依据5.2 操作维修人员的的培训承包人负责发包包人发包人的的操作维修人人员的培训5.3 知识产权本合同涉及到一一方、或双方方(含一方或或双方相关的的专利商、独独立建筑师)的的技术专利、建建筑艺术造型型、专有技术术、著作权等等知识产权的的,签订有关关知识产权及及保密协议,作作为本合同的的附件第 6 条 工程物资6.1 工程物资的提供供6.1.1 承包人提供的永永久性工程的的设备、材料料和部件(1) 承包人依据设计计文件规定的的技术参数、技技术条件、功功能要求和使使用要求,负负责组织永久久性工程的设设备、材料、部部件的采购的的(包括备品品备件、专用用工具及厂商商提交的技术术文件)、负负责运抵现场场,并对其质质量检查结果果和性能结果果负责。

由承承包人负责提提供的永久性性工程的设备备、材料和部部件的类别、估估算数量或(和和)规格清单单在专用条款款中列出2) 因承包人提供的的设备、材料料、部件(包包括建筑构件件等)不符合合国家强制性性标准规定所所造成的质量量缺陷,由承承包人自费修修复缺陷,因因此造成进度度延误的,竣竣工日期不予予延长3) 由承包人提供的的竣工后试验验的生产性材材料,在专用用条款中列出出类别或(和和)清单6.1.2 承包人对供应商商的选择依依据3.8..1款约定的的由承包人提提交的并经发发包人发包人人批准的供应应商的名单中中,由招标选选择相关采购购物资的供货货商或制造厂厂承包人不得在设设计文件中或或以口头暗示示方式指定供供应商和加工工制造厂,特特殊情况或只只有唯一厂家家的除外6.1.3 工程物资所有权权承包人提提供的永久性性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在在承包人收到到发包人发包包人支付900%合同价款款后,所有权权转为发包人人发包人所有有发包人在在发包人发包包人接收工程程前,承包人人有义务对工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进进行保管、维维护和保养,未未经发包人发发包人批准不不得运出现场场6.2 检验6.2.1 工厂检验与报告告(1) 承包人遵守相关关法律规定,负负责承包人按按照合同约定定提供的永久久性工程设备备、材料、部部件和备品备备件,及竣工工后试验物资资的检查、检检验、监测和和试验,并向向发包人提供供相关报告。

报报告内容、报报告期和提交交份数,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2) 承包人邀请发包包人参检时,在在进行相关加加工制造阶段段的检查、检检验、监测和和试验之前,以以书面形式通通知发包人参参检的内容、地地点和时间发发包人在接到到邀请后的55日内,以书书面形式通知知承包人参检检或不参检发发包人参检时时,在接到本本款第(1)项项承包人发出出的报告后55日内通知承承包人3) 发包人承担其参参检人员在参参检期间的工工资、补贴、差差旅费和住宿宿费等,承包包人负责办理理进入相关厂厂家的许可,并并提供方便4) 发包人委托有资资格、有经验验的第三方代代表发包人自自费参检的,在在接到承包人人邀请函或报报告后的5日日内,以书面面形式通知承承包人,并写写明受托单位位及受托人员员的名称、姓姓名及授予的的职权5) 发包人及其委托托人的参检,并并不能解除承承包人对其采采购的工程设设备、材料和和部件的质量量责任6.2.2 覆盖和包装的后后果承包人人已在6.22.1款约定定的日期内以以书面形式通通知发包人参参检,发包人人依据约定日日期提前或按按时到达指定定地点,但加加工制造的设设备、材料、部部件(包括竣竣工后试验的的物资)已经经被覆盖、包包装或已运抵抵启运地点时时,发包人有有权责令承包包人将其运回回原地、拆除除覆盖、包装装,重新进行行检查或检验验或检测或试试验及复原,承承包人承担因因此发生的费费用。

因此造造成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不予延长6.2.3 未能按时参检发发包人未能按按6.2.11款的约定时时间参检,承承包人可自行行组织检查、检检验、检测和和试验,质检检结果视为是是真实的发发包人此后指指令重新检查查、检验、检检测和试验,或或增加试验细细节或改变试试验地点的,有有权以变更指指令通知承包包人经质检检合格时,所所发生的费用用由发包人承承担,造成工工程关键路径径延误的,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经质质检不合格时时,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包包人承担,竣竣工日期不予予延长6.2.4 现场清点与检查查承包人根据合同同约定负责提提供的永久性性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在在运抵现场前前5天通知发发包人承包包人(包括承承包人、或为为承包人提供供设备、材料料和部件的供供应商、或分分包人)与发发包人(包括括发包人、或或其代表、或或其监理人)按按每批货物的的提货单据清清点箱件数量量及外观检查查,并根据装装箱单清点箱箱内数量、出出场合格证、图图纸、文件资资料及外观检检查经检查查清点后,双双方人员签署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查清点点发现箱件短短缺,箱件内内的数量、图图纸、资料短短缺,或有外外观缺陷的,承承包人负责补补齐、自费修修复,缺陷未未能修复之前前不得用于工工程。

因此造造成的费用增增加、竣工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6.2.5 质量监督部门及及消防、环保保等部门的参参检发包人人、承包人随随时接受质量量监督部门、消消防部门、环环保部门、行行业等专业检检查人员对制制造厂、安装装及试验过程程的现场检查查,其费用由由承包人承担担发包人为为此提供方便便造成工程程关键路径延延误的,竣工工日期相应顺顺延对参检中提出的的修改、更换换等意见,由由承包方来承承担增加的相相关费用因因此造成工程程关键路径延延误的,责任任方为承包人人时,竣工日日期不予延长长6.3 进口工程物资和和报关、清关关6.3.1 永久性工程设备备、材料和部部件的进口采采购责任方,及及招标询价方方式,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采购责任任方负责报关关、清关,另另一方有义务务协助6.3.2 进口工程设备、材材料和部件的的报关、清关关的延误,造造成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时时,承包人负负责进口采购购的, 竣工工日期不予延延长,增加的的费用由承包包人承担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资运输工程超限物资(超超重、超长、超超宽、超高)的的运输,由承承包人负责,超超限运输和特特殊措施等全全部费用,包包含在中标合合同价格内因因超限物资运运输造成的费费用增加,由由承包人承担担。

造成工程程关键路径延延误时,竣工工日期不予延延长6.5 重新订货及后果果6.5.1 依据合同约定,由由承包人负责责提供的永久久性工程设备备、材料和部部件存在缺陷陷时,经承包包人修复仍不不合格的,由由承包人负责责重新订货并并运抵现场因因此造成的费费用增加、竣竣工日期延误误,由承包人人负责6.6 工程物资保管与与剩余6.6.1 工程物资保管根根据6.1..1款由承包包人负责提供供的工程物资资的约定,并并由承包人保保管(包含电电池组件的保保管),其工工程物资的类类别和估算数数量在专用条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按说明书书的相关规定定进行保管、维维护、保养,防防止变形、变变质、污染和和对人身造成成伤害在专专用条款约定定承包人提交交保管维护方方案的时间,方方案包括:工工程物资分类类和保管、保保养、保安、领领用制度,以以及库房、特特殊保管库房房、堆场、道道路、照明、消消防、设施、器器具等规划保保管所需的一一切费用,包包含在中标合合同价格内6.6.2 剩余工程物资的的移交承包包人为永久性性工程保管的的物资,在竣竣工试验完成成后,剩余的的工程物资无无偿移交给发发包人(除非非专用条款另另有约定)第 7 条 施工7.1 发包人的义务7.1.1 提供项目可研、核核准、批复涉涉及的技术文文件。

发包人人以书面形式式并按约定时时间将技术文文件包括图纸纸提交给承包包人发包人人有义务与承承包人在现场场交验承包包人提供施工工图图纸资的的内容和时间间在专用条款款中约定因因发包人提供供项目技术资资料的延误,导导致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相应顺延7.1.2 进场条件和进场场日期发包包人根据承包包人提交的临临时占地资料料,与承包人人协商进场条条件,确定进进场日期发发包人完成用用地、拆迁及及补偿等工作作,保证承包包人能够按时时进入现场开开始准备工作作进场条件件和进场日期期在专用条款款约定7.1.3 临时用水电临临时使用的水水电等的类别别、取费单价价在专用条款款中约定,由由承包人负责责办理和施工工,承包人纳纳入报价7.1.4 办理开工等必要要批准手续7.1.5 施工过程中须由由发包人办理理的批准承承包人在施工工过程中,根根据7.2..6款的约定定,通知须由由发包人办理理的各项批准准手续,由发发包人申请办办理7.1.6 提供施工障碍资资料发包人人按合同约定定的内容和时时间提供与施施工场地相关关的地下和地地上的建筑物物、构筑物和和其他设施的的坐标位置发发包人根据55.2.1款第(1)项、第(22)项的约定定,已经提供供的不再提供供。

承包人对对发包人在合合同约定时间间之后提供的的障碍资料,依依据13.22.3款施工工变更的约定定提交变更申申请,发包人人给予合理批批准7.1.7 承包人新发现的的施工障碍发发包人根据承承包人按照77.2.8款款的约定发出出的通知,与与有关单位联联系、协调、处处理施工场地地周围及临近近的影响工程程实施的建筑筑物、构筑物物、文物建筑筑、古树、名名木、地下管管线、线缆、构构筑物以及地地下文物、化化石和坟墓等等的保护工作作,并承担相相关费用对于新发现的施施工障碍,承承包人可依据据13.2..4款的约定定提交施工变变更申请,发发包人给予合合理批准施施工障碍导致致工程关键路路径延误的,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7.1.8 发包人在收到承承包人根据77.8款约定定提交的“健康、安全全、环境”管理计划后后20日内对对之进行确认认发包人有有权检查其实实施情况并对对检查中发现现的问题提出出整改建议,承承包人按照发发包人合理建建议自费整改改7.1.9 发包人履行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的由发包人人履行的其他他义务7.2 承包人的义务7.2.1 坐标复验和放线线承包人有有义务在现场场与发包人共共同复验基准准坐标资料(含含基准控制点点、基准控制制标高和基准准坐标控制线线)。

承包人人按发包人提提供的基准坐坐标资料,对对工程、单项项工程、施工工部位放线,并并对放线的准准确性负责承包人有义务提提出并纠正发发包人提供的的基准坐标资资料中的差错错7.2.2 施工组织设计承承包人在施工工开工15天前或约约定的其他时时间内,由发发包人提交总总体施工组织织设计随着着施工进展向向承包人提交交主要单项工工程和主要分分部分项工程程的施工组织织设计对发发包人提出的的合理建议和和要求,承包包人自费修改改完善总体施工组织设设计提交的份份数和时间,及及需提交施工工组织设计的的主要单项工工程和主要分分部分项工程程的名称、份份数和时间,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7.2.3 提交临时占地资资料承包人人按专用条款款约定的时间间向发包人提提交,一、 根据6.6.11款工程物资资保管的约定定,库房、堆堆场、道路用用地的坐标位位置、面积、占占用时间、用用途说明;二、 施工用地的坐标标位置、面积积、占用时间间、用途说明明;三、 进入施工现场道道路的入口坐坐标位置,按按发包人要求求铺设与城乡乡公共道路相相连接的道路路,列明走向向、长度、路路宽、等级、桥桥涵承重、转转弯半径和时时间四、 因承包人未能按按时提交上述述资料,导致致7.1.33款约定的进进场日期延误误的,由此增增加的费用或或(和)竣工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

7.2.4 临时用水电等承承包人在开工工日期30天前或约约定的其他时时间前,并按按本专用条款款中约定,提提供的水电等等临时使用的的类别,向发发包人提交施施工(含永久久性工程物资资保管)所需需的临时用水水电等的品质质、正常用量量、高峰用量量、使用时间间和节点位置置承包人自自费负责计量量仪器的购买买、安装和维维护,并依据据7.1.44款专用条款款中约定的单单价交费(除除非另有约定定)因承包人未能按按约定时间提提交上述资料料,造成承包包人的费用增增加和竣工日日期延误时,由由承包人负责责7.2.5 协助发包人办理理开工等批准准手续承包包人在工程开开工15天前前,通知发包包人向有关部部门办理须由由发包人办理理的开工批准准或施工许可可证、工程质质量监督手续续及其他许可可、证件、批批件等发包包人需要时,承承包人有义务务提供协助发发包人委托承承包人代办并并被承包人接接受时,另行行签订协议,作作为本合同的的附件7.2.6 施工过程中须办办理的批准承承包人在施工工过程中因临临时增加场外外临时用地,临临时要求停水水、停电、中中断道路交通通,爆破作业业,或可能损损坏道路、管管线、电力、邮邮电、通讯等等公共设施的的,应提前办办理相关申请请批准手续。

因因未能及时办办理相关文件件、资料和证证件等,造成成窝工、停工工和竣工日期期延误的,承承包人承担相相应损失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资料承包人人按合同约定定,在每项地地下或地上施施工部位开工工20天前,向向发包人提交交施工场地的的具体范围及及其坐标位置置,发包人须须对上述范围围内提供相关关的地下和地地下的建筑物物、构筑物和和其他设施的的坐标位置(不不包括发包人人根据5.22.1款第(11)项、第(22)项中已提提供的现场障障碍资料)对对于发包人在在合同约定时时间之后提出出的现场障碍碍资料,按照照13.2..3款的施工工变更的约定定办理发包人已提供上上述相关资料料,因承包人人未能履行保保护义务,造造成的损失、损损害和责任,由由承包人负责责因此造成成工程关键路路径延误的,承承包人按4..1.2款的的约定,自费费赶上7.2.8 新发现的施工障障碍承包人人对在施工过过程中新发现现的场地周围围及临近影响响施工的建筑筑物、构筑物物、文物建筑筑、古树、名名木,以及地地下管线、线线缆、构筑物物、文物、化化石和坟墓等等,立即采取取保护措施,及及时通知发包包人新发现现的施工障碍碍,按照133.2.3款款的施工变更更约定办理。

7.2.9 承包人有义务保保证其人力、机机具、设备、设设施、措施材材料、周转材材料及其他施施工资源,满满足实施工程程的需求7.2.10 承包人有义务在在施工前,向向施工分包人人和监理人说说明施工方案案文件的意图图,解释施工工方案文件,及及时解决施工工过程中出现现的有关问题题7.2.11 工程的保护与维维护承包人人在开工之日日至发包人接接收工程或(和和)单项工程程之日,负责责工程的保护护、维护和保保安责任,保保证工程不因因承包人的施施工而受到任任何损失、损损害7.2.12 清理现场承包包人负责在施施工过程中及及完工后对现现场进行清理理、分类堆放放,将残余物物、废弃物、垃垃圾等运往发发包人、或当当地有关部门门指定的地点点承包人不不再使用的机机具、设备、设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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