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纺织数码印花墨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运作纺织数码印花墨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运作目录一、 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展的政策建议 1二、 可转债券发行的政策依据及发展契机 3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5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与发展 7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与要素 12六、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 17七、 项目概况 18八、 公司概况 2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2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2九、 产业环境分析 22十、 油墨行业面临的挑战 23十一、 必要性分析 24十二、 法人治理 24十三、 发展规划 35一、 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展的政策建议(一)大力发展可转换债券,提高市场容量,为各种风险偏好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投资工具和品种机构投资者的超常规发展,基金规模的日渐壮大要求可转换债券市场同步增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各类投资机构超常规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市场提供运作的品种必须不断增加,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虽然我国可转债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但机构投资者日益增加的规模要求这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他们提供更多层次的舞台以及更广阔的运作空间。
同时可转债市场也将伴随着这些大型机构的成长而日趋成熟二)为配合国有股减持,尽快试点零息回购转债上市公司发行零息回购转债的主要目的是为国有股回购融资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既能通过回购按比例减持国有股,也不必因动用巨额自有资金(现金或短期投资)使经营现金流量骤减,而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阻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另一方面,该债券还具有零息债券的性质,即现金流量的一次性,这使筹资者在到期前无须支付任何利息,这样企业经营者可以将资金专注运用于生产中三)降低票面利率和提高初始转股溢价目前我国已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计上,过分强调纯债券价值,大部分设置浮动利率和利息初偿条款同时在初始转股溢价上幅度较小,甚至出现上浮0.1%的象征性条款,同时大部分转债者设有近似无限制向下修正条款四)发行条款应更简单在现有市场条件下,金融产品越简单,越有利于投资者的定价,也就越有发展其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可能目前我国发行的转债条款过于复杂,各种条款一应俱全,不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通过以上对国内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展、发行、设计要素等的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了解可转债,发现我国可转债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使可转债这一国际金融市场上成熟、有效的投资金融品种,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展现它特有的魅力,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二、 可转债券发行的政策依据及发展契机2001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同期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3个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在这些发行文件中,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除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更为严格的条件比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7%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等同时还要求主承销商重点关注如上市公司最近3年特别最近1年是否现金分红,主营业务是否突出等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2002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颁布1998年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由于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可转债的发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操作规则,因此为可转债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2003年以来中国可转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在股市、债市相对低迷的情况下,可转债市场独领风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显示,仅2003年提出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有近70.家,拟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99亿元,超过前12年发行额的总和,2003年可转债一级市场的实际融资总额为185.5亿元,占再融资市场的一半以上进入2004年,投资者对可转债依旧热度不减数据显示,2004年以来已有9家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债,融资总额达到117.2亿元,此外,还有3家已过发审会审核等待发行的上市公司,发行规模分别为64亿元的招商银行、18亿元的钢联股份、8.83亿元的南山实业,如果这三家公司都在2004年内发行,那么2004年的可转债融资额将达到209.03亿元0,创出历史新高到2004年8月末为止,沪深两市已有28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超过了350亿元②,可转债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二级市场投资者比较看好的主流品种,市场参与者的结构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包括证券基金、社保基金、券商、QFII以及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在内的一些合法机构投资者已将转债品种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众多机构争相参与申购的局面,仅以晨鸣转债为例,保险公司参与数有12家,此外还有银瑞华宝、花旗环球金融QFII、全国社保基金等6只股票型组合也都参与了认购。
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一)可转债券有利于激活和发展证券市场可转债券是一种成熟的国际金融品种,它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渴望成为证券市场新的热点,并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活力目前,可转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已取得初步成效可以预计,可转债券在未来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可转债券为企业筹资提供了一条新渠道在股票发行尚未采取注册制的条件下,能较顺利地发行股票的企业还是少数,可转债券对那些准备发行股票的企业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另外,那些不能达到配股条件的企业,或因股市低迷不能顺利配股的企业,也可以考虑选择可转债券这一有力工具三)可转债券作为缓冲工具,可以减小对市场的冲击可转债券能合理控制上市节奏,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特别是在市场状况不利于股票发行时,可转债券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四)可转债券可以进一步锻炼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可转债券包含了期权特征,因此,说到底,它也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其市场化程序、风险都是比较高的投资者对可转债券的操作运用,可以进一步锻炼自身的投资理念,为将来开辟指数期货和其他新品种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也许能为解决国家股、法人股的转配找到一条出路证券市场作为“虚拟资本市场”,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单个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通过把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备兑权证的方式)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以使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足额认购并导致上市公司配股资金不足的问题得以缓解,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可转债券是一种仅凭发行人的信用发行的无担保、无追索权的债券,其信用等级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公司债券要低,当公司破产时,其对资产的索赔权一般都后于其他债券,仅先于公司优先股可转债券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投资者的风险比公司其他债券的持有者要高加之可转债券这一新型的融资手段和投资工具本身所固有的设计上的高难度和操作中的高风险,不是任何上市公司都可以轻易尝试的但是;可转债券这一融资工具有其独特的优点,对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有一定的诱惑力在特定的经济周期和市场条件下,甚至会成为上市公司首选的融资手段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与发展(一)中国进行可转换债券试点的必要性通过宝安集团、中纺机、南玻集团在海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助于我们了解、掌握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加速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它们的教训与经验,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的试点与推广提供有益的启迪我国的资本市场是在80年代后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后,更给我国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使得我国证券市场在较短时间里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需要长达一个多世纪所走过的路。
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和长期信贷市场构成80年代初,以国库券为开端,奠定了债券市场(一级市场)的雏形但当时发行品种单一,行政色彩浓厚,社会集资比较混乱进入90年代,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对证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1990年,将企业债券列为国家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正式来源,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序列进行管理企业债券的发行,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也逐步成为企业走向市场、自谋生路、自求发展、自担风险的一条重要渠道,对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减轻银行压力起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股票发行始于1984年;1991年初,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建立国务院于1992年12月17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的轨道1993年,我国开始编制国内股票发行计划,实行审批制,对股票市场的发展和规模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引导1994年,《公司法》等重要法规的制定实施,1999年7月,《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与运作开始走向规范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持间接融资为主,适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长远的发展方向。
而可转债券这一新的金融工具完全符合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与普通企业债券相比,可转债券可以弥补普通债券的许多不足之处1、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短期资金的长期占用问题绝大多数的企业债券都是1年期的,当初筹资的目的都是弥补企业的短期性流动资金不足,但最终大部分企业改变了资金用途,85%的债券资金被用于上新项目或固定资产扩建、技改项目等可转债券通常比普通企业债券周期长,尤其是在宏观经济环境正常、股市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转为普通股因此,发行公司对这笔债券融资的使用弹性,要比普通债券融资的使用弹性大得多,发行公司到期全部还本付息的压力减小一一当然,这不意味着发行公司可以不顾投资者的利益任意胡来2、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信用的市场评估问题过去,大多数的普通企业债券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令性计划的“倡导”下发行的,哪些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发行多少,完全由政府拍板,而这些企业并非都是有信用、符合市场要求的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往往都是上市公司,其资产和业务的状况一般是同行业中较好的,而且财务报表完全公开,信用程度由市场评估机构测定这就避免了某些虚盈实亏、还债能力差的企业钻政策、法规漏洞的空子,在明知还债无望的情况下,挺而走险发债集资,从而加大金融体系风险的情况。
3、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过去,有些发行普通债券的企业,由于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致使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不强,产品滞销、平销比重较大,高投入、低产出,造成企业偿债资金异常紧张,对预期债券的兑付资金准备不足,难以一次性兑付集中到期的债券由于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是公众公司,企业的内部管理状况,随时可以通过股市上的各种指标反映出来,随即就会影响到可转债券的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故而通常不会将矛盾和问题都集中到事后4、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进现有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正在发行的企业债券有很多都不能确保到期兑付本息,其中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按照现有的债券发行体制,所谓企业债券,也可称之为国有企业债券,到期时企业或者发新债还旧债,或者转移到国家银行信贷上由于地方的保护主义政策,更多的到期企业债券还是转移到国有银行的账上,从而将企业对居民的负债转化为对银行的负债,最后不得不“债转股”而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至少是在理论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1)发行公司不是单一的国有企业,而是股份公司;(2)可转债券没有担保,投资者只能自己承担风险;(3)转换失败或出现亏损,发行公司只能动用自有资金,甚至动用资本金还本付息,而不是将损失转嫁给银行。
二)我国资本市场可转换债券管理办法的早期发展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是在我国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我国《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但“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上述三家发行的成功与失败,引起了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1995年3月,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在上海召开境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转股专题的研讨会,会议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找到了与《公司法》及现行注册登记制度相衔接的法律途径事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境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在管理上得到了衔接和补充,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保障1996年4月6日,国务院证券委第六次会议提出,选择一些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试点1996年5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证券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同年,当时的证监会副主席李剑阁先生在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时表示,渴望在1996年底出台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办法,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中的政策衔接不上和无序的状态。
由此可见,我国引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行性条件已基本具备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与要素(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可转债属于债券,故它同样具有普通债券的基本特征,需要定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同样有债券面值、利率、价格、偿还期限等基本要素如果投资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转换,他仍可以向公司要求还本付息,从而获得债券上注明的固定利息收入具体地说,可转债具有以下典型特征:1.比普通公司债券低的固定利息2.投资者买入期权与卖出期权可转债赋予投资者以在特定期间转换成(可视为买入)股票的期权因此,投资者希望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上涨,这种股票的买入期权就能升值卖出期权是投资者将可转债券还给发行公司的权利它使投资者有机会在债券到期之前,在某一指定日期将债券出售给发行人一通常以一定的溢价售出因此,卖出期权也可以称为投资人期前回购权3.发行人赎回期权由于所有的可转债券都有债券的一般特征,因而可转债券有一个预定的赎回期但与可转债券相关的赎回权,则是指发行人在可转债,券最终期满之前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债的赎回期权一般有两种:一是强行赎回期权,即公司有权但并非一定在事先确定的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赎回发行的可转债券。
强行赎回一般在进入转换期后方可执行如果转换没有实现,可转债券与纯债券一般在期满将被赎回,投资者本金的安全由此得到保证二是软赎回条款期权这种期权与它的股票表现有关,通常是股价连续数日(一般为30天)达到或超过事先确定的转换价水平(一般是有效换股价的130%~150%)时,发行公司可以行使但并非一定赎回其发行的可转债券由于软赎回期权加速了转换,因而称为加速条款4.转换溢价可转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的,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目前市场价格与转换值之差二)可转债券的基本要素,可转债券的设计巧妙与否,对确保发行和转换成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了一般公司债券的基本要素外,可转债券还有自己特定的要素或条件具体有如下一些基本要素:基准股票、票面利率、转换比率、转换价格、转换期、赎回条件、转换调整条件等1.基准股票基准股票是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公司的股票可能有多种形式,如普通股票、优先股就中国公司而言,还有A股、B股、H股、ADR等多种形式如果中国公司发行以外币定值的可转债券,就要求该公司具有B股或H股的上市资格,这样,基准股票可以是B股或H股。
确定了基准股票以后,就可以进一步推算转换价格2.票面利率一般来说,可转债券的票面利率都低于其他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因为其中包括了一个股票期权但票面利率低多少,发行公司有一定的选择权一般来讲,它受制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公司现有债权人对公司收入利息倍数等财务比率的约束,据此计付利率水平上限;二是转换价值收益增长及未来水平,据此计付利率水平下限但无论如何,最终还是取决于公司业绩预期增长状况转换价值预期越高,利率水平相应可设置越高3.转换比率可转债券与普通债券的最大区别在于“转换”,而转换能否成功,核心要素是转换比率及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债券在实际转换时,个单位的债券能换成的股票数量4.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在可转债券整个有效期间债券可以据此转换成基准股票的每股价格转换价格的确定,与股票发行的定价原理及过程相似,反映了公司现有股东和投资者双方利益预期的某种均衡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他们希望得到较低的转换价格,到时候能转换成较多的普通股,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公司现有股东不会接受过低的转换价格,因为转换后的普通股越多,股权稀释程度越大,对现有股东的控制是相当不利的5.转换期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券在何时进行债权向股权的转换工作,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发行公司确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只有在该期限内,公司才受理可转债券的换股事宜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类型: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前和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另一种方式是不限制转换的具体期限,只要可转债券没有到还本付息的期限,投资者都可以任意选择转换的时间这里也有两种类型:发行日至到期日前和发行日至到期日由于转换价格通常高于公司当前股价,因而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其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这样设计,主要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但无论是何种方式,在发行可转债券时,发行公司都已经同投资者在合同中做了约定6.赎回条件可转债券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有关赎回的附加条款这是为了避免因金融市场利率下降而使公司承担较高利率的风险,同时还迫使投资者行使其转换权赎回条件分为两种类型:(1)无条件赎回,即直接设定赎回起始时间相应提前,反之则推后2)有条件赎回,即发行公司设定股价水平上限和转换价值持续超过债券面值的比例这是为了减少股权稀释程度,迫使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期限在5年左右的可转债券大多数只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而长期的可转债券则常常是两种赎回条件并存7.转换调整条件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债券后,可能对公司(包括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重组或并购等重大资本或资产调整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上升,则有前述“赎回条件”对投资者进行约束;如果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降,就必须对转换价格进行调整否则,在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不断下跌的情况下,原定转换价格就会极大高出公司当前的股价,这样将使可转债券持有者根本无法进行转换,公司也会因此蒙受损失所以,转换调整条件是可转债券设计中至关重要的保护可转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可转债券的转换调整条件也称为“向下修正条款”在股票价格表现不佳时,这一条款允许在规定的日期里,将转换价格向下修正到原来转换价格的80%这种做法在瑞士市场上广为使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对汇率作某些特定的调整在某一特定的时间,也就是被定为调整转换价格的同时,发行公司可以同时调整转换价格的汇率当然,这时股票的平均价格等于或高于转换价格,只对固定的汇率按照特定的公式做出调整即可如果汇率没有变动或变动的方向有,利于发行公司,可能只对转换价格做向下的调整如果平均股价低于转换价格,而且汇率发生了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则转换价格和汇率可同时按特定的公式做出调整六、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或转债,是一种混合型的金融工具,可视之为普通公司债券与买权的组合体。
可转债属于公司债的范畴,其期权属性赋予持有人权利,在发债后特定的一段时间内,持有人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具体而言,可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时间内转换成股份,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对发行者的资产负债表而言,在概念上,可转债介于长期发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实际上属于“或有负债”与普通公司债券相比,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较低,债券期限的灵活性较强,对融资者比较有利与普通股票相比,可转债的利息收入更为稳定,转股后更可享有股票投资者的权利综合地讲,可转债的融资优点还是比较突出的在西方投资银行业中,可转债在投资经理心目中的最优融资工具中排在第四位,优于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可划分为传统可转换公司债券、零息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三大种类传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又可分为高溢价、溢价回购型、多次回购型零息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没有票面利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折价发行可交换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和转换成股票的公司主体不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七、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项目性质:新建3、项目建设地点:xx园区4、项目联系人:汤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21.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7615.2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994.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72%;建设期利息122.0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0%;流动资金1498.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68%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7615.26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5124.82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2490.44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46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1287.97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2428.5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4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1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4432.02万元(产值)。
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八、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汤xx3、注册资本:8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4-237、营业期限:2015-4-23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2578.262062.611933.70负债总额877.85702.28658.39股东权益合计1700.411360.331275.3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11498.639198.908623.97营业利润2392.821914.261794.62利润总额1998.321598.661498.74净利润1498.741169.021079.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8.741169.021079.09九、 产业环境分析“十三五”期间把创新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和社会治理创新,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造厦门产业升级版。
十、 油墨行业面临的挑战(一)与国外行业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数码喷印技术于欧洲、北美等地区推行时间较早,目前已大规模应用于各工业领域,普遍表现出技术水平高、应用范围广以及品牌优势明显等特点,相对于我国行业内的中小型企业,其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同时,数码喷印技术基于数码喷印墨水、设备、喷头、主板系统与基材介质等关键技术共同作用,各关键技术间需保持高度的适配关系而当前数码喷头产品的核心技术仍被欧美、日本等少数几家生产商所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产数码喷印技术的整体发展二)市场竞争激烈,无序化竞争态势明显受到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国内大部分数码喷印功能性材料生产企业仍处于低端产品市场,低价竞争、专利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技术水平较低、资金投入低的小型生产商,以低质量、低环保投入带来的低成本冲击市场,导致行业市场仍表现出无序竞争的态势,对于国内数码喷印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十一、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二、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4)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6)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的权利;(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___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___%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2、本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监事1、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三、 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1、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公司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2、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立足于本行业,以先进的技术和高品质的产品满足产品日益提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国内外生产商率先提供多种产品,为提升转换率和品质保证以及成本降低持续做出贡献,同时通过与产业链优质客户紧密合作,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增长和持续的收益。
公司通过产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与产业链企业深度融合,建立创新引领、合作共赢的模式,再造行业新格局3、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公司始终秉持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以及膜工艺技术的扎实基础及创新能力,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聚焦于产业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在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领域积极布局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在未来的五至十年,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为核心,利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独立创新、联合开发、并购和收购等多种方法,掌握国际领先的技术,使得公司真正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二)保障措施1、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协调共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考评、监测、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发展目标、任务措施、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如期完成2、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科普教育,普及产业发展理念。
通过现场会、论坛、展会、专题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产业发展优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增强公众对产业发展趋势和相关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营造推广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产业发展3、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性市场秩序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执法监管等措施,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击侵权假冒、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研发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产业产品质量管理,完善产业企业质量信用动态评价和公布制度,建立区域行业企业及产品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对质量违法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舆论氛围规范行业自律组建产业联盟,规范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4、强化人才支撑吸引高层次的海内外产业专业人才团队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养一批掌握前沿技术的科技人才,具有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的管理人才,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家队伍支持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迅速壮大人才队伍,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5、扶持产业中小企业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进一步减免或取消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采购预算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份额健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各类特色融资超市建设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对区域产业经济和产业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支持加大区域财政投入,支持产业重点产业和产业事业发展加大基础能力建设和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重点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支持金融机构将“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功能与产业重大项目进行对接,为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扩大开放广度和深度,积极争取外资发展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