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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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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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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zcgg[2015]48 号 招 标 人:焦作市解放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公司: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五年五月 目 录招标公告 1前 附 表 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5一、总 则 6二、工程概况 6三、招标文件 7四、招标预备会及图纸答疑会 8五、投标文件 8六、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10七、招标控制价 11八、工程造价编制依据 11九、投 标 11十、开 标 11十一、评标机构 12十二、评标、定标 13十三、授予合同 15十四、其 它 16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1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8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 66第四部分 图 纸 73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4一、投 标 书 7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7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78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79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0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 81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2八、施工组织设计 83九、项目管理机构 88十、资格审查资料 90十一、其他材料 94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 96第七部分 技术规范和要求 99招标公告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采购编号:jzcgg[2015] 48 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焦作市解放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森林公园南门处,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后向南经嘉禾屯村穿过建设西路,再向南终止于人民路,终点桩号为K1+900,路线全长约1.9公里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路面结构为 16cm厚石灰粉煤灰稳定土、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乳化沥青透层油,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具体详见图纸及变更图纸)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相关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具备公路专业3.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路基施工采用摊铺机施工的保证书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及地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 5 月 25 日至2015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4.2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保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保证书与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5.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5 日至2015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购买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6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开标时间为 2015年 6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人:焦作市解放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环路中段 地 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1. 监督人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解放区审计局(0391-2922714)解放区人民检察院(0391-3571197)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25 日 前 附 表项目名称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解放区王储街道嘉禾屯村工程概况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森林公园南门处,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后向南经嘉禾屯村穿过建设西路,再向南终止于人民路,终点桩号为K1+900,路线全长约1.9公里。

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路面结构为 16cm厚石灰粉煤灰稳定土、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乳化沥青透层油,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质量标准合 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工 期90日历天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请于2015年 5 月 25 日至2015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预备会不召开招标预备会,采取书面答疑形式投标单位于2015年 6 月 1 日12:00前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于2015年 6 月 3 日18:00整前汇总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付款方式合同内约定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7 日上午9:00整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 标时间:2015年 6月 17 日上午9:00整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整;2015年 6 月 11 日16:00前(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不能按时交纳视为自动放弃)。

收款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账 号:56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无息退还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 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施工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已按照有关规定向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3、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5、投标人建造师的资质应符合本工程要求6、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通知8、投标人应准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开标会议,迟到或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9、凡参与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和申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10、施工企业在参与该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1) 施工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 施工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施工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如果施工企业不能作出以上承诺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11、查询行贿犯罪证明要求: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二、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春黄线(嘉禾屯—人民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森林公园南门处,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后向南经嘉禾屯村穿过建设西路,再向南终止于人民路,终点桩号为K1+900,路线全长约1.9公里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路面结构为 16cm厚石灰粉煤灰稳定土、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乳化沥青透层油,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具体详见图纸及变更图纸)二、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三、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四、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森林公园南门处,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后向南经嘉禾屯村穿过建设西路,再向南终止于人民路,终点桩号为K1+900,路线全长约1.9公里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澄清修改等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 图纸(另附)第五部分 投标书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办法第七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另附)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等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若有残缺、字迹模糊、内容不全、图纸张数遗漏等瑕疵,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或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及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对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或有疑问需要澄清,均应在2015年 6 月 1 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2015年 6 月 3 日18:00前予以答复,答复报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4、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补充通知须报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四、招标预备会及图纸答疑会1、招标预备会及图纸答疑会采取书面来往的形式予以解答 2、招标预备会及图纸会审纪要须向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五、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格式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文件格式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部分1)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商务部分:投标书(见附录);投标说明(应说明报价理由、采取的措施以及不低于成本的书面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部分:工程概况及特点;主要施工方案及难点分析;施工网络进度、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配备、施工平面布置图周到细致、布局合理、切实可行;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工期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有节能施工方法和保证质量措施综合部分:①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有关问题做出的承诺;② 项目班子人员(含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和五大员证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员、材料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和岗位证书复印件;③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复印件)、路基施工采用摊铺机施工的保证书。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查验2)投标文件副本内容副本内容同正本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①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并有“正本”、“副本”标志正、副本须分别包装密封,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实质性内容除外,如报价、工期、质量、预算书),以正本为准②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包括正、副本)时,应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日期及“正本”和“副本”标志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印章密封袋上须注明“2015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附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④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文件的补充与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递交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确定工程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2、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及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纪要、施工现场等相关技术文件、《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配套文件、有关造价的现行规定及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计算2)允许调价的主要材料,可以参照焦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15第(1)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计算,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差价计入投标报价,未公布的材料价格由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七、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728769.91元,只拦总价八、工程造价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等2、焦作市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配套文件。

4、参照焦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5第(1)期和市场价格,部分参考市场价九、投 标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前附表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登记,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接收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① 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 其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应将所带证件原件摆到指定位置处 十、开 标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开标会议,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2、招标人对投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进行核对,如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未收到或未收齐全应推迟开标3、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4、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宣布会场纪律3)主持人介绍到会单位和有关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名单4)抽签确定三名投标人参与密封检查(四家及以下时直接参与密封检查)。

5)由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共同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6)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按其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唱标;(7)由投标单位唱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持投标文件对其唱标内容进行复唱,记录人在开标记录表上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给予记录,投标人对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十一、评标机构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5 人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名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5、待组建评标委员会后,推荐一名评委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评标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和评标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定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二、评标、定标一、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二、评标办法和标准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百分制),详见第六部分。

三、评标程序(1)主持人向评委及工作人员宣读评委工作纪律和工作人员纪律;(2)主持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工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建造师证书进行审验;(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鉴定,列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资格审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五大员具备公路专业、路基施工采用摊铺机施工的保证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类似业绩等进行审查,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以上证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六、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在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无效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及标志的;(2)投标文件及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书、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7)开标现场所提供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资质审验或投标文件上拟派建造师不一致的(申请变更经批准备案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没有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承诺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八、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标评审时,可以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3、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九、定 标 本项目选定一家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十三、授予合同1、本工程合同将授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3、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至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2)施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即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后生效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4)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质量、投标报价及其它承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经业主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6)调整工期、价款的范围发生下列情况时,招标人、解放区财政局、解放区审计局、监理工程师和中标人五方另行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改变结构类型);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其它经招标人、解放区财政局、解放区审计局、监理工程师和中标人五方协商一致且签字认可需要调整的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四、其 它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要求提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2、代理报酬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向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3、招标文件及修改须报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5、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焦作市解放区交通运输局。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如有下列情况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且未书面通知招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在投标文件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8、对下列内容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 砼的使用应执行有关规定(2) 施工现场的风砂扬尘、噪声治理应明确采取的方法和相关的责任人和责任承诺3) 施工中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请见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本项增加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 (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 1.1.2.6监理人: (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 本项增加第1.1.2.8目:1.1.2.8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增加第1.1.3.12、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1.1.6其他本项增加第1.1.6.2至1.1.6.5目:1.1.6.2转包:凡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它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3专业分包:凡承包人与分包人签有专业分包合同,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4劳务分包:凡承包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5聘用职工:凡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和目标承诺书;(12)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13)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为使1.6.1款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或现场具体地形或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或因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3图纸的修改本项细化为: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7联络1.7.2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9严禁贿赔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己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己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因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因而本合同条款第22.1款的各项规定将随之适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约定为:2.3.1提供永久占地(1)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

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令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施等的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永久占地的征用以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均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其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但是,由于监理人按第15.3款作出的变更而引起的超占除外2)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3)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3.2提供临时占地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

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临时用地计划表》,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表中应标明承包人的临时工程用地位置、数量和使用期限租地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报价临时用地最长使用期为_年,用地费承包人应按每亩 元计(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临时用地中如有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其拆迁补偿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有关项目单价内,不另支付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申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超出《临时用地计划表》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自付费用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非主体和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12.3款、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矢日;(4)决定第11.3款、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价的 %(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7)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因上述指令产生的合同价格的增加额3.5商定或确定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2依法纳税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费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1)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的支付子目中;或(2)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内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进度支付款将转入承包人指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帐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2)除项目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经查实后,一律通报批评并责令承包人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在必要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

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记入信用档案4)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的项目副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土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报监理人备查5)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分包4.2.2项细化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2.3项至4.3.5项细化为:4.2.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专业分包计划,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4)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及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承担责任;(5)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

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6)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7)所有专业分包计划,专业分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协议)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和单价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2.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劳务分包计划,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承包人可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必须由承包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监理人备查;(2)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3)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转包;(4)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所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连带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联合体本款增加第4.4.4项:4.3.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4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4.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奎投标阶段对人员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所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款增加第4.4.5项:4.4.5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在投标阶段对人员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监理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茬褛至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监理人应考虑承包又因此增加的费用4.5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6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款增加第4.8.7项:4.6.7承包人应自费采取必须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承包人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4.8承包人现场查勘4.8.1项补充: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9不利物质条件4.9.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本款增加第4.11.3项:4.9.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合同中己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对于在没有监理人具体指令情况下,承包人已经及时采取了合理而恰当的措施,并事后为监理人接受,监理人应适当考虑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增加第4.10款:4.10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3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请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的具体内容、提供时间、所需费用等)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必须使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在投标阶段对施工设备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承诺的施工设备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项约定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 (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并将有关复测资料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定线与放样8.2施工测量8.2.1项补充: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准确性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本款补充: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本款补充: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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