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一、车辆使用管理1. 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2. 车辆使用的原则: 保证防汛用车, 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3. 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 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4. 机关各部门,因公到某地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5. 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 必须填写 《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 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6. 如遇防汛抢险, 迎接上级领导, 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 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7. 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8. 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 元,发现 2次罚款 300 元,超过 3 次,调离驾驶岗位 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9. 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 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 车- 1 -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10.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二、车辆维修管理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 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 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 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 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 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 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 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 若驾驶员私自修理, 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 日后不予报销 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 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 2 -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三、车辆燃油管理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 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 财务科根据当月某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 500-1000 元罚款四、奖罚制度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 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 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 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 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五、对外租车管理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3 -2、对外租车原则: 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 , 在无公车的情况下 , 为保证防汛抢险 , 工程施工 , 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 , 各部门因公到某地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 , 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局长、主管车辆局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 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 , 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 , 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 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 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