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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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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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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的管理,合理设置和使用安全标志、设施设备,有效发挥其安全防护警示作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标志是提醒人的注意的各种标牌、文字、符号、灯光等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分为警告、禁止、指令、提示四类标志;安全设施〔含防护用品〕包括钢管、扣件、配电设施、临边洞口防护用具、安全帽、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包括起重、挖掘、土方铲机、筑路等设备 2.每个项目部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制定时,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将辩识评价后的危险部位及场所合计,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绘制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平面布置图,说明安全设施和标志的设置地点,并列出所必须数量和清单 3.安全标志、设备设施的购置、设置及使用 3.1安全标志的购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志》、《安全色》标准,使用须针对作业防护要求,必须同时使用不同类型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3.2安全设备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建筑机械方面的标准和规定,具有国家认可、核准范围有效证实和产品合格证、整机型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其使用必须按照行业建筑机械方面的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3安全设施的购置,必须针对本工程类型和作业危险性的防护要求来购置,部分购买设施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安监证〕 3.4安全标志、设施使用和设置的场所,须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规定的场所来设置,如施工现场〔进出口〕四周;须设置高于1.8米的硬质围档和安全标志,进场人员须戴安全帽;基坑沟槽:施工深度达到2米时,已构成作业危险,须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坑边荷载:距坑边1.2米内,严禁堆置土方和大中型施工机具移动,并设置"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等类似标志和护栏;基坑〔高处〕作业上下通道、临边作业:须设置护栏、安全网和安全比;预留洞口、坑、井周边:须设置标志、栏杆或安全平网及定型盖板盖严;通道口、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须设置防护栅和标志;施工用电:施工过程须与外电坚持安全〔操作〕距离,小于安全〔操作〕距离须设置防护遮拦,悬挂安全标志各种用电设备线路须做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采纳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须在一级配电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同时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安全标志等。

3.5安全设施和标志的设置使用时,须针对性强、安全醒目设置后未通过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 4.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保管〔养〕和修理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须进行保养检修,做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并对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验〕;安全标志和设施要集中保管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开酸碱和进行防锈蚀的养护,同时进行防护作用的检验、修理和更新、避免超年限使用 第 3 页 共 3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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