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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三沙湾至南北澳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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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三沙湾至南北澳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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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闽正茂[2011]招字第083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三沙湾至南北澳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发改基[2011]275号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交通局、长乐市滨江滨海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滨江滨海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和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三沙湾至南北澳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2.2.             建设地点:起点始于正在规划建设的三沙湾,止于南北澳,全长约8.4公里;2.3.             工程建设规模:三沙湾至南北澳,8车道,长8.4公里 2.4.             投资估算:人民币8.238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6亿元;2.5.             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工程、交通工程、供电照明、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专业)、绿化景观工程、挡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及外业测量。

       内容: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2.7.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或桥梁)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设计、勘察资质的最多2家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或桥梁)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3.4. 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单位应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要求备案,应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且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5公里以上的城市I级主干道或快速路工程设计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载明的数据为准。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中均未标明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图复印件加盖公章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     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工可、初勘、红线图光盘)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3. 以无记名方式报名5.     评标办法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或投标人在闽分支机构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01月3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或企业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费用8.1. 本工程设计费包含设计费和勘察费,以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6亿元为基数计算,最终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含勘察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90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承包范围的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协商约定8.2.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最终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结算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乐市滨江滨海路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长乐市西洋中路299号 邮编:350200:0591- 28825178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凤湖路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2楼 邮编: 350000 :0591-87892791 : 0591-87892787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滨江滨海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账 号: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建设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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