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七月目录前 言 I1.0 总 论 1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1.1 项目有利于乐山市青江新区的快速发展 11.1.2 项目有利于完善青江新区路网功能 11.1.3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扩展乐山城市规模 11.1.4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乐山市整体的旅游城市形象 21.1.5 项目建设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1.1.6 项目的建设是实现乐山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步 21.2 评价目的 31.3 评价依据 3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 31.3.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51.3.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文件 61.3.4 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文件 61.4 评价标准 61.4.1 声环境 61.4.2 水环境 71.4.3 大气环境 71.4.4 生态环境 81.4.5 水土保持 8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81.5.1 评价等级 81.5.2 评价范围 91.5.3 评价内容及重点 91.6 环境保护目标 91.6.1 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91.6.2 水环境保护目标 101.6.3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01.6.4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101.7 评价预测时段 101.8 评价方法 101.9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111.9.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11.9.2 规划符合性 111.10 评价工作程序 122.0 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 142.1 工程概况 142.1.1 地理位置及路线方案 142.1.2 交通量预测 152.1.3 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152.1.4 主要工程概况 172.1.5 施工材料 342.1.6 施工工艺 352.1.7 工程占地 362.1.8 工程土石方平衡 362.1.9 拆迁安置工程 37工期安排和施工组织 382.1.11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92.1.12 工程项目组成 392.2 工程分析 402.2.1 施工期工程环境影响源分析 412.3.2 营运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443.0 环境概况 473.1 自然环境概况 473.1.1 地理位置 473.1.2 地形、地貌 473.1.3 气候、气象 473.1.4 水文 483.1.5 植被 493.1.6 土壤 503.1.7 地质、地震 513.1.8 不良地质现象 523.1.9 土地利用现状 52水土流失现状 533.2 社会环境概况 543.2.1 行政区划 543.2.2 经济发展 54交通概况 55文化、教育、卫生 553.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53.4.1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53.4.2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73.4.3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93.4.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04.0 环境影响评价 624.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624.1.1 对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624.1.2 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624.1.3 对资源利用的影响 634.1.4 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 644.1.5 对基础设施的影响 654.1.6 小结 654.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54.2.1 对生态体系稳定性的影响 654.2.2 对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分析 664.2.3 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分析 674.2.4 边坡环境影响分析 694.3 声环境影响评价 694.3.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 694.3.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 724.4 水环境影响评价 854.4.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854.4.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854.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864.5.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864.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84.6.1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84.7 景观影响评价 894.7.1 景观环境影响识别 894.8 环境风险分析 894.8.1 环境风险因子识别 894.8.2 交通事故引起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分析 904.8.3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905.0 水土保持 915.1 水土流失 91水土流失现状 91水土流失危害 915.2 水土流失预测 925.2.1 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925.2.2 水土流失预测 935.2.3 水土流失预测成果 955.2.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975.2.5 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 975.3 水土流失防治 98防治目标 9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99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100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措施 1015.4水保工程量及工程进度安排 103水土保持工程量 103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104实施进度安排 1045.5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055.5.1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 1055.5.2 水土保持方案效益分析 1065.6 水土保持工程总体结论 1086.0 公众参与 1096.1 公众参与目的 1096.2 公众参与调查实施 1096.2.1 调查范围及对象 1096.2.2 调查内容 1106.2.3 调查方法 1106.2.4 调查实施情况 1116.3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146.3.1 调查对象组成 1146.3.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分析 1146.3.3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反馈 1167.0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87.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 1187.1.1 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 1187.1.2 景观绿化设计 1187.1.3 减少项目占地 1197.1.4 水土保持设计 1207.2 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 1207.2.1 社会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1207.2.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17.2.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17.2.4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37.2.5 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237.2.6 水土保持措施 1257.2.7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257.3 营运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257.3.1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257.3.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257.3.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67.3.4 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1277.3.5 环保措施投资估算 1278.0 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控计划 1298.1 环境保护管理 1298.1.1 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298.1.2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机构 1298.1.3 环境管理计划 1298.2 环境监测计划 1318.2.1 监测目的 1318.2.2 监测机构 1318.2.3 监测计划 1318.2.4 监测设备、费用及监测报告 1328.2.5 人员培训 1328.3 环境监理 1328.3.1 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1328.3.2 实施环境监理应遵循的原则 1328.3.3 环境监理范围、阶段 1338.3.4 环境监理一般程序 1338.3.5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1338.3.6 环境监理机构 1348.3.7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1349.0 项目经济损益分析 1379.1 项目带来的环境损失 1379.2 项目的环境效益 1389.2.1 社会效益分析 1389.2.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3910.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110.1 工程概况 14110.2 社会环境 14110.3 生态环境 14210.4 声环境 14210.5 水环境 14310.6 环境空气 14310.7 固体废弃物 14310.8 水土保持 14410.9 环境风险 14410.10 公众参与 14410.11 经济损益分析 14410.12 综合评价结论 14410.13 建议 145附 件:1、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立项请示的批复》(乐发改投资[2013]42号);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2013]05号;5、项目有关环境质量监测报告;4、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记录;5、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 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所在地区域规划图附图3 项目线路路径走向图附图4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5 项目标准横断面图附图6 项目路面结构图附图7 项目桥梁结构图附图8 项目所在地区域水系图附图9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侵蚀图附图10 沿线照片前 言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乐山青江新区,乐山青江新区“生”于乐山城际轻轨站及高速公路交汇点,十二五末将成为乐山配套完善的城市新中心,同时也是乐山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两大重点发展区域功能定位位于青江新区的乐山站一方面是乐山市中心城区以致其周边乡镇人员外出的重要快速通道,另一方面也是其他地区,如成都及沿线城市等进入乐山的前沿“门户”本项目属于乐山中心城区青江新区市政配套工程,通过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设施,推动青江新区建设进程项目建设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青江新区土地开发价值,带动青江新区各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青江新区的建设步伐,意义重大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绿化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增加城市容量和发展后劲、发挥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乐山市青江新区东部本项目道路工程起于鹤翔路,止于通棉路,全长1391.375m,宽40m,属于城市次干道本项目为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一条弧形道路,全长1391.375m,宽40m,设计行车速度40km/h,交叉口行车速度20~28km/h标准横断面形式为: 6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1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40m,全路段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采取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条线路均为新建道路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约5.6hm2本项目实施期为16个月,2014年12月至2016年5月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内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林草覆盖度不高,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总体而言,项目全线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并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本项目建设主要环境问题为:工程占地导致居民拆迁、项目实施对当地植被造成破坏并新增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产生噪声和大气污染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编制完成了《乐山市春华路西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1)《春华路西段道路工程方案设计说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7月编制了《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受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在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下,项目组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和环境调查,并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农业、水利、国土、交通、林业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分析,项目组于2014年7月完成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当地环保、规划、农业、水利、国土、交通、林业等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由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承担,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0 总 论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属于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市政配套工程,通过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设施,推动青江片区建设进程。
项目建设有利于城市资源整合,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是承载乐山市中心城区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土地开发价值,带动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各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青江新区的建设步伐,意义重大项目的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绿化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增加城市容量和发展后劲、发挥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有利于乐山市青江新区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发展建设的必要条件城市道路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进程本条道路的建设为青江区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能加快青江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而且能有效带动沿线土地增值,有效缩短区域间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间,使得项目区交通条件、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更好地完善区内路网结构,促进区内交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必要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发展空间 项目有利于完善青江新区路网功能城建是城市升级的马达、道路是城市建设的动脉国内外城市发展的经验表明: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改善了城市经济圈的交流条件,加快了区域内的经济循环,带动了城市经济圈的开发和建设,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青江区路网将根据规划形成,显著提升该片区地块的升值本项目完成能有效提高该区域内路网的服务功能,能增强道路的通行能力,有效减少了在道路途中运输所消耗的时间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扩展乐山城市规模根据乐山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可以概括为“东抑、南进、西连、北拓”,其中北部和西部是规划期限内主要的发展方向近年来乐山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乐山投资,作为青江新区规划区域,在转型过程中通过改善片区环境,将吸引了大批国内知名企业投资发展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带动乐山市青江新区的发展,同时大大拓展了乐山城区的规模,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乐山市整体的旅游城市形象项目区(青江新区)位于成绵乐客运专线乐山站前片区,高速铁路作为现代化主要城际交通方式之一,本项目建设推动着该片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及经济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大大提升了乐山市整体的新城面貌 项目建设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政路网的建设不仅将极大改善区域交通状况,还将带动公共交通、供水、排水、防洪、电力供应、燃气供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等城市基础的完善道路设施的完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促进北部新城片区和沿线金融、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沿线土地的区位优势将会增强,促进沿线居住密度的提高,而大量的房地产开发和人口的聚集将会带动其他社会资本的集聚,将带动道路沿线土地增值,进而促进片区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项目的建设是实现乐山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步根据《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城市供水、供气、道路、公共信息设施建设,优化路网、管网结构加强城市消防和人防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健全快捷、方便、畅通、安全的城市交通体系同时,根据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第八章中“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第七十七条“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提出: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以综合交通一体化为发展方向,加强与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的协调和融合,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整合市域交通系统,加强市域空间结构的联系;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拓展相协调;以公共交通为主导,构建合理的城市交通结构,推动TOD的发展模式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乐山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促进青江新区建设,对推动青江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青江新区区位优势综上所述,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发挥道路基础性、先导性,完善区域道路网,发展旅游特色经济和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完善青江新区路网功能,有利于扩展乐山城市规模,有利于提升乐山整体的旅游城市形象,有利于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且是实现乐山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步,因此,该项目的建设非常必要1.2 评价目的本项目为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春华路西段新建道路工程,道路全长为1391.375m,宽40m,起于鹤翔路、止于通棉路,属于城市次干道项目实施会对区内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报告通过对该项目沿线现状调查、监测和分析,查清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在此基础上评价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沿线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期达到以下目的:(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2)根据项目特点,分析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并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对策和措施,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达到项目建设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3)通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及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3 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16)《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交通部2003年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1)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2)国务院(1998)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3)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26)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建设部环发[2002]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1月12日);(30)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资发(2005)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31)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发[2000]186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32)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3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34)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3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184号文《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36)《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37)《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38)《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3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4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56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4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8]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42)交通部《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指导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 192-2006);(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543.1~16453.6-1996);(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 50433-2008);(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11)《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JTJ005-96)1.3.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文件(1)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立项的请示的批复》(乐发改投资[2013]52号);(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2013]05号);(3)项目有关环境质量监测报告;(4)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记录;(5)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1.3.4 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文件(1)《春华路西段道路工程方案设计说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1.4 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94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本评价执行的标准如下: 声环境(1)营运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室外昼间按60 dB(A),夜间按50 dB(A)执行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室外昼间按70 dB(A),夜间按55 dB(A)执行2)施工期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见表1-1表1- 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 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标准值见表1-2。
表1-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指标Ⅲ类水域标准pH6~9BOD5≤6CODCr≤20DO≥4NH3-N≤1.0石油类≤0.5总磷≤0.2挥发酚≤0.005粪大肠菌群≤10000个(2)施工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3表1-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1悬浮物(SS)其它排污单位702化学需氧量(COD)其它排污单位1003生化需氧量(BOD5)其它排污单位204氨氮(NH3-N)其它排污单位155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5 大气环境(1)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 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单位:mg/m3项 目SO2NO2COTSP二级标准日平均0.150.084.000.30小时平均0.500.1210.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5。
表1- 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点(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05.93023沥青烟75150.18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200.30301.3氮氧化物240150.77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201.3304.4 生态环境以不减少道路区域内珍稀动植物种类及数量,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准 水土保持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类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6表1- 6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分组二级标准(建设类)时段建设期试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50.7拦渣率(%)9095.0林草植被恢复率(%)--95覆盖率(%)--30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评价等级拟建道路沿线为浅丘地貌,是农作物主要耕作区。
根据本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评价采用等级如表1-7所示表1- 7 评价等级划分评价内容工作等级依据声环境二级依据HJ/2.4-2009,项目建成后噪声级有较明显增高3~5dB(A),或受影响人数人口增加较多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2.2-2008生态环境三级依据HJ/T19-2011, 影响范围<20 km2,没有珍稀濒危动植物种,工程施工后不致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仅造成部分土地性质的改变水环境三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 m3/d、执行Ⅰ-IV类地面水标准的大、中、小河流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1)社会环境:本项目确定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资源、景观等;(2)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区域,施工工场等临时占地区域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评价范围;(3)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4)水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5)环境空气: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6)水土流失:项目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
评价内容及重点(1)评价内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程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2)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施工期以水土流失和施工噪声影响评价为主,营运期则主要分析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的影响1.6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踏勘,新建道路沿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受影响的敏感点7个沿线环境空气及声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附图3和表1-8表1- 8 拟建道路沿线200m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名称最近桩号所属城镇至路红线距离高差环境概况1蟠龙苑小区K0+000市中区道路东面50m01700户,约5500人2时代青江小区K0+100市中区道路南面15m0正在施工31#居民点K0+540市中区道路西面70m-210户居民,约30人,分布集中42#居民点K0+700市中区道路西面57m-25户居民,约20人,分布集中53#居民点K1+100市中区道路东面19m011户居民,约33人,分布集中64#居民点K1+240市中区道路西面31m-1100户居民,约300人,分布集中 水环境保护目标乐山市竹公溪在项目区域内由北偏东向南流动,距离本项目道路终点北面最近距离为150m,同时本项目跨越青江新区规划竹公溪支流阴阳河,故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如下:表1- 9 水环境保护目标序号名称水体功能与路线关系1竹公溪Ⅲ类水体,泄洪、灌溉等功能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2阴阳河Ⅲ类水体,泄洪、灌溉等功能本项目跨越地表水体1.6.3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沿线主要的生态保护目标见表1-10。
表1- 10 一般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目标位 置与本项目关系主要保护内容1耕 地沿线占用、分布于红线两侧大部分是旱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灌木林地沿线占用、分布于红线两侧植被3草地沿线占用、分布于红线两侧植被4不良地质段沿线占用、分布于红线两侧植被和水土保持1.6.4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项目沿线受征地和拆迁影响的居民安置点1.7 评价预测时段根据本工程建设年限和交通量预测,评价时段为:(1)建设期:本项目实施期为1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2)营运期:2016年、2023年、2030年三个特征年1.8 评价方法根据“以点为主,点线结合,反馈全线”的原则,现状评价采用现场监测和统计分析等方法;预测评价采用模式计算和模拟分析等方法声环境评价主要采用模式计算方法进行评价,水环境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方法进行评价,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采用调研分析法等进行评价1.9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属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第3条“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乐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立项请示的批复》(乐发改投资[2012]42号,见附件),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规划符合性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乐山青江新区,为乐山青江新区生活性次干路之一,路径为唯一方案,不存在比选方案设计道路南偏东起于鹤翔路,呈西偏北走向止于通棉路道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终点桩号K1+391.375,设计范围全长1391.375米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设计,道路红线宽40米,采用一块板形式,道路全段采用橡胶沥青砼路面根据《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项目选址地为规划的乐山市青江新区区域范围,项目道路周围均为规划的居住区,本项目属于乐山青江新区市政配套工程,通过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设施,推动乐山青江新区建设进程,本项目的建设与外环境相容项目建成后,道路将作为青江新区次干路使用,为规划区青江新区道路重要组成部分对青江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项目选线充分考虑所经沿线现有情况及未来规划要求,尽量避开学校、医院等环境较敏感区域因此,项目选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要求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第八章中“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第七十七条“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提出: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以综合交通一体化为发展方向,加强与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的协调和融合,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整合市域交通系统,加强市域空间结构的联系;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拓展相协调;以公共交通为主导,构建合理的城市交通结构,推动TOD的发展模式。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乐山市青江新区西部,符合乐山市城市规划1.9.2.3 项目建设符合《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1)乐山市青江新区规划、功能、定位乐山青江新区位于成绵乐城际铁路乐山站区域,是“十二五”期间乐山市实施“两化互动”,推进“大交通、大产业、大城市”战略的重要举措青江新区规划面积5.3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2.5平方公里,作为乐山市重点打造的中央商务区和城市新中心,其定位为城市通达地、都市商业核、生态居住区、文化魅力窗青江新区商业开发以“大商圈、新中心、多聚集”为发展目标,以“秀山水、乐新城”为发展主题,“一心、五区、双轴双环”为整体发展结构,其主导功能为商业商贸中心,特性功能为旅游集散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中心,基础功能为交通集散以及生活配套2)本项目的建设与乐山青江新区本项目位于乐山青江新区东部居住区,设计道路南偏东起于鹤翔路,呈西偏北走向止于通棉路,为东部居住区生活性次干路之一,对乐山市清江新区交通及经济均有积极作用,符合清江新区控制规划结合《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2),本项目属于规划中的交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同时,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3年1月15日出具了本项目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2013]05号,详见附件)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1.10 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的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1-1图1-1 评价工作程序图2.0 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2.1 工程概况 地理位置及路线方案拟建项目区域位于青江新区,规划有在建的成绵乐城际客运专线乐山站、乐山市城北客运中心等,规划后道路畅通,交通条件便捷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属青江新区建设的配套工程,位于青江新区规划的东部居住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乐山青江新区“生”于乐山城际轻轨站及高速公路交汇点,十二五末将成为乐山配套完善的城市新中心,同时也是乐山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两大重点发展区域功能定位通过依托人力和财力资源,并可由此快速的形成新区面貌,聚集人气,达到引导和带动城镇产业调整、职能升级、形象重塑的作用本项目属于乐山青江新区市政配套工程,通过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设施,推动乐山青江新区建设进程项目建设有利于城市资源整合,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是承载乐山青江新区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乐山青江新区土地开发价值,带动青江新区各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青江新区的建设步伐,意义重大。
项目的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绿化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增加城市容量和发展后劲、发挥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等均具有重要作用项目选线充分考虑所经沿线现有情况及未来规划要求,尽量避开学校、医院等环境较敏感区域因此,项目选线合理本项目为青江新区一条规划市政道路,道路全长为1391.375m,宽40m,标准横断面形式为 6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1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40m,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全路段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采取沥青混凝土路面,平面交叉4处,分别位于鹤翔路交叉处、风洲路交叉处、高坝路交叉处和通棉路交叉处,全线无涵洞整条线路均为新建道路,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为5.6hm2由于本项目线路方案受控于当地规划,线路走向明确,故无需进行线路比选线路路径走向见附图32.1.2 交通量预测2014年11月开工,2016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施工期为16个月,由交通部部颁《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预测特征年定为2016年、2023年、2030年,项目交通量的最终预测结果,见表2-1、表2-2。
表2- 1 本项目特征年全天道路交通流量预测表 单位:pcu/d年份2016年2023年2030年全天(pcu/d)79501060013400表2- 2 本项目特征年高峰小时交通流量预测表 单位:pcu/h流量类别2016年2023年2030年高峰小时(pcu/h)71892611382.1.3 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1)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为1391.375m,道路线形为直线加圆曲线,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标准横断面形式为 6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1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40m全路段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采取沥青砼路面,平面交叉4处,分别位于鹤翔路交叉处、风洲路交叉处、高坝路交叉处、通棉路交叉处无道路穿越,但穿越一条规划河流,全线有桥梁一处,桥梁起点里程K0+849.980m,终点里程K0+882.020m本项目道路主要为一般的市政道路,交叉路口采用平面连接方式整体路线均为新建道路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约5.6hm2,项目主要工程量详见表2-3表2- 3 拟建项目主要工程量(特性)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指标备注1路线长度m1391.375 2占用土地m256000 3道路建设工程 3.1车行道m238976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40m橡胶沥青砼路面3.2人行道m2160083.3路基防护m28004桥梁工程4.1长度m32.044.2桥面宽度m405交安工程 5.1交通标志线m14990 5.2交通标记个134 5.3交通标志套60 4.4信号控制系统套70 4.5电子警察系统套 12 6照明工程 6.1路灯套70 6.2室外箱式变电站台16.3路灯专用箱只2 6.4电缆导线m64657绿化工程7.1树池个8001400mm×1400mm7.2行道树(白玉兰树)株800胸径15-16cm,冠幅3.5m8排水工程8.1HDPE主管m11028.2HDPE支管m1288.3主井个528.4支井个1288.5降水井个1888.6基础管道m21309综合管廊工程9.1管廊m15059.2风孔和人孔座369.3防火门道89.4集水泵站座49.5C型管廊T口座39.6C型管廊十字口座29.7C型管廊端头出线井座149.8C型管廊卸料口座109.9电源母线箱台19.10配电箱台309.11电缆桥架m20809.12电缆m8009.13铜芯线m74009.14防潮吸顶灯套280(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交叉口行车速度20~28km/h。
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4表2- 4 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采用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2设计行车速度km/h403交叉口车型速度km/h20~284路幅宽度m405机动车道宽度m216机非混行车道宽度m2×3.57人行道宽度(含绿化带)m2×68最小纵坡%0.6289最大纵坡%1.510最小坡长m2511设计荷载城市-A路面标准轴载路面BZZ-10012路面等级高级路面13路面类型沥青砼路面14路面结构设计年限年1515地震设防烈度Ⅶ16交通等级重交通等级2.1.4 主要工程概况道路工程(1)平面以及纵横断面①平面设计春华路西段线形与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一致,设计道路南偏东起于长青路,呈西偏北走向止于通棉路道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坐标X3276817.170;Y497951.221),设计终点桩号K1+391.375(坐标X3278023.357;Y497533.981),设计范围全长约1391.375m道路线形为直线加圆曲线②纵断面设计纵断面设计方案设计最小纵坡:0.628%,最大纵坡1.5%,最小坡长:25m纵断面设计中路面设计高程采用乐山坐标系及85国家基准高程系统。
③横断面设计横断面布置形式:路幅组成:6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1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40m(一块板)设计标高位置:路基设计标高(或路床顶面设计标高)=路面设计标高—路面结构层厚度,道路中心路面设计标高为道路中心线处路面标高路拱横坡:车行道路拱横坡采用1.5%,人行道以-1.5%横坡向内行车道倾斜,以满足人行道排水要求表2- 5 道路平面以及纵横断面设计设计长度设计宽度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1391.375m40m6+6m10.5+10.5m3.5+3.5m最大纵坡1.5%,最小纵坡0.628%车道为1.5%,人行道为-1.5%横坡向内行车道倾斜图2- 1 春华路西段标准横断面图(2) 路基设计①路基宽度本项目路基宽度与道路红线宽度一致,道路40m,道路路幅构成为6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1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②路基处理A、一般填方路基地表处理:对填方路段均考虑清除杂填土,并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和草皮,清表(清除耕植土、杂填土)厚度依据勘报告按平均0.7米计清表后应在填筑前进行夯实。
地下水影响路堤的稳定性时,应设置盲沟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材料路基表层应碾压密实,碾压后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经过水沟地段的路堤,采取排水、清淤、设置片石垫层等方式处理填方路堤边坡坡度采用1∶1.5按实际厚度清除了耕植土及杂填土后,进行原地碾压,压实度要求不小于93%(若压实度达不到93%,则需换填砂砾石,确保下路床压实度不小于93%);其上再铺筑(h-30)cm砂砾石及就近取的开山石料,压实度不小于95%,若压实度达不到要求,则需再进行换填加固处理,确保压实度达标设计要求车行道范围路床顶面下0~40cm的范围内均采用砂砾石或开山石料填筑清表后地面高程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差值小于1.5m视为零填路基零填路基处理方式及压实度要求同挖方路基B、一般挖方路基一般挖方路基,采用放缓边坡原则处理,以生态防护为主,减弱人工开挖的痕迹土质挖方边坡坡度一般为1:1.5按实际厚度清除了耕植土后,若已挖至上路床范围则进行原地碾压,使压实度达到95%;若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则超挖至路床顶面以下80cm,并回填就近开挖的粘土或开山石料进行加固处理,使下路床(30~80cm)压实度要求不小于93%、上路床(0~30cm)压实度不小于95%。
设计要求车行道范围路床顶面下0~40cm的范围内均采用砂砾石或开山石料填筑C、路基边坡填方边坡: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10m时,采用直线型边坡,边坡坡率为1:1.5;当路基填土高度大于10m时,采用折线型边坡,上部8m边坡率为1:1.5,下部8~20m边坡率为1:1.75折线处设边坡平台一道,边坡平台宽2m,设2%倾向外侧的横坡挖方边坡:当挖方边坡高度小于10m时,采用直线型边坡;当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0m时,采用台阶式边坡,每8~10m高设边坡平台一道边坡平台一般2m,边坡率根据岩层产状、岩体力学性质和开挖高度确定,为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