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交通运输用纺织品公司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交通运输用纺织品公司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目录一、 公司简介 3二、 企业权益分配及法律风险 4三、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风险 9四、 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 12五、 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分类 15六、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控 16七、 纳税筹划及法律风险 18八、 产业环境分析 24九、 基本原则 25十、 必要性分析 26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 26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 28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 29十四、 发展规划 40SWOT分析 43(一)优势分析(S) 431、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创新能力突出 43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线为使用自有技术开发而成 43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黎xx3、注册资本:8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2-157、营业期限:2012-2-15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二、 企业权益分配及法律风险(一)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基本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一个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往往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股权设置中可能出现平衡股权结构、股权过分集中和股权平均分散等畸形结构平衡股权结构容易出现股东僵局或者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失衡问题,对股东和公司构成严重损害股权过分集中会造成“一股独大”的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不仅对公司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利,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而且对公司大股东本身也存在不利在股权平均分散的股权设置结构中,由于缺乏具有相对控制力的股东,各小股东从公司的利益索取权有限,参与管理的热情不高,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通过职业经理人或管理层完成,缺失股东的有效监督,管理层道德风险问题会比较严重。
另外,大量的小股东在股东会中相互制约,要想通过决议必须通过复杂的投票和相互的争吵公司大量的精力和能量消耗在股东之间的博奔活动中,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权设置中还可能出现特殊的股权设置,即夫妻股东的问题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夫妻股权比例的设置往往带有一定的任意性或者仅仅出于形式上的需要,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工商登记不能作为财产所有权份额的依据,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等同于财产约定因“夫妻公司”引发的法人资格否定的纠纷,主要体现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和夫妻离婚诉讼两种情况中二)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资料记载的出资人是显名出资人实际中隐名出资人既有公司的隐名股东,也有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实际中设立隐名股东一般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非规避法律方面的原因,常见的如实际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另一种是隐名股东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以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目的设立的隐名出资人,由于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关于企业权益的协议通常应当归于无效因此所导致的出资人地位的纠纷必然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的违法行为影响企业的存续,则这种法律风险就更为严重了在非规避法律的隐名出资人设置中,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但是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不得以工商登记不实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面临着交易不确定的法律风险从设置隐名出资人本身而言,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双方对一些情况约定不明、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等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隐名出资人的明确规定,在理论上也存在一些争议,发生纠纷时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旦协议效力不被确认,事情的处理方式将与出资人最初设想的完全不同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无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如何约定,第三人都无从得知,因此只要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将陷入被动局面2、与隐名出资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与隐名出资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有3种情况:虚拟出资人、空股股东和干股股东。
1)虚拟出资人虚拟出资人,又称冒名股东,包括以实际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出资并登记和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两种情形虚拟出资人不同于隐名出资人,隐名出资人是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虚拟出资人并非其本身意志表现,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人或法人等主体虚拟出资人多数是为了规避法律,其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一旦公司被认定不能成立,股东责任必然被加重虚拟出资人的法律风险属于违法风险,风险值明显高于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风险2)空股股东空股股东是指虽经认购股权但在应当缴纳股权款项之时却仍未缴付出资的股东,亦可将此称为出资瑕疵股东空股股东与隐名股东的主要区别如下①隐名股东一般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而空股股东是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将对应的资本缴付到位②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而空股股东实际享有与其出资相对应的股权③隐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显名,而空股股东一般不会因出资的迟延履行而当然丧失股东资格,但空股股东极有可能因为出资迟延履行而承担其他加重义务我国法律有关于出资不到位或出资不实的责任规定,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空股股东不仅存在个人的法律风险,同样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因此这种法律风险在评估中也属于高风险范畴。
3)干股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与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处理因干股股东引起的纠纷时应尊重并承认干股持有者的股东资格,同时应尽可能维护赠与干股股权时的协议三)公司僵局的法律风险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利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严重者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陷入瘫痪,这就叫作公司僵局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在于公司决策和管理所实行的多数表决制度如果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激烈的争执,采取完全对抗的态度,任何一方都无法形成法律或章程要求的表决多数,从而产生股东僵局和董事会僵局除此之外,还可能出现监事会僵局与其他僵局公司僵局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股东都会构成严重损害,在法律风险中这种将引发公司存续危机的风险是绝对的高损害风险当公司出现僵局时,因经营决策无法作出,公司的业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因管理的瘫痪和混乱,公司的财产在持续地损耗和流失;因相互之间的争斗,股东和董事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无谓地耗费;眼看公司的衰败和破落,公司财产的损耗和流失,投资者却无所作为,无能为力。
应当说评估重点不是公司僵局发生的损害结果、解决成本,更应当从发生公司僵局的概率和频率角度考虑确定其风险值三、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风险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企业具有多样化的组织形式,而最基本的3种企业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所谓企业法律形态,就是企业法或者商法所确定的企业组织的存在形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我国企业的法律形态作出了规定透过法律对各种企业的不同规定,人们能够感觉到,每一种企业法律形态都有其对投资者有利和有弊的方面,没有绝对有利的企业法律形态,也没有绝对不利的企业法律形态投资者只有在充分了解企业法律形态的利弊之后,才能根据自身需要认真选择一种恰当的企业形态一旦选定企业形态,企业经营者就应当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该企业形态应履行的义务然而不少投资者随意选择企业法律形态,并不适合自身经营需要,因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必然损害投资者利益一)盲目选择公司形态的法律风险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多数投资者无疑具有诱惑力,实际中在不了解公司的其他弊端情况下,盲目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大量存在。
除了公司制企业双重纳税的税负弊端以外,公司的资金要求、成立和解散手续复杂等都会给不适当的投资者带来法律风险1)资金不足的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遇到刚刚起步的投资者缺乏成立公司所要求的资金,而其拟经营的项目并不需要太多资金,于是进行虚假注资,公司成立后抽逃资金的情况公司出资不到位,虚假出资或出资后又抽逃注册资金,则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亦应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足法定最低出资额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同样无法实现2)特定项目周期与公司存续矛盾的法律风险一些投资者仅仅是为了特定的经营项目成立公司,项目完成后公司则需要解散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不仅手续麻烦,成本也较高相比而言,合伙企业清算则容易得多3)缺乏法定人数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法定人数均做出了规定但实际中,为了成立公司,投资者虚拟出资人达到法定人数的现象较多,这给公司带来的法律后果可能极其严重《公司法》虽然已经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但在注册资金方面要求比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更高,为了满足较低的设立要求,仍有投资者刻意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选择的法律风险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往往具有较好的私交,从企业发展需要角度考虑不足一些人甚至认为自己办企业赚钱,应该让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沾光,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都列为合伙人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问题,所有合伙人都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三)盲目建立股份公司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经营者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股份公司是最高的企业形态,则企业的最终发展必然要走股份化、上市的道路,于是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盲目改制并上市上市公司由于它的股东更加多元化、融资渠道更加多样化,扩张能力更强,导致了政府部门对其的监管更加严格、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要求更高、信息要更加透明和被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的程度更高,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相比于非上市公司,除面临与其相同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含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以外,作为“公众公司”还面临着其特有的风险,如信息披露风险、公司治理风险(含董事责任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证券市场风险、退市风险等多种风险,因此法律风险程度明显加大四、 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总体上可分为企业自身内部产生的风险因素和企业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因素。
一)企业自身内部存在的风险因素(1)首先体现为人的风险企业经营好坏,归根结底,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们基本可以控制并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个人私欲极为强烈的管理者,其在进行管理或决策时,必然首先考虑其个人的私利并有可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惜让企业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在选择用人时,本身就存在着风险2)从制度层面上讲,企业自身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是导致或产生企业法律风险的内在潜因组织管理企业,不能光靠企业领导个人的权威和能力,科学的管理其实最主要是指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当然,制度本身也包括对物、对事的管理但这一切最终还是通过对人的管理来得到落实制度是由人来制定产生的,而人自身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十全十美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企业运营的效率与风险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为偏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制定的一些管理制度,其中也必然暗含着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增加从企业运营的物质载体看,企业自身规模超大、机构废杂也是现代企业内部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直接依存的条件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现代企业都在不断地进行(有时甚至是盲目的)扩张,其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多样化已大大超乎前人的想像。
为了更加有效地组织生产要素,企业自身的组织机构也变得异常的复杂,企业自身内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信息沟通也变得越来越困难,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控制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成本增加、难度加大二)企业外部存在的风险因素(1)竞争对手方面的原因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总是要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的,也就是说,参与竞争的任何一方都会想方设法尽可能为自己争得有利地位,包括会利用竞争对手对方的一些弱点、在法律方面的疏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尤其是在高科技领域,企业面临这方面的法律风险会越来越突出况且,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跨越了国界,企业竞争的水平和激烈程度在不断升级,自然企业所面临竞争对手方面的法律风险也会加大2)政策及法律法规自身变化的原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国家旧有的政策、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被废止和变更,同时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在不断地产生,或者说正在日趋走向严密和完善尽管企业的管理者总想了解最新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但总有了解不到或了解不全面的时候可是,法律又是那样的无情,它不会因为你不知悉或了解不到就对你不产生作用,对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无知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正当理由。
所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对不能把握其变化的企业来说,无疑也是一种产生法律风险的外在因素3)其他非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非企业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外部侵权等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尽管人们已经尽了极大的努力去规避所有风险,但仍有许多风险是人们无法规避掉的,如作为意外事件的社会动乱、罢工等(在有些国家或国际贸易中可归入不可抗力),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自然事件等,政府和其他单位主体或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政府部门对企业不正当的收税和罚没财产)等现实中导致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因素要比以上所分析的更多、更复杂,并且不可能是单独一个或几个因素在起作用,而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各种因素结合在一块才起作用,其中必有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主导因素的不同又决定着不同的法律风险类型五、 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分类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向飞,陈友春,2006)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必须澄清以下几个模糊认识1)法律风险并不是违法风险违法风险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使预期权益得不到实现的可能性。
违法风险仅是法律风险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法律风险绝不等同于违法风险由于法律规则及法律实践同样存在不确定性,在一些合法的情况下由于其他因素考虑不充分,同样会为企业埋下法律风险,即法律不确定性的法律风险此外,法律监控活动虽然不直接涉及法律行为的选择,但由于法律监控活动的优劣,将影响法律行为是否能够以本来面目出现缺乏效果的法律管理流程不能实现企业目标,缺乏效率的法律管理流程虽然能够实现企业目标,但耗费了过度的成本因而,缺乏效果或者缺乏效率的法律管理流程导致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同样属于法律风险,即法律监控中的法律风险(流程法律风险),它主要有证据的缺失、证据的歪曲和证据时间的延迟3种类型2)法律风险并不等同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行为人由于不当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中包含了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但这种责任本身仍然仅是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法律风险六、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控(一)设立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岗位)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和税务风险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风险识别和评估企业应该对导致税务风险的内部及外部风险因素进行详细评估其中,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包括:企业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税务规划以及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和执行,税务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和相互制衡机制,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指标,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状况,信息和沟通情况,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及其他内部风险因素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包括: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上级或股东的越权或违规行为,行业惯例,灾害性因素及其他外部风险因素三)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企业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四)信息与沟通信息化是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在此基础上,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七、 纳税筹划及法律风险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目前国际上缺乏对纳税筹划的统一概念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的《国际税收词典》对纳税筹划是这样定义的:“纳税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目的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则认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务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些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张中秀(2004)认为,纳税筹划专指纳税人所进行的筹划活动,具体指纳税人在非违法的前提下,以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目的,而进行的避税、节税和税负转嫁活动综上所述,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法规,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与对策纳税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做文章,这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相反,通过节税促进纳税单位发展生产,增强发展后劲,从而使税收能够找到新的增长点偷税则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者不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对偷税行为,我国《税收征管法》作了严厉的谴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因此,应正确理解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对纳税项目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提高纳税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不真正损害国家利益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属于风险的范畴,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在所有纳税筹划及其实施等活动中所面临的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比如企业被税务机关检查,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或是引发补税、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而未达到纳税筹划的最初目的的可能性企业纳税筹划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不断变化的规则约束,以及筹划方案本身的不规范,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税务法律风险,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即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一)来自企业外部的纳税筹划风险1、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负相对较轻或稳定。
反之,政府为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政策这时,企业的税负可能加重或不稳定另外,政府的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而且具有时效性,这种,税收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筹划人员开展纳税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任何企业的纳税筹划都将面临经济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2、税收政策风险纳税筹划利用国家税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包括税收政策选择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收政策选择风险是指税收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当事人对税收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税收政策变化风险是指税收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这些规则的不断变化可能造成因税率下调而未能跟上多缴纳税款;也可能造成因税率上调而未能跟上少缴纳税款,从而产生被税务机关罚款或上缴税收滞纳金的税务风险3、执法风险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
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这样,不但得不到节税的受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4、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二)来自企业内部的纳税筹划风险1、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纳税意识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纳税意识会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管理者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通过筹划理财,降低企业涉税费用和风险,实现最合理优化纳税,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但是,有的企业管理者纳税意识淡薄或者对纳税筹划有误解,认为筹划的目的就是通过所谓的“筹划”尽可能少纳税或不纳税,甚至授意或唆使筹划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达到偷税的目的,从事这类筹划事项的风险就很高另外,如果企业领导人纳税意识中,要刻意去追求税收负担最小,那么他们极易导致投资扭曲风险的产生。
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中立性,可以说,税收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2、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纳税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筹划风险纳税筹划是在遵从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其中心内容是在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利用税法的缺陷和不足节税、避税,提高经济效益这就要求筹划人员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不但要具备必要的筹划知识,而且同时又要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掌握合法和非法的临界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采取不同筹划方法,做好纳税筹划如果纳税人所选择的方法并不符合税法精神,诸如一些“打擦边球”的做法,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税,那么纳税人会为此而遭受重大损失。
3、税务文书的质量税务文书包括经济合同、商业票据、会计资料、税务申请、税务批复、纳税资料等方面的涉税资料它们是纳税的依据、完成纳税义务的凭证、税务检查的对象、税务案件的证据等企业的税务文书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础资料,其质量严重地影响到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企业的税务文书应当及时完整合法及时,也就是收集有关税务文书资料要及时,纳税人在发生经济业务的时候,要把与该项业务发生有关的协议、合同、票据等及时收集归档完整,是指一笔经济业务中所有的税务文书资料要集中收集,不得遗漏合法,是指收集的税务文书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票据本身的合法性;二是经济业务与票据记载内容相一致;三是取得票据的渠道要合法,不是虚开、代开或非法购来的;四是票面填写的项目内容要正确税务文书中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是记录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凭据,它不仅是税务机关据以征税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在接受税务检查时据以证明自己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依据,同时税收优惠的享受也需要正确的账务处理支持因此,企业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和记录,保证账证完整,正确进行各项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首要环节,也是控制筹划风险,提高筹划效率的技术基础。
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既影响可供筹划的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易导致筹划人员筹划方案的失误如果筹划方案是依据虚假的涉税资料作出的就很可能产生失误,风险极大即使企业的税务筹划是十分完美且合法的,如果面对税务局的稽查,而不能提供企业涉税的相关的税务文书或合法纳税凭证或税务相关的原始凭据,那么也将面对税务局对该筹划方案的不认可,面对税务局的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八、 产业环境分析优化政策措施,完善创新体系,吸引区域创新资源,积极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基地、技术市场、转化基金、创新联盟等共建共享一)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积极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探索改革经验,率先实现协同创新围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产业升级等共同关注的领域,与区域开展关键性技术协同攻关和应用研究,共建科技研发中心,共享研究成果支持优势企业与区域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集研发与产业化为一体、企业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依托高新区等平台,吸引区域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来我市设立成果转化企业和分支机构培育与区域一体化的技术交易市场,吸引区域技术交易机构到我市设立科技服务机构。
加快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集成服务二)用足用好区域创新资源组织区域专家把脉会诊,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进用好区域人才智力,加强区域专业技术人才制度衔接,探索推进子女入学、户籍管理、证照资质等方面的互通互认改革支持区域高校在我市建立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吸引区域高端人才和团队到我市创新创业九、 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产业基础、共性技术、高端替代应用创新,加大新技术应用力度,推动业态变革、价值创造和结构升级坚持需求导向以适应医疗健康、安全防护、海洋经济、环境保护等领域需求为重点,加强产品开发设计,增强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化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市场坚持结构优化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运用市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行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力度,培育优质品牌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坚持合作共赢鼓励产业用纺织品企业与基础材料及终端应用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完善覆盖生产与应用的标准检测评价体系,建立诚信共赢产业链供应链十、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灵活,因此政策风险很小二)社会风险本项目选址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是建设该项目的理想地段周边无任何文物古迹,矿产资源以烟煤为主,是非生态脆弱区因此,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小三)经济风险经济因素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有合同风险(如合同履约与变更问题,争议与索赔,合同的条款确定等)、建设成本风险(包括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成本的融资问题、财务问题、利率与汇率波动、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问题等)、项目的竣工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风险(指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负担的税赋和税率、税种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对于以上各种风险,除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外,大部分风险是人为可控的,如合同风险、项目竣工风险等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化控制,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节不做分析其他风险分析如下:1、税收风险:目前及未来几年,由于国家采用的是刺激消费,造福民生的宏观政策,税收应是越来越宽松的,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税收风险2、利率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物价波动风险:目前世界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风险对本项目 而言,是可以接受的3、财务风险:就项目财务的评价报告可以看出,本项目的静态与动态盈利能力超过了行业的基本标准,财务评价结果是良好的四)技术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生产技术为本公司既有技术,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成熟,原材料有稳定供应渠道,生产操作条件温和、易控,产品质量稳定本项目的技术风险较小五)管理风险项目由于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恶劣,且后果损失巨大,其中多数因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或是因疏于对人员的管理教育而产生道德行为风险和职业责任风险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二)社会风险对策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经济风险对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四)管理风险对策选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并施以职业道德、修养、能力等综合方面的教育;同时制定合理高效适用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杜绝由于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2、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资产抵押(不含对外担保)决定一年内未达到本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至5%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7、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等;通知时限为:3日13、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5、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如选择反对或赞成的董事人数相等时,应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以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7、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10年19、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章程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7、总经理应当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8、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10、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11、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应分别至少提前10日和2日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邮件方式或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
因公司遭遇危机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以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的表决,可采用书面、举手、传签监事会决议等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本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4、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10年十四、 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1、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公司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2、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立足于本行业,以先进的技术和高品质的产品满足产品日益提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国内外生产商率先提供多种产品,为提升转换率和品质保证以及成本降低持续做出贡献,同时通过与产业链优质客户紧密合作,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增长和持续的收益。
公司通过产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与产业链企业深度融合,建立创新引领、合作共赢的模式,再造行业新格局3、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公司始终秉持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以及膜工艺技术的扎实基础及创新能力,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聚焦于产业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在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领域积极布局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在未来的五至十年,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为核心,利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独立创新、联合开发、并购和收购等多种方法,掌握国际领先的技术,使得公司真正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二)保障措施1、严格监督考核积极推进完善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构建产业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管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产业发展状况调查和评估组织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提高中小企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2、扶持产业中小企业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进一步减免或取消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采购预算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份额。
健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各类特色融资超市建设3、加大金融支撑各级金融机构要强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授信总量扩大、利率优惠、信贷品种拓展等方面,切实为项目龙头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项目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龙头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优先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将具备上市条件的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4、加快自主创新围绕综合利用、协同处置、绿色发展等行业共性和基础性的重大问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专业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行业研究中心,提高行业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推进商业模式创新5、抓好政策落实指导各地区从扩大产业服务供给、激发产业市场需求、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制定本地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政策实施重点6、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各方意识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加大组织相关部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宣传作用,通过推广成功示范经验,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区域产业发展水平。
SWOT分析(一)优势分析(S)1、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线为使用自有技术开发而成2、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产品应用与市场开拓并进的核心团队公司的核心团队由多名具备行业多年研发、经营管理与市场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与公司利益捆绑一致公司稳定的核心团队促使公司形成了高效务实、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和稳定的干部队伍,为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和不断扩张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3、公司具有优质的行业头部客户群体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通过与优质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行业的核心需求、产品变化趋势、最新技术要求的理解更为深刻,有利于研发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4、公司在行业中占据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已在技术、品牌、运营效率等多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同时随着行业的深度整合,行业集中度提升,下游客户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安全与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