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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肉制品公司知识产权手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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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发酵肉制品公司知识产权手册方案发酵肉制品公司知识产权手册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公司简介 3二、 产业环境分析 4三、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5四、 必要性分析 6五、 项目基本情况 7六、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2七、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的演变 18八、 知识产品生产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自主创新 24九、 知识产品生产概述 30十、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34十一、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 35十二、 知识产权资产标引与分级 39十三、 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 51十四、 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55十五、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 62十六、 发展规划分析 79十七、 法人治理结构 83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 92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 95二十、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 96劳动定员一览表 96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侯xx3、注册资本:14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12-237、营业期限:2013-12-23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

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二、 产业环境分析一年来,我们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六稳”工作,采取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理旧账、补短板,防风险、守底线的重大举措,全市经济持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初步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新增就业首次突破5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节能减排降碳完成年度目标今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任务十分艰巨天津正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紧要关头,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既要正视困难迎接挑战,更要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应当看到,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不断为我市注入新动力,天津的区位优势和天津港战略地位愈加凸显,天津各方面优势正在日益彰显。

应当看到,天津经济运行持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不断成长,高质量发展的态势正在形成并不断巩固应当看到,我们已经探索形成了一套新打法,拼质量、拼效益、拼结构、拼绿色度已成为全市上下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成效更加明显应当看到,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各类要素加快聚集,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应当看到,天津长期积累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积累了宝贵经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新增就业5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节能减排降碳指标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三、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绿色安全发展有序推进轻工业碳达峰进程,绘制造纸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大食品、皮革、造纸、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力度,加快完善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树立能耗环保标杆企业,推动能效环保对标达标推动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造纸、电池、日用玻璃等行业废弃产品循环利用。

在制革、制鞋、油墨、家具等行业,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低挥发性无铅有机溶剂工艺和装备,加快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标准制修订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铅汞铬等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节能规范等标准,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典型鼓励企业进园入区,引导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和工艺,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环保工艺和设备,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清洁生产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节水工艺改造提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完善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促进节能空调、冰箱、热水器、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材料制品、低VOCs油墨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行动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联系人侯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

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始终坚持 “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巩固提升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培育一批消费引领能力强的轻工产品品牌造就一批百亿元以上品牌价值企业,重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99.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10706.91㎡,其中:主体工程73136.45㎡,仓储工程15966.7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1679.98㎡,公共工程9923.76㎡。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47501.3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689.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24%;建设期利息512.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流动资金10299.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68%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36689.3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3084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87.59万元,预备费1055.86万元七)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47501.37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20909.39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营业收入(SP):1076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86966.17万元3、净利润(NP):15096.08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8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24.72%6、财务净现值:24238.12万元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十)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66000.00约99.00亩1.1总建筑面积㎡110706.91容积率1.681.2基底面积㎡36960.00建筑系数56.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48.042总投资万元47501.372.1建设投资万元36689.322.1.1工程费用万元30845.87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4787.592.1.3预备费万元1055.862.2建设期利息万元512.282.3流动资金万元10299.773资金筹措万元47501.373.1自筹资金万元26591.983.2银行贷款万元20909.394营业收入万元1076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86966.17""6利润总额万元20128.11""7净利润万元15096.08""8所得税万元5032.03""9增值税万元4214.29""10税金及附加万元505.72""11纳税总额万元9752.04""12工业增加值万元32234.46""13盈亏平衡点万元41014.80产值14回收期年5.2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4.72%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24238.12所得税后六、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过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所属的十六个专门机构之一,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截至2019年8月10日,共有192个成员国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他主要成员国包括美国、日本、瑞士、瑞典、法国、德国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渊源可追溯到1883年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缔结并于1884年生效,当时成立了一个国际局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1886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结,并且也成立了一个国际局作为执行机构;1893年,上述两个国际局合并,成立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设在瑞士,并且接受瑞士政府的监督这便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为了更好地发挥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的国际组织功能,增强其独立性,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并于1970年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此设立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和职能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第三条、第四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在于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国与国、国际组织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合作;其主要职能在于四个方面:(1)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包括协调立法、缔结新的国际条约;(2)给予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法律和技术援助;(3)行政事务处理,包括巴黎联盟、伯尔尼联盟;(4)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研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设三个领导机构:大会、成员国会议和协调委员会,决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任务和方向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执行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联盟,专利合作条约联盟等二十几个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组织的行政任务,并就知识产权法律起草、修改、建立专利机构和专利文献机构,培养专业工作人员等事项,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咨询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着三类条约:知识产权保护条约:确定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和内容;全球保护体系条约:构建知识产权全球范围申请的程序,简化申请程序并减低申请费用;知识产权分类条约:创建分类体系,将有关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编排为便于检索的索引式可管理的结构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申请书,并于1980年6月3日正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四)中国加入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概况在恢复联合国席位后,中国就开始积极参与有关技术转让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缔结或修改活动,并分别于1980年6月、1985年3月、1992年10月、1993年4月、1994年1月和1997年成为WIPO235成员国、《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保护音像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PCT和《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等条约的缔约方;有关中国加入WI—PO管辖下的知识产权条约的概况见表3.2。

除上述努力外,中国还在乌拉圭回合中参与了TRIPs协议的谈判,并草签了《最后文本》,该文本在中国入世后于2002年1月对中国生效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海洋法公约》,1996年6月7日交存批准书,同年7月7日对我国生效90年代后我国还参加了有关环境条约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等我国加入上述条约后除作出保留的外,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巴黎公约》约定的权利、义务有国民待遇、优先权、专利的独立性、强制许可、拒绝或撤销专利的限制及专利权的例外等;PCT要求各国在不削减按《巴黎公约》规定的该公约任何当事国的任何国民或居民的权利前提下,对保护发明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审查进行合作和提供特殊的技术服务,为专利的国际申请提供便利,节省时间和成本;缔约国专利局作为受理局有义务按条约和实施细则对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中国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之一有义务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提供国际检索报告,提交给申请人和国际局《伯尔尼公约》对成员国规定的权利义务有: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版权独立、符合最低保护标准和权利限制等《海洋法公约》和《环境保护条约》有关技术转让的内容主要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养护和海底区域开发等人类共同财产维护中的技术转让。

发展中国家的义务主要是保护环境,并形成和提高研发能力;发达国家的义务除了环境保护外,还需在公平合理或优惠的基础上转让无害环境技术,通过一定的机制帮助发展中国家中国作为发展中的一员,应当履行自己在条约中保护环境、转让技术的义务,但也享有分享技术的权利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无疑也是其多边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的TRIPs协议之成员TRIPs协议要求成员方将知识产权看作私权,承担高标准保护义务,将贸易中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运用到知识产权贸易中,提高保护水平,扩大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同时规定权利人权利限制、鼓励技术转让和传播、强制许可及对最不发达国家技术转让的特殊规定和援助等内容作为成员方中国无疑需要承担协议的义务,但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应当享有特定的权利关于WTO框架下的其他协议如TRIMS、GATS等规定的义务如投资中取消本地成分要求、数量限制、外汇平衡及服务开放中的最惠国待遇等中国也必须履行《多哈宣言》及其系列文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推行可持续发展、贸易政策透明、关注知识产权和公共健康及有关药品的强制许可等对成员方来说也产生一定的义务和权利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是独立的国际性商事争端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构。

其主要职能在于为私人当事方之间的国际商事或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不同于诉讼的仲裁、调解或其他专家裁决方案,也提供一些合同起草及培训服务其仲裁程序、调解程序及专家解决方案依据的程序规则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裁决规则任何国家的任何当事方,无论是个人还是实体,均可申请该中心裁决,并且裁决过程可在世界任意地方以任意语言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任意法律进行虽然中心成立于1994年,但大多数案件都是近年来提交的,迄今共办理了600多个调解、仲裁和专家裁决案件根据中心的数据,所裁决案件涉及的争议类型主要有:许可协议(例如,商标、专利、版权、软件)、研发协议、技术转让协议、分销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信息技术协议、数据处理协议、合资协议、咨询协议、艺术营销协议、电视发行和格式、电影制作、版权集体管理、因解决先前法院诉讼协议而产生的案件等六)统一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还承担执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对当事方提交的域名纠纷进行仲裁但是,仅限于明显属于恶意抢注和使用域名的案件,且允许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主管法院审理。

自1999年12月以来,WIPO办理了约43000起域名纠纷案件每年的案件数量分布如下图3.3这些诉讼共同涉及来自179个国家的政党和约79000个互联网域名投诉人业务活动涉及的前五大领域为:零售、银行和金融、其他、时尚以及生物技术和制药七、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的演变本书根据国际性知识产权立法的主要驱动力,将知识产权国际化立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开始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公约》的缔结之前,工业国家内部兴起的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第二阶段是自《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公约》的缔结到21世纪之前,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的“后TRIPs”时代一)知识产权的特征引发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的第一阶如本章第一部分所述,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和地域性,无论是权利主体还是权利内容均需取得国家的授权,并且一国的授权仅在其领土内有效,无法延伸到其他国家而知识财产却非常容易被复制,并在国家间传播开来那么,在交通非常不便利,国际间贸易非常少的情况下,各国单独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尚有可能但随着社会进步、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差异悬殊的知识产权制度当然的阻挡了含有知识财产的商品或者知识财产本身在国家与国家间流通。

1873年,奥地利政府依据美国的提议牵头召开了一次国际会议讨论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制度当时新兴的工业国家比利时、巴西、法国、危地马拉、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萨尔瓦多、塞尔维亚、西班牙和瑞士于1883年齐聚巴黎,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本意是使公约成为统一的工业产权法,但由于各国利害关系不同,各国国内立法制度差别也较大,因而无法达成统一,巴黎公约最终成为各成员国制定有关工业产权时必须共同信守的原则,并可起到协调作用但即便如此,巴黎公约的开始就是一个“富人俱乐部”之后,1886年缔结了《保护版权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为英、法、德、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瑞士、利比里亚、海地、突尼斯各欧洲国家之间的其他知识产权公约也以双边或多边的形式不断出现在这一阶段,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是欧洲工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些国家已经掌握了丰富的知识财产,对这些知识财产的保护成为共同的利益选择根据《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分别成立有两个联盟: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在两个联盟之下又分别设立国际局由于两个联盟的性质相同,故于1893年两个联盟国际局合并办公,几经易名,最后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执行两个联盟的任务。

联合国际局只是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的秘书处,并且受到瑞士政府的监督,不能发挥国际机构的应有作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联合国际局提议下,于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签署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二)发达国家的强力促使主导了知识产权国际化的第二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在原有工业化的基础上开始了第三次科技革命以美国为首的原子能领域的突破,还有电子计算机、微电子技术、航天技术、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标志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它产生了一大批新型工业,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开辟了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因素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各种因素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西方国家的工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在两次大战期间是1.7%,而在1950—1972年高达6.1%1953—1973年的世界工业总产量相当于1800年以来一个半世纪的工业总产量的总和其中,科技进步的因素引起的产量值在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起初为5%—10%,20世纪70年代增长至60%在19世纪80年代,美国的制造业的优势开始下降,经济转向了技术输出,例如1991年美国技术出口总值达到150亿美元。

《美国商业周刊》报道同年美国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不当而蒙受的损失达到170亿美元,这些损失集中发生在制药、软件、电影和图书行业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很早就希望能够修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增加有关执行措施,给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更大的力度,但与此同时,我国尚未形成知识产权的概念,非洲国家尚在为独立而挣扎,社会上聚集的知识财产并不丰富无知识产权何来保护?因此,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均未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框架下竭力反对,发达国家几度未能成行至此,发达国家在进行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之时竭力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议题,并最终成为一揽子协议的一部分,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就这样,以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第二阶段知识产权国际立法开始了序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议的一部分,与争端解决机构一起,将以发达国家要求为标准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推行到了各成员方三)多样化、碎片化、单边化的“后TRIPs时代”进入21世纪以后,就是后TRIPs时代,WTO缔约方对于知识产权利益的协调和分享,表现了新的政策立场并提出新的权利主张在围绕“TRIPs协定”的国际磋商未能取得成功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出现了绕过“TRIPs协定”的双边主义以至单边主义,使得知识产权法律一体化格局发生新的变化:(1)多样化。

在知识产权国际立法中,WTO,WIPO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但在主导机制之外,“知识产权造法活动日趋活跃,参与主体复杂、利益取向多元,规范多样化”的特征愈加明显2)碎片化在知识产权多边磋商机制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区域或双边机制却日益活跃,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些缔约方签署了若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3)单边化在“后TRIPs时代”部分国家采取单边主义的做法,将其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贸易规则即国际法之上,以对抗、报复代替磋商、仲裁,其实质是“逆全球化”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多样化、碎片化、单边化是“后TRIPs时代”影响知识产权法律一体化格局的重要因素,其根本原因是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在“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谈判机制中,知识产权曾是一个“展现南北国家清晰分野的领域”这种二元对立的划分,即是将知识产权世界简单地划分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两大阵营,一边是主张严格保护的多边知识产权机制,另一边则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例外规则、排除领域和过渡期但是上述分类已经过时,各缔约方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立场悄然发生改变,在不同的议题上通常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在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乃至地理标志保护方面,不再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南北矛盾”的简单划分,而是所谓的“新世界”国家与“旧世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新旧两个世界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美欧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政策分歧,使得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出现不同声音不仅影响到“TRIPs协定”实施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也对未来知识产权法律变迁带来了种种变数当然,对知识产权国际格局带来最大影响的因素,是“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这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以中国、印度、巴西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其科技、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竞相以知识产权作为本国创新发展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诸多主张从而改变了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动力结构,这些新兴经济体成为知识产权全球版图重构的重要力量八、 知识产品生产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自主创新知识的生产最终都靠自然人;而自然人的生产知识的活动一般有:注视、倾听、阅读、试验、推导、直觉感知、发现、发明或(常常伴有收到信息)解释、计算、加工、翻译、分析、判断、评价等;这些只是一些例子而非活动的全部如果知识生产活动的后果是影响别人的意见,那么其活动一般是:谈话、写作、打字、印刷、动作、做手势、指点、发信号,或者进行描画、涂饰、雕刻、唱歌、表演或其他可以被人看到和听到的活动等。

但无论如何,所有上述活动都强调运用五官感觉中的两种即视觉和听觉;知识生产很少通过触觉来进行(除非是盲人);而嗅觉和味觉只限于极为专业的一些职业本书不从具体生产知识的个体活动展开论述,而是从知识最终被生产出的几种概括形态进行说明,它们或者是个人的研究或开发,或者是由若干自然人通过特定的企业组织形态或其他法定形式构建的组织和机构的集体活动一)知识生产的三种主要类型知识的生产与一般商品的生产有共同之处,需要有资源的投入,需要有不同人之间的团队合作等但与一般商品生产不同的是,其投入主要是知识和智力,它无需专门的厂房,土地、资本等更不占主要比例;虽然其生产也需要团队,但个人在知识的创造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主导作用;个人的知识积累对新知识的产生能起到积极作用,而一般商品的生产不会存在这种现象这种生产的外在形式主要就是研发,它包括三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前文提及,21世纪以来,全球研发增幅加快例如,2015年,全球研发绩效(以支出来衡量)总计约为1.918万亿美元(当前购买力平价美元),是目前全球可获得的最新总额2010的可比数字为1.4150万亿美元2000年为7220亿美元可见,在15年里,全球研发投入增加了近两倍;研发费用分别投入到上述三类研发中,但具体每一类占比或增幅多少,需要进一步的数据的分析。

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特点有:(1)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2)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3)一般由专门的科研人员承担,他们在确定研究专题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4)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因此,当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现象的更充分的认识,和(或)当其目的是为了发现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时,即视为基础研究它又可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前者是为了推进知识的发展不考虑长期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也不致力于应用其成果于实际问,题或把成果转移到负责应用的部门,后者是期望能产生广泛的知识基础,为已看出或预料的当前、未来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解决提供资料。

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其特点有:(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具体表现为: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所谓应用研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它与基础研究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为了认识现象,获取关于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的知识,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而应用研究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应用目的;后者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而前者或是发展基础研究成果确定其可能用途,或是为达到具体的、预定的目标确定应采取的新的方法和途径应用研究虽然也是为了获得科学技术知识,但是,这种新知识是在开辟新的应用途径的基础上获得的,是对现有知识的扩展,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对应用具有直接影响。

基础研究获取的知识必须经过应用研究才能发展为实际运用的形式3、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是把研究所得到的发现或一般科学知识应用于产品和工艺上的技术活动,即指利用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改进工作目前,国内外大企业,如华为、中兴、IBM、松下、西门子、微软等公司都有自己的研发机构,主要任务是进行技术开发,以使自己在激烈竞争中,抢得先机,获得或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的对象主要有:产品的开发、设备与工具的开发、生产工艺的开发、能源与原材料的开发、改善环境的技术开发等不同的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技术开发的重点二)自主创新上述三种研究,不论何种形式,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创新联系在一起,而且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自主创新是相对于技术引进、简单模仿而言的一种研发主动权及技术核心部分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创造性活动,其外在表现形式是通过掌控某一领域核心技术而形成该拥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价值、可占领更多市场的连续不断的动态的活动过程简言之,创新所需的核心技术来源于某一组织体主动控制的、内部的技术突破,它不是对引进技术的简单模仿,摆脱了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它依靠自身力量、通过独立的研究开发活动,或是基于对引进技术进行改进、提升获得重大进展,或是基于完全的原创性开发,而获得的具有创造性的技术;其本质就是牢牢把握创新核心环节的主动权,掌握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排他权。

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体现为新的科学发现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方法、品牌等,其直接效果是对市场占有额的扩大及消费者的认可根据上述对“自主创新”的界定,可以发现其有如下特征:第一,自主创新不同于自我创新;它关心的不是由谁开发,而是谁掌握了开发的主动权及谁最终拥有研发成果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排他权自主创新不同于“自我创新”,即一切由我进行,由我完成;自主创新的本质体现在“自主”上,即积极主动组织研发,而最终结果是对研发成果掌握控制权和所有权;许多跨国公司如微软、摩托罗拉、IBM等公司在全球建立研发机构,聘用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优秀人才为其研发,这些研发人员研发出的最终成果归机构进而归设立这些机构的大公司所拥有就是一个典型的自主创新;甚至于某些公司通过资产并购收购那些有很强的研发实力但资产薄弱的企业,以将其纳入本公司的组织体系中,从而将其研发成果掌握在自己的控制之中简言之,自主研发之关键在于调动各种可用资源为自己最终拥有研发成果之所有权、控制权之结果而服务第二,自主创新不意味着一切从原创开始,它还可以包括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对于技术后进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重应远大于原始创新,采取自主的“模仿加改进”方式,成本低、见效快,对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提升本国技术能力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不能将自主创新狭隘地理解成自主“原始创新”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而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可能更有现实意义第三,自主创新不同于自主创造创新是一个系统过程,它与实际应用、产品和带来的社会价值等密切关联,能否带来社会效用甚至是其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而创造一般是一个单个的活动,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未必以带来的实际社会效益为考量其是否成立的标准要创新,必须要有相应的数据来支撑美国国家科学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科学和工程指数》中指出,在创新系统中其未来面对的四个主要数据挑战是:(1)覆盖所有经济部门的指标,包括家庭和企业家、政府和非营利机构;(2)非专利发明的发明指标;(3)时间序列或其他相关数据追踪跨时间和地域的活动;(4)侧重于政策使用的影响和结果措施的指标这一点对我国的自主创新也有着一定的参考意义九、 知识产品生产概述此处讨论的知识产品的产生主要是新知识的产生,在没有特别说明时,就是研究知识的创新,即开发和提供新知识它是整个知识经济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意指知识产品被生产出来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和开发而获得新知识的过程,其活动形式为创造和创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有学者认为,知识生产涉及生产者(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共同行为;如果知识由一人生产出,但不向他人披露,则这对社会而言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一般不会关心这种只有一个人知晓的知识。

只有当他披露了这个“一人独知的秘密”,其他人也认知了这种知识,在知识生产过程中他发挥了作用,人们才会认为这是“社会意义上的新知识”因此,新知识的生产者在将其知识传送给其他人以前,其生产知识的过程还没有完成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合理全面的,但出于说明问题的需要及考量现实中的状况和便于讨论,本书将一个人或组织独立完成了一个知识产品即视为“生产”,至于是否传播于他人,在所不问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及企业、特定社会团体的研发部门是知识生产的主要场所我们认为知识的生产主要来源于研发,而研发的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企业等的资助,而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会进行研发投入,以产生新的产品或知识总体上,研发投入较多的国家或主体,容易产生新的知识发达国家总体上在研发投入方面多于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它们对世界新知识的贡献显然要多于或快于后者;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发展中的大国对世界技术和知识的贡献在快速增加,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就企业研发投入而言,有些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研发投入超过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如我国的华为2015年以来其研发投入占其销售额均在15%左右,远超过苹果公司(5%左右)和其他在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故其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速度快于它们。

美国有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全球范围内,研发绩效在2018年前的15年中以相对较高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年增长6.7%,故其产生的新技术等知识也明显快于1993年之前的知识增长传统上,科学体系被认为是新知识的主要生产者,新知识主要通过高校和政府资助的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包括军队中有关机构)的基础研究来完成这种新知识通常被称为“科学”,以区别于传统上源自更为实务和商事研究而产生的知识,后者更接近于市场,可谓之为“技术”在知识经济体系下,基础研究和实用研究、科学与技术之区别变得有些模糊关于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准确界限及科学系统是否是新知识的唯一或主要的生产者之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其中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政府在资助各种不同知识产生过程中适当作用的认识不同一般来说,理论类的基础研究,由于其成本回收时间长,商业交易见效慢,商业机构一般不愿意进行投资,多由政府进行,然后在特定社会为人们所共享而基础理论往往是运用技术和知识产生的前提尽管有些人的实际经验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其不系统性、浅显性等特征,使得这些知识难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因此某种意义上说,最初知识的产生基本上来自两个路径:有计划、有步骤的持续不断的研发及来自个体或社会经验的积累。

知识产品的生产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新观点、新技术、新发明等源头,是知识经济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最终动力,其生产率和质量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知识经济的运行故知识的创造和创新成为各国政府、企业关心的重点根据不同的知识类型,其生产的方法和路径也不同,但最终都是通过人脑的思维来完成因此,知识经济十分注重知识生产最终源头——创新的个人及他们的创造性活动;由此不难理解,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和研究与开发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活动自工业革命以来,教育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还有经济上的意义,即提高劳动者素质,起到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的作用教育出来的高素质人才,对“新知识”的产生起决定性作用教育首先是知识的传播系统,通过传播,它促进了知识的继承和创新,为开发和利用知识创造条件各国通行的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国家创新体系中教育制度建设等均是为知识生产服务的如多数发达国家长达12年的义务教育及低收费的高等教育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文明进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为它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获得优势打下了基础此外,随着知识信息爆炸时代的到来,学校教育之外的各种教育形式层出不穷,如智能教育、网络或远程教育及社会上各种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等在经济发展中地位日趋重要。

教育是知识经济的成功之本已为人们的共识知识经济时代,研发是新知识产生的最主要形式,是建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其目的最终是为了知识的应用(消费);研发可以包括技术、制度与管理创新及它们的结合从国家的角度看,研发投入是一国创新能力与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如经合组织报告表明,2001年,日本、美国和法国的研发投入分别占GDP的3.29%、2.72%和2.18%,高于世界上多数国家从企业角度看,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和获取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众多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本公司的销售收入的4%—8%但研发要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必须大抓研发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外,政府应更多地扶持和资助基础性研究项目,建立公共研发平台;鼓励研发人员投入科学研究并明白科学是技术发展的基础,是知识的一部分,不应为私人占有,而应为大众分享,是公益性项目;此类项目,因难以实现利润,企业是不愿投入的十、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这段时期内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后,万物皆新,我国开始引进对外投资社会建设需要很多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但是发达国家不愿将技术出口到没有专利保护的国家。

另一方面,我国也有一些先进技术在国外申请专利,但其他国家要求仅在中国给予对等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够给予我国国民专利保护这使得人们认识到,经济开放必然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1980年我国成立了专利局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3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9月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具备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等一批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十一、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四个含义: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外部表现形式、效力级别和地域效力。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国务院相关部委的规章具体如下:(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法的依据宪法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这些规定为国家立法机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等提供了依据和准则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A.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7年,我国在198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民法典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总则已经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在第123条中,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a.作品;b.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c.商标;d.地理标志;e.商业秘密;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h.植物新品种;i.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目前,民法典各编的立法规划中并没有为知识产权编留下明确的空间尽管在未来民法典各编中还可能会出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但关于知识产权的集中性规定极可能就只有《民法总则》第123条这唯一的一条相比较而言,《民法通则》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用专节(第三节第94—97条)对知识产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在条款设置模式上并未有太大变化,反而在条款数量上有所减少,在形式上很容易让人形成知识产权不如其他民事权利重要的印象B.知识产权法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单行法,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法律渊源C.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用八条规定了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的刑事责任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强有力的手段。

D.其他有关法律除上述法律外,知识产权还受其他有关法律的调整,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作为知识产权法渊源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商标评审规则》《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4)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为指导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适用知识产权法的司法解释,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渊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5)地方性法规、规定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在本辖区范围内有法律效力,也为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如《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等6)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规章国务院相关部委担任着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其颁布的规章也是知识产权法律渊源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及专利许可等颁布的各种规章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等十二、 知识产权资产标引与分级(一)专利资产的标引维度1、专利资产标引的内涵专利是企业技术实力的重要表征,是企业参与竞争的战略性资源专利不只是法律上的权利,更是企业高价值的资产如何发挥专利资产的效用,从而有助于服务企业的商业策略,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专利资产标引不失为一种值得应用的实践工具作为一种信息管理工具和新的专利衡量方法,专利资产标引是根据一定的分类标准给企业的专利资产标注相应的标签,以方便企业快速检索,并有效利用专利资产的方法专利资产标引不同于专利信息标引、专利文献标引或专利数据标引(简称“专利信息标引”),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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