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象棋大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二、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呼和浩特市象棋协会三、比赛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15日四、比赛地点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竞赛大厅(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号,嬉水广场南侧)五、竞赛项目象棋个人赛六、参赛办法(一)报名人数不限 (二)年龄分组规定: A组:14-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2-13周岁(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0-11周岁 (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D组:8-9周岁 (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E组:6-7周岁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三)运动员资格:参赛棋手必须审慎注意自身健康,确保能够参加赛事活动患有传染病、心脏病、体温异常等疾病的棋手禁止参加比赛,发生不利后果责任自负四)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五)各参赛棋手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一)象棋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二)各组分别进行男女混合个人赛(女子单记名次)三)男女混合比赛采用电脑抽签,积分编排制,共7 轮(同单位不回避)四)比赛时限采用35分钟加5秒五)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将军”着数最多记8着六)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违例,第二次判负,自毙一次判负 (七)摸子走子,落子生根,离手为准八)迟到15分钟该场比赛做弃权处理,连续两轮弃权电脑将不予以编排八、录取名次(一)各组别名次均不并列二)各组参赛人数满48名取前18名,满32名取前12名,满16名取前8名,不足16名选手取消本组比赛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教练员奖、领队奖、优秀运动员奖、希望之星奖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可在赛事成绩公布后,按照中国棋院颁布的象棋业余等级标准申报办理象棋业余等级证书九、报名(一)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并附参赛选手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在截止日期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二)报名时间截止于2016年7月1日下午17点三)抽签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9点在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竞赛大厅举行开幕式暨抽签仪式并宣布比赛细则,请各领队和运动员准时参加(不可代替抽签)。
四)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号(长乐宫嬉水广场南侧)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文体部(南楼302室)(五)活动费用: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六)联系及邮箱:十、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选派,其它裁判员由主承办单位协商确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附件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象棋大赛参赛登记表领队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教练姓名单位名称联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序号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参赛组别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