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站2012度工作目标为加快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步入发达地区的正常轨道,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计划:一:市场现状1:目前我县下属物业企业一家,为从江县诚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自身经验和市场环境原因,未打入本县市场2:人民群众自身法律意识薄弱,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使得物业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增加3:我县未形成强制性有效机制,前期物业和后期物业出现怠管甚至不管现象4:商品房小区在交付使用前,未进行物业相关设施设备的验收,存在多数设施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5:至今为止我县仅成立江东花园业主委员会,该小区实施自行管理,效果明显,其余各商品住宅小区并真未正实施有效科学的物业管理,使得物业管理相关纠纷严重,房地产市场后期服务隐患加剧二:措施针对以上实际情况,按照省、州、县、要求,并配合“城镇带县”的发展之路,更好地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站制定以下工作计划:1:加强与县各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参与商品房的建造、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并联合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对商品房交付前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
与所属县、乡人民政府沟通,与社区、街道办事处明确各方职责,与其积极参与和配合小区物业管理活动2:加大《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全县学习物业管理里的学习活动,达到部分群众和业主知法、懂法,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守法,让物业管理思想意识逐渐深入人心3:指导和监督本县物业企业及业主、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合理配备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和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4:在2012年年底前,指导南下佳苑、鼓楼铭钻等新建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从根源上减少后期纠纷,使其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5: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监督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使其用到实处6:加大力度针对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物业服务工作,极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三难”问题三:2012年工作总体目标1:配合房产站做好相关商品房后期监督工作2:通过宣传和学习,在物业企业和业主、业主委员会之间形成共同守法,法律观念深入人心,物业管理意识在全县得到初步认可3:打造以“江东花园“为首的物业管理先进示范性住宅小区,为今后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保贵经验4:针对“鼓楼铭钻”和“江东民族风情园”等未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监督开发企业配备物业管理用房,并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移交工作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5:正式完成对南下佳苑业主委员的成立备案工作,并监督其公共维修金使用6:解决和处理年内80%以上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投诉和建议7:做好我县房地产市场后期问题的指导监督工作,为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创建健康、文明、干净、和谐的居住氛围做出贡献并使我县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市场衔接形成初步环境,进一步规范化房地产市场及物业管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引进发达地区物业企业和具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人才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我县的在城镇化提供最优质的后勤服务 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站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