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项目部掘进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建项目部掘进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项目经理、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本掘进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指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3、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掘进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审批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掌握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掌握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4、有计划地组织本队人员参加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全员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坚决做到遵章守纪,操作规范5、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按期整改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制度7、监督检查班(组)长以及各岗位(工种)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8、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当旬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三违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9、负责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10、坚持并亲自主持周五安全学习活动,及时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11.负责施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12.按规定组织开好进班会和下班总结会协助有关领导部门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