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矿长工程质量责任制撰写人:___________部 门:___________安全矿长工程质量责任制1、 第一条: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本单位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和条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矿达标办负责业务指导工作2、 第二条:直接领导本单位全体质量标准化人员,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3、 第三条: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并督促兑现4、 第四条: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质量标准化方面的管理工作5、 第五条: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产品质量,6、 第六条:经常检查现场工程质量,参与组织、领导每月的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每周的质量标准化会议要重视调查重大质量问题,改善工作环境,监督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7、 第七条;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和效益8、 第八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按时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 第九条:负责质量标准化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和技术业务学习,开展质量标准化人员的工作竞赛,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监督检查新工人及各工种的培训工作10、 第十条:检查质量标准化奖惩执行情况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