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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6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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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6复试分数线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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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2. 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3. 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二、复试组织管理(一)组织形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院(系)实施的方式进行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主要校领导牵头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2. 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院(系)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系)主要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3. 院系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专业的教师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审查各学院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具体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2.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院(系)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负责审核所属学科专业的复试细则;负责组织考生复试,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2)负责组建本院(系)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按照教育部初试自命题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复试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和考试、评卷以及复试面试记录等工作,并以各学院(系)为单位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

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要做好记录3)对本学院(系)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要负责对其提出书面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4)负责本学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外语听力的考务工作5)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负责制定专业复试细则明确笔试的题型结构、评分标准并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明确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方法、评分标准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需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6)对综合面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关于招生计划和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结合我校各专业生源和培养条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附表1)及招生计划(附表2)学校可根据复试情况、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关于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一)复试方式和内容1. 复试人数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分数线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负责,和学院(系)共同确定。

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或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2.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3.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其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20分钟;口语测试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由各学院组织测试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综合面试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科研培养潜质和应用知识能力以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复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50分,口语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4. 笔试试卷必须有明确的赋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笔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外语听力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系)负责考务实施,保证放音质量;口语测试及面试要制定详细的提纲,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题目,并在《河海大学2016年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表4)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学院(系)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关于调剂复试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生1. 调剂原则(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专业、学校发展所需学科专业调入时遵循优质生源优先原则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2. 调剂方法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网上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3. 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所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三)关于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参加单独考试的复试名单根据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其复试办法参照统考生进行四)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生院负责加试工作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与非同等学力统考考生相同五)关于破格复试 1.基本要求(1)符合教育部、江苏省有关破格要求2)对某些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

2.破格条件(1)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特殊专长的创新人才(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获奖或具有科技成果奖及其它特殊创新成果),可适当放宽;(3)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需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等证明材料;(4)专业实践能力特别突出的需提供参加重大项目、工程等工作业绩或其它典型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3.破格程序(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5: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2)须由报考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2名专家推荐,并提交推荐信(附件6);(3)学校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确定提交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查;(4)院(系)按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复试,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5)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江苏省、教育部审批六)特殊考生和特殊专业的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以网报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报考登记表中民族栏须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更改无效,资格认定和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士兵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七)复试成绩的使用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八)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五、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格检查学校对拟录取考生需进行政审,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复试时考生必须出具二级甲等医院或河海大学校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见《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附表3)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本学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九、其他1. 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2016 年入学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研究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4]15号)的要求评定奖助学金等级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4.各院(系)、学科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复试,按时间要求提出建议录取名单,以便未进入建议录取名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更多机会参与调剂5.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83787385、83787337(研究生院),025-83786018(校监察处)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表1 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学院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类别单科(满分=100)单科(满分>100)总分水文水资源学院1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3451345水文水资源学院20815Z1★城市水务3451305水文水资源学院30830Z1★生态水利学3654265水文水资源学院4085214水利工程专业学位3451290水利水电学院5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3451320水利水电学院6081503水工结构工程3451300水利水电学院7081504水利水电工程3451295水利水电学院80815Z2★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3451320水利水电学院9082802农业水土工程3451335水利水电学院10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3451295水利水电学院110828Z1★农业水土资源保护3451325水利水电学院12090301土壤学3451300水利水电学院13085227农业工程专业学位3451285水利水电学院14085214水利工程专业学位345133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5070701物理海洋学 395926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6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3451320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70830Z2★海岸带资源与环境365426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8085214水利工程专业学位3451290土木与交通学院19081401岩土工程3654355土木与交通学院20081402结构工程3654360土木与交通学院21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3654340土木与交通学院22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3654365土木与交通学院23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3654330土木与交通学院24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3654285土木与交通学院25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3654340土木与交通学院26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3654310环境学院27081403市政工程3654355环境学院28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3654340环境学院29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3654265能源与电气学院30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3654265能源与电气学院31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3451285能源与电气学院32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654310能源与电气学院33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654285能源与电气学院34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654305能源与电气学院35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3654305能源与电气学院360807Z1★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3451315能源与电气学院37085207电气工程专业学位3654330能源与电气学院38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3654300能源与电气学院39085206动力工程专业学位3451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0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3654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1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3654320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2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3654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3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65429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4083500软件工程3654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5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365432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6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3654280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7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3654280物联网工程学院48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3654320物联网工程学院49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654325物联网工程学院500810Z2★物联网技术与应用3654265物联网工程学院51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3654265物联网工程学院52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3654265机电工程学院53080200机械工程3654290机电工程学院54080503材料加工工程3654265机电工程学院55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3654265机电工程学院56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3654265企业管理学院570201Z1★低碳经济学4568325企业管理学院580714Z1★社会经济统计学3959285 力学与材料学院59080101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3451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0080102固体力学3451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1080103流体力学3451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2080104工程力学3451315力学与材料学院63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3654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4080502材料学3654310力学与材料学院650814Z2★土木工程材料3654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60801Z1★材料结构与安全3451265力学与材料学院67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365426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68070500地理学3959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69070900地质学395928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0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365433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1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365430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2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3654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3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3654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4085215测绘工程专业学位3654300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5085217地质工程专业学位3451265理学院76070100数学3959290理学院77071400统计学3959315理学院78070205凝聚态物理3959285理学院79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4568325商学院80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4568325商学院81020201国民经济学4568325商学院82020202区域经济学4568335商学院83020204金融学4568325商学院84020205产业经济学4568345商学院85020206国际贸易学4568325商学院86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4568350商学院87120201会计学4568360商学院88120202企业管理4568360商学院89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4568335商学院90120502情报学4568355商学院9102510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4568325商学院92025400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4568325商学院93025600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4568325商学院94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4568215商学院95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4568165商学院96085239项目管理专业学位3654265商学院97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3654310商学院98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3978165商学院99085236工业工程专业学位3654270公共管理学院100030200政治学4568315公共管理学院101030300社会学4568330公共管理学院102040106高等教育学45135380公共管理学院103040203应用心理学45135320 公共管理学院104050300新闻传播学5380370公共管理学院105120401行政管理4568385公共管理学院106120404社会保障4568370公共管理学院107120405土地资源管理4568370公共管理学院108035200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4568315公共管理学院109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3978165法学院110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568315法学院111030105民商法学4568345法学院112030107经济法学4568315法学院113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568315法学院114030109国际法学4568315法学院115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4568315法学院116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4568315马克思主义学院117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3654280马克思主义学院118010102中国哲学3654280马克思主义学院119010105伦理学3654280马克思主义学院120010108科学技术哲学3654280马克思主义学院121030204中共党史4568315马克思主义学院122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568315马克思主义学院123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4568315马克思主义学院124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568315马克思主义学院125030505思想政治教育4568355外国语学院126050200外国语言文学5380350外国语学院127055100翻译硕士专业学位5380360体育系128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3410226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3045245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3045245单考计划理工科3050210其 他3050270备注: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参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分数线划定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最低要求为合格附表3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日 期时 间工作内容单位或地点3月17日14:00—召开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闻天馆2033月17日公布复试分数线研究生院3月17日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及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研究生院3月19日前确定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制定专业复试细则;审核并公布专业复试细则各学院(系)研究生院3月19日前各院系完成复试小组成员培训各学院(系)研究生院3月21日~22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学院报到、发确认身份的体检表;复试考生面试各学院(系)指定地点3月21日18:00-18:20听力测试地点另行通知18:30-20:30专业课笔试3月22日~23日复试各学院(系)3月22日~23日复试考生体检校医院3月23日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另行通知14:00-17:003月24日公布各学院(系)一志愿建议录取名单并接受考生复议申请;研究生院各学院(系)3月28~29日公布接受调剂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研究生院各学院(系)3月31日左右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系)研究生院-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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