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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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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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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学作业学院 经管学院班级 工管 10-1 班学号 201001061207姓名 程文明中国知识产权现状、问题及发展战略班级 工管10-1班 学号 1001061207 姓名 程文明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原理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我国国情下的知识产权的现状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在立法宗旨、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等方面更加突出了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进步与鼓励自主创新的作用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保证了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地方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我国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软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种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发明专利国内外年申请总量位居世界第四,植物新品种保护年申请总量位居世界第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全国各级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国务院职能部门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加大,地方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总体上得到加强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蓬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执法机制,联合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健全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中央备案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市场环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加大了网络及信息传播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联系,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力度各级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运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营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了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提高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研讨和高峰论坛活动从2004年开始,将每年4月20日至26日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研讨会、知识竞赛以及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取得新成绩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变革中努力发挥作用,妥善应对和处理纷繁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对外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积极参加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我国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各成员国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将执行最惠国待遇原则,并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民待遇扩大到了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国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传统的“超国民待遇”将要被破除。

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如果在全球范围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势必加强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而这种技术的独占将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中国DVD生产企业的遭遇对此做了极好的注解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其中,专利保护方面问题尤为突出:(1)发明专利的构成中,国内大部分则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国外向我国申请的专利绝大部分是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并且主要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我国专利机关受理的国外专利申请共262 027件,占全部申请受理量的17.2%,但其发明专利却占全部发明专利量的52.1%,是我国的3倍多2)专利保护问题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多但专利少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 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地标记理解的肤浅,致使不能充分发挥原产地标记的功能例如,镇江香醋生产已有100多年历史,以其传统的酿制工艺和优良的品味,享誉海内外现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企业只有5家,可是无证冒牌生产的却有几十家,连远在苏北某市生产的醋也命名为“镇江香醋”杂乱无序的生产,给正规厂家带来的冲击和损害巨大四)科技快速发展导致保护范围界定难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新的技术领域不断涌现,如国际互联网、基因工程、生物技术、航天技术、网络域名等高新技术的出现,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原有的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范围已不能满足保护快速创新的技术成果,另一方面一些技术应不应该列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受法律保护和怎样保护,如法律与伦理道德相矛盾或争议的“克隆”技术、“安乐死”技术、“自杀机器”技术等。

还有新技术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且不少技术如多媒体和信息高速公路等往往结合在一起,界定越来越困难,有时涉及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多部法律,这一切都已经成为经济时代难以把握的重要问题五)发达国家强权政治导致权利滥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随着科技和经济的知识化和全球化,应尽可能地向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以促使知识产品在国际范围内有效流传但一方面目前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是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下形成和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落后科技状况和利益另一方面某些国家推行强权政治,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具有特殊条款的知识产权法,并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用国内法代替国际法处置知识产权案件,对付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贸易纠纷六)独占权导致技术垄断出现知识产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它具有专有性特点由于对知识创新者独占权的保护,很容易使这种知识产权的独占者在竞争中获得垄断地位,而知识独占者在占据垄断地位后,可以操纵市场和行业,控制产品价格,获取他人所无法比拟的高额利润结果,一些知识创新者为长久的获取更高的利润,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利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特点,对创新技术进行垄断,阻碍科学技术的传播,造成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这不能不说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负面效应。

七)缺乏对知识产权滥用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权利滥用”系源自英美法中平衡法的观念当权利人以不公平、不适当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其实质是扩张其所享有的权利)时,即构成“权利滥用”为防止权利的滥用,任何权利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也就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TRIPS协议第8条第2款规定了如下原则:“为了防止权利所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或者采用不合理的限制贸易或对技术的国际转让有不利影响的做法,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但以这些措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为限这是在知识产权法内部来解决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四、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

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二)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我国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面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我们没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措施来保护消费者和国内企业的利益三)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滞后我国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务发明权属政策重雇主轻发明人,过多强调雇主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奖励报酬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导致大部分职务发明人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共资源的知识产权管理重保护轻扩散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责权利不清,知识产权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由承担单位所有,成果利用和转化无人负责。

三是在对政府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放权过程中,强调了承担单位的利益,忽视了公共技术资源的扩散责任和监督管理四)多头分散管理,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贯穿于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因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起来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缺少沟通渠道,信息不畅一方面,企业遇到的问题不知道该找谁,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因为不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参与有关事件的协调和处理结果是,企业遇到的一些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未能及早引起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延误时机,最终酿成损失五)立法程序透明度低,征求意见不广泛,与产业界联系不够国际机构和外企反映,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程序透明度较低,缺少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国内企业和基层部门反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泛,不能充分反映产业界和消费者的意见立法部门往往从法律和专业角度考虑的多一些,对产业竞争和发展考虑的少一些;对供应方考虑的多一些,替消费者考虑的少一些;有些规则和保护标准与实际脱离六)工业产权分散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与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开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自成独立体系。

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行政执法由对应的省市机构分头负责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专利和商标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效率同时,授权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的体制不利于监督和制约七)保护经费不足,适用人才短缺知识产权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都存在人、财、物不足的问题仅就知识产权局系统管辖的专利行政执法来说,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经费收支两条线,专利申请和维持费上交中央财政,行政执法经费实际上由地方财政支出而大部分地方把知识产权部门当作普通的行政机构,只拨行政费或事业费,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费用五、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方向(一)制定并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整体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要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启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理解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阔眼界、拓宽思路、集思广益、博采众长,认真进行专题研究,按计划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要以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抓紧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实施条例》;抓紧制定职务发明条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广播电视播放作品付酬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抓紧研究促进形成地理标志、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的立法,抓紧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基本法的问题三)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保护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要继续推行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盗版和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不断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机制,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研究。

加强对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研究,深入研究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时提出我国对外贸易中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或预案,做到既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五)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更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积极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优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升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实施知名商标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商标支持拥有知名商标产品、先进技术、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鼓励知识产权转移与实施六)加强知识产权审批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批速度和质量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批能力建设,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是知识产权部门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批业务管理水平、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既适应我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审查标准。

继续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审批业务能力,加强与审批业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批信息化水平,提升社会对知识产权审批工作的满意度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审批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切实做到知识产权审批工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一中心任务,根据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国内和国际态势,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宣传培训资源,提高我国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深世界各国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了解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把握两个方向,既要有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又要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八)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信息化建设要服务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满足社会公众和知识产权工作的信息检索需求,重点建设好电子化知识产权审批系统,包括电子申请、审查、公布公告等系统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信息技术资源,特别是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组织在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经验,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水平。

九)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不断培育和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尽快培养一批不仅能够熟练掌握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而且熟悉相关国际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技能的高水平知识产权代理人和律师支持和鼓励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许可转让业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交流合作、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开拓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新局面 加强国际合作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收集、整理和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主要国家的有关信息,提高制定应对预案的水平,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服务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密切与我驻外使团的联系,认真做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国内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纠纷的解决机制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扩大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的影响。

保持和发展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双边或多边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强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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