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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添加营养素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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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添加营养素的管理要求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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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添加营养素的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GB/T 23526-2009 《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已于2009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对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提出管理要求,摘录如下:一、添加基本原则1添加必需营养素的目的1.1复原1.2替代食品的营养等同1.3强化1.4确保特殊食品中适当的营养素组成2添加的必需营养素含量不应导致该营养素摄入过量或不足,添加时要综合考虑该营养素的其他食物来源3添加的必需营养素不应影响其他营养素的代谢4在包装、贮存、流通和加工条件下,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素应稳定5添加的必需营养素在生物学上应可被机体利用6添加的必需营养素不应影响食品的色泽、滋味、风味、组织等特性,不应明显缩短食品货架期7应采用合适的加工方式和设备添加必需营养素8必需营养素的添加不应在食品的营养价值质量上误导或欺骗消费者9添加营养素的成本应合理10应建立检测、监控食品中营养素添加水平的方法和措施11制定必需营养素食品添加的标准、法规或指导方针时,应说明该必需营养素的添加理由和添加量二、以营养素复原为目的的营养素添加原则1当某种食品是能量或某必需营养素的重要来源,为保护公众健康,应补充该食品在加工、贮存或运输过程中损失的营养素。

2如果食品在加工、贮存或运输之前,其可食部分含有的某必需营养素的量大于或等于该营养素推荐摄入量的10%(若没有推荐摄入量,按每天平均摄入量计算),则该食品为某必需营养素的重要来源三、以营养等同为目的营养素添加原则1当某种替代食品是能量或某必需营养素的重要来源,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的需要,应推荐采用必需营养素营养等同原则2当每100kcal(418.4kJ)能量的替代食品中某必需营养素量大于或等于推荐摄入量的5%,则认为该替代食品是某必需营养素的重要来源3当有确切的公共健康研究资料证明某种营养素的摄入已经适量,该营养素则不必进行营养等同四、以营养强化为目的的营养素添加原则1食品强化是一种政府职责,应根据存在的公共营养问题、目标人群特点和当地食品消费习惯,确定添加营养素的种类、数量和载体食品6. 食品强化时应满足的条件:A)科研资料已表明某一人群或多个人群需要增加某必需营养素的摄入这些证据包括因摄入不足而导致该营养素缺乏的监床或亚临床现有资料,或者因饮食习惯改变而在未来可能引起该营养素缺乏的分析资料B)选择目标人群的大众化食品作为载体进行营养素强化C)所选载体食品的摄入量应稳定不变,并知其食用量范围。

D)添加营养素应足量,使目标人群以常规量食用该强化食品,即可纠正或预防营养素缺乏E)添加营养素的量不能因消费者个体大量食用该强化食品而导致该强化营养素摄入过量五、特殊用途食品的营养素添加原则为确保合适、足量的营养素摄入,特殊用途食品或特殊膳食食品中可添加营养素,应使添加量达到适宜的营养素密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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