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第十八条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轻微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以1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拒绝检查、态度恶劣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并予以公告,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被投诉或屡教不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由该违法行为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由旅游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并直接处以3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
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九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轻微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有该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该违法行为拒绝检查、态度恶劣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并予以公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该违法行为被投诉或屡教不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并处2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由该违法行为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直接处以3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由省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3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八条 第一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4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轻微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违反该条例第十三条,有第二十二条第㈠种情形的,暂扣导游证3个月;有第二十二条第㈡种情形的,暂扣导游证6个月;有第二十二条第㈡种情形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5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轻微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两种情形均有,无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责令停业整顿。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 部门办公地址联系6行政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微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导游人员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两种情形均有,无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7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罚款;违法所得10至2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违法所得21至3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违法所得31至4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41万元及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8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有第一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0万元的罚款。
有第二种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0万元的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9行政处罚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罚款;违法所得10至2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违法所得21至3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违法所得31至4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41万元及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0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有第㈠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第㈡种情形的,处以2000元罚款;有第㈢种情形的,处以4000元的罚款;具有两种或三种情形、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的罚款。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1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二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并处2万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并处5万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处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
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2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3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轻微(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有其中一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分别处2万元罚款;有五种情形中的二至三种,除分别处以每种2万元罚款之外,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有五种情形中的四至五种,除分别处以每种2万元罚款之外,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4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六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轻微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3个月,并处5万元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5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导游人员未持有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的罚款;领队人员未持有领队证的,对旅行社处4万元罚款;两种情形均有,处10万元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
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6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轻微(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有其中一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万元的罚款有其中两种情形的,处30万元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3万元罚款。
三种情形均有,处50万元罚款;对导游员人员、领队人员处5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7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的罚款;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对旅行社处6万元罚款;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对旅行社处10万元罚款。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8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19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轻微(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有其中一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有其中两种情形的,停业整顿3个月;三种情形均有,以及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
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0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轻微(一)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三)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有第㈠种情形,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罚款;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
有第㈡、㈢种情形之一,对旅行社处4万元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万元罚款;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3个月三种情形均有,对旅行社处10万元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2万元罚款,拒绝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1行政处罚《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旅游团队领队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及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第三十一条 旅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其领队证。
轻微出国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有两种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2倍的罚款;两种情形都有的,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5倍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旅游团队领队吊销其领队证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2行政处罚《辽宁省旅游条例》第三十条 对旅游区(点)内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轻微旅游区(点)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区(点)内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旅游区(点)内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的,处2万元罚款;旅游区(点)内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未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3行政处罚《辽宁省旅游条例》第三十二条 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数量控制。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危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轻微旅游区(点)未实行游客数量控制,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危险责令改正通知送达违规单位后,逾期3 日内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 5天内仍未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超过5天仍未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4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有第一种情形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有第二种情形的,处5000元罚款;两种情形都有,处1万元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 序号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实施主体名称承办部门办公地址联系25行政处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有第一种情形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的罚款有第二种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罚款两种情形都有,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的罚款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2、调查: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3、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4、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5、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6、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7、结案:执行备案8、文书归档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一般严重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