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民法通那么………………………………………………………………… 3消防法…………………………………………………………………… 5邮政法……………………………………………………………………12治安理……………………………………………………………17特种设备平安……………………………………………………………………26电力供应与使用………………………………………………………………………27物业理………………………………………………………………………………33物业理企业资质理………………………………………………………………41业主大会规程………………………………………………………………………………46前物业理理暂行……………………………………………………50物业效劳收费理……………………………………………………………………56物业理企业财务理规定………………………………………………………………59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理………………………………………………………………62建立工程质量理……………………………………………………………………6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70房屋接收验收…………………………………………………………………………72噪声理………………………………………………………………………………79城房屋租赁理……………………………………………………………………86 城异产毗连房屋理规定………………………………………………………………88城居民住宅平安防范设施建立理规定………………………………………………90加强电梯理的暂行规定……………………………………………………………92商品房销售理………………………………………………………………………94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那么…………………………………………100城房地产中介效劳理规定……………………………………………………………102 福建物业理暂行………………………………………………………106福建物业理效劳收费理规定………………………………………………………114厦门住宅区物业理…………………………………………………………… 121厦门住宅区物业理施行细那么 …………………………………………………128厦门物业理招理暂行 ……………………………………………135厦门建立与理?厦门物业理理暂行?的补充规定……………140厦门物业理效劳收费 …………………………………………………………144厦门前物业理效劳收费暂行规定 ………………………………………………150厦门物业效劳收费假设干问题的 ………………………………………厦门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 ……………………………………………152厦门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理暂行 ………………………………………155厦门房屋公共维修金理规定 ………………………………………………………157厦门业主会登记理………………………………………………………159厦门业主会备案程序 ……………………………………………………………168厦门建筑外墙装饰理暂行规定……………………………………………………169厦门城供水理………………………………………………………………174厦门城容和环境卫生理…………………………………………………179厦门建筑废土理………………………………………………………………185厦门户外广告理………………………………………………………………188厦门城园林绿化………………………………………………………………191厦门建立工程开工验收及备案理 ……………………………………………197湖里区环境噪声理暂行规定 …………………………………………………………202厦门房屋租赁理规定 ………………………………………………………………205厦门环境保护 ……………………………………………………………………211民法通那么(摘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犯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犯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犯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损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停顿损害恢复声誉消除影响赔礼抱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声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别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假设可以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成心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犯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污染环境造成别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 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 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造成别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别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别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假设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损害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顿损害;(二) 排除阻碍;(三) 消除危险;(四) 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 修理、重作、更换;(七) 赔偿损失;(八) 支付违约金;(九) 消除影响、恢复声誉;(十) 赔礼抱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具结悔过收缴进展活动的财物和所得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恳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以下的诉讼时效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常务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那么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平安维护公共平安保障现代化建立的顺利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与相结合的原那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指导由地方各级人民负责各级人民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立和社会开展相适应。
第四条 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施行监视理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施行监视理并由本级人民消防机构负责施行设施、矿井地下局部、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监视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经常进展消防宣传教育进步公民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出版、播送、电影、电视等有关主部门有进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的义务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奉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城人民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布、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部门施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缺乏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展技术改造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第九条 消费、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的边缘或者相对的平安地带。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原有的消费、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应当采取措施限加以解决 第十条 按照工程建筑消防技术需要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进展设计建立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立行政主部门不得发给施工容许证建立不得施工 经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开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展消防验收;未经历收或者经历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或者行业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工程建筑消防技术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按照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第十二条 歌舞、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前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十三条 举办大型、焰火晚会、灯会等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平安措施并向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展消防平安检查合格前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 、团体、企业、事业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 一〕制定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确定本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 三〕针对本的特点对职工进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志并定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理应当按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平安工作 第十五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平安措施经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确实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平安重点报本级人民备案。
消防平安重点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 一〕建立防火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理;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对职工进展消防平安培训;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 消费、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人必须执行有关消防平安的规定 消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对应当附有燃点、闪点、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本卷须知对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消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有关消防平安的规定制止携带火种进入消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理必须执行有关消防平安的规定 第十八条 制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平安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 进展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消防的质量必须符合或者行业制止消费、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按照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 制止使用不符合或者行业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的销售和品牌 第二十条 电器、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或者行业电器、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平安技术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公用和城建等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当地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间、重大节假日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展消防平安检查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居民会应当开展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平安公约进展消防平安检查乡镇人民、城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视 第二十四条 消防机构应当对、团体、企业、事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展监视检查对消防平安重点应当定监视检查。
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进展监视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消防机构进展消防审核、验收等监视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有关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消除隐患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立增强扑救火灾的才能 第二十七条 城人民应当按照规定的消防站建立建立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镇人民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开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消防队除保证完本钱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 以下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二〕消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藏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间隔 当地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间隔 当地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的理 第二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报级人民消防机构验收。
第三十条 、团体、企业、事业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十一条 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展业务指导并有权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任何、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三条 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以下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戒备区实行局部交通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防止火灾蔓延撤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协助灭火救助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三十四条 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的统一指挥下施行。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道路、行驶方向和指挥信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三十六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 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参加扑救外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按照规定予以补偿 第三十八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者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三十九条 火灾扑灭后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对于特大火灾事故或者级人民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 火灾扑灭后起火应当按照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承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限改正;逾不改正的责停顿施工、停顿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分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开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历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平安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有前款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擅自举办大型、焰火晚会、灯会等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消防机构应当责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停顿举办可以并处分款 有前款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或者行业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限改正;逾不改正的责停顿施工可以并处分款 有前款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三条 、团体、企业、事业违犯本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平安职责的责限改正;逾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 营业性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限改正;逾不改正的责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分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款: 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的。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按照第二款的规定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消费、销售未经按照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的责停顿行为没收和所得按照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分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的违犯消防平安技术规定进展维修、检测的责限改正可以并处分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第四十五条 电器、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平安技术规定的责限改正;逾不改正的责停顿使用 第四十六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消费、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停顿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以下拘留 有前款行为的责停顿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以下拘留: 一〕违犯消防平安规定进入消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违犯禁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四〕成心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五〕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八条 违犯本法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别人违犯消防平安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机构逾不改正的 有前款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其限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迫撤除或者去除所需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疏散的义务造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以下拘留 第五十条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成心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以下拘留 有前款行为的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 第五十一条 对违犯本法规定行为的处分由消防机构裁决对给予拘留的处分由按照治安理处分的规定裁决 责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消防机构报请当地人民依法由消防机构执行。
第五十二条 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以下行为之一给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二〕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成心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有关或者个人改正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的销售、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 有违犯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那么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常务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公布的?消防?同时废止邮政法 第四十七 <<邮政法>已由第六届全国人民常务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李先念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保护通信和通信机保障邮政工作的正常进展促进邮政事业的开展以适应建立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 邮政主部门理邮政工作邮政主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地区邮政理机构理各该地区的邮政工作第三条 邮政主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邮政企业按照邮政主部门的规定设立经营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通信和通信机受法律保护除因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平安或者检察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展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犯别人的通信和通信机 第五条 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拘留 第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完全、方便的邮政效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和邮政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 第七条 邮件和汇款在未交收件人、收款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或者汇款人 第八条 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或者个人邮政企业专营的业务人员邮政业务时适用本法邮政工作人员的规定第九条 任何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标制服和邮政专用品第二章 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第十条 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置由邮政主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方便的地方设置分支机构、邮亭、报刊亭、邮筒等设施或者进展流动效劳城居民楼应当设置住户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在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和宾馆内应当设有邮政业务的场所第三章 邮政业务的种类和资费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经营业务: 一〕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 二〕国内报刊发行; 三〕邮政储蓄、邮政汇兑; 四〕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适宜邮政企业经营的其他业务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停办邮政主部门和地区邮政理机构规定的必须的邮政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原因,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需要暂时停顿或者限制局部邮政业务必须经邮政主部门或者地区邮政理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报刊发行工作出版委托邮政企业发行报刊应当与邮政企业订立发行和同 第十五条 邮政业务的根本资费由物价主部门制定报批准.非根本资费由邮政主部门规定第十六条 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者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表示第十七条 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等邮资证明由邮政主部门发行任何或者个人不得伪造仿印邮票图案的理由邮政主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售出的邮资凭证不得向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兑换现金。
停顿使用的邮资凭政邮政主部门在停顿使用前一个月并停顿持有人可以自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换取有效的邮资凭证 第十九条 以下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邮政主部门已经停顿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染、残缺或者退色、变色难以识别的; 四〕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上剪下的邮票图案第四章 邮件的寄递 第二十条 用户交寄邮件必须遵守有关主部门制止寄递物品,限量寄递物品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邮件应当交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当面验视内件回绝验视的不予收寄用户交寄的信件必需符和准寄内容的规定要时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取出进展验视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邮政主部门规定的时限投交邮件 第二十三条 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在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限内无人认领的由地区邮政理机构负责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口国际邮递物品在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限内无人认领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其他邮件的处理由邮政主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 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汇款之日起两个月内凭有效证明到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兑领汇款;逾未领的汇款由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退回汇款人。
自退汇投交汇款人之日起满十个月未被领回的汇款上缴国库第二十五条 寄递邮件逐步实行邮政编码详细由邮政主部门规定第五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第二十六条 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均负有载运邮件的责任保证邮件优先运出并在运费上予以优惠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在车站、机场、港口转运邮件有关运输应当统一安排装卸邮件的场所和出入通道第二十八条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船和邮政工作人员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需要通过禁行道路或者在制止停车地段停车的由有关主部门核准通行、停车第二十九条 邮件通过海上运输时不参与分摊共同海损第三十条 国际邮递物品未经海关查验放行邮政企业不得寄递国际邮袋出入境、开拆和封发应当由海关监邮政企业应当将作业时间事先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查验第三十一条 依法应当施行卫生检疫或者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负责拣出并进展检疫;未经检疫部门容许邮政企业不得运递第六章 损失赔偿第三十二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着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限内将查询结果查询人。
查复满无结果的邮政企业应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偿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丧失、损毁、内件缺少按照以下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一〕挂信件按照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二〕保价邮件丧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缺少或者局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不超过邮政主部门规定的限额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邮政主部门规定的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第三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责赔偿责任:一〕平常邮件的损失;二〕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三〕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四〕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第三十五条 用户因损失赔偿同邮政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邮政企业的上级主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第七章 罚 那么第三十六条 隐匿、毁弃或者开拆别人信件进犯公民通信权利,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那么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按照<<中国人民治安理处分>>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分。
第三十七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慝、毁弃邮件的按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罪从重处分第三十八条 成心损毁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理处分>>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依法应当的邮政业务的成心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邮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违犯本法第八条规定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理部门责其将收寄的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及收取的资费退还寄件人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分之日起十内向人民起诉;逾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理部门申请人民强迫执行第八章 附 那么第四十一条 本法以下用语的含义是:(一)邮件: 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报刊等二)信件: 指信和明信片三)平常邮件: 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四〕给据邮件:指挂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五〕国际邮递物品:指与其他和地区的用户互相寄递的印刷品和邮包六〕邮政专用品:指邮政日戳、邮政夹钳和邮袋第四十二条 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邮政事物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第四十三条 邮政主部门根据本法制定施行细那么报批准施行第四十四条 本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起施行附:刑法有关条文一〕第三十六条涉及的刑法条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隐匿、毁弃或者开拆别人信件进犯公民通信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徒刑或者拘役二〕第三十七条涉及的刑法条款:第一百九十一条 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第一百五十五条罪从重处分三〕第三十八条涉及的刑法条款:第一百五十六条 成心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四〕第三十九条涉及的刑法条款:第一百八十七条 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十四〕 ?全国人民常务会修改<治安理处分>的=已由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5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 1994年5月12日 治安理处分94修正〕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常务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常务会第七次会议?修改<治安理处分 >的 =修正=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平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现代化建立的顺利进展制定本 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平安进犯公民人身权利进犯公私财产按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理处分的按照本处分 第三条 在领域内发生的违犯治安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 在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犯治安理行为也适用本 第四条 对违犯治安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五条 对于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别人财物等违犯治安理行为情节细微的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 对违犯治安理行为的处分分为以下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三〕拘留:以上十以下 第七条 违犯治安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按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犯治安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按照规定没收详细由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 违犯治安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犯治安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假设违犯治安理的人是无行为才能人或者限制行为才能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犯治安理的从轻处分;不满十四岁的人违犯治安理的免予处分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其监护人严加教 第十条 精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犯治安理的不予处分但是应当责其监护人严加看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病人在精正常的时候违犯治安理的应予处分 第十一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此违犯治安理的不予处分 第十二条 醉酒的人违犯治安理的应予处分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别人的平安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第十三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治安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犯治安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教唆或者胁迫、骗别人违犯治安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骗的行为处分。
第十五条 、团体、企业、事业违犯治安理的处分直接责任人员;主人员指使的同时处分该主人员 第十六条 违犯治安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 一〕情节特别细微的; 二〕主动成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别人胁迫或者骗的 第十七条 违犯治安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分: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胁迫、骗别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犯治安理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 违犯治安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处分 前款限从违犯治安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犯治安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违犯治安理行为和处分 第十九条 有以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团体、企业、事业的秩序致使工作、消费、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展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或者进展其他活动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成心分布谣言或者以其他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七〕回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威胁的。
第二十条 有以下妨害公共平安行为之一的处十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携带、 存放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犯支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二〕违犯、剧、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理规定消费、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分的; 三〕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弹簧或者其他制具的; 四〕经营馆、饭店、影剧院、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聚集的场所违犯平安规定经不加改正的; 五〕组织或者文化、、体育、展览、展销等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经不加改正的; 六〕违犯渡船、渡口平安规定经不加改正的; 七〕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犯平安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挪动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平安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妨害公共平安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设置、使用民用射击场不符合平安规定的; 二〕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平安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防围的或者成心损毁、挪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进犯别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别人造成细微伤害的; 二〕限制别人人身或者侵入别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诽谤别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恫吓信或者用其他威胁别人平安或者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惧、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安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别人邮件、电报的 第二十三条 有以下进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讹诈公私财物的; 四〕成心损坏公私财物的 第二十四条 有以下妨害社会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置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三〕违犯禁吸食、注射等的; 四〕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别人身体安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五〕偷开别人机动车辆的 六〕违犯社会团体登记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展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展活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七〕被依法执行制、剥夺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迫措施的人有违犯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有关监视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八〕冒充工作人员进展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理秩序有以下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犯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成心污损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四〕成心损毁或者擅自挪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成心损毁路灯、邮筒、公用 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违犯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犯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第二十六条 违犯消防理有以下第一项至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以下拘留、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犯禁吸烟、使用明火的: 二〕成心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三〕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四〕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指使或者强别人违犯消防平安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犯消防平安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七〕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火栓、 水泵、 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不加改正的; 八〕有重大火灾隐患经不加改正的。
第二十七条 违犯交通理有以下第一项至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有第七项至第十一项行为之一的 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二〕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在城、违犯有关规定阻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 四〕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 五〕在级以上明制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人员劝阻的; 六〕违犯交通规那么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七〕驾驶未经交通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 八〕驾驶机件不合平安要求的机动车辆的; 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十〕指使、强迫车辆驾驶人员违犯交通规那么的; 十一〕未经主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棚、盖房、摆摊、堆物或者有其他阻碍交通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有以下违犯交通理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驾驶机动车违犯装载、车速规定或者违犯交通标志、信的;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者行人违犯交通规那么的; 三〕在交通理部门明制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四〕在机动车辆上安装、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第二十九条 违犯户口或者居民理有以下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经拒不改正的; 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别人户口证件、居民的; 三〕成心涂改户口证件的; 四〕店理人员对住宿的客不按照规定登记的; 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第三十条 严厉制止卖、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以下拘留、警告、责具结悔过或者按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嫖宿不满十四岁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强罪处 第三十一条 严厉制止违犯规定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原植物以外处十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收缴其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的罂粟壳处十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厉制止以下行为: 一〕博或者为博提供条件的; 二〕制作、 复制、、 出租或者传播书、画、秽录像或者其他秽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十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按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裁决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违犯治安理行为的处分由、、分或者相当于一级的裁决 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裁决;在农村没有的地方可以由委托乡镇〕人民裁决 第三十四条 对违犯治安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分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人员当场处分 对违犯治安理的人的其他处分适用以下程序: 一〕传唤对违犯治安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犯治安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承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迫传唤 二〕讯问 违犯治安理的人 应当如实答复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三〕取证搜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裁决经讯问查证违犯治安理行为清楚证据确凿的按照本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常住地。
和常住地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五〕对违犯治安理的人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按照本规定适用拘留处分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三十五条 受拘留处分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承受处分对抗拒执行的强迫执行 在拘留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