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非诉讼业务操作规范 [提要]律师非诉讼业务占据很大部分,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化操作显得十分重要... 非诉讼专业律师的专业性和自身的业务素质是律师事务所业务保障服务质量和维护客户利益的关键因素之一非诉讼专业律师能够不断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理论修养,积极积累实践经验,不断锻炼体能和开发知识潜力,发挥团队整体优势,保持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长期延续性,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一、立案、归卷工作 (一)立案 1、利益冲突检索:洽谈意向中的律师业务,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前,必须在内部检索和查询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没有利益冲突的,由事务所主管合伙人审核、批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案件编号 2、存在利益冲突:事务所主管合伙人决定是否承接法律服务,其他合伙人律师、普通律师无权决定 3、应当收费的项目,包括以下方面:咨询见证、起草审查合同、股份制改组、设立公司、公司清算、股票上市、股份收购、资产确权、工程建设、商品房销售与按揭等非诉讼业务 4、业务分派权:由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部门主管合伙人决定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其他律师无权决定 5、跨部门协作:业务部门主管合伙人有权决定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作,并必须就承办律师、收费分成等事宜事先协商一致。
6、登记、通报:部门主管合伙人负责填制《诉讼案件收案登记表》,并向本业务部门通报 7、收费决定权;业务部门主管合伙人律师有权建议诉讼、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由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审批 8、部门协作费用的分担:业务部门承办法律服务,主管合伙人本着“业务擅长为主、客户为辅”的原则,需要其他以业务擅长为主协作承办的,应当就收费分成事宜协商一致 9、发票归卷;承办律师、业务秘书负责将律师费的《收据》或《发票》复印后加入案卷 (二)完善委托手续 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确定及落实承办之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协议》是否签署;如负责落实签署工作,则在上述协议签署工作完成后交付本所主任律师存档 2、请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注明授权事项、期限) 3、制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需载明年检情况) (三)催收律师费、办案运作费 律师费可以先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收费承办律师应当协助主管合伙人起草《律师费催收函》,协助事务所收取律师费、运作费及其他费用 (四)秘书的收案工作 1、确定卷宗,并打印卷名,并在卷宗内加入如下内容; (1)《收案表》 (2)《律师工作报告》 (3)《律师工作小时统计》 (4)加入隔页:依照以下顺序加入隔页,并在隔页上写明分类内容,例如;委托代理协议,案件关系人姓名、、地址、电子邮件等情况登记表和变更情况,我所律师出具的工作方案、法律文件、律师函,资料与证据,往来和电子邮件打印稿,会议记录,谈话笔录,律师的工作汇报,工作日志统计,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书,其他文件。
5)原始证据 承办律师将原始凭证、证据、证件复印后,必须交还客户 事务所和承办律师通常不保留客户委托人提交的重要证件、单据、凭证 复印件必须归档 (6)《结案表》承办律师工作体会 2、填写本所《收案表》和案件编号《收案表》从“事务所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收入归档案卷之中 《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客户一份、承办律师一份、事务所存档文件一份 二、律师与委托人工作备忘 1、工作方案 (1)事前审查 主体,背景,主管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关系人,项目名称,时效限制,证据法律依据 (2)制定工作方案 从不同的法律关系,向客户提供书面工作方案,分析、讲解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以及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征求客房的意见,决定采取工作方式 2、工作进程通报 (1)承办律师或主管合伙人,每周向客户通报一次 (2)有特别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客户通报 3、重点汇报 (1)每月25日前,与客户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提交书面汇报 (2)制作《会议记录》,并送交客户 4、凭证保留 (1)以电子邮件方式通报的,应当整理打印后,再发;并将签字盖章的原件邮寄或特快传递给客户。
(2)的OK单,以及邮局邮寄或特快传递的凭证应当复印后归入卷宗 三、与政府机关工作的备忘 1、惧、整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证据资料、查询结果 2、就事实、法律依据、理论研究等问题,与承办政府官员交换意见 3、定期询问、了解审批的进程情况 4、积极督促官员采取有效的、有利的行政措施 5、协助客户安排官员外地出差 6、注意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四、内部办案工作备忘 (一)承办律师的工作 1、应当2人以上共同承办,其中一名必须执业3年以上的主办律师 2、主办律师,根据承办普通律师、助理律师的业务特长、工作量,分配律师承办案件 3、承办律师应当填写《律师工作汇报》,汇总《工作计时统计》,按时间顺序记载承办律师的具体工作 (二)必要的准备工作 1、收集证据、资料,核实、调查、取证 2、审查证据、资料及辅助文件,写出《阅卷笔录》 3、制作《法律关系图》、《证据资料清单》及说明 4、查阅、惧法律依据,并将案件适用的法律政策归入卷宗 5、制作《工作方案》、《问卷提纲》/ 6、起草《律师函》,《建议书》、《法律意见书》 7、经委托人同意,承办其他协调性、催办性等事务工作。
8、申请调查、了解、审核当事人的财产权属、资产负债、投资股权与贸易关系,及所有的合同履行情况 9、编写案由,制作《案卷目录》 10、制作其他法律文件 11、承办其他交办事宜 (三)及时制作、报送有关文件、材料 (四)及时办理、督促有关机关,积极促进工作进程,制作《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 (五)及时高速工作方案 1、根据调查、取证、协调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策略 2、按时将《律师意见》、《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以备忘、申请、报告等形式提交客户或有关机关 (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开展协调、建议等辅助性工作 五、结案 1、《结案报告》 承办项目的律师,应自所承办案件结案之日起10日内写出《结案报告》,经主管合伙人签阅、审批后提交委托方 2、督促收费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承办律师协助主管合伙人提起、督促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催收律师费 3、填写本所《结案表》 承办项目的律师,于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将卷宗材料整理完毕,并填写本所《结案表》,交本所业务主管安排行政助理将《结案表》填写完成,由行政部档案室保存,用于业务统计和便于查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