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协议合同供水协议合同1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签订时间:年月 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采油厂供水合同书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甲方因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乙方提供需求特订立如下 合同,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1、 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 不呢这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 合同2、 适用范围2.1本合同甲方是指:从事油田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2.2本合同乙方是指:有供水能力的单位3、 合同价款3.1需供水的井场号: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水价:/方3.3乙方向甲方供应生活水价:/方元/吨、公里,水源地出厂水价/方,生产水源至井场 公里, 生活水源至井场公里(实测)4、 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水前先签订供水合同书,甲方向乙方支付水款 并凭供水结算清单到政府领取5、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5.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付款5.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生活用水进行质量检查 和计量验收5.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卸水便利5.5甲方有权要求从距井场最近的地方取水有权选择供水 方式:拉水、打水,以有利于生产为主,有权拒绝多供水,有权 要求乙方供水时限、供水量。
5.6水方量以甲方水罐或水表计量6、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格规定6.2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在结算清单出具后付款6.3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所需生产、生活水的及时供应和质量 保证6.4乙方无条件协调处理甲方与村民之间的供水纠纷6.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水量供水,以保障生产 顺利进行6.6拉水过程中,车辆安全均与甲方无关7. 不可抗力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 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能抗力原因,是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 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 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的义务的,应 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8、违约责任8.1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2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生产用水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更换、减少报酬、赔 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3乙方拒绝更换水或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的,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乙方在供水过程中先向甲方缴纳供水保障金10000元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供水保证金由政府保管,即从打井的协调费 (扶贫税费)中抵顶8.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供水或中途涨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给乙方向甲方供水时无论任何原因(不 可抗力因素除外)停止供水,每停一次罚虹元,水费罚款从供 水保证金中扣除8.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法院、仲裁机关 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用应由乙方承担,诉讼 成本和维权费包括律师费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 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上述费9、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9.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9.2本合同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 用书面形式9.3本合同的解约条件9.3.1因不可抗拒致使不能实现何婷目的的9.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9.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9.3.4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赔偿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9.4. 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的9.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10、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事宜均提请当地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裁 决。
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1安全约定事项11.1乙方工作地点不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工作期 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1.2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乙方必须 遵守甲方的各项生产、生活规章制度对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违 反甲方的生产、生活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劝阻而引 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11.3对甲乙双方 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 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其他约定12.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供水协议合同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本工程是指:甲方项目供水工程1.2工程地点:项目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2.1承包方式: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 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 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 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 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 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承包范围: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 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 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3.1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 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 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3.3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3.4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 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 维修第四条、工期4.1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 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 建设工程的施工第五条、合同价款5.1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第 种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1.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⑴仅工程量增减在土 %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土%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 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2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⑴包干范围:⑵包干风险系数%,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士 %以内, 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土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 承担或受益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 人的风险范围内3.可调价格合同调整因素: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5.2其他项目费的确定1. 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 程造价的%或按向发包人计取2.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 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 的% (或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 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3.工期奖:4 .其他: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6.1工程量的调整6.1.1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 设计变更等。
6.1.2工程量调整方法:1 .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 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2 .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 整3.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 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 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6.2综合单价的调整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 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 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 面约定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1 .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 量的增加超过%,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⑵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 量的减少超过%,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 法:⑶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 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 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②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 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
2 .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土 %,超过部分进行补差 补差方法:3.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⑴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 日数为准⑵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方法:⑶因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引起管理费、利润的调整:4 .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⑴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 目单价⑵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项子 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⑶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 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⑷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 目单价不变⑸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 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5.暂定价的调整⑴暂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⑵暂定项目费用调整方法:6.3措施费的调整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 等供水协议合同3甲方:乙方(用户):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供水的需求为了更好的做好 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 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1、 乙方应遵守《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2、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维护管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检 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用水安全3、 乙方的户外供水管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 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 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4、 再报装接水时,乙方应缴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 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如遇到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 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 乙方正常供水5、 甲方如需停水,提前告知乙方,并优先供水6、 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 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7、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 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伤、失窃,如保 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8、 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 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河北安国现代 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9、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 期不交水费,甲方将按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 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 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供水费用,应无条件给予 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河保留追交水费的权利11、 如与其他问题,参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 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1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用水结束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20__x年12月1日供水协议合同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态环境作 用,提高水资源利用能效,促进旅游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洪海水库水源调节利用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 甲乙双方在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 游水位的前提下,将洪海水库的富余水源全部调节给乙方用于水 力发电二、 协议时间: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 止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合同三、 供水价格:甲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 年陆万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供水费四、 水费结算:总价元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叁万元正(即 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费)五、 用水管理:为完善供水管理机制,甲方负责洪海水库防 洪抗旱、水源调度以及水库安全管理。
乙方负责修建闸门管理房, 并参与水源调度供水监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六、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时间: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