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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会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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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会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XX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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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唐家会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编制单位:通风综合队编制时间:2014年1月1日目录第一章“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1第一节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1第二节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3第二章通风管理制度..................................11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1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2第三节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5第四节测风管理制度.....................................16第五节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17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19第七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0第八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1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3第十节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24第三章瓦斯管理制度...................................25第一节瓦斯检查制度......................................25第二节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28第三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29第四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30第五节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32第六节井下放炮管理制度..................................33第四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5第一节建立防尘领导机构以及防尘供水系统.................35第二节巷道综采、综放工作面防尘管理制度..................36第三节掘进巷道防尘制度.................................38第四节各种巷道使用不同类型喷雾的具体要求...............40第五节公共巷道防尘管理制度.............................43第六节防尘喷雾管理牌板使用与要求.....................43第七节防尘设施责任划分管理制度.......................44第八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44第九节防尘洒水工作区域划分制度.......................47第十节防尘喷雾设施安装工作划分管理制度...............47第十一节隔爆设施安装、拆除工作划分制度................48第十二节井下各工序粉尘浓度测定工作管理制度............48第五章防灭火管理制度...............................48第一节组织与职责管理制度.............................48第二节防灭火管理制度.................................46第三节束管管路安装敷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制度.............50第四节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2第五节防灭火设施管理制度.............................53第六节井下火区管理及启封制度.........................53第七节注氮管理制度...................................55第八节井下防灭火管路管理制度.........................56第九节煤层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57第六章安全装备管理制度............................58第一节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用维修管理制度.............58第二节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0第三节自救器管理制度.................................67第七章通风标准化各种图牌板管理制度...............68第八章主扇风机管理制度.............................69第一章“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第一节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总经理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3、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一通三防”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一通三防”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二)总工程师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的技术领导,对“一通三防”负技术责任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3、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审批“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4、负责“一通三防”资金的安排使用5、负责“一通三防”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6、负责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三)安监处处长1、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的指令、决定、规定3、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工作4、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督察,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5、负责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四)采掘副总经理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方案、措施的落实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一通三防”井巷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六)机电副总经理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方案、措施的落实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3、负责矿井的安全供电,保证矿井主扇安全运行七)财务总监1、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力、设备、资金的保障和落实八)矿建副总工程师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各项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审查“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组织每月的“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整改落实5、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九)机电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实施、检查机电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和措施的落实3、负责主扇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十)安监处主任工程师1、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各项技术、工程的监督检查2、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参与“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4、参加矿井“一通三防”的检查,负责监督瓦斯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二、各单位“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责任制(一)通风队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法令、规定2、负责组织、参与矿“一通三防”年、季、月度工程计划的编报和措施的审批,协助总工程师把好开采设计、生产布局和措施编制、审查工作3、参加采掘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会审,并负责监督、贯彻落实4、负责及时建立完善矿井、采区通风系统,负责全矿局部通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制定瓦斯检查计划,负责矿井防治自然发火工作,负责按规定及时处理井下盲巷和盲巷检查管理工作6、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及时安设监测探头,其安设地点、位置、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符合规定,保证灵敏、准确、可靠7、负责对监测装置的安设、维修、拆除、保管等工作,并保证正常运行8、按时填报重点瓦斯日报,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各类报表按时送审,各种资料齐全9、负责对现场“一通三防”隐患进行检查和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10、积极组织“一通三防”科研攻关,做好“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和效果考察工作11、参加采掘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会审,并负责监督和贯彻落实。

1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种防尘设施、隔爆水袋的安装、维护、使用,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执行情况13、负责严格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人、牌、网”三警戒放炮制度和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二)安监处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并督促落实2、负责监督检查矿“一通三防”工作,并组织矿井的“一通三防”督查工作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4、参与“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整改和事故抢救;负责追查事故责任5、负责对全矿职工的“一通三防”、防突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矿职工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三)综采队1、负责保护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工作面上、下出口要及时支护,确保断面符合要求2、负责采煤面上、下隅角的充填,配合测气员挂好上、下隅角的风障,配合抽采队做好老塘插管、埋管工作3、负责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防突预测(效检)钻孔的施工4、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加强对工作面煤机、移架、转载喷雾及工作面两顺槽内净化喷雾的使用和管理5、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和安监处对工作面进行“一通三防”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处理,搞好本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四)综掘队1、负责保护所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2、定期对所辖掘进工作面的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确保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3、负责本工作面防突预测钻孔和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的施工,负责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修和管理工作4、负责迎头瓦斯传感器、瓦斯便携仪的悬挂和移挪5、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搞好本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五)工程设计部1、在采区及工作面设计中,巷道布置要满足“一通三防”的需要,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条件2、负责按计划落实“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按期完工交付使用3、负责落实巷道贯通、防突、防火、防尘等“一通三防”安全措施4、负责按规定要求编制和提供地质测量图纸资料,与通风队共同负责编制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5、巷道贯通、过老塘、老巷、过构造等时要做到图纸资料准确、齐全,并按规定提前下达相关通知书,石门揭煤要做好地质预报并提出建议6、负责提供“一通三防”所必需的基础图纸、资料,为“一通三防”部门提前准备开拓、掘进局部通风系统的建立提供便利六)调度所1、在日常生产调度中对井下反映的“一通三防”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2、负责及时调度解决“一通三防”事故处理所需要的人力、物力。

3、负责井下通讯线路通畅和在局扇安设地点安装调度七)物质管理部1、负责按质按量及时提供“一通三防”所需要的设备、仪器仪表和材料2、在发生“一通三防”灾害时,保证救灾物资及时供应3、负责爆破材料的供应和性能检查、测试严格爆破材料收、领、发、运管理制度,管好爆破材料库八)企管部1、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把“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和工作纳入计划管理,并督促计划的落实和按期完成九)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1、负责按编制规定,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2、负责按上级规定和需要配齐“一通三防”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3、负责按上级规定和编制要求,配齐“一通三防”人员十)财务科1、负责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兑现“一通三防”工作奖罚第二节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各业务部门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搞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负一、通风部门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1.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各种规定,制定本单位"一通三防"的管理制度;编制与实施"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和"一通三防"工作总结;组织每年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组织"一通三防"检查及通风质量检查评比工作,组织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的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制定与实施矿井风量分配、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治理、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综合防尘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测定、整理、分析"一通三防"技术参数;协助井下火灾的处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的攻关。

2. 选定"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及局部通风机的型号;使用、维护、校正、检查"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检查与验收"一通三防"工程、设施及相关工程的检查、验收3. 参与主扇的技术性能测定和试运转4. 绘制"一通三防"各种图纸,填报"一通三防"各种报表、台帐、牌板;审核"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和考核"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掌握"一通三防"工作状态,组织处理"一通三防"事故隐患二、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 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掘、开巷道时,要考虑通风条件和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并便于通风设施的施工和采、掘工作面衔接,保证进行通风工程等施工的必要时间,确保安全生产;对瓦斯涌出量大和通风困难的采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废巷、盲巷及巷道贯通作业,防止瓦斯事故;一旦出现废巷、盲巷及巷道贯通作业时必须及时通知通风部门2. 做好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的防治瓦斯和预防内因火灾的工作,生产布置时保证不超通风能力,同步准备出防治瓦斯、防灭火等所需的巷道工程3. 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必须有"一通三防"内容,并用单独章节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包括瓦斯预测、风量计算、综合防尘等内容;组织采、掘队使用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采掘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时,必须对"一通三防"各系统和设施进行验收。

4. 测定地质钻孔的瓦斯含量、煤层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地质资料,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瓦斯地质图纸;及时预报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并通知通风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并通知通风部门;准确掌握井田内及周围小煤窑、采空区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5. 推进高新技术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在矿井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外委)中,必须编制配套的"一通三防"专门设计;把好设计关,在进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设计时充分考虑到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及通风安全的需要三、机电部门负责机电管理过程中"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组织主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组织井下机电队、组抓好机电管理,消灭失爆;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机电设备入井;检查、维护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确保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并定期检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可靠性;会同安全部门对主、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分析、追查、处理;四、安监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 检查并现场监督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重大隐患的整改;组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追查、处理;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组织对"一通三防"事故和严重违反"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五、调度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动态的调度指挥和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1. 及时掌握矿井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积聚和矿井火灾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事故情况,掌握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火区等"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和事故;在调度指挥中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功能可靠;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日常维护和传感器的定期校验工作六、物管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质量:1. 保障"一通三防"所需设备、器材、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设备、器材、材料的质量,并符合"一通三防"相关规定七、财务部门负责"一通三防"所需资金保障:1. 按计划及时拨给"一通三防"所需资金;编制成本计划时充分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兑现"一通三防"奖惩资金八、综合部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保障:1. 按定员配足"一通三防"所需人员;确保"一通三防"人员按规定需享受的待遇2. 按规定监测接触粉尘人员的职业病害,建立尘毒档案,为防治粉尘危害提供依据;做好接触粉尘人员的尘(矽)肺病预防工作;及时治疗尘(矽)肺病职工;会同通风部门做好对粉尘危害情况的检查评价。

九、安监部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培训:1. 保证"一通三防"职工培训计划;对"一通三防"各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培训、考核、发(换)证,并保证"一通三防"职工培训质量十、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与"一通三防"有关各项工作,积极协助通风部门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第二章、通风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 改变井下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队组织有关人员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构成通风系统时,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风,老塘风等,通风系统要安全可+,靠3. 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通风等4. 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完成全部回撤工作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然后,由通风队进行永久密闭,凡因故不能按时永久封闭的采空区,要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 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作业6. 凡影响通风系统的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队等业务科室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

7. 通风巷道要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8. 矿井主扇每月由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每五年由机电部门组织一次性能测试,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9. 矿井反风设施由通风队组织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10. 凡涉及到通风方面的工程设计必须优先安排通风工程,充分考虑到通风系统和瓦斯防治,并经通风队等各业务科室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 凡使用局扇的单位必须编制局扇安装和使用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队等业务科室审查后,方可进行局扇安装;没有经通风队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局扇安装单位不予安装2. 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所需风量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扇选型明确规定出局部通风方式、局扇安装地点、风筒到工作面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3. 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准送风4. 局扇的辅助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大于的局扇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5. 所有煤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都要装设三专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当局扇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扇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源。

6. 开掘巷道或硐室,在开口作业时,必须首先安设好局扇,挂好风筒且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严禁采用扩散通风7. 煤巷或半煤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要采用压入式,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8. 对旋式局扇两级叶片必须由两台开关分开控制启动时先开一级,待风机运转稳定后再开另外一级,两级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9. 未经通风队同意,不得任意移动,拆除局扇和改变风筒方向10. 使用单位要设专人看护局扇并建立局扇管理牌板局扇管理牌板上要说明局扇安装地点、位置、型号、风筒规格等11. 局扇一旦停风,瓦检员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记入台帐,安全员负责撤出工作面人员,跟班队干、班组长负责在巷道入口设置警标,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入内12. 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由瓦检员(以瓦检员所带光学瓦检仪为准)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确认不超过%,其次检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不超过1%,跟班电工方可直接恢复局扇送电、送风,随后瓦检员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13.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通风队、安监部要严格执行排放瓦斯三级管理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按审批措施进行排放14. 一旦发生无计划停风,调度室向公司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安全、通风队通报情况,有关单位要迅速查明原因。

15. 运转的局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检修,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手续,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局扇运转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必须定期升井检修16. 停工、停风时间较长的工作面,必须进行"三断"(断水管、断道、断电缆),一切导电物体不得进入盲巷,并对停风区进行临时封闭17. 各使用单位需要安装局扇时,必须提前通知通风队,通风队要根据安装地点的实际情况,通知机电部,机电部接到通风队的通知后,方可给使用单位发放局扇18. 局扇的定期检修由机电部负责通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接到检修通知后,要对局扇进行立即更换升井后的局扇及开关检修由机电部安排19. 局扇的管理隶属机电部,机电部必须建立局扇使用、检修、检查等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全面负责20. 通风队负责局扇、风筒选型、局扇安装位置、数量及有关通风技术参数测算21. 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局扇领取、装车、安装、正常维护,以及局扇"三专"(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22. 调度室和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局扇"两闭锁"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使用单位每周要对局扇风电闭锁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23. 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风筒接口要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准随便拆开风筒24. 风筒挂接要及时,并把挂接好的风筒按顺序编号写在风筒接口处,每个掘进面每班要保持至少一节备用风筒,备用风筒由施工单位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安排及时挂接25. 通风队必须加强风筒的管理,风筒管理台帐数据齐全准确第三节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井下实际情况,按月制定风量分配计划2.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矿井投产前应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的测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3.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的范围,通风队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4. 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5. 必须配足测风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6.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7. 矿井各测风站(点)应悬挂测风牌板第四节测风管理制度1. 矿井每十天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关键地点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随时进行测风2. 对于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工作面、全风压供风硐室中的风量,必须每旬至少测定一次3.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旬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4. 对井下其它通风巷道,每旬进行一次风量测定5. 对于瓦斯涌出量超过2m3/min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关键地点的风量,每五天测定一次6. 对于风筒长度固定的非掘进面局扇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7. 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扇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通风部长安排及时进行全面测定8. 测风地点必须选择在断面规则且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和无拐弯的地方测风地点的断面,测风员每季度要核定一次9. 测定采煤工作面风量时要测定工作面进风量和回风量,对于掘进面要测定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风筒出口风量10. 每次测风必须及时计算风量,并将风量、风速、断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测定人等填写到测风记录牌板上,数字要齐全清楚,并与测风记录保持一致。

11. 测风员在风量测定过程中,如发现风速不稳定,应查明原因,将问题处理后重新测定查不清原因或不能处理的要向通风队汇报12. 测风员在风量测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一通三防"设施情况若发现"一通三防"隐患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队汇报隐患严重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危险区人员,然后汇报处理13. 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第五节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1. 局扇有计划停电停风,须提出申请报公司总工程师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局扇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上报2. 各部门工作职责通风队:建立局扇使用管理台帐,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时间进行登记并督促及时处理,事后组织追查并在每月至少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议上,要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单位解决,同时要对问题内容详细记录机电部: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运绞队: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线每周必须巡查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上井热补。

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变电硐室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装设接地极和接地网安监处: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要进行全面监督,并参与事故追查处理生产队组:局扇的安设和拆除,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通风队同意局扇专供线路不准联接其它负荷局扇安装正常运转后,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挂牌负责管理局扇,实行现场交接班,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使用局扇单位在停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局扇,并切断供风巷道所有电源掘进巷道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设备和电缆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全、三坚持"杜绝失爆现象巷道内的各种控制开关应实现真空化,且"三大保护"齐全合格真空磁力起动器必须装有阻容吸收保护装置和压敏电阻装置巷道内的电缆必须使用阻燃橡套电缆,且悬挂整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掘进巷道照明、信号、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3. 其它局扇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部和局扇使用单位在地面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下井认真执行掘进装备系列化的要求(即阻燃风筒、局扇消音、水电钻、水炮泥、煤电钻综合保护、放炮自动喷雾、净化通风、隔爆设施)加强瓦斯三道防线(即专职瓦斯检查员、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综合防尘、防爆和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等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1. 凡是井下5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生产部门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2.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生产技术部必须书面通知通风队,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通风队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3. 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取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4•密闭要设在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检查箱)、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通风队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2. 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或放在悬挂的检查箱内3. 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队等各单位审批,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9.通风队每半月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1. 第七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所有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要保持清洁畅通。

2. 凡新建或拆除通风设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队等业务部门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以破坏通风设施论处3.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或一道风门长时间开启4. 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的建造安装,日常检查,维修和标准化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通风队监管5. 通风队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必须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定期标入通风系统图6. 通风队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规格、型号等;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队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施工7. 通风设施的建造要按月计划及时完成,计划外的通风设施建造由通风队提出并请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安排施工8. 通风设施的建造质量由班组长现场负责,通风队质量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造9. 由通风队组织各有关单位,每月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三定"处理10. 通风队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同时内容要一目了然11. 通风队负责对损坏通风设施的事故进行追查处理12. 生产队组:管好用好本工作面所设置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队,并定期清理杂物。

13. 运输部门:运输单位在通过风门时,必须爱护风门,在运料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撞坏风门的措施1. 第八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地质测量: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质测量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队和相关部门,通知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2•通风队: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通知对方停止贯通,并立即处理在贯通前,通风队要制定风流调整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同时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通风跟班队长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迎头要设置瓦斯监测探头2. 贯通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3. 巷道贯通后,通风队应立即安排测风人员进行风量测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施工队组巷道贯通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没有措施,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准贯通作业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贯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后,无异常情况时,才能允许下一次循环作业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措施执行其它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工作面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炮掘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面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必须和安全员、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面装药放炮贯通时,被贯通巷道迎头安设监控探头,调度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贯通时,安监部要在现场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 由通风队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检查验收情况。

2. 对有关单位进行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时,被验收单位必须派一名单位领导参加3. 采煤工作面在采煤前,必须经过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要按标准及时处理对于缺乏"一通三防"设施的工作面不准开采4. 对于"一通三防"设备、设施需要进行移交管理的,由移交单位通知通风队,通风队派通风检查人员进行竣工质量验收5. 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方面的施工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单位必须通知通风队参加验收,否则通风队不予管理6. 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一通三防"问题,责任单位必须与通风队进行"三定"通风检查人员要及时落实"三定"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7. 通风质量检查验收中,通风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不得马虎从事验收或移交必须有记录,经参加验收或移交人员签字后生效第十节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通风队要以《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组织施工2、每个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前后5米支架完好,现场剩余材料存放整齐、整洁3、每个通风设施竣工后,要有生产技术部、通风班组长,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要返工处理4、每个挡风墙除班长、瓦检员外,通风队长应经常进行抽查,发现有塌落、漏风、泻瓦斯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5、所有风门、风墙、临时板闭要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有损坏、漏风现象,及时修理6、通风队每月进行一次通风工程质量检查三、瓦斯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检查制度1. 下井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自己所使用的仪器是否完好,不完好的仪器严禁使用发现携带不完好仪器下井者按失职行为论处2. 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到规定的地点交接班,到达检查地点后进行瓦斯检查3. 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牌瓦斯检查员负责移牌,将瓦斯牌移至规定地点,瓦斯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牌必须填写清楚,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等检查项目必须齐全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上井后及时填写瓦斯台帐,做到瓦斯记录本、瓦斯检查牌、瓦斯台帐三对口每月要按检查区域制定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并经总工程师审核巡回检查图表必须发到每个瓦斯检查员手中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要明确每个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巡回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沿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若和图表误差超过20分钟,按假报瓦斯论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瓦斯。

4. 对于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人员要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架间、综放工作面的后部溜机尾每班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机头(尾)10m处上隅角检查地点为工作面端尾支架顶梁与掩护梁连接处往下,距回风巷外帮1m处无端头架时,应在端尾距外帮,距顶板的支护区靠采空侧未端回风流检查地点为回风巷内距机头(尾)不超过10m内5. 对于掘进工作面,要对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和瓦斯容易积聚地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查掘进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窝头不超过5m处,工作面回风流在风筒出口以外10-15m到回风口的范围内其它地方都在指定地点检查6. 对于放炮作业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放炮作业装药前要对炮眼进行检查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起爆7. 对于回撤工作面,在回撤支架前和回撤过程中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员对回撤面、回撤支架附近、上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回风巷的瓦斯浓度进行认真检查8. 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总回风巷在距回风口50m附近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对于安装面和其它当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9. 对于水泵房、火药库、装载硐室以及其它有人作业的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对于井下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10. 对于挡风墙外的瓦斯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栅栏外的瓦斯检查每日至少一次结果填入检查牌或检查箱内11. 对于综放工作面若瓦斯涌出量大或涌出异常时,都必须随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并根据公司调度指示进行检查12. 瓦斯检查人员对高顶宽帮、冒顶高处、裂隙等地质构造有可能超限地点随时进行认真检查13. 瓦斯检查人员对各地点的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气体浓度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要补充对其浓度的检查对硐室的检查包括氧气浓度和温度的检查,对所经巷道"一通三防"问题的检查14. 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中,每班检查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记录本上和记录牌上15. 瓦斯检查中,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超限现象,氧气浓度低于17%以及"一通三防"重大问题时,必须通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然后立即向通风队、安监部和公司调度室汇报16. 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班中汇报制度班中检查瓦斯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班后必须向调度汇报当班情况17. 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道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8. 瓦斯检查牌板除瓦斯检查人员进行改动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涂改19. 按规定需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入井必须携带(多人去一个地点至少带两台),对所经路线进行检查20. 瓦斯检查员在井下遇特殊情况(病、灯熄灭)离岗时,必须经通风队同意后方可离岗同时通风队要安排离岗后的瓦斯检查工作21. 按矿井生产需要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每年要对在岗瓦斯检查员进行一次轮训22. 通风队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要经常进行现场抽查瓦斯检查员,对其现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指导对检查不认真不规范的瓦检员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24、瓦斯检查牌板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的标准规定第二节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 交接地点:巡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各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员的交接班地点在该工作面悬挂瓦斯牌处或指定地点2. 交接内容:交接当班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1) 交接要求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交接班2) 交接班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把遗留的问题交接清楚,双方签字。

3) 填写"交接记录"要字迹清晰,交接时间、地点、交接人、现场存在问题等要填写清楚第三节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1、瓦斯检查员负责实测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浓度,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台帐,做好"三对照"2、要指派专门技术员负责整理填报瓦斯日报表,填报时应将各主要检查点最高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填入瓦斯日报表,如有瓦斯浓度超限、停风、微风等情况应将相关措施或处理恢复通风情况等填入"备注"一栏3、报表填写后,要重新复核一遍,确认无误后,签名报送通风队长进行初审,并签字4、审查后的"瓦斯日报表"再报送总工程师、总经理审阅签字,总经理(矿长)和总工程师每天必须审阅瓦斯日报表,对通风、瓦斯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批示5、通风队根据总经理、总工程师对通风、瓦斯方面存在隐患的批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积极进行处理6、通风队负责"瓦斯日报表"整理存档工作瓦斯日报表必须保存一年8、安全监测系统的调度值班,必须按要求做好瓦斯记录,每日由调度室指派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汇总查对前一天瓦斯情况,并进行报表工作,由总经理、总工程师签阅若值班期间发现某个监测点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领导、通风队及涉及队组,按要求协调指挥,采取措施。

第四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 启封密闭,恢复因停电停风引起瓦斯超限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区域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 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一级管理: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通风组长、瓦检员和电钳工负责就地排放二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3%或3%以上,排放瓦斯流经线路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并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正常工作,排放前由通风部门制定书面排放瓦斯措施,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彻,由通风队长、安监部长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监部派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不按措施的违章排放,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三级管理:掘进巷道或盲巷内瓦斯浓度达到3%或以上,排放瓦斯流经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切断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前由通风队制定书面排放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彻,并现场指挥排放打开永久密闭或特殊区域时,排放瓦斯措施要报总工程师审批3. 因停电等原因造成主扇停转后,如井下瓦斯超限,重新启动主扇排放矿井内的瓦斯时,若主扇入风口的瓦斯浓度有可能达到2%以上,必须先打开吊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当主扇风硐瓦斯浓度降至%以下,通风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经通风人员检查井下总回风巷道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其他人员方可下井。

4. 排放瓦斯时,通风组要有组长现场指挥排放人员要与瓦斯检查员密切配合,严格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5. 排放瓦斯必须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当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解开风筒接口或控制"三通"(预先安装)进风,来控制排放瓦斯所需风量当排放已密闭区、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挂接风筒并控制风量6. 采用分段排放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下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以下时,方可进行下段排放工作7. 排放瓦斯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 对临时停风的掘进面,瓦斯检查员负责排放瓦斯时,要先向通风队汇报,由通风队通知公司调度、安监部后,按预先贯彻学习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9. 排放瓦斯时,应严格坚持低浓度排放程序,预先做好风流的短路设施在排放瓦斯所经路线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排放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10. 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首先从第一台局扇开始,只有当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开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依次类推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

措施不落实,禁止进行排放瓦斯工作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稳定30分钟后,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作业单位的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员检查,证实符合《规程》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气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证实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第五节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1. 主扇停电造成井下停风、停电时,在恢复井下送电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进行检查2. 对中央变电所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由地面向中央变电所送电3. 对采区变电所及供电线路所经巷道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采区变电所送电4. 对作业地点及电器设备附近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各用电地点送电5. 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前,必须对局扇开关,局扇供风地点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在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时,通风前瓦斯检查员须在安全员监护下相隔5米,由两人以上人员前后相随逐段进行瓦斯和氧气的检查,当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了3%或氧气浓度低于17%时,检查人员必须停止继续进入停风区,严禁单独一人进入停风区进行检查6. 在恢复通风前的检查中,如果发现瓦斯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17%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或通风供氧第六节井下放炮管理制度1. 井下所有放炮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和爆破说明书,爆破器材、引爆雷管和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放炮时必须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2. "一炮三检"放炮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20m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时方准进行放炮作业3.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指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和瓦检员(持放炮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前,放炮员将所持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进行警戒、检查放炮前的安全情况,无问题时将所持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对放炮作业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时将自己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经现场安全员核实后,由放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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