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0.1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正确实施,保障建设工程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1.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一切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1.0.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在施工活动中凡涉及到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本规程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确保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执行和遵守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5)己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2.0.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2.0.4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2.0.5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2.0.6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指示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2.0.7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L 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2.0.8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2.0.9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2.0.10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2.0.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2.0.12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2.0.13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2.0.14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2.0.15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2. 0.1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3. 0.17基础坑槽施工,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走动,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加固措施4. 0.18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机械与基础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往坑槽内运材料,应有信号联系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2.0.16外电线路电压(KV)1135〜154330〜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离4681015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6>7>7>7>72.0.19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第三章建设工程作业人员3.0.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六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3. 0.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3. 0.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0.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I,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3. 0.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0.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3. 0.7参加施工作业的•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3. 0.8参加施工作业的•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3. 0.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5. 0.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四章机电设备6. 0.1施工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其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其颁发准用证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7. 0.2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向承租单位提供租赁单位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租赁和投入使用8. 0.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及电动工具,施工现场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机械、电气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当施工现场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时,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4.0.4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装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4.0.5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按规定定期检查其电气绝缘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予以报废处理。
4.0.6施工现场应为机电设备提供符合安全要求道路、基础(座)、水电、操作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夜间作业应设置安全和充足的照明4.0.7机电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场地应平整无障碍,机电设备旁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有防火要求的,其作业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0.8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其出厂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4.0.9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4.0.10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4.0.1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作帽内4.0.12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4.0.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4.0.1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4.0.15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4.0.16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照出J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4.0.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0.17规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表4.0.17安全£^<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4.0.18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起;各种电动机具用电必须符合"-机、一闸、・漏、-箱”的规定,其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0.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必须选用互藕式安全电压变压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4.0.20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快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五章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5.0.1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5.0.2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5.0.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5.0.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5.0.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5.0.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5.0.7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5.0.8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5.0.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六章季节性施工6.0.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各项临时设施,以及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6.0.2高层建筑及烟囱、水塔等高耸构筑物施工,其钢脚手架、大型钢模板及钢筋工程、金属操作平台以及使用的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打桩机械和施工现场贮存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器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6.0.3施工现场的道路、露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基座、脚手架基础等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必须加强维护安全通道、脚手架斜道的脚手板应有有效的防滑措施6.0.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室外作业应避开高温时间,室内的高温作业场所及办公室和宿舍,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1.1.1 0.5冬季施工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烧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电炉、照明灯具取暖第二编土木建筑施工第七章架子工第一节脚手架材质7.1.1 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5〜6.0m和2.1〜2.3m为宜2)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4)钢管上严禁打孔1.1.2 1.2门式钢管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1)门式钢管脚手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有出厂证明书及产品标志2)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的连接杆等宜采用中42X2.5mm 焊接钢管,也可采用①48X3.5mm焊接钢管相应的扣件规格也应分别为中42mm、中48mm或①42mm /中48mm3)钢管应平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1.1.3 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1)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坚韧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根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2)立杆的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 (60〜80m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3)木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宜采用镀锌铁丝,主节点绑扎应采用8号铁丝,其余可采用10号钢丝严禁绑扎材料重复使用1.1.4 竹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1)竹杆,应选用质坚、肉厚、生长期为3年以上的老毛竹,凡弯曲不直、青嫩、松脆、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2)使用过…次以上的竹杆,应挑选质地坚韧,表皮为青色或老黄色的竹杆。
腐烂、枯脆、虫蛀以及裂纹连通二节以上的竹杆,不得使用3)竹脚手架的立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顶杆(即原称为顶撑的杆件)、抛撑等杆件小头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5mm;横向水平杆不得小于90mm(70~90m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4)竹脚手架宜采用扎建或塑料箓绑扎扎建由毛竹片破成用于破制扎箓的毛竹,应选用新鲜、不太老或太嫩、生长期在2〜2.5年的毛竹,用其竹黄部分蔑料质地必须新鲜,厚度为0.8〜1.0mm,宽度为20.0mm左右,断腰、大节疤和受潮发霉的扎麓均不得使用使用前应置于水中,浸泡不少于12ho塑料蔑必须采用塑料纤维编织的成带状的特制专用材料,一般宽度为10〜15mm,厚度约1mm,使用塑料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数据严禁使用尼龙绳和塑料绳进行绑扎1.1.5 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1)冲压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度2〜3mm的I级钢材,其规格一般为:长度L 5〜3.6m,宽度230〜250mm,肋高50mm,脚手板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构造凡出现板面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2)木脚手板应选用厚度不小于50ra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0〜300m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距板的两端头80mm处应使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3)竹串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0mm,并用直径8〜10mm螺栓,按间距500〜600mm穿透拧紧螺栓孔径不得大于10mm,螺栓必须拧紧,螺栓离竹串片板端部的距离应为200〜250mm竹串片脚手板一般长度为2〜3m,宽度为250〜300mm4)竹笆板应横向密编,纵片不得少于5道,每道用双片,每块竹笆板沿纵向用宽40mm 竹片两根相对夹紧,并钻眼穿铁丝扎牢;横片应一正一反,竹片宽度不得小于30mm,厚度不得小于8mm,四边端部纵横交点应钻孔并用铁丝穿过扎牢第二节脚手架搭设7.2.1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并按设计尺寸正确安放垫板、底座竹、木脚手架立杆宜埋地,严禁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7.2.2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用其它材料绑扎7.2.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一致,严禁钢质材料和木或竹质材料以及不同规格材料混搭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7.2.4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7.2.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道剪刀撑,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不大于6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7.2.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竹或木质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防滑木条厚度宜为20〜30mm7.2.7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7.2.8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横向水平杆支承,两根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200m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固定牢固,不得用砖垫竹笆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14号镀锌铁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7.2.9脚手架的外侧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为1200mm,下栏杆居中设置,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网密目网上、下边缘开眼环扣应采用14号铁丝与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下边不得留有空隙,上边与纵向水平杆如有间隙不得大于100mm,网体边缘所有开眼环扣都应绑扎牢固,不得形成空隙第三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7.3.1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0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具体尺寸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表6.1.1T和表6.1.1-2的规定或进行专项设计7.3.2立杆接长除顶层项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步内隔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mm7.3.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7.3.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o7.3.5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7.3.6一字型、开口型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第四节门式钢管脚手架7.4.1门式脚手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mm,上、下根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7.4.2门式脚手架的安装应自一端向另…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销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7.4.3在门式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当门架搭设高度小于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门架搭设高度大于45m 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无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每步一设7.4.4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在其设置层内应连续设置;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7.4.5当门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门式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连续水平加固杆,底部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侧设通长的扫地杆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柱扣牢第五节木脚手架7.5.1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0.3〜0.5m,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0m。
7.5.2木脚手架的立杆和纵向水平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纵向水平杆搭接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7.5.3木脚手架立杆除顶层外,其余立杆搭接时均应大头朝下,顶层立杆应高出女儿墙上皮LOm,高出檐口上皮L 5m;顶层顶步立杆搭接时,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顶端平齐,多余部分下错7.5.4木脚手架的步距宜为1.8m,底层步距不得超过2.0m,架体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5m7.5.5木脚手架与主体的拉结,可在主体内预埋钢筋环或在墙内侧放置短木棍,用双股8号铁丝从外侧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叉处穿过钢筋环或捆牢短木棍拉紧,同时使横向水平杆或设顶撑顶住建筑物外立面7.5.6木脚手架的负荷量,不得超过2700N/m2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木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设计计算第六节竹脚手架7.6.1竹脚手架除应遵守本节的规定外,并应遵守本规程第七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7.6.2竹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架子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5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0.75m横向水平杆下必须加设顶杆(即原称为顶撑的杆件),与立杆的绑扎不少于三道。
顶杆与横向水平杆之间必须支承可靠,严禁支垫砖块、石块7.6.3竹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接长度为2m第七节单排脚手架7.7.1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0.24m,伸出纵向水平杆外不得少于0.1m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大于1.0m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0m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杆7.7.2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2)建筑物高度超过24nl(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l.0的砖墙第八节里脚手架7.8.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0.2m,与墙面间距不大于0.1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L 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o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7.8.2里脚手架高度在5m以内时,可以采用抛撑稳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主体拉结或加宽架体.7.8.3满堂脚手架应采用钢管或门架,并根据荷载、支撑高度、使用面积等进行结构、构造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严格按方案实施.7.8.4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及底座,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
7.8.5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并与主体结构拉结牢固,满堂脚手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2m时,增加一道水平支撑,每两步架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第九节附着升降脚手架7.9.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脚手架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所有材料、工具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投入使用.7.9.2首层组装应在安装平台上进行,水平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中心误差小于15mm7.9.3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对各项安全保险装置、电气控制装置、升降动力设备、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附着支承点的连接件等进行仔细检查,在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达到承载强度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7.9.4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须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验收认可,公司总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7.9.5升降操作前应解除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和约束升降时,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7.9.6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方严禁人员进入。
升降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如遇雨、雪、雷电等恶劣气候和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应进行升降,夜间禁止升降作业7.9.7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有异常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7.9.8升降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提高责任心,发现任何异常、异声及障碍物等,应立即停止,排除异常后,方可继续操作7.9.9脚手架升降到架体固定后,必须对附着支承和架体的固定、螺栓连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7.9.10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垃圾和杂物7.9.11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件,不得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和推车,不得利用架体支顶模板卸料平台不得和架体连在一起7.9.12严禁任意拆除结构构件或松动连接件,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7.9.1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应采取加固措施7.9.14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7. 9.15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拆除时严禁抛掷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设备应及时检修保养,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予以报废。
第十节吊篮脚手架7.10.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过培训和实习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7.10.2挑梁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固定牢固,挑梁挑出长度应保证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挑梁之间应用纵向水平杆连接成整体,挑梁与吊篮连接端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护装置7.10.3安装屋面支承系统时必须仔细检查各处连接件及紧固件是否牢固,检查悬挑梁的悬挑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配重码放位置以及配重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7.10.4屋面支承系统安装完毕后,方可安装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外侧,工作钢丝绳在里侧,两绳相距150mm,钢丝绳应固定、卡紧,安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3mm7.10.5吊篮组装完毕,经过检查后运入指定位置,然后接通电源试车,同时,由上部将工作钢丝绳分别插入提升机构及安全锁中,安全锁必须可靠固定在吊篮架体上,同时套在保险钢丝绳上工作钢丝绳要在提升机运运行中插入接通电源时要注意相位,使吊篮能按正确方向升降7.10.6新购电动吊篮总装完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6〜8h,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负荷运行7.10.7吊篮内侧距建筑物间隙为0. l~0.2m,两个吊篮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0.2m,吊篮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8.0m,宽度为0.8〜1.0m,高度不宜超过两层。
吊篮外侧端部防护栏杆高1.5m,每边栏杆间距不大于0.5m,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内侧必须于0.6m和L 2m处各设防护栏杆一道,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外侧与两端用密目网封严7.10.8吊篮内侧两端应装可伸缩的护墙轮等装置,使吊篮与建筑物在工作状态时能靠紧,吊篮较长时间停置一处时,应使用锚固器与建筑物拉结,需要移动时拆除超过一层架高的吊篮要设爬梯,每层架的上下人孔要有盖板7.10.9吊篮脚手板必须与横向水平杆绑牢或卡牢固,不得有松动或探头板7.10. 10吊篮上携带的材料和施工机具应安置妥当,不得使吊篮倾斜和超载遇有雷雨天气或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登吊篮操作7.11. 11当吊篮停置于空中时,应将安全锁锁紧,需要移动时,再将安全锁放松,安全锁累计使用1000h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重新校定7.12. 12电动吊篮在运行中如发生异常响声和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彻底排除,不得继续使用7.13. 13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利用钢丝绳作为导电体7.14. 14在吊篮下降着地前,应在地面垫好方木,以免损坏吊篮底脚轮7.15. 15每班作业前应做以下例行检查:(1)检查屋面支承系统钢结构、配重、工作钢丝绳及安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有不符合规定者,应立即纠正。
2)检查吊篮的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有可靠的接地设施3)开动吊篮反复进行升降,检查起升机构、安全锁、限位器、制动器及电机工作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4)清扫吊篮中的尘土、垃圾、积雪和冰渣7. 10.16每班作业后,应做好以下收尾工作:.(1)将吊篮内的垃圾杂物清扫干净,将吊篮悬挂于离地面3m处,撤去上下梯2)使吊篮与建筑物拉紧,以防止大风骤起刮坏吊篮和墙面3)切断电源,将多余的电缆及钢丝绳存放在吊篮内第十一节其它脚手架1.11.1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挑脚手架),斜杆与墙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30°,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纵向水平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0mm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并按第7.2.9条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11.2 金属挂架的问距,一•般不得大于2m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0mm〜600mm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0mmo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1.11.3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第十二节脚手架拆除2. 12.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3. 12.2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4. 12.3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_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7. 12.4分段拆除脚手架所形成的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采用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8. 12.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 12.6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第十三节安全网架设7.13.1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临边架设或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衣服、鞋子必须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7.13.2作业应由作业班长或其指定的熟练人员指挥,并严格遵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必须有防止滑脱及坠落的措施7.13.3挂设安全平网时,其作业点的上方及下方不得有其它工种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架设作业7.13.4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7.13.5安全网的支撑系统,宜选用脚手架钢管,也可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当使用脚手架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本规程第7.1.1条的规定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时,木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0mm并符合本规程第 7.1.3条的规定:竹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0mm并符合本规程第7.1.4条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同材质的材料混搭7.13.6企业购入安全网,应分进货批次记录存档。
记录应载明进货日期,供货商及地址、,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制造商、商标及地址、,制造日期(或编号)或批号,有效期限,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其它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以及使用时间等,以便发生问题时追溯7.13.7使用过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它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记录,并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使用单位无此项检验能力时,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记录应留档存查对超出产品有效期限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作报废处理7.13.8首次使用的新网,在开拆包装物前应对包装物上的产品标志进行检查,产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产品标志记载内容表明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不得投入使用1)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内容符合使用要求:(2)网目边长符合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3)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清晰;(4)有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5)有有效期限且产品在有效期限内6)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7.13.9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它的耐候性不低于上述品种(耐候性)的材料制成2)同一张安全网上的同种构件的材料、规格和制作方法须•致。
外观应平整3)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产品规格偏差允许在±2%以下每张网的重量不超过15kg4)菱形或方形的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80mm5)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6)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长度应不小于0.8m,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7)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7.13.10安全平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第7.13.9条的规定2)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两根相邻筋绳的间距不小于0.3m7.13.11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m2o(2)网体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孔径不低于8mm3)网体缝线不得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4) 一张网体上不允许有一个以上的接缝,且接缝部位应端正牢固5)不得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织缺陷6)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问均不得大于4s7.13.12 严禁用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7.13.13 架设安全平网,应在拟架设楼层紧贴外墙面连续设置横杆一道,用以固定安全平网的里口7.13.14 固定安全平网里、外口的横杆应采用搭接的方式接长钢管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使用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扣牢;木、竹材料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 5m,绑扎不少于三道。
7.13.15支撑斜杆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大于3.0m支撑斜杆的下端应设置牢周的固定措施7.13.16网的边绳与支撑杆件应贴紧,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安全平网的筋绳也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7.13.17首层安全平网的安装高度,其网体最低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4m,与下方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3.0m网的宽度应不小于5m7.13.18每道层间网的间距,不得大于10m层间网及随层网安装时,网面宜外高里低,与水平面的夹角约为15°安装后的平网网面不宜绷得过紧,应有一定的松弛度,并使网片初始下垂的最低点与支撑架挑支杆件的距离不低于L 5m层间网及随层网的安装宽度,推荐3.0m 宽的平网安装后其水平投影宽度约为2.5m,可在斜支撑杆上设置水平拉杆,以控制支撑斜杆的角度及网面的松弛度7.13.19多张网连接使用时,两张网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用与网体材料相同的连接绳连续地锁紧,不得漏锁和形成漏洞7.13.20在建物的拐角、阳台口及平面形状突出部位,安全平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不得出现任何漏洞7.13.21电梯井口、采光井和螺旋式楼梯口等处,除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设置防护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及每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7.13.22立网的边绳与支撑架体应贴紧安全立网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并与作业面边缘最大间不超过100mm: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边缘与作业人员工作面应贴紧密合7.13.23当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立网应挂设在架体外侧上道网与下道网之间应采用搭接的方式,除搭接部分须用纤维绳连续地锁紧外,并应将搭接部位在临近纵向水平杆上用系绳系结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7.13.24当密目式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密目式安全立网应挂设在脚手架立杆的内侧,网的边绳必须与下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贴紧,与上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间隙不得超过100mm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之间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7.13.25安全立网的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密目式安全立网的每个开眼环扣都必须穿入强度符合要求的纤维绳与支撑杆件系结,或作网与网之间的连接;也可采用不小于14#的铁丝绑扎,但绑扎铁丝的端头应妥善处理,必须朝下并朝网体外侧7.13.26安全网架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13.27安全网在使用期间,其网架和支撑系统严禁随意拆除,并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安全网上落物污染应及时清理。
如存在网体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支撑杆件松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当安全网存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1)安全平网受到较大冲击后2)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3)霉变;(4)断裂或破洞等7.13.28安全网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作业位置的上方与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人员作业,地面应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所有拆下材料应传递至楼层内分类堆放,严禁随意抛掷第八章泥工第一节材料运输、堆放8.1.1 所有水平和垂直运输机具及绳索等,每天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试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变换,不得迁就使用8.1.2 2采用铁、竹夹具挑运砖块,应装放平稳整齐,卸砖须从夹内自上而下搬出码放平齐,不得提夹倾倒砖块8.1.3 垂直或近距离采用人工传递砖块时,应先检查架子的牢固,立人板宽度应不小于0.6m传递时耍稳接稳拿并应看清砖有无断裂现象垂直传递,上下两人位置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且要密切联系,左右相互配合,呼应协调,动作一致,以防砖块坠落伤人8.1.4 1.4用手推车运砖、石等材料时,应掌握车的重心,装车不得超载,重车运行要稳步行走,不得猛跑和平行推车或超车。
前后行车要有一定的距离,禁止下坡放快车8.1.5 垂直运输使用的设备必须满足负荷要求,装运材料不得超过垂直运输设备的额定荷载用车装料放入吊笼垂直运输时,车把或物料不得超出吊笼吊笼开到预定高度,必须放好保险杠或保险挂钩,方能进入吊笼卸料禁止人员乘吊笼上下8.1.6 塔吊吊砖石,要用砖石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塔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件到楼层或专用卸料平台时,接料人员要待吊物降至离楼面或卸料平台1m以内高度时,人员方可靠近,扶住就位,并须注意接料人不得站在吊物场所的临边处及预留洞口近旁8.1.7 吊运物料,应设置通讯联络装置当操作司机不能有效观察物料吊运情况时,应设专人指挥第二节砌筑8.2.1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砖;在同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以上同时砌筑作业8.2.2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垫高作业,不准使用施工用木模板、钢模板等代替脚手板8.2.3所用工具必须放妥放稳,灰桶、吊锤、靠尺等不准乱放乱丢,防止掉落伤人8.2.4砍砖时应注意碎砖跳出伤击他人,应蹲着面向墙面砍砖8.2.5如遇雨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遮盖措施,以防大雨将砌筑砂浆冲洗,使砌体倒塌。
8.2.6砌基础前必须检查槽壁土质是否稳定,如发现有土壁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不得冒险作业对槽边有可能坠落的危险物,应先进行清理后,方可作业8.2.7在加固支撑的基槽内砌筑基础时,特别在雨后及排水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支撑有无松动变形,如发现异状,应立即进行重新加固后,方可操作8.2.8拆除基槽内的支撑,应随着基础砌筑进度由下向上逐步拆除8.2.9基槽宽度小于1.0m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0.4m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斜道,不得任意攀跳基槽,更不得蹬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8.2.10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使用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3.2m 时,如采用内脚手架,外面必须搭设防护棚、安全网;如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并架设密目网后方可砌筑利用原架作外沿勾缝时,应对架子重新检查及加固8.2.11不准在护身栏杆上坐人,不准在正在砌筑的墙顶上行走8.2.12不准站在墙顶上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墙角垂直等工作并禁止脚手板高出墙顶吊悬砌筑,以防操作人员疲劳头晕掉下摔伤8.2.13砌筑山墙时应尽量争取当天完成,并加设桁条或支撑。
如当天不能完成,应设双面支撑,以免被风吹倒或变形在人字墙脊上工作时,如上下必须经过桁条,须注意检查桁条是否搁稳及望板是否钉拉牢固使用木板挂线砌山墙标志时,应注意其他人员经过踢线引起事故8.2.14砌筑砌块时,操作人员要双手抓紧,注意防止压伤手指,当搬上墙后,要放平放稳,以防掉下砸伤手脚8.2.15工作完毕,要做到工完料清,及时清理工作面上的碎砖、砌块及建筑垃圾第三节盖瓦8.3.1屋面作业应穿布底鞋或软胶底鞋,禁止穿塑料、硬底鞋:坡度大于40°及檐口挂瓦时,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结构上;3m以上高的屋面挂瓦时,四周脚手架应设防护围栏和架设密目网,下方禁止人员通过和停留8.3.2屋面堆瓦时,应从两坡均衡地同时进行,并要分散堆放平稳,保持屋架荷重均衡,严禁单坡堆放和集中堆放8.3.3用人工传递瓦片时,上下方的人员要注意传递准确和接送稳妥,而且位置要相互错开,禁止抛掷传递8.3.4在稀铺屋面望板上挂瓦时,应设踏步板,防止踏破油毡或发生事故8.3.5在屋面上不得向下乱扔碎瓦和工具8.3.6冬雨季施工,屋面有霜雪必须清扫干净,并设置有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或浓雾、下雨时,应暂停屋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