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警察和消防一些人以为,中国传统社会只有乡村治理的经验,而没有城市治理的经验这当然是偏见 比如我们要说的宋朝,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人口比重达到20%以上(而1957 年的城市化率也不过是15.4%),不可能不建立起一套治理城市的系统,来处理城市的治 安、环卫、消防、公众福利等事务宋代的城市,原来井然有序的坊市制已被打破,发达的商业、庞大的人口规模、宽松的 管制在创造了社会繁华的同时,也制造了无数藏污纳垢的空间,如那些热闹的瓦舍勾栏,既 是''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门〃,又如''京师沟渠极深广,亡命多匿其中, 自名为'无忧洞'甚者盗匿妇人,又谓之'鬼樊楼〃'社会变得前所未有地复杂、立体化以 现代社会治理经验来说,这需要警察而我们可能想象不到的是,宋代已经有了专业的警察其实至迟在十世纪,中国已对政府的一般行政职能与警察职能作了区分,《旧五代史•周 书》记载: ''婚田争讼、赋税丁徭,合是令佐之职;其擒奸捕盗、庇护部民,合是军镇警察 之职今后各守职分〃宋人说,''警察有巡尉之官〃这个''巡尉之官〃便是中国最早的警察 宋代每县设巡尉一员,相当于警长,''掌阅习弓手(警员),戢奸禁暴”。
在城市一级,则设 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 所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东京'每坊巷 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临安城的街道,则每隔二百 余步设一所巡铺,《梦粱录》的''防隅巡警〃条说,''坊巷近二百余步置一军巡铺,以兵卒三 五人为一铺,遇夜,巡警地方盗贼、烟火,或有闹吵不律公事投铺,即与经厢察觉,解州陈 讼……遇夜,在官舍第宅、名望之家伏路,以防盗贼〃显然,铺兵这里的职责,跟现代 警察并无什么不同''军巡铺〃还负有火灾报警的责任,铺兵每日在望火楼瞭望,一发现哪处起火,马上驰报, 即由''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而那些负责扑灭大 火的士兵,则是''潜火队〃的''潜火兵〃为了防火、灭火,宋朝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专业消防 机构一一''潜火队〃,''潜火兵〃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消防官兵宋仁宗朝时,枢密院副使狄青家举行"夜醮〃(祭拜鬼神),大举烛火望火楼的瞭望员 见狄府''骤有火光〃,以为发生火灾,不敢怠慢,立即'驰白厢主,又报开封知府〃,很快一大 队潜火兵赶到狄府,才知道原来是一场误会。
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汴梁消防系统的反应之快北宋的这套消防体系,也为南宋继承下来《梦粱录》说,''临安城郭广阔,户口繁夥, 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壅塞,街道陕小,不堪其行,多为风烛之患〃; ''官 府以潜火为重,于诸坊界置立防隅官屋,屯驻军兵,及于森立望楼,朝夕轮差,兵卒卓望, 如有烟处,以其帜指其方向为号,夜则易以灯〃火灾警报一响起,''潜火兵〃就必须''听号令 救扑,并力扑灭,支给犒赏;若不竭力,定依军法治罪'京城之外,地方州县城也设有'潜 火队〃宋朝的''潜火队〃配备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消防装备,''如防虞器具、桶索、旗号、斧 锯、灯笼、火背心等器具,俱是官司给支官钱措置,一一俱备”我再介绍几种比较''现代化〃 的设备:云梯,''以大木为床,下施六轮,上立二梯,各长丈余,中施转轴',可以用于高层 建筑的救火;唧筒,''用长竹,下开窍,以絮裹水杆,自窍取水〃,这大概是最早的消防泵; 水囊,''水袋以牛马杂畜皮浑脱为袋,贮水三四石,以大竹一丈去节缚放袋口若火焚楼棚, 则以壮士三五人持袋口,向火蹙水注之〃宋朝的消防作业已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制度火灾发生后,''潜火队〃赶往现场救火时,享 有一些特权,比如路遇高官,可不必避路让道,''诸应避路者,遇有急切事,谓救火之类, 不容久待者,许横绝弛过〃。
在古代,路上相遇,有民让官、贱让贵先行之礼,但''潜火队〃 可不受这一礼法约束''潜火兵〃救灾,不允许半点违慢,''如有违误,定行军法治之〃;如果''潜火兵〃在救火过 程中受伤,则由政府负责治疗并给予奖赏,''若救火军卒重伤者,所司差官相视伤处,支给 犒赏,差医诊治〃; ''潜火兵〃享有比较丰厚的薪水,所有的消防器材也由官府购置、保养,''仍 以官钱量置救火器具,官为收掌,有损阙,即时增补〃至少在当时而言,宋朝政府设立的这一套城市巡警制度与消防制度,是非常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