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承揽的合同承揽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 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 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 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 价款或退货2.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 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 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 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 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 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 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 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 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 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 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 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 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 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 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 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 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 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 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 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 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 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 以请求返还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 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 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 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 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 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 揽方赔偿损失4、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 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 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 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 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5、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 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6、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 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7、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 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 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8、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 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 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 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1、 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 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 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 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 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 损失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 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 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 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 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 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 部门的罚款7、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 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 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 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 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 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 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 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