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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安置保障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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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安置保障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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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XZ2012-XSGC009)招 标 人: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目 录招标公告 3第一章 投标须知 5一、总则 7二、招标文件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四、开标 12五、评标及定标 12六、授予合同 13七、其他 14第二章 设计任务书 15第三章 合同条款 19第四章 投标书的组成(格式) 19附件一 投标函 25附件二 投 标 函 附 表 26附件三 投标单位概况表 27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28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格式) 28附件六 近三年来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 29附件七 投标单位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0附件八 拟投入技术骨干概况 31附件九 服务承诺 32附件十 其他有关资料 32附件十一 密封条(格式) 33第五章 评标办法 34招标公告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HNXZ2012-XSGC009)已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产业(投)【2012】30号文批准立项。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请有意向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投标1. 工程名称: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2. 招标范围: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项目地质勘察,以及建筑工程、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公共服务建筑、小区给排水、安防系统、弱电智能系统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继续完成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以上设计均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合格,注册资金超过壹仟万元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在长沙市境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计技术装备,近三年内有两个(含两个)勘察及设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证书)、勘察及设计合同); (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近3年内须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类似设计工程项目经验;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5)投标人过去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方案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不进行补偿,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5.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1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2 年8月28日~2012 年9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8.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10.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0731-84020090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县黄花镇长介塘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开元东路以东10公里处)联 系 人:吴静波 潘浩(规划设计)电 话:0731-84037705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县星沙板仓中路晶华美地F栋903室(星沙办事处)联 系 人:袁军、刘浩电 话:84447300或84446410转2049 13574165425(刘浩)传 真:0731-84429055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地点:星沙产业基地A-10片区QBQA01地块(位于星沙产业基地内,南临城市次干道,西临湿地公园,东临城市主干道蓝田北路)建设单位: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阶段: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2合同名称: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4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合格,注册资金超过壹仟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在长沙市境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计技术装备,近三年内有两个(含两个)勘察及设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证书)、勘察及设计合同); (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近3年内须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类似设计工程项目经验;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5)、投标人过去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13.1投标有效期间为120天(日历日)6项目周期要求:50天(日历日)7此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大写:叁佰壹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3116500.00元)815.1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踏勘及标前会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 踏勘及标前会地点: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会议室(开元东路以东10公里处)9 16.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玖份101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银行账号:78730188000024128注:(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简写注明“长龙湾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简写注明是“长龙湾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2 年9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前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3)具体到账情况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供的名单为准11 19.1投标截止日期、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220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13开标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2. 名称定义2.1“建设单位”:系指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2“招标机构”:系指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3“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工程概况“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一期工程计划启动约18万㎡,一期占地面积约60亩,项目位置位于星沙产业基地内,南临城市次干道,西临湿地公园,东临城市主干道蓝田北路,住宅面积约13万㎡,总造价约472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约30000万元)4.投标人资格和应提供的资质文件为保证履行本项目合同,投标单位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5.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方案所有权处理5.1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合格的投标文件确定名次,选择前三名的候选设计方案(每个名次只取一名投标人,若得分相同,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集体评议对该名次进行重新排序),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不进行补偿,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招标方将不对未入选单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5.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将继续完成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以上设计均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5.4中标人后续地质勘察、深化方案、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之后),直至施工图正式出图,签订合同后50日历日(不含初步设计审批时间)6.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图纸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及评标办法,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7.2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文件(包括图纸)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单位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 补充通知将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正本须有设计单位盖章及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部分副本中不能出现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和标记11.1技术部分11.1.1文本资料(采用A3大小格式彩页装订,正本一份,副本玖份),内容包括:(1)设计说明,表达设计构想,设计意向及各种专业说明;(2)总平面图;(3)交通分析图(道路与停车场);(4)功能分区与建筑形式布局;(5)绿化及景观分析图;(6)日照分析;(7)小区管理模式分析;(8)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分析;(9)空间及视线分析图;(10)竖向分析;(10)住宅选型设计,要求小区内主要户型(不少于三种)的两种支持平面、立面、剖面,包括立面材料与说明;(11)表现部分:鸟瞰图,组团景观,沿小区主路景观,典型立面,院落景观,商业街及商业广场;(12)用地平衡表、经济技术指标及公建配套一览表;(13)室外水、电、气管网总体设计图;11.1.2展板(A0展板一套,不能出现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和标记),内容包括:①鸟瞰图②正立面图11.2商务部分(采用A4大小格式装订,不分正副,一式肆份,参见附一至十二)(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投标单位概况表(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格式) (6)近三年来承担同类设计工程情况一览表(格式)(7)投标单位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简历表(8)拟投入技术骨干概况(9)服务承诺(10)其他有关资料(11)密封条(格式)12、符合功能使用要求整体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投资节省、满足功能使用要求的条件,并满足第二章的各项要求。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自开标之日起12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并以书面或的形式通知投标方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文件不能修改 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方式14.2 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成果验收、 报批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费用14.3投标人按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当地市场行情、当地市场竞争、勘察设计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重复修改、勘察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自行测算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4.4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等因素的变动和设计变更而予以调整15、投标预备会15.1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统一组织投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议)及进行踏勘。

预备会及踏勘以后,若投标人如仍对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图纸等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要求澄清的,以不署名的书面或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浩,地址:长沙县星沙板仓中路晶华美地F栋903室(通程电器正对面)(星沙办事处),:0731-84447300转2049),但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逾时收到的要求澄清或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答复15.2 招标人在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澄清文件将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 )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恕不另行通知16、投标文件的签署16.1投标单位应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玖份;商务标不分正副本,一式肆份1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打印清晰,单独装订成册.投标书正本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副本供评标使用,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否则作为废标处理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部分副本不允许有任何修改痕迹)。

17、投标书的密封与标志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a)商务部分不分正副本,采用A4纸大小格式装订(胶装),一式肆份用一个包装袋密封,(b)技术部分,表格外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CAD绘图按制图规范,不编页码号,采用A3大小格式彩页装订(胶装),封面、封底用白色铜版纸不加硬衬正本壹份,副本玖份正本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以及在本单位注册的壹级建筑师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副本采用牛皮纸包装并在包装袋封口部位用密封条密封(密封条格式 附件十二),不得在包装袋、密封条上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17.2正本密封袋应填写如下标志: (a)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b)识别标志: (i)项目名称: (ii)“在 [投标截止期] 之前不得开封” (c)填写投标人名称、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3如果投标文件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8、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本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它是投标的内容之一3.4.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请投标人在2012年9月1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以前办理好,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供的到账单为准3.4.3 投标保证金用下列形式提交: 从投标人总公司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户 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帐 号:78730188000024128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 注:1、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在2012年9月19日17时00分之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账上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简写注明“长龙湾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简写注明是“长龙湾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若投标人有业绩造假等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9、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及投标日期的延长19.1 投标截止日期、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9.2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单位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0、投标书递交投标文件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招标单位指定的投标地点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1.2投标人修改制约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的形式通知招标方若采取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以送达招标方时间为准。

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四、开标21、开标 21.1 招标单位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21.2 投标人需由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任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参加开标(除授权委托书以外,其他原件用一个单独密封袋密封递交,并列明原件清单)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注:(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以上原件不齐或未携带的投标人,将视为废标 21.3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开封前,有关部门及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标书,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项目周期等其他主要内容,宣读完毕后,由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签字21.4 商务文件宣读完毕,投标人签字确认退场后,在监管部门和业主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招标单位取出所有技术文件副本,编号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编号时评委和投标人应回避)。

21.5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21.5.1 逾期送达的投标书; 21.5.2 未按招标文件17条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 21.5.3 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签署盖章的; 21.5.4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或有严重编制技术错误或达不到规定编制深度和招标文件要求; 21.5.5 正本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21.5.6 分项投标报价或总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1.6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查五、评标及定标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评标原则:23.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名,其中建设单位评委 1 名,技术专家评委4名从勘察设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从技术专家中推举23.3.2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本招标文件办法,综合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技术得分,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向投标单位或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任何投标单位企图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拒绝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5.1评标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与比较25.2在评价与比较时评标小组将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对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投标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见本章附件)26、定标26.1评标结束后15天内在指定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推荐中标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26.2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7.2若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院不在长沙的,须派一位院方代表常驻建设方以便及时联系处理有关事宜28、中标通知书28.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及签署地点28.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29.交易服务费及中标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规定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70%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金或电汇支付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七、其他31、知识产权与相关法律问题31.1投标成果的署名权由各参加设计单位所有,评审之后招标人不归还各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有权使用投标设计成果内容的合理要素。

31.2投标成果公布前,除招标人及其授权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有效投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人有权向其索取经济赔偿,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31.3招标人有权利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设计品及其评价31.4各参加投标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31.5各投标单位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数据(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31.6法律程序:此次招标标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功时,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应向长沙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32、其它要求本招标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湖南省、长沙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33、最终解释权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第二章 设计任务书一、 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二、 建设单位: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 项目地点:星沙产业基地A-10片区QBQA01地块(位于星沙产业基地内,南临城市次干道,西临湿地公园,东临城市主干道蓝田北路)四、项目背景:星沙产业基地规划总面积为18.7平方公里(根据星沙新城新一轮规划,将拓规至40.7平方公里),其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9.1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黄峰路,西至绕城线,北至长峰路,南至长永高速公路,涉及黄花镇长龙、华湘、黄花、湘峰、茶塘5个村。

根据产业导向及规划,在基地整体规划区内,开元东路以南为工业用地,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元东路以北以经营性用地为主,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投资、教育培训、工业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住宅、商贸服务、休闲娱乐等第三产业,为基地提供配套服务目前,星沙产业基地依托长沙经开区,依靠良好的区位条件、产业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优质的服务团队吸引了不少世界五百强、国内五百强企业纷纷垂青,投资洼地效应不断显现随着星沙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一期拆迁所需要安置房缺口达20万平米,因此拆迁安置保障房的建设迫在眉捷该项目作为星沙产业基地拆迁安置保障房,使周边拆迁户能有个优美的住宅小区五、项目概况: “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一期工程计划启动约18万㎡,一期占地面积约60亩,项目位置位于星沙产业基地内,南临城市次干道,西临湿地公园,东临城市主干道蓝田北路,住宅面积约13万㎡,总造价约472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约300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包括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项目地质勘察,以及建筑工程、小区道路、绿化、公共服务建筑、小区给排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继续完成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以上设计均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七、设计任务书编制说明1、本设计任务书是在基于对项目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对项目前期定位的总结和对设计要求提出的一些分析和指导性意见,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起着指导作用;2、本设计任务书中确定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前期研判得出的结论性定位,设计单位可以在一定幅度内进行调整;3、本项目设计必须满足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建质[2008]216号)关于方案设计的有关要求 4、本设计任务书主要针对长龙湾小区项目整体设计提出八、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1、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立项批复及控规要求2、建设方对项目的开发要求3、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及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城市水、电、气、路、通讯等管网图5、该地块地形图6、设计任务书九、设计方案的条件和要求1、设计方案的条件(1)总用地37445.8平方(2)小区容积率为(%):≤4.5(3)建筑密度<28%(4)绿化率≥40%(5)建筑高度:<100m(6)出入口:东、南 (7)建筑物退让:①东:退让道路边线,多层≥12m、高层(<50m)≥12m(<100m)≥15m; ②西:退让用地边线,多层≥0.55H且≥7m、高层≥S/2且≥15m;③南:退让道路边线,多层≥8m、高层(<50m)≥12m(<100m)≥15m; ④北:退让用地红线,多层≥0.55H且≥7m、高层≥S/2且≥15m;⑤其他:围墙退让道路红线2m,大门退围墙线5m,建筑物南北向间距、侧距按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Ⅱ类地区。

8)停车车位: 住宅:小汽车按0.5车每户设置(可适当提高),自行车按3.5平方米/户设置 公建:按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置,公建停车与住宅停车应分别独立设置(9)道路设计应结合地形和环境合理设计,实现人车分流,机、非分离,互不干扰,保证小区环境的安静和整洁有序:小区道路和公共场所应满足残疾人无障碍通行的要求10)围墙后退道路控制线不得小于2m,相邻房屋间距需满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11)综合考虑小区内部道路、室外地坪标高的相互关系,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城市防汛要求,与规划道路标高相一致12)地块内外沿湿地公园驳岸建设应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和水利、防汛等部门要求,地块建设应符合防汛等要求,并与周边道路标高相衔接13)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应相对集中设置在南、北两地块之间,蓝田北路适当设置商业门面2、设计的要求(1)整个居住区应统一设计,综合配套,充分体现环境、商业、休闲概念2)要统一考虑沿湿地与沿路的空间轮廓和城市设计,形成统一有序、层次丰富的景观,沿湿地公园公共绿地要形成特色,并与地块绿地呼应协调3)居住区设计应有明确的创作理念、独特的建筑个性。

住宅布局应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居住区空间布局应有收有放,充分考虑沿城市道路及湿地的城市景观要求建筑群体风格应基本统一,环境和建筑造型不但要有时代超前感,还要有浓郁的国际文化气息建筑色彩应符合《长沙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4)充分利用环境综合资源,使居住环境更和谐、更贴近自然内外空间应相互渗透、共同利用,内部要有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对外,向城市展现都市居住建筑的风貌:强调区内外环境的交融渗透,园林与建筑的和谐统一,步移景异的人景互动有效的利用湿地水岸,创造令人舒适的空间视觉、景观视觉,尽量多的布置可销售观景住宅面积5)设计要尊重环境、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好建筑与道路、绿地的相互关系绿化设计应点、线、面相结合,尤其是沿河的公共绿地要精心设计,构筑亲水空间,充分注重人与环境的亲和性,努力营造亲切宜人的居住环境6)提倡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运用7)方案须考虑配合开发策略分期建设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3、建筑单体及住宅户型设计的具体要求(1)风格及空间处理应高雅、清新、简约,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国际化特色2)住宅布局合理拼接单元长度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及日照3)住宅户型采用二房二厅、三房二厅、四室二厅三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80、120、160平方米,户型配比分别为20%、50%、30%。

住宅总套数不少于1000套房型设计除满足湖南省、长沙市住宅设计规定及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以外,还要求: a.楼梯单元门入口要有特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b.户型设计合理,全明设计,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观景要求 c. 室内交通组织需合理,应相对集中,并以不影响各功能区的独立使用为前提 d.室内空间要有层次,有良好的私密性 e. 厅要有独立性 f. 居室结构要考虑到南方(长沙)特殊气候特点 4、公建配套要求(1)地块内设置托儿所一所,用地规模和建筑指标按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执行2)地块内设置大型超市一座,建议设置在南北区之间3)地块内有关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商业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社区服务、金融邮电、人防等其它公建配套设施按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市有关规定及长发[2005]25号文件配备相应的社区用房7、市政管线给水: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集中泵房;绿化用水道路用水及建造厕所用水由市政直接供雨水:经调蓄后部分排入湿地、部分进入市政管道污水:采用分散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供电:引自市政配套变电站燃气:采用天然气,引自市政管网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十、方案设计成果文件要求一. 彩色设计总平面图,比例1:2000二.方案设计文本,规格为A3幅面,内容至少包括:1、设计说明,表达设计构想,设计意向及各种专业说明;2、设计总平面图;3、交通分析图(道路与停车场);4、功能分区与建筑形式布局;5、绿化及景观分析图;6、日照分析;7、小区管理模式分析;8、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分析;9、空间及视线分析图;10、竖向分析;10、住宅选型设计,要求小区内主要户型(不少于三种)的两种支持平面、立面、剖面,包括立面材料与说明;11、表现部分:鸟瞰图,组团景观,沿小区主路景观,典型立面,院落景观,商业街及商业广场;12、用地平衡表、经济技术指标及公建配套一览表;13、室外水、电、气管网总体设计图;14、中标的设计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必须按招标单位的调整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供调整后的设计成果,费用包含在设计费报价内。

15、本工程设计经济指标控制:1800元/m2(按建筑面积设计),电梯、弱电、供变电除外 第三章 合同条款1、合同的格式及条款参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二(CF-2000-0210)2、设计应遵循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部分规范3、本项目不允许进行分包 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星沙产业基地A-10片区QBQA01地块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规模:一期占地面积约60亩,计划启动约18万㎡,住宅面积约13万㎡阶段: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投资:总造价约472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约30000万元)设计内容:长龙湾小区安置保障房(一期)项目地质勘察,以及建筑工程、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公共服务建筑、小区给排水、安防系统、弱电智能系统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 星沙产业基地整体规划5.2 星沙产业基地规划设计要点5.3 上级有关批文及发包人对设计的要求5.4 以上各有关资料及文件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进度计划确定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 合同签定,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后设计人开始进行设计,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20日历日6.2 文件份数:初步设计正式文件18份;施工图勘察设计正式文件10份;施工招标图纸1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结构及节能计算书一份,全部存档图纸的电子光盘两套以上设计均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七条 费用  7.1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实行总价包干,若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相关设计费用增加双方另行协商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除暂定金额之外,其余由设计人包干使用,发包人将按进度分期支付8.1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费(1)在施工图外业工作进场15天内发包人预付勘察设计费的 5 %作为定金;(2)初步设计方案确定通过后10天内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 30 %;(3)施工图按期完成后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至发包人处10天内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30%;(4)施工图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 20 %,施工勘察设计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10%作为后续服务费。

二)后续服务费及质保金(1)本项目施工阶段,发包人每半年向设计人支付一次服务费,直至颁发工程交工证书止全部付清2)本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5%的质保金经发包人确认后一次付清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伍份,设计人叁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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