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临海市交通局二○一一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图纸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本招标项目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已经临海市交通局临交建【2011】 5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建设地点在临海市上盘镇,项目位于东海大道至甲石头道路上,桥梁中心桩号为K1+634,起点桩号K1+621.48,终点桩号K1+646.52,桥梁全长25.04米工程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桥梁宽8米,桥幅布置为7米行车道+2*0.5米护栏,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人群荷载为3.5KN/M2,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梁上部采用1*20米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
本次招标内容为:桥梁工程总工期为90日历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临海市范围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全部不通过处理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在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投标单位如需图纸,请到本公司购买,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本次招标不进行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0 月24 日9 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临海市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临海市招投标中心IC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统一装在档案袋内,以备审查。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海市上盘镇邮政编码:318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临海市凯歌路8号邮政编码:318000 联 系 人:胡增允电 话:0576-85175748 传 真: 0576-851762752011年9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本项目名称为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招标人为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工程说明:详见施工图设计3、本项目建设地点在临海市上盘镇,项目位于东海大道至甲石头道路上,桥梁中心桩号为K1+634,起点桩号K1+621.48,终点桩号K1+646.52,桥梁全长25.04米,总投资约为77万元工程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桥梁宽8米,桥幅布置为7米行车道+2*0.5米护栏,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人群荷载为3.5KN/M2,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桥梁上部采用1*20米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本次招标内容为:桥梁工程总工期为90日历日4、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同意修建,已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省、市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5、计划工期:90日历日拟于2011年 月 日开工,2011年 月 日完工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7、投标人的合格条件:1)投标人的资格:①投标人应是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投标潜在人②开标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③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企业资质为:具备临海市范围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④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⑤合格投标人的产生经资格审查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临海市范围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的工程规模相适应。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承担过单跨2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项目负责人要求: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信息),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全部不通过处理8、投标人不得将工程分包,严禁转包9、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本次招标不进行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的投标书,在开标后50天内均保持有效在此期限内,如被选定中标,投标人不得拒绝中标或否定自己的投标书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缴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担保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开户行:临海市工商银行账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②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中指出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补正;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因中标人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协议书;④签定合同协议书时,中标人拒不缴纳履约担保;⑤投标人提交了虚假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与送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③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④ 资格审查资料;⑤ 承诺函⑥ 其它材料2、投标价:1)招标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772132元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报价为按设计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应投入的一切费用投标价中应包含成本、利润、各类税金、风险费、环保费和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联合投保,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中列支,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3‰;第三方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按5‰保险期限:开工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4)本工程合同工期少于一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发生何种风险,都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额价不予调整 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投标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即:招标单位保存正本、副本各1份,交通局存一份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3)投标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法人章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即投标文件未用装订针钉牢)。
投标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在内层封套内,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上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未注明正本或副本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5、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4 日9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临海市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临海市招投标中心IC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统一装在档案袋内,以备审查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招标人应提前三天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6、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和修改需作澄清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三、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4、拟投入的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5、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6、拟配备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7、诚信系统信息表8、履约行为表9、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四、开标与评标1、开标1)招标人将于2011年10月24日9时00分,在 临海市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监督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抽取投标控制价的调整系数、复合系数K、下浮系数I;(6)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定;(8)开标程序结束,进入评标。
4)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5)开标时,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作无效投标书或废标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投标价、工期和质量目标;(3)投标人未派人参加开标会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凡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的2、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个,其中业主代表1人专家从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活动遵循依法、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地点,投标人不得到评标人员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第三章。
五、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的条件:招标人原则上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非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3、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履约担保: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履约担保形式为以下几种: 银行保函或现金 ;履约担保提交的银行名称: 临海市银泰信用社 ;账号: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廉政合同》六、纪律与监督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4)本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临海市交通局地 址:临海市鹿城路252号电 话:85115270 邮编:31700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选用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信用等级相同的,选用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评审范围为所有在投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高低排序,每个程序始终取前3名进行评审,若有废标的,依次递补。
二)评审标准1、 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规模相适应;(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a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a、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应双面复印)、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的复印件;b、项目负责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的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上无上述人员任职姓名,应提交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任职姓名的有效证明);c、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最近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7)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相驳情形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形式评审与相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总报价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改;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及附表)、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未有分包计划7)投标人是独家投标8)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他投标人投标,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应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也未提交调价函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4)未发生投标须知中规定当场宣布为废标的情况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评标价97分,资质与信誉3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a.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b.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 × K + B ×(1-K ))(100 - i )/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审核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范围: 0.94、0.95、0.96),并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从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B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K为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招标人确定1、2、3三个连续值,三个连续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值)如果投标人认为所投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3) 评标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4)评标价:97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a.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得97分;b.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得分=97-偏差率×100×E1c.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得分=97 + 偏差率×100×E2E1=1.2(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0(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5)资质与信誉分(3分)a.资质得分:施工企业主项资质为招标资质的得1分,增项资质为招标资质的得0.5分;b.企业信息公开得分:投标人按浙江省交通厅要求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了企业信息资料,并承诺向社会公开的,得0.5分。
以浙江交通网上公布名单为准,投标人需自行下载后附)c.人员信息公开得分: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承诺向社会公开信息的企业的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信息在网上已全部公开的,得0.5分以浙江交通网上公布名单为准,投标人需自行下载后附)d.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公布的当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AA级的投标人得1分;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得0.5分;信用等级B级的投标人不加分也不扣分;信用等级C级的投标人扣1分,省外投标人首次进入浙江建设市场的按B级认定e.近一年内,在招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临海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单位书面通报的,未被限制投标的,但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f.近一年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被终止合同、质量事故、违规分包及违法转包被临海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单位书面通报,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g.近一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过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为准),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
三)评标程序1、 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有关的单位有直接利益相关;(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 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质和信誉计算出得分B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3)投标人得分=A+B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先后为准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4)本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参照《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6)技术规范(同上);(7)设计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资格审查资料(相关附表); (10)其它文件。
二、发包人的义务1、技术交底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日内组织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由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技术交底主要工作:1)发包人免费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1份;)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3)发包人解决承包人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合理要求2、发包人在完成技术交底后,协同承包人向临海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到临海市交易中心交通窗口办理施工许可3、及时审核签发承包人提供的开工申请报告,并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廉政建设;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开工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在第一期开工预付款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2%作为代承包人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交通局指定的保证金专户专户名称:临海市交通局;银行名称:临海市工行 ;银行账号:5、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供的交工申请材料,组织工程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业主组织,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等共同参加在交工验收前,项目业主应委托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交工质量检测交工质量检测数据作为交工验收的依据三、承包人的义务1、协助发包人做好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2、签订合同协议书7天内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施工班组,并确保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拟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申请报告,报发包人审核,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作为工期计算基点;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自行解决水、电、临时道路等相关工作,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做好廉政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
承包人应在用工15天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民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工程完工后或农民工提前离开工地,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清所有应发放的工资,同时在项目经理部和新闻媒介上分阶段公示工资支付情况,期满后,向市交通局提出返款申请,并填制《退还工资支付保证金申请表》,经当地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签后,交通部门在5天内退还保证金;5、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提交工程用款申请;6、工程完工后,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交工申请7、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及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决算审计报告;8、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保养、缺陷修复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做好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四、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分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由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按以下规定进行全面检查:1、路线的标准和长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线型顺适5、桥梁涵洞工程质量要求:凡新建、改建、加固的桥梁涵洞,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6、按规定收集整理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完善竣工文件。
五、农村公路施工安全规定(二)工程机械安全1、认真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在机械运转(或旋转)范围要控制安全距离、严防行人、牲畜进入危险区2、加强机械保管、保养和安全使用意识,保证机械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3、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三)用水、用电、用火及住宿安全1、工地用水应注意卫生及合理使用,不得损坏公路沿线水利设施2、加强工程施工、照明用电管理,不准乱搭电线或使用残次材料供电严防漏电和超载用电及偷电3、加强施工用火安全管理工地用火重点防人身财产安全;野外用火重点防山林火灾;应特别注意吸烟用火和蜡烛、油柴等照明用火安全4、加强施工驻地住房、仓库的防风、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四)其他安全措施1、在施工路段两端和危险地段沿线,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配置1~2名安全员,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处理施工安全事务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2、施工中应注意观察、了解施工现场的供电、通讯杆线、建筑设施的位置,防止损坏及出现事故;保障过往车辆、行人和牲畜的安全3、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4、加强安全意识,做到经常检查、教育、宣传安全,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当地乡规民约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原则上根据工程进度分五次支付1)发包人签发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其中2%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工程完成50%后,发包人支付至进度款的60%;(3)工程交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4)工程决算审计经交通局备案核定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5%5)所剩5%结算价为质量保证金,待保质期满后14天内,发包人核定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后,发包人将所扣留的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2、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在本合同工程中出现任何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建设单位可指令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员、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一起调查分析造成上述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的原因如果调查结果确定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上述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若承包人不履行修复责任,则建设单位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此项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单位可从应退还给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或向承包人索回七、争议的解决本项目仲裁机构为台州仲裁委员会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1、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临海市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公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照评标报告决定你单位中标,请按通知于 年 月 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有关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附表:中标工程有关说明事项中标工程有关说明事项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中 标 价 工 期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 招 标 人: (章) 招标代理: (章)2、承包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甲方):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乙方):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甲乙双方就工程的如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建设项目: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总长25.04米,技术标准四级,桥梁工程,由乙方承包建设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中标价)三、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分 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 90分及以上可按工程实际情况详细说明)四、建设期限:本工程定于2011 年 月 日开工,2011 年 月 日完工五、甲方责任:1.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工作2.派出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施工放样,监督施工质量。
3.协调乙方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等问题4.根据乙方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5. 在签署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后,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含代缴签约合同价2%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以后,支付至进度款的60%;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决算审计经交通局备案核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所剩5%为质量保证金,待保质期满后14天内, 发包人核定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后,建设单位应将所扣留的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六、乙方责任: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以工程总造价5%作为履约担保交给甲方,如没有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不计利息予以返还如没有按时缴交履约金,视为自动放弃承建本工程项目,甲方有权转包给他人承建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施工,否则,甲方可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他方承建否则,甲方可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质监人员以及市交通、公路部门对工程施工的指导和监督。
6.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 按期完成工程建设若超期则每超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累计扣减工程款七、违约责任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及经济损失,由甲方依照法律等有关规定赔偿乙方损失;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甲方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全部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市交通局一份备案甲方:(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联系: 联系: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制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协议书。
3、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项目的建设单位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以下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 (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1.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90分以上,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 2. 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3.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向承包人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标准与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2)发包人不得指使承包人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3)发包人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4)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向承包人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5)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4.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2)承包人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承包人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3)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4)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5)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7)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之间有关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8)承包人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5.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与承包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7.本合同作为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廉政合同格式工程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全部结清工程款止7、本合同作为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上盘镇甲石头横湖桥改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建设单位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