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YMHNZB20171226号招 标 人: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二 〇 一 七 年 十 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81.1 项目概况 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1.5 费用承担 91.6 保密 91.7 语言文字 91.8 计量单位 101.9 踏勘现场 10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01.11 分包(不分包) 101.12 偏离 102.招标文件 10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3.投标文件 1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3.2 投标报价 123.3 投标有效期 123.4 投标保证金 123.5 资格审查资料 12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1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4.投标 1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5.开标 1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5.2 开标程序 146.评标 156.1 评标委员会 156.2 评标原则 156.3 评标 157.合同授予 157.1 定标方式 157.2 中标通知 157.3 履约担保 157.4 签订合同 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8.1 重新招标 168.2 不再招标 169.纪律和监督 1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79.5 投诉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18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1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1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2附表六:确认通知 23第三章 评标办法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6第六章 图纸(另册) 3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国家规范) 3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目 录 3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0(一)投标函 40(二)投标函附录 4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三、授权委托书 43四、投标保证金 44五、施工组织设计 45六、项目管理机构 46七、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8八、资格证明文件 49九、其他材料 53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3第一章 招标公告太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委托,就太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太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YMHNZB20171226号二、 标段划分:1个标段,三、 工期30日历天四、投标人资质要求: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 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投标人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00到11:30时;下午2:30到5: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14楼13A16室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00到11:30时;下午2:30到5:0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报名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14楼13A16室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同时发布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地 址:周口市太康县 联 系 人:李主任电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联 系人:梁静电 话:0394- 782230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 标 人: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地 址:周口市太康县 联 系 人:李主任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A座联 系人:梁静电 话:0394- 78223063项目名称太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4地点太康县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工程量清单8计划工期30日历天9质量要求合格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详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及答疑■不统一组织 13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15日前15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15日前16分包■ 不允许17偏离■ 不允许18废标条款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或参加会议未出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为未加盖投标人印签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错误、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无报价或多个报价的;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十七日前20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12小时以内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12小时以内2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至期结束后60天2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叁万元 26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2年2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2年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2年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0签字或盖章要求由申请人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3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 (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接受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同开标地点3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3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01月 15日15时 0 分开标地点: 周口昌建A座14楼会议室36标书密封检查及顺序( 4 )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 )开标顺序:按投标的逆顺序唱标3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和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3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39履约担保中标方和甲方协商40其他1、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及相关费用2、本工程设招标人拦标价: 150万元 3、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41付款方式 由中标方和甲方协商解决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于投标截至时间1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其他材料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最新的造价文件和相关费率及2017年度第三季度周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周口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表》中相应材料价格计算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保证金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在投标截止前7日内未书面通知招标人不参与投标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应按所报的标段分别制作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质保期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至 (号码)。
采用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的,符合3.7项要求编制的。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招标控制价 详见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40分投 标 报 价: 50 分投标人业绩: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招标控制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若所有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以招标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报价(当投标人5名(含5名)时以所有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5名(不含5名)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配置和职能设置0~5分主要施工方法0~5分安装工程施工措施0~5分劳动力计划0~5分主要施工机械计划0~3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4分确保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0~4分施工进度计划0~3分施工平面布置图0~3分其他方面设计完整性、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所配置设备材料选型、能力、技术性能等进行分析比较0~3分2.2.4(2)业绩(10)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0~10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0-5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40分;以40分为基数,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以40分为基数,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2分,最高加10分;以50分为基数,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扣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0~5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位评委评标分值。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委的评分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得分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清单(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2.3条款和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评委的评分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得分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列推荐中标选候选人3名(综合得分相同者,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者以综合得分高的优先)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等)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供3套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如果需要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开工报告等报建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双方协商。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生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双方协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自行解决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应按周口市要求办理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双方协商解决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施工垃圾自行清运出施工场地,费用自付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应保证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各施工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若与其他施工责任主体发生交叉施工等问题,由承包人与其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发包认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月4日前提交月度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双方协商解决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13”条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六、合何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