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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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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颁布日期:/1/31 实施日期:/2/1 批准: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制人员主 编:周少兵副 主 编:洪建华责任编辑:穆松泉 谢小林 包矢航审稿人员:廖先渺 但新民 朱谋新 黄良金 韩建华 安文庆熊衍良 任福雄 穆松泉 肖滋文 王小平 杨 文彭俊波 李 勇 万鹏程 熊良根 曹喜民 苏 超编写人员:谢小林 沈纯亮 章志敏 纪海波 汪 宏 陈仕胜王兴兴 江 鹏 罗时华 包矢航 王 坤 黄懿斌前 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我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程度,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照《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了江西铜业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体系mdash;mdash;管理制度汇编,使矿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我矿创建、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组1月目 录1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1.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CMS/ABZD﹙W﹚-1.1 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CMS/ABZD﹙W﹚-1.2 41.3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 CMS/ABZD﹙W﹚-1.3 61.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管理制度CMS/ABZD﹙W﹚-1.4 81.5法律法规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CMS/ABZD﹙W﹚-1.5 11.6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CMS/ABZD﹙W﹚-1.6 31.7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CMS/ABZD﹙W﹚-1.7 81.8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CMS/ABZD﹙W﹚-1.8 121.9安全记录管理制度CMS/ABZD﹙W﹚-1.9 171.1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CMS/ABZD﹙W﹚-1.10 201.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MS/ABZD﹙W﹚-1.11 231.12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CMS/ABZD﹙W﹚-1.12 271.13重大隐患上报与整改制度CMS/ABZD﹙W﹚-1.13 311.1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CMS/ABZD﹙W﹚-1.14 341.15特种作业管理制度CMS/ABZD﹙W﹚-1.15 361.16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CMS/ABZD﹙W﹚-1.16 381.17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1.17 421.1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CMS/ABZD﹙W﹚-1.18 471.1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CMS/ABZD﹙W﹚-1.19 491.20外部联系管理制度CMS/ABZD﹙W﹚-1.20 511.21内部沟通管理制度CMS/ABZD﹙W﹚-1.21 531.22 合理化建议制度CMS/ABZD﹙W﹚-1.22 561.23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CMS/ABZD﹙W﹚-1.24 581.2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CMS/ABZD﹙W﹚-1.25 611.25员工工伤保险与保障制度CMS/ABZD﹙W﹚-1.26 64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682.1 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CMS/ABZD﹙W﹚-2.1 682.2 尾矿库建设期及运行期风险评价计划CMS/ABZD﹙W﹚-2.2 742.3 尾矿库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CMS/ABZD﹙W﹚-2.3 812.4 编制关健任务作业指导书制度CMS/ABZD﹙W﹚-2.4 832.5 关键流程与关键设施的风险评价制度CMS/ABZD﹙W﹚-2.5 852.6 任务观察制度CMS/ABZD﹙W﹚-2.6 882.7许可作业管理制度CMS/ABZD﹙W﹚-2.7 902.8 风险评价计划配备资源的规定CMS/ABZD﹙W﹚-2.8 933 安全教育培训 953.1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CMS/ABZD﹙W﹚-3.1 953.2 员工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制度CMS/ABZD﹙W﹚-3.2 994 尾矿库建设 1024.1 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4.1 1024.2 尾矿库闭库管理制度CMS/ABZD﹙W﹚-4.2 1094.3 尾矿库回采管理制度CMS/ABZD﹙W﹚-4.3 1135 尾矿库运行 1155.1 尾矿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1 1155.2 尾矿输送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2 1165.3 一次性筑坝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3 1185.4 排放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4 1215.5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5 1235.6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6 1255.7 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7 1295.8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5.8 1315.9 尾矿库电力线路及照明管理制度CMS/ABZD﹙W﹚-5.9 1325.10 尾矿库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CMS/ABZD﹙W﹚-5.10 1355.11 尾矿库职业卫生管理制度CMS/ABZD﹙W﹚-5.11 1375.12 尾矿库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制度CMS/ABZD﹙W﹚-5.12 1405.13 尾矿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CMS/ABZD﹙W﹚-5.13 1425.14 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CMS/ABZD﹙W﹚-5.14 1455.15 尾矿库环保监测管理制度CMS/ABZD﹙W﹚-5.15 1486检查 1506.1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CMS/ABZD﹙W﹚-6.1 1506.2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制度CMS/ABZD﹙W﹚-6.2 1566.3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制度CMS/ABZD﹙W﹚-6.3 1586.4尾矿库坝体安全检查制度CMS/ABZD﹙W﹚-6.4 1606.5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制度CMS/ABZD﹙W﹚-6.5 1626.6尾矿库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CMS/ABZD﹙W﹚-6.6 1647 应急管理 1677.1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CMS/ABZD﹙W﹚-7.1 1677.2 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评审制度CMS/ABZD﹙W﹚-7.2 1778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1808.1 尾矿库事故与事件报告管理制度CMS/ABZD﹙W﹚-8.1 1808.2 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管理制度CMS/ABZD﹙W﹚-8.2 1848.3 尾矿库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管理制度CMS/ABZD﹙W﹚-8.3 1908.4 尾矿库安全事故、事件回顾的规定CMS/ABZD﹙W﹚-8.4 1929 绩效测量与评价 1949.1 尾矿库安全绩效监测制度CMS/ABZD﹙W﹚-9.1 1949.2 尾矿库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CMS/ABZD﹙W﹚-9.2 1971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1.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CMS/ABZD﹙W﹚-1.11 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设立、沟通、回顾、审批、修订等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3 职责3.1由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设立、沟通、回顾、审批,提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技术资源3.2安环部是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计划3.3安环部负责对目标与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跟踪监测和考核4 内容及要求4.1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设立时考虑: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的结果;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估的结果4.2安环部牵头,选矿厂、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在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设想,起草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草案4.3由安委会行政工作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员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对目标和指标草案进行审议4.4安环部负责将初审后的草案下发,征求员工意见4.5安环部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订,交安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由安委会主任进行审核、批准和签发4.6修订后的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部门4.7目标与指标应易于理解,并与尾矿库安全风险相适应,能体现出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

4.8传达、评审与修订4.8.1以广播、专栏、板报、班前会、员工大会等形式传达至企业每个员工熟知,并将其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4.8.2每年由安委会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适宜性进行评审;4.8.3由安环部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外部条件变化及年度评审情况,及时对尾矿库目标与指标进行修订4.9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资源配置4.9.1人力资源:由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选厂等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尾矿库安全管理,选厂设尾矿班,配备持证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现场管理4.9.2财力资源:矿山尾矿库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4.9.3物力资源:矿山配置应急物资、通讯器材、照明设施4.9.4技术资源:矿山按设计文件筑坝、铺设排渗设施、控制库水位、构建观测设施,按有关技术规范处理尾矿库安全隐患4.10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包含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之中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事件的影响,如频率、严重性和其他损失4.11组织实施和检查:尾矿库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设定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制订实施计划和考核指标,安环部每年对各单位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监测、修正或更新,并根据实施结果和指标考核情况写出报告书,制订改进措施。

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1、《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2、《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4-)6 相关记录6.1城门山铜矿矿安环字1号文件6.2《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目标评审签到表》6.3《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目标评审表》6.4《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目标修订表》6.5《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核表》6.6《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适用性评审记录表》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CMS/ABZD﹙W﹚-1.2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尾矿库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管理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负责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3.2行政工作部负责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3.3各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已确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4 内容及要求4.1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4.1.1安环部通过问卷调查,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4.1.2安环部根据识别的结果,制定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送行政工作部。

4.1.3行政工作部根据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具体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计划,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培训4.1.4安环部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的实施及效果进行跟踪4.2识别与获取4.2.1安环部建立有效的渠道来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主要渠道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此类信息的媒体,如书刊、报纸、杂志、CD、磁盘、国际互联网、商业数据库等4.2.2安环部通过问卷调查,对员工或部门(单位)需求的全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调查,使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满足员工的需求4.3融入4.3.1各部门(单位)在编制或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时,应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中,如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4.3.2行政工作部根根据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调查结果,具体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计划,对所有层次人员进行培训。

4.3.3安环部将确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汇编成册,发放给相关人员,并提供给相关方和公众4.4评审与更新4.4.1当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颁布施行时,安环部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识别、获取,如为首次颁布施行的,则进行补充;如不为首次颁布施行的,则在进行更新的同时,废止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4.4.2安环部每年12月份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审,发现废止的及时删除或更新4.5记录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环部保存,保存期三年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CMS/ABZD﹙W﹚-1.105.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MS/ABZD﹙W﹚-1.116 相关记录6.1《城门山铜矿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6.2《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评审签到表》6.3《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评审表》1.3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 CMS/ABZD﹙W﹚-1.31 目的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并建立台帐,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与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2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负责将识别与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传递到安环部4 内容及要求4.1矿山各部门通过网络、、、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4.2矿山各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环部备案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环部每年整理一次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处于最新状态4.3各部门根据本矿山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4各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安环部和行政工作部4.5安环部要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发放到本矿山有关部门(单位);以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由行政工作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登记发放4.6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员工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4.7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安环部传递4.8为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应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矿山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安环部,由安环部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单位4.9各部门(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4.10安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5.3《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5.4《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5.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4-)6 相关记录6.1 《城门山铜矿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6.2 《城门山铜矿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调查、需求及跟踪表》1.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管理制度CMS/ABZD﹙W﹚-1.41 目的为促使尾矿库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更好的融入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系统,提升系统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山全体员工融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学习范围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工作,并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负责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内审,并将内审结果和改进更新意见一并提交给矿山主管矿长审核;负责下达更新后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跟踪调查其实用性3.2行政工作部负责收集、汇总、解答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疑难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矿山主管矿长反映3.3各部门(单位)负责将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4 内容及要求4.1矿山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时要遵守《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中要体现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并注明出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以法律法规相抵触4.2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等制度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4.3在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4.4每年度要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培训,让广大员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5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班前班后会、员工手册等形式向员工广泛宣传已识别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文件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5.3《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5.4《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5.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6相关记录6.1 《城门山铜矿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6.2 《城门山铜矿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跟踪调查表》6.3 《城门山铜矿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调查试卷》1.5法律法规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CMS/ABZD﹙W﹚-1.51 目的为适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确保本矿山尾矿库相关制度得到及时评审和更新,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工作3 职责3.1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得到评审和更新的制度3.2行政工作部负责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当了解某一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获得变化后的范本。

3.3安环部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进行更新,并将变化内容及时融入到矿山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中4 内容及要求4.1安环部每月对员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识别和评审作为更新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资料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山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依法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一次内审,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衔接、不完善的要进一步进行评审和更新完善4.2各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4.3当了解某一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行政工作部反映,行政工作部通过向上级咨询、订购等方法及时获得变化后的范本4.4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矿山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4.5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矿山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5.3《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5.4《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5.5《城门山铜矿员工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汇编》5.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6相关记录6.1 《城门山铜矿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6.2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评审签到表》6.3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评审表》6.4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变更表》1.6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CMS/ABZD﹙W﹚-1.61 目的为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尾矿库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管理3 职责3.1矿山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矿长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审批,及其他人员的任命3.2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拟定、及拟任命人员的审核3.3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3.4安环部具体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5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拟任命人员的推荐3.6行政工作部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任命人员的培训4 内容及要求4.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4.1.1矿山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⑴原则如下:①符合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章的要求②充分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覆盖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一级组织和每一项业务③可行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符合矿山自身特点,并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际,做到切实可行④从严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依据矿山生产特点,露天矿山企业属高危行业⑵矿山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为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任主任,副矿长为副主任,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员工代表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

安环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4.1.2矿长对拟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单位)4.1.3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如下: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⑵统一领导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经费、考核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等,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⑶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贯彻实施,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⑷指导矿山的安全工作⑸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⑹搞负责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4.1.4矿长或委托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⑴安全生产会议人员要求如下:①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向安委会主任请假。

②负责向部门(单位)传达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决定⑵安全生产会议频率要求如下:①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②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③安全生产委员会年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次年的安全生产计划④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求如下:①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签字、会议内容等②对安全生产会议中研究决策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③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的纪要经安委会主任签发,以矿山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单位)④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保存在安环部,年终结束时,进行汇总,并装订成册,长期保存4.1.5各部门(单位)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发挥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履行其安全职责,共同完成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4.1.6安环部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具体实施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⑴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矿山生产工艺、设备及人员情况,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⑵安全管理人员的稳定措施:①矿山应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性②矿山每年应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了解安全管理人员流动原因,应采取措施避免因责、权、利不对等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③矿山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流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保持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④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级别、同职务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也可进行外部培训4.1.8安环部通过下发文件、宣传栏、培训等方式,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4.2人员任命4.2.1安全管理者代表任命矿长指定矿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为矿山的安全管理者代表,代表矿长专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4.2.2员工代表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选举产生,报矿山安全委员会备案,由安委会主任签发任命书。

4.2.3特殊人员任命⑴相关部门(单位)推荐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外部联系主要负责人、内部沟通主要负责人、风险评价人员、内部评价人员(自评员)等的拟任命人员,报安环部备案⑵安环部对相关部门(单位)上报拟任命人员进行汇总、审查、调整,初步形成拟任命人员名单,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⑶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拟任命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安全委员会讨论⑷安全委员会主任组织安委会对特殊人员任命的评审;评审通过后,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签发书面任命书;接受任命的人员同时签字①应依据风险任命员工代表,并且其比率不少于1:50②员工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并在工作场所展示⑸安委会对任命人员进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价、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事故、事件调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4.3记录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环部保存;保存期三年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MS/ABZD﹙W﹚-1.115.1 《尾矿库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CMS/ABZD﹙W﹚-8.16 相关记录6.1 《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的通知》6.2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6.3 《城门山铜矿安全环保责任人管理网络图》6.4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6.5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6.6 《城门山铜矿安全环保专题会议会议纪要》1.7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CMS/ABZD﹙W﹚-1.71 目的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管理3 职责3.1矿长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批准、评审、考核3.2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审核3.3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修订,审查各部门(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4行政工作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3.5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单位)的沟通4程序及要求4.1制定4.1.1各部门(单位)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报安环部汇总4.1.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4.1.3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融入到其中4.1.4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充分体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要求4.1.5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逐级说明4.1.6安环部将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总,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矿山的实际,审查各部门(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报安委会审核。

4.1.7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制定4.1.8矿长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评审通过,矿长批准颁布实施,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下发到领导层、各部门(单位)、班组和员工;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制定4.2沟通4.2.1安环部组织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4.2.2各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单位)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4.3培训4.3.1安环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对安全生产负责4.3.2行政工作部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4评审4.4.1矿长每年12月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继续使用;如评审不通过,对其进行修订4.4.2当矿山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安全生产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方和公众提出合理要求或安全生产目标发生变化等,安环部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表》,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矿长批准,并及时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4.4.3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修订4.4.4矿长组织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矿长批准颁布实施;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修订4.5考核4.5.1矿山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5.2安环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4.5.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对前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纳入年终的考评中,作为年终安全风险低押金发放和奖惩的依据4.5.4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被考核人员、部门(单位)本年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评先资格,并予以经济处罚4.6奖惩4.6.1奖励⑴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达到考核标准优良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⑵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达到考核标准合格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酌情对该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4.6.2惩处⑴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造成较大损失的,则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⑵一年中有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资格4.7记录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环部保存;保存期三年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4-)5.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MS/ABZD﹙W﹚-1.115.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CMS/ABZD﹙W﹚-1.196 相关记录6.1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签到表》6.2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6.3 《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表》6.3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表6.4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1.8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CMS/ABZD﹙W﹚-1.81 目的为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及人员得到并使用系统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和资料的控制3 职责3.1矿长负责批准颁布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

3.2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评审工作,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的批准颁布3.3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编制、发放、修订,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3.4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的编制3.5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所持文件的管理4 内容及要求4.1文件与资料的控制范围4.1.1文件的控制范围⑴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⑵安全管理制度;⑶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4.1.2资料的控制范围⑴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⑵技术资料、图纸4.2文件与资料的编号4.2.1文件的编号规定⑴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XX/ABSC,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⑵安全管理制度:XX/ABZD-□.□,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第一个□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元素编号,第二个□为该元素流水号⑶作业文件①作业指导书:XX/ABZZ-□□,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②安全操作规程:XX/ABCZ-□□,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③工作标准:XX/ABGB-□□,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4.2.2资料的编号规定⑴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①法律:XX/ABFL-□□,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②法规:XX/ABFG-□□,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③规章:XX/ABGZ-□□,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④标准、规范:XX /ABBG-□□,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⑵技术资料、图纸①技术资料:XX/ABJZ-□□,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②图纸:XX/ABTZ-□□,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为流水号4.3文件的版本号4.3.1文件版本号用字母A、B、C、D表示A为第一版,B为第一版,文件从内容上进行了较大(或较重要)的修改,也应升版为新版本号4.3.2文件从内容上进行了5次小范围(或次要方面)的修改,也应升版为新版本号4.3.3文件每一次小更改,需在文件中注明更改状态每版文件最多进行5次修改,0为未修改过状态,1为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如A/0、1、2、3、4、5;B/0、1、2、3、4、54.4文件的编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4.4.1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由安环部编制,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编制。

4.4.2安全管理制度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安环部审查、汇总,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编制4.4.3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等)由各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安环部审查、汇总,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编制4.4.5矿长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矿长批准发布;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环部,重新制定4.4.6除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初次评审外,矿长每年12月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如发现其符合性、或适宜性,或有效性得不到充分满足时,应对文件进行修订4.5文件发放及管理4.5.1矿山各部门(单位)、岗位使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都为受控文件,该类文件不得私自复印使用受控文件发放范围限于和该文件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4.5.2所有文件的发放应由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进行登记,接受部门(单位)、(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4.6文件归档4.6.1进入各部门(单位)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

4.6.2受控文件如有意外损坏、缺失,必须及时报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处理⑴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使用人应到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处办理审批更换手续,由文件管理员收回破旧文件并销毁,补发新文件(该文件沿用原受控号)⑵当文件缺失后,经文件管理员核实后,办理领用手续(新领文件给予新受控号)4.7文件修订4.7.1评审结果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安环部填写《文件修订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矿长批准,并及时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修订4.7.2修订后的文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与初次文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的程序一样4.7.3文件修改内容较多或修订次数超过5次,应换版,原文件由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用新文件替换,并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注明4.8文件废除文件废除由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做出处理,处理办法有:⑴旧版正本盖作废印章,作为资料备查一般保留一年后经行政工作部主任同意后销毁⑵旧版副本即时统一销毁4.9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意识管理制度》(CMS/ABZD-2.⑴执行4.10技术资料、图纸管理技术资料、图纸由生产技术部参照文件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矿山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技术资料、图纸,应经生产技术部主任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矿山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应经分管副矿长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如涉及矿山的机密,还需矿长同意,并且借阅单位应与矿山签定保密协议4.6记录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行政工作部文件管理员保存;保存期三年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法律法规意识管理制度》5.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4-)6 相关记录6.1《城门山铜矿系统文件一览表》6.2《城门山铜矿文件发放清单》6.3《城门山铜矿文件评审签到表》6.4《城门山铜矿文件评审记录表》6.5《城门山铜矿文件修订审批表》6.6《城门山铜矿技术资料、图纸清单》6.7《城门山铜矿技术资料、图纸借阅登记表》1.9安全记录管理制度CMS/ABZD﹙W﹚-1.91 目的为实现安全记录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并确保对安全记录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有关的记录的管理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安全记录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3.2各部门(单位)负责安全记录的填写、收集、保存和处置4 内容及要求4.1安全记录类型4.1.1管理评审报告;4.1.2事故、事件;4.1.3风险评价信息;4.1.4培训记录;4.1.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4.1.6事故调查报告;4.1.7检查记录;4.1.8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4.1.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4.1.10安全活动记录;4.1.11法定检测记录;4.1.12任务观察记录;4.1.13许可文件;4.1.14应急演习信息;4.1.15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4.1.16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4.1.17维护和校验记录;4.1.18技术资料、图纸。

4.2安全记录日常管理4.2.1安全记录的编号为:XX/ABZD-□.□/JL-△△,其中XX为城门山铜矿矿山代码,第一个□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元素编号,第二个□为该元素所含文件流水号, △△为记录流水号4.2.2《安全记录清单》应包含安全记录或表格的名称和编号,并应明确对安全记录进行管理和保存的责任部门或人员、安全记录保存期限及是否保密4.2.3安全记录保存者填写本部门(单位)《安全记录明细表》,对安全记录分类保存4.2.4矿山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安全记录,应经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矿山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应分管副矿长(副矿长)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如涉及矿山的机密的,还需矿长同意,并且借阅单位应与矿山签定保密协议4.3安全记录的填写4.3.1安全记录一般为文字记录形式,也可为电子媒体或磁盘等4.3.2安全记录填写要及时、内容真实、准确、清晰、签署完整4.4安全记录的收集和保存4.4.1各部门(单位)安全记录保存者定期收集安全记录4.4.2各部门(单位)安全记录保存者要确保收集的安全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定期及时收集,不得缺损或丢失,完整反映相应过程4.4.3各部门(单位)依据记录编码标识对安全记录进行分类装订成册,编制归档清单,在封面上明确归档标识、记录名称、卷册号、页数、保存期、装订人等。

安全记录应编号清晰、标识明确,易于识别与检索4.4.4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记录进行保存,保存期三年4.5记录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各部门(单位)保存;保存期三年5 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5.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CMS/ABZD﹙W﹚-1.25.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MS/ABZD﹙W﹚-1.115.3《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CMS/ABZD﹙W﹚-8.46 相关记录6.1 《城门山铜矿安全记录附件一栏表》6.2 《城门山铜矿安全记录借阅登记表》6.3 《选矿厂尾矿库应急演练预案》6.4 《城门山铜矿凤爪沟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理报告》6.5 《城门山铜矿安全会议纪要》1.1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CMS/ABZD﹙W﹚-1.101 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的任务、分类、内容、频率、范围、人员、记录,提高检查的实效性,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安全生产检查的管理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矿级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3.2采矿场、选矿厂是生产的主要单位,负责各单位的巡回检查、例行检查及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

3.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和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4 内容及要求4.1安全检查的任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4.2安全检查的分类为了加强对作业场地、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4.3安全检查的内容4.3.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劳动法规、上级安全指令和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4.3.2实施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情况,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4.3.3查领导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到位情况;查员工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程度;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查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4.3.4查上一次列出的整改项目是否按三定(定主要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和四不推,班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选矿厂和采场、选矿厂和采场不推给矿山、矿山不推给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整改的情况4.3.5查扩建、新建、技改等项目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投产,即三同时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汇总整理,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4.4安全检查的频率安全检查的频率依据风险水平确定矿山负责每季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含专项安全检查),选矿厂、采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班进行安全检查4.5安全检查的范围采场、选矿厂和机关各部门的生产作业条件、设备、设施、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并根据生产特点和规律,定期组织防火、防雷击、防倒塌、防洪水、防地压以及其它专题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4.6安全检查的人员要求4.6.1针对不同的检查内容配备专职的检查人员,所有检查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技巧,培训内容为:危害识别;危害分类;有效的补救技术;报告要求4.6.2检查的组织领导⑴矿山安全大检查:由矿山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科室(或部门)安全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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