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空调安装维修工保险方案及服务流程(一)保险方案方案一:保障范围: 适用于从事任何品牌空调安装及维修工作相关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及员工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涵盖员工24小时的意外保障类别险种保额保费A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6万200元/年意外医疗保险4万意外住院津贴保险30元/天B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万280元/年意外医疗保险6万意外住院津贴保险30元/天允许更换和增加被保险人,但退保只退剩余天数保费的50%方案二:保障范围: 被保险人按照操作要求在从事苏宁电器签约服务商安排的安装工作与安装工作相关的过程中(包括往返路程)遭受的意外事故.类别险种保额保费A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万192元/人意外医疗保险6万B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2万280元/人意外医疗保险6万意外住院津贴保险30元/天允许更换和增加被保险人,但退保只退剩余天数保费的75%二)保险期限一年,保险生效日期以投保人银行汇款凭证所注日期到帐的次日零时为准团体人身意外险最低限额6人1.成立项目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们将为苏宁电器空调保险项目专门成立项目服务小组.小组成员由平安公司意外险骨干人员组成。
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对本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为该项目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2.项目组联系方式:平安产险特种行业服务小组成员姓名职务项目小组内职务蔡 勤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本部副总经理项目组组长张海莹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本部意外健康险部经理核保/承保负责人金 奕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本部意外健康险部核保核保胡 辛浙江分公司理赔部核赔/核赔负责人陈桂根杭州营业本部意健险部销售部主任销售服务负责人马力华杭州营业本部意健险部大客户服务专员服务专员叶淑芬杭州营业本部意健险部行销服务中心服务专员:1/85800060 注:服务小组将为各服务商提供详细的保险服务指南,从而指导各服务商投保、保全及理赔的操作,并配备服务专员与各服务商适时进行沟通辅助业务工作全国统一理赔报案:95512联系:(0571)85800026 85800255 85803022 : (0571) 85800060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三楼意外健康险部收件人:陈桂根邮政编码: 310004网址:电子邮箱:zjhzktcg 号:529195057 汇款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开元支行 帐号:12020258服 务 流 程 及 投 保 需 知第一步 投保1. 将填好的电子投保单、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指定邮箱zjhzktcg。
将盖章的投保单原件,盖章的人员清单原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三楼平安产险杭州营业本部意外健康险部 收件人:陈桂根第二步 付款 将保费汇入平安产险指定账户中,并于汇款当日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至85800041/85800060后寄送至服务专员小组保险单自银行汇款凭证所列汇款日期到帐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保单未生效,安装人员上岗作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三步 人员增减:变更被保险人:1. 在保险期间内,将填好的变更申请书、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指定邮箱zjhzktcg 2. 通过方式,把变更申请书、人员清单至1/858000603将盖章的变更申请书原件,盖章的人员清单原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三楼平安产险杭州营业本部意外健康险部. 收件人:陈桂根增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新员工加入服务商,服务商通过方式:1/85800060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jhzktcg1. 各服务商通过转账方式缴费(同投保付款方式和生效方式)并向服务专员小组成员银行汇款单复印件2. 申请材料原件(包括变更申请书、加保人员清单、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邮寄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三楼平安产险杭州营业本部意外健康险部。
减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员工减少,各服务商将相关人员信息通过和邮件的方式通知服务小组专员,平安公司实时办理人员兼退保,并由服务专员小组将退保批单统一邮寄给各服务商对于已出险的人员不办理退保及变更.中 国 平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A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SURANCE COMPANY OF CHINA,LTD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兹拟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内容如下: 币种(人民币元)投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 地址 投保总人数 人(各被保险人情况及受益人详见投保清单)每人保费 元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小写) 元/每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额(小写) 元/每人 意外住院津贴金额(小写) 元/每人 保险费总计(大写)(小写)缴费方式 (小写)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1允许变更或增加被保险人,但退保只退剩余天数保费的50%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00元绝对免赔额,(符合当地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100%赔付。
3.无其他特别约定投保需知1、本投保书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保险条款,在确认己充分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合同解除条款后再作出投保决定一切与本投保书各事项及保险条款不相符的解释、说明及承诺、保证均属无效,敬请注意; 2、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如实告知,否则被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所有告知事项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3、保险合同自我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时开始生效,此前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声明事项我们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投保须知、所投保险种条款,确认对其中各项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款合同解除条约均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投保单的各项内容属实,并作为本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隐藏或不实告知,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特此声明投保单位负责人签章: 投保单位公章:日期: 业务员签名: 代码: 材料凭证及数量 日期: 核保意见:核保签章: 日期:初审人员: 录单受理: 复核人员: 承保人员: 初审日期: 受理日期: 复核日期: 承保日期: 中 国 平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PI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LTD团 体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险 契 约 变 更 申 请 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兹申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保单作如下项目的契约变更: (□内打√即为所申请项目): □1.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此项目变更同时附被保人清单) □2。
增加被保险人(申请此项目变更同时附被保人清单) □3减少被保险人(申请此项目变更同时附被保人清单) □4拆分保单:因________原因申请对以下被保险人拆分总单:_______________.□5.保单补发:原保单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遗失(污损),特申明作废挂失, 并申请补发保单,本次申请为第__________________次申请补发□6.投保人变更:因__________原因,申请投保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变更:申请变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联系为_____________,联系人为__________□8.保单迁移:因______原因申请保单迁移,迁移后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 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联系为_____________,联系人为__________□9.缴费方式变更:原缴费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10.其它变更: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
投保单位:(签章) 经办人:年 月 日保险公司意见: 经办:复核:审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工商银行杭州开元支行 帐号:12020258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9号三楼意外健康险部联系:6 85800255 :85800041 85800060 : 28 / 28中 国 平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PI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LTD团 体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险 被 保 险 人 信 息 清 单序号增加/减少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种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住院津贴备注 联系人:联系:填写日期:投保单位公章投保单位: 保险单号: 第三部分 附件附件一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不同行业类别对应的费率计收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于本合同或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或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七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1)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3)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已领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第十条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于工作场所、设备、业务种类或其他变更,导致危险有显著增加时,投保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因未通知而使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投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本公司接到前项通知后三十日内,有权根据危险增加的程度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本合同 危险显著减少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本公司重新核定保险费 第十一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未发生索赔的,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日计算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指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指本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团体〗指中国境内具有八人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训兽等特殊技能 〖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等级项目残 疾 程 度给付比例第一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100%第二级九十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十手指缺失的(注6)75%第三级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十足趾缺失的(注9)50%第四级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30%第五级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11)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20%第六级三十三一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5%第七级三三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阶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附件二: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被保险人名册、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二)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 (十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二)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附加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按行业分类表对应的费率计收投保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条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行业时,投保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行业,依照本公司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就其差额按日数比率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就其差额按日数比率增收未满期净保费危险程度增加后未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若属本公司拒保范围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条 适用主合同条款 本附加合同中的未明事项,适用主合同条款。
第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 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 指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团体】 指中国境内具有八人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医院】 指本公司指定医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潜水】 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 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
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 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艾滋病】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被保险人名册、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每天10元人民币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天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或治疗;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三)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400元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按所属行业分类对应的费率计收,具体金额见附表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七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十日内,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条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行业时,投保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行业,依照本公司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就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差额按日数比率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就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差额按日数比率增收未满期净保费危险程度增加后未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若属本公司拒保范围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条 适用主合同条款 本附加合同中的未明事项,适用主合同条款 第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指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团体〗指中国境内具有八人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投保人数必须占投保单位在职人数的75%以上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家庭病床或其它非正式病房、挂床住院或入住门诊观察室. 〖医院〗指本公司指定医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艾滋病〗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费率表 单位:人民币元行业类别保险费一类1.2二类15三类20四类3.0五类46六类5.8文中如有不足,请您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