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步成本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成本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及程序,除一般会计事务 处理准则及程序和法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及程序处 理第二条本公司之成本会计事务由财务部成本科处理第三条本公司成本计算采分步成本制,每月底计算成本一次第四条本准则所称成本,系以产品生产过程中之所有一切支出 为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第五条本公司各类成本或费用,概依权责基础制列账第六条成本单位得视实际必须要设置各种辅助账,包括原物料明 细分类账、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制成品明细分类账、与制造费用明细 分类账,只必须受总分类账各该统制账户之统制第七条本公司产品数量与成本金额之计算,一律算至小数点以 后二位为止.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八条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之损坏部分,应依其性质分别按以下 方式办理:〔一〕 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之损坏,其损坏部分之成本, 悉由完好产品负担〔二〕 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发生之损坏,其所耗用之成本, 一概以非常损失处理第二章材料第九条 材料之请购、定购、领用、保管、退料、盘盈〔亏〕及 废料等之处理,悉依本公司材料管理办法办理第十条成本科依请购单、收料单及进货发票编制传票。
其分录 为借:“原物料〞;贷:“应付账款〞,并将数量及金额分别登录于“材 料明细分类账〞第十一条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应填发“领用单〞〔见附表〕,注 明领料单位、品名、规格、用途,并经主管签章后,方得向仓库领料 仓库依据领用单发料,只要发料数量不得超过核准之数量〔该料如系 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时例外,但应办理退料或注明结转别批使用〕第十二条领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领料单位存查,第二联仓库 留存,第三联送交成本科成本科依据领用单统计汇编“材料领用汇 总表〞,并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在制品 直接材料〞、“制 造费用一一间接材料〞;贷:“原料〞或“物料〞,并据以登录“材料 明细分类账〞各该账户之发出数量栏第十三条材料领用之计价方法,依账面成本采加权平均法,其公 式为;〔上月底结存总价+本月份进料总价〕于〔上月底结存数量+ 本月份进料数量〕二本月份单价第十四条计入产品成本之材料分为: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必须,而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之 原料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 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甚微,或不便计入产品成本之物料第十五条材料盘点采纳不定期盘点办法,由成本科会同仓储科 人员进行。
盘点时应填制“盘点单〞三联〔见附表〕,第一联仓储科 留存,第二联成本科留存,第三联挂置于材料存放处所成本科应于 盘点后十五日内,编制“材料差异报告表〞〔见附表〕三联,第一联 送仓储科,第二联成本科留存,第三为编制传票之凭证,并登录〔材 料明细分类账〕第十六条材料盘损应由仓储科出具报告,说明短少原因,并由 上级主管追究责任第十七条“材料明细分类账〞与“总分类账〞之材料,平均数 额可不相等但于月底,成本科应与会计科对账核符后,始得开始结 算材料之单位成本第三章人工第十八条人工系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而支付之一切报酬而 言管理及推销部门之人员,属管理及推销费用,不在人工范围内第十九条计入产品成本之人工可分为:直接人工:凡从事直接生产之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各该产品之 成本之内者,皆属于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从事厂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之员工报 酬,及不能或不便直接计入产品成本者,皆属于间接人工第二十条厂务部应设置“出勤卡〞,每人每月一张,由人事科管 理统计,据以编制薪工表两份一份送成本科,一份由领款人签章存 于人事科并于翌年元月三十日编妥扣缴凭单后送会计科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之员工均应于到职前,填妥“扶养亲属表〞, 由人事科收存,作为扣缴薪资所得税之依据。
当每次付薪时以此为凭 于次10日前缴纳稽征机关第二十二条成本科依据薪工表,计算各生产部门及服务部门直 接人工及间接人工成本,并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在制品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一一间接人工〞,贷:“应付费用“并登 入“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及“应付费用明细账〞第四章制造费用第二十三条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 之一切其他费,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第二十四条为便于计算产品成本,制造费用应分为直接费用与 分摊费用凡厂各部及技术部门之制造费用,一概依特定之分摊基础 及方法,将其分摊于各生产中心各生产中心摊列之费用,称为分摊 费用凡生产部本身直接发生之费用,称为直接费用第二十五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应详加分析其发生之原因及用途, 并分别归纳于应行负担之部门凡能确定其归属部门时,应于传票中 注明其成本中心;凡属共同性之费用时,应按合理之分摊基础,分摊 至各该产品中第二十六条费用分摊办法方式服务部门费用以以下基础摊入 各成本中:〔一〕 供电费用:按各成本中实际耗用电度分摊〔二〕 给水费用:按各成本中实际耗用水量分摊〔三〕 供汽费用:按各成本中实际耗用蒸汽量分摊〔四〕 原动力费用:按各成本中之机器使用空气压量分摊。
〔五〕 厂务部门及其他辅助部门之费用;按各成本中员工人数分 摊第二十七条成本科应于每月底,依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编 制“制造费用汇总表〞〔见附表〕及“制造费用分摊表〞按显示各服 务部门制造费用摊入各成本中心之内容与确实数字其传票分录为, 借:“在制品〞,贷:“制造费用〞,并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 及“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表〞第二十八条前项分摊基础内方法,得视实际状况变化修正第五章成本计算与簿记组织第二十九条生产部应于次月三日前,分别呈送下类生产月报表 包括;制一科生产月报表、制二科生产月报表、制三科生产月报表、 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一式二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送成本科第三十条成本科依据上列之报表,编制原物料、在制品、制成 品之收发存明细表第三十一条成本科依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制造费用“及 “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计算制成品、在制品之单位成本及总成本, 并编制"成本计算表〞第三十二条成本科再依据会计科编制之销货明细表编制“产品 规格别损益表〞第三十三条成品之单位成本采加权平均法其公式为:〔上月底结存总金额+本月生产总金额〕于〔上月底结存量+ 本月总生产A〕第三十四条成本科依据成本计算表编制传票。
其分录为,借: “制成品〞,贷:“在制品〞,并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及“制 成品明细分类账〞第三十五条成本科依据“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发票后,编制传 票其分录为,借:“销货成本〞、“推销费用〞、“制造费用〞,贷:“制 成品〞第三十六条成本科于每月结算完毕后,应将其有关之成本报表 汇送会计科,汇订财务报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