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绞盘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案绞盘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案目录一、 企业的本质和界限理论的新进展 1二、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 6三、 钱德勒对“现代企业”的描述 7四、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与特征 9五、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12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 13七、 产业环境分析 17八、 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8九、 必要性分析 19十、 公司基本情况 19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 21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 23法人治理结构 24(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24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24一、 企业的本质和界限理论的新进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企业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论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其主要观点可概括如下:(一)“财产控制权”观点这一观点是由交易费用学说演变而来的,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是威廉姆森的工作威廉姆森在寻找市场交易费用时做了下述分析:假设买卖双方事前处于完全竞争的环境中,如果卖方的生产需要某种专项投资,那么买卖双方在事后就被“拴”在一起。
所谓专项投资,指的是投资不可再用于其他地方;比如大坝,它是不可挪作他用的专门化资产如果协约是完全的,在产权明确的条件下,协约可以是最优的但是,契约很可能是不完全的,这是由于人们事前不能准确预见未来的技术革新,制定详细的合同费用太高,有些指标无法描述清楚等等在契约不完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利益冲突不可能在事先解决,有些事必须拖到事后再说但事后双方又不处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中了,比如卖方已经做了大量专项投资,就使得买方在事后提高了讨价还价的能力;而如果卖方能事先预见到这种情况,就会减少投资或根本不投资威廉姆森最后的结论是:投资的减少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造成的市场交易费用为了减少这种交易费用,买卖双方应当合成一个企业格罗斯曼和哈特发展了威廉姆森的上述思想他们除了指明市场交易可能带来的费用(即合并带来的效益)外,还分析了企业合并可能带来的费用因此,他们的理论是关于企业合并的完整理论在他们的模型中,一方面,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按照威廉姆森的想法,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引起事前投资的扭曲,这是企业分离的费用;另一方面,若企业甲吞并了企业乙,即甲的所有者对乙的财产有剩余索取权,乙就由原来的所有者变为甲的一个部门经理,他的积极性就不如从前,这就是合并带来的费用。
权衡了合并的得失,才能决定企业的分立与合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结论与“科斯定理”----产权分配与效率无关—相矛盾,这是由于假定了不完全契约的缘故二)“议价费用”和“影响费用”罗伯茨和米尔格罗姆对交易费用学派持批评态度他们的想法更多地受到阿罗的影响,着重分析“市场失灵”对组建企业的影响他们认为,市场的交易费用,归根结底不是由契约的不完全性造成的,而是由签订契约的费用造成的签订契约的费用来自于“市场失灵”:(1)买卖双方在讨价还价中可能出现多个均衡点,市场无法选择最优;(2)信息度量费用;(3)不完全信息,双方都尽量隐瞒自己真实的价值判断这就决定了市场的“议价费用”接着,他们又分析了企业作为一个中央集权机构的组织费用具体包括三方面:(1)经营者的权力增大后,他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干预那些不应干预的事2)中央机构的决策人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他们需要依靠下级提供信息和建议才能作出决策这样,下级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努力使向上传递的信息对自己有利,从而影响上级的决策这也就是所谓的“影响费用”3)腐败造成的费用权力使人腐败是众所周知的在这三种费用中,以第二种费用最为重要,这是任一权力机构本身产生的费用下级的许多人把相当多的精力花费在“影响”上级决策上,这是一种浪费,而且对企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可见,这一分析同“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追求租金”的分析是一致的三)“声誉”的观点这种观点强调在契约不完全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调整过程在此情况下,如果交易只是一次,显然很难是高效率的比如,如果买方先交钱,卖方可能不交货;反之,如果卖方先交货,买方可能不交钱但是,如果买卖双方的交易是重复进行的,这种情况也许就不会发生,因为“声誉”的损害有损今后的利益可见,“声誉”有减少市场交易费用的作用克雷普斯把上述想法进一步发展为一种企业形成的理论他认为,“声誉”的建立不需要双方保持长久的交易关系,只要有一方是长久存在的,而其他人又可以观察到它的商业行为,就足以使“声誉”发挥作用这时,任何人都可以与“长寿”的一方签订契约,表示接受“长寿”一方的权威指令,而不必担心它会滥用权威,因为“声誉”是“长寿”一方的无形资产这个“长寿”的一方就被定义为“企业”所以,企业的核心就是“声誉”克雷普斯将“声誉”称为“企业文化”任何一个企业都会努力在社会上建立自己的文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对资产拥有剩余控制权的实体,才有可能建立起“声誉”;不具备这种剩余控制权的组织不可能建立“声誉”,因为外部人无法确信这种组织能够左右自己的行为。
在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声誉对拥有剩余控制权的实体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总而言之,80年代三种关于企业的观点的共同之处是:契约是不可能完全的;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方式影响交易费用;企业不同于市场是因为权威的存在;在权威下市场式的议价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上下级的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费用最后,企业的形态是使这些费用最小化的结果但是,尽管在80年代后西方出现了“财产控制权”的观点、“议价费用”和“影响费用”的观点、“声誉”的观点,力图说明企业的产源与性质,但都不及交易费用理论的影响大同时,这些理论越来越脱离对人们的财产关系与经济地位的分析,将企业的出现完全理解为市场交易机制的技术性原因,这相对于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和经济关系的分析来说,不仅显得肤浅,也是一种倒退二、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市场;没有市场,人们会感到生活的种种不便但人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又是在一个非市场组织里度过的人们工作和生活的组织,有企业、政府或行政机关,以及非营利组织以前,经济学家对社会组织缺乏研究,认为政府或组织就是对市场机制的否定而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注意到研究组织内部的协调以及成本和收益问题的重要性。
一种观点确认:组织和市场一样,都是指导经济决策的可以选择的制度我们这里仅对企业组织进行研究科斯最早提出企业是价格机制的替代而有趣的是,同样沿用科斯交易费用原理的一些产权经济学家,分析问题的方式却有所不同例如,威廉姆森等人从合同的订立、实施和保障是有费用的这一点出发,强调了市场交易的内在缺陷企业的出现就是要以市场交易的“内在化”来克服这些市场缺陷这样,企业组织就被看成是内部一体化的市场组织的替代物但是,香港大学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则认为:企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市场失灵,不能说厂商制度取代了价格制度,只能说是一种市场取代了另一种市场,其实质是一种合同取代了另一种合同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产品,而“企业交易”的对象是生产要素要素的所有者可以自己组织生产,也可以将一部分产权转让或出租出去,委托给某个代理者去组织生产,这种代理者就是企业区别仅仅在于,由于市场交易费用的存在,现在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发生了分离合同的选择从产品的市场转到了要素市场,价格信号由产品价格变成了生产要素即投入品价格尽管他们的观点不同,但共同的结论是:市场和企业组织同样是可以互相替代的进行经济决策的机制但是,市场和企业的配置资源的方式是不同的。
市场靠横向的自由选择机制来配置资源,企业则是靠纵向的行政权利指导和分配资源的仅就信息渠道的多寡而言,组织是有优势的三、 钱德勒对“现代企业”的描述美国经济学家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以研究企业制度发展史而著称他通过对食品、烟草、化工、橡胶、石油、机器制造和肉类加工等行业大量史料的研究,论证了现代大型联合工商企业的诞生乃是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他在《看得见的手一一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指出,凡是进行大批量生产和大量分销相结合的工业部门,必然出现现代的大型工商企业,因为管理协调的“看得见的手”比市场协调的“看不见的手”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他还把“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适当地称之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有两个特点:即包含许多不同的营业单位,且由各层级支薪的行政人员管理现代企业包含着许多不同的营业单位,每个单位都有自身健全的管理机构,它们虽然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实行独立核算,都是按照独立企业形式运转的这些独立的营业单位,通常经营于不同的地点,或者进行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生产经营不同类型的产品和服务这种多单位结构,最终发展成公司的事业部体制。
而总公司的总部一般只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规划咨询部,负责整个公司的总策划、总协调、资金调度、技术开发和法律咨询等由此,分权的多事业部型的公司管理结构代替了集权的功能式单厂管理结构,奠定了现代公司的基本模式钱德勒认为,最早出现现代企业的行业是铁路美国最早的铁路是马拉车,铁轨是单轨,铁路运输主要是弥补水运的不足后来,蒸汽机机头代替了马车,铁路运输迅速发展到了19世纪40年代,铁路技术得到迅速提高,路基平整、隧道开凿以及桥梁建造均有大的发展,T型铁轨也大量使用,车头、车厢、运货车也初步定型铁路运输逐步代替了水陆运输,成为主要的运输工具技术的创新带动了制度创新,原本可以分开经营的地方小铁路,逐步合并成为统一经营、有多个独立单位的大的铁路公司铁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为大量生产和大量营销的企业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企业的信息网络和营销半径不断地扩张,生产规模以空前的速度扩张19世纪末,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销的结合——现代工业公司终于应运而生,从原料和半成品的供应者,直到零售商店和最终消费者,它们之间的市场交易逐步地被企业内部化了大企业用行政管理手段协调着各种资源的使用,市场机制被替代了,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降低了。
四、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与特征(一)现代企业制度概念的提出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最先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并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方向,就是现代公司制度从此,在我国理论界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展开了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大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股份制经济的认识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在企业制度前加上一个时间限定词“现代”而组成的新概念,人们对它的含义还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制度,都可以叫做现代企业制度;也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最先进的企业制度才能叫做现代企业制度我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应是一个固定的概念,而应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内容一般而言,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最具发展前途的企业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制度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可概括为私人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和合作制四种企业制度在这四种企业制度中,只有公司制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主导的和支配的地位,才是最先进、最具发展前途的现代企业制度。
例如,1977年,美国共有1500多万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224万家,只占企业总数的14.7%,但其销售额却占社会总额的65%以上目前,世界的工业企业前500强中,全都采取了公司制可见,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就是公司制或股份制正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干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具体地说,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资者,企业拥有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里所强调的是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而在私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合一的同时,股份公司也是一个法人企业,具有法人地位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本身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权,反映在对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项目的控制权,即对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依法处置和获益的权利企业法人产权的确立,保证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动,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决策。
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在资本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后,出资者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但是企业的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因此,出资者仍是企业的最终所有者,对企业享有终极所有权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实现政企分离,由政府对企业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就要建立起权责明确的企业科层管理制度,并将每个管理者和职工的业绩同他们的收入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五、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投资,按照公司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新《公司法》第65条规定:它“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按此定义,国有独资公司应有以下特征:(1)从所有权性质看,公司由国家单独投资设立,所以它是国家独资公司,是纯粹的国有企业;(2)从股权结构看,其股权结构相当于“一人公司”,类似于独资企业,这同其他公众公司的产权结构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是有特殊规定的,不是任何国有企业都可以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在我国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曾有些国有企业一夜之间就改为国家,独资公司,而实际上管理体制没有任何改变,结果成为典型的“翻牌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这就把国有独资公司的审批权集中到了国务院,制止了“翻牌公司”的出现同时,按《公司法》规定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运作,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两权分离,提高经济效益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时在登记机关(我国是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认缴的出资额,即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实际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等于每股面值与发行股份数额的乘积因股票一般采取溢价发行,所以注册资本不一定等于实际认缴的资本,它只是名义资本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进行分类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一人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原《公司法》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规定数额过高,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要求注册资本一次性全部缴足,容易造成资金的闲置为此,新《公司法》对上述规定作了三方面修改:(1)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2)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统一降至人民币3万元;(3)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两年内分期缴清出资。
公司法规定股东首次出资额本得低于20%,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足,而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二)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工业产权”一词来源于法文proprieteindustrielle,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产业领域里利用创造发明、商标等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以及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专用权和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现代各国法律都把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并列,称为知识产权,因为它们都是基于创造性的劳动而产生,其成果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智力成果,其权利的核心内容是独占的、禁止他人随意仿制和利用的专有实施权,是需要法律给予强制保护的合法权益我国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国家,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国家因工业和交通建设可以依法向农民征用土地外,其他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进行土地所有权的买卖。
因此,我国的土地市场实际上只能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和交易,国家有特殊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原《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公司法》做出这一规定的理由是,作为知识产权的工业产权,要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从时间限制上说,知识产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将自行消灭,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知识产权还受到地域的限制,它仅仅在授权国的国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出境则无效而有形财产不会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此外,由于知识产品的不断创新,会造成原有知识产权的迅速贬值为了确保公司的资本充实可靠,原《公司法》规定,出资者出资的无形财产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而按新《公司法》的规定,则取消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的限制,而是只规定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即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新规定体现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认可,降低了公司设立不必要的物质投入,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是另一种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方式,能更好地刺激国内外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经过验资之后,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取得营业执照若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七、 产业环境分析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引领,实施产业强县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率先发展着力建设一流的经济开发区,打造现代制造业先进配套基地以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为发展平台,以项目建设为发展支撑,深入推进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率先发展,形成先进制造业主导的工业发展格局到“十三五”末,力争全部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每年新增15家以上,达到220家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以上。
一)着力推进园区率先发展以规划为引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进度,以“工业新城•生态园区”为目标,助力产业转型发展、率先发展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配合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低端钢铁压延、低端零配件加工制造等技术含量低、高耗能低产出行业,实现传统特色制造业高端化发展三)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大力培育壮大新能源车辆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数控设备生产等新兴产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支撑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八、 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汽车改装件行业属于汽车后装市场的组成部分,涉及的产品类型较多,其关联的技术领域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技术预研与创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支持与服务,具体应用涵盖工业设计、结构设计、材料工程、快速成型、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信息技术、嵌入式设计开发、信号处理、移动通信技术、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技术、互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智能制造、柔性生产技术等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越野改装件产品的技术也得到了高速发展九、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二)核心人员介绍1、付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覃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
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罗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4、谢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5、熊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灵活,因此政策风险很小二)社会风险本项目选址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是建设该项目的理想地段。
周边无任何文物古迹,矿产资源以烟煤为主,是非生态脆弱区因此,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小三)经济风险经济因素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有合同风险(如合同履约与变更问题,争议与索赔,合同的条款确定等)、建设成本风险(包括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成本的融资问题、财务问题、利率与汇率波动、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问题等)、项目的竣工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风险(指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负担的税赋和税率、税种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对于以上各种风险,除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外,大部分风险是人为可控的,如合同风险、项目竣工风险等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化控制,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节不做分析其他风险分析如下:1、税收风险:目前及未来几年,由于国家采用的是刺激消费,造福民生的宏观政策,税收应是越来越宽松的,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税收风险2、利率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物价波动风险:目前世界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风险对本项目 而言,是可以接受的3、财务风险:就项目财务的评价报告可以看出,本项目的静态与动态盈利能力超过了行业的基本标准,财务评价结果是良好的。
四)技术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生产技术为本公司既有技术,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成熟,原材料有稳定供应渠道,生产操作条件温和、易控,产品质量稳定本项目的技术风险较小五)管理风险项目由于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恶劣,且后果损失巨大,其中多数因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或是因疏于对人员的管理教育而产生道德行为风险和职业责任风险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二)社会风险对策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三)经济风险对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四)管理风险对策选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并施以职业道德、修养、能力等综合方面的教育;同时制定合理高效适用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杜绝由于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4)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6)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的权利;(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___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___%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2、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7、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于会议召开三日之前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13、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5、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或者以书面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方式或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7、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需要可以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经董事会决议,连聘可以连任。
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必要时可应董事长的要求向其汇报工作或者提出相关的报告9、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本章程规定的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10、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列席董事会会议;(7)要求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8)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9)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4、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