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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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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汇编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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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inqenta金正大国际业业业业业业业业业业业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部**** 年**** 月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因素识别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污染设施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保护监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保护奖惩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 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 觉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 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二)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 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三) 对外包单位的环保培训教育,由外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安全环保部对外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三条职责(一)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二) 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 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在接受公司、 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 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 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三)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 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四)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入厂环境保护培训教 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 场前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各级环境保护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环境保护教育时间保证在48 学时以上.厂级16学时以上,车间级16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每天教育 时间为8学时二) “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 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台帐、试卷,做好档案管理四) 厂级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 本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知识;2、 本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保技术规程;3、 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4、 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5、 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等五) 车间级环境保护教育由车间级环保员(辅助车间为部门级安全员)负 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教育内容为:1、 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环保技术操作规程2、 本单位内的污染源种类、数量及其危害特性3、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4、 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应采取的治理措施;5、 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6、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六) 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内容为:1、 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2、 岗位作业指导书、环保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3、 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4、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七)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 查,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后,持业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外来施 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安全环保部接受环境保护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签定《安 全管理协议书》。

八) 外来短期实习(学习)人员(三个月以内)进入生产区必须到安全环 保部接受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执行我公司的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九) 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各单位在培训、考试 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并做记录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对象为所有员工), 抽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准无故不参加十)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四新”项目投运前,由相关单 位编制新的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操作人 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十一)每月的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内容必须有一次的环境保护内容十二)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相关环境保护资料和环境保护文件,并逐级建立 传达落实记录十三)各单位每月应上交环境保护方面的稿件,数量规定如下:生产系统 26篇、其他系统各1篇对于环境保护稿件要求于每月的28日前将电子版上交安 全环保部或直接发到电子邮箱十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区域的黑板报作为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宣传的 前沿阵地,要根据安全环保部临时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将黑板报办好,安全环保部 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每期的黑板报进行评比。

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各单位没有建立环境培训教育档案,无培训记录、无培训计划每少一 项扣5-10分,各单位组织安全会议(活动)没有会议记录、没有参加人员签到记 录的每项扣3-5分二) 参加安全环保部组织的活动、考试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2分,无故 不参加每人次扣5-10分,考试作弊扣3-5分,不及格每人次扣2-3分三)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经核实后每发现1次扣5-10分四)各单位的环保会议和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弄虚作假、内容应付的每 次扣5-10分;未按计划组织的,扣3-5分;没有签到记录的扣该单位环保管理1-2 分/项.次五) 安全环保部在随机抽查和验证效果过程中,班组成员不熟悉近期活动 内容的每人次扣1-2分六) 安全环保部发放的文件、通知、资料自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领取的, 每次扣1-2分对于定期发放的杂志、报刊,对于连续三期未领取的,每次扣2-5 分各种安全资料未及时传达或无传达记录的,每次扣2-5分七) 稿件每少一篇扣2-5分,每拖一天上报的扣1-2分/天稿件有抄袭现象 的,每发现一篇扣2-5分八) 对于黑板报评比结果较好的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分厂(部门) 级环保员和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50元、80元;第二名奖励分厂(部门)级环 保员和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30元、50元;第三名奖励分厂(部门)级环保员和 车间(部门)级环保员各20元、30元;对评比结果最后一名的,扣所在单位2-5分。

九) 对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1-5分环境因素识别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事先分析,动态的识别和评价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 因素,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本程序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工作,也适用于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第三条职责(一)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二)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本制度进行实施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形成单位环境因素清 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二)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形成公司重要 环境因素清单,报分管副总审批第六条规定内容(一)环境因素的识别1、 识别的范围:体系涉及的活动、产品、服务环境因素和相关方有关的活 动、产品和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2、 识别环境因素时要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三种状态,识别内容要考虑以下主要方面:(1) 对水体的排放;(2) 对大气的排放;(3) 向土地的排放;(4) 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处理;(5) 能源使用;(6) 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7)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使用;(8)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9)产品设计、包装、运输、使用、报废过程中的环境因素)3、识别方法以生命周期分析、清洁生产和污染预防的思想为指导,采用过程分析方法、 现场观察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的办法识别环境因素4、识别的步骤(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2) 各部门依据职责、业务活动和确定的有关人员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过 程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排查,填写本部门“环境因素排查表”,并通过现场观察 或问卷调查补充和完善,形成本部门“环境因素清单”;(3) 各部门“环境因素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交安全环保部,并留存本部 门一份;安全环保部在各部门“环境因素清单”基础上,分析汇总成“公司环境 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1、 评价要考虑的因素(1) 环境影响的程度、恢复功能、发生频率、相关方利益;(2) 我国参于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3) 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环境要求;(4) 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的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管理、化学危险 品、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规章和要求;(5) 公司的实际请况(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司 公共形象的影响等)。

2、 评价方法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打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只采 用是非判断法判断;对其他环境因素先采用是非判断法,判断结果为1者,再采 用综合打分法进行评价3、 下列情况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1)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排放超标;(2) 可能的紧急状态;(3) 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弃物;(4)水、电、煤、油、钢材的消耗4、综合打分法(1)评价准则:对“环境因素清单”中的环境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从下列一个或多个评价因子上进行打分,根据评价的项数n,取各项评价因子评分值之 和,即Mn=1)+2)+3)+4)+5)+6)进行评价^Mn >3n即定为重要环境因素2)评价因子包括环境影响发生频率、法律法规符合程度、影响程度、环 境影响恢复能力、公众及媒介对影响的关注程度、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和经 济承受能力六项,具体评价分值参见表格表1:环境影响发生频率评价标准等级发生频率评分I频繁发生,连续发生至每日发生5II经常发生,每日少于一次至每周 次4III每周一次至每月一次3W很少发生,每月少于一次至每年次2V不发生、几乎不发生,一年以上一次1表2:法律法规符合程度评价标准等级内容评分I超标5II接近标准3III未超标准1表3:影响程度评价标准级别影响程度评分I影响范围大或有毒有害5II影响范围中或无毒无害3I影响范围小且无毒无害1表4:环境影响恢复能力评价标准级别恢复能力评分I一年以上才可恢复或不可恢复5II半年至一年可恢复4III一月至半年可恢复3W一周至一月可恢复2V一天至月可恢复1表5:公众及媒介对影响的关注程度评价标准级别关注程度评分I社会极度关注5II地区极度关注4III地区关注3W社会关注2V不为关注1表6: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和经济承受能力评价标准等级技术难度评分I技术难度大或投资巨大5II技术难度中或投资较大3I技术难度小或投资较小15、评价步骤(1) 各部门将列入“环境因素清单”中的环境因素根据上述评价准则和方 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由 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报安全环保部;(2) 安全环保部汇总各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形成“公司重要环 境因素清单”,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三)更新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组织全面评审一次并更新环境因素当出现下列情况时, 各部门按照上述工作程序及时更新环境因素:1、 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新的变化;2、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3、 相关方提出抱怨或合理化要求;4、 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要求;5、 发现遗漏的环境因素;6、 出现重大环境事故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各单位未按要求对相关作业活动进行辨识的,扣环境管理2-3分二) 环境辨识不符合要求的,扣环境管理2-3分三) 环境因素清单未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扣环境管理1-3分第八条相关文件和记录《环境因素排查表》《环境因素清单》《环境因素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保证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受罚”的原 则,减少因环境污染而给公司造成的影响,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废气排放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二)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据本制度进行实施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各单位负责控制本单位的废气排放量和排放控制指标,确保废气达标 排放二) 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报安全环保部、生产 管理部、被监测单位各一份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的量化管理三) 被监测单位针对不合格的废气采取措施,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确保 达标排放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公司的废气主要有NH3、SO2、HCl、烟尘,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二) 我公司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类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词及术语解释:1、 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即烟囱出口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烟尘的重量(30mg/ m3)2、 锅炉初始排尘浓度:指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3、 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口处SO2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口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SO2 的重量(200mg / m3)。

4、 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口处NOx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口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NOx的重量(300mg/m3)标准规定应将实测的NOX体积浓度(%或U L从)换算到a为时的浓度值,然后按1 U L/L, NOX= mg / m3换算成质量浓度(以NO2计)5、 两控区:是指国务院国函[1998]5号文件中提到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疏污染 控制区”6、 无组织排放:凡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而泄漏的烟尘、生产性粉尘和气态污染物,均称无 组织排放7、 烟尘和粉尘:烟尘指燃料燃烧后烟气中的颗粒物;粉尘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原料或产品在加 工、粉碎、焙干、冷却、运输、包装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烟尘和粉尘的界定 有时并不十分明显,如生产水泥、焦炭等的过程,所排放的烟气中既有燃料燃烧 所产生的烟尘,也有原料(或产品)生产加工时产生的粉尘,混合排出,难以严格 区分烟尘和粉尘排人环境空气以后,其粒径V100 U m称之为总悬浮微粒(TSP); 粒径为10 U m的称之为可吸人颗粒(PM10)TSP和PM10在粒径上存在着包含关 系,即PM10为TSP的一部分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PM10/TSP的重量比值为60 —80 %。

8、 烟气黑度:《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炼焦护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均有“烟气黑度”的规定烟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标准 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人们感观对颜色、气味为基准的污染物,烟气黑度等;另 一类是以有害物质的浓度或排放量为基准的,如烟尘、SO2、NOX等四) 各单位应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五) 各单位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精心操作, 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并不断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 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六)各部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杜绝废气无组织排 放废气处理设施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 到处理效果尾气处理岗位应设置设备维护保养和废气排放监控记录表,并做好 原始记录七) 我公司废气主要排放口:硫酸尾气排放口、复合肥生产造粒尾气排放 口、复合肥生产中和尾气排放口、复合肥生产转化尾气排放口、混肥生产洗涤尾 气排放口、35吨锅炉尾气排放口、磷酸生产洗涤尾气排放口、合成氨造气吹风气 排放口。

八) 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危害人体健康时,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救 援预案九) 公司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废气进行监测对于废气,环境监测站每个月 对各装置尾气排放烟囱监测一遍在每年的小麦扬花前后和玉米扬花前后各两个 月的时期,每两周对各装置尾气排放烟囱监测一遍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经监测废气出现一项不合格扣该单位2-5分二) 对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无理阻挠监测人员正常监测的扣该单位5-10 分三) 对各部门尾气洗涤装置,没有设备保养记录、废气监控记录,扣该单 位2-5分,记录不规范、不清晰扣该单位1-2分,设备运行不正常,扣该单位2-5 分四) 以上考核未涉及到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每处(次)扣2-2 0分第八条文件记录《防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废气监控记录》《设备保养记录》《分析报告单》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控制公司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保 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提高我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管理第三条职责(一)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二) 仓储管理部负责废弃物的回收管理三) 采购部负责废弃物的销售管理。

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各单位负责控制本单位的固体废弃物排放和管理二) 所有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上缴仓储 管理部或者上报待处理物资的明细各部门不能自行处理本部门所产生的废弃物 资,更不能将废弃物资随处丢弃三) 废弃物的处理统一由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 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或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 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二)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1、固体废弃物大体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 固体废物按其特性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具有腐蚀 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因此危险废物对环 境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

2、公司内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指生活垃圾、废旧包装物、粉尘、废旧钢材、 煤渣等公司内固体废弃物可分为: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瓜皮、 果皮、果屑;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废办公用纸、废报纸、废纸箱、 废木头、废旧钢材、煤渣、煤灰、废旧电缆、公司建筑垃圾、废玻璃制品、旧设 备;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打印墨盒、废电池、废复写纸、色带、 油棉纱、灯管、计算机软盘、油手套;可回收利用有害废弃物:如废灭火器、废 塑料布、废旧编织袋、废机油对这些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定点存放三)固体废弃物管理1、 公司内的生活垃圾、废弃建筑等垃圾实行统一存放2、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公司内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 发现撒落、乱倒现象,及时对责任部门提出警告,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清理3、 安全环保部负责与环卫部门联系,清理公司的垃圾池4、 公司内的废弃钢材、煤渣、废旧编织袋等,由采购部废旧物资销售部门 负责销售管理,产生的部门负责存放管理5、 对于公司内产生的废弃物各单位分别进行标识管理,定人、定点管理6、 对于公司要求以旧换新的物资,在领用料时必须自觉带废旧件到仓库领 用新件仓储部废旧物资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不严格按照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 理规定执行的部门,仓储部有权拒发新的备件并进行考核。

7、 对于以下废旧物资,各产生部门必须及时上缴仓储管理部:(1) 废旧机油类2) 旧油桶、染料桶、水处理剂桶3) 各类有色金属制品备件类4) 车间领用时要求以旧换新的部分,包括四氟件、轴承、不锈钢、铜件、 铝件、铅件等5) 各部门替换的车辆、空调、微机等办公设备及生活用品6) 废旧钢材类等8、各单位必须建立废弃物管理台帐,主要登记废弃物种类、数量、危害等,并进行月度盘库四)危险废物管理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 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3、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 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4、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并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 面之间保留10 0毫米以上的空间。

8、 对于公司处理不了的危险废物实行委托处置,具体由公司废旧物资销售 部门负责9、 对于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处置资质,并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未对废弃物进行严格管理的扣该单位2-5分二) 对于单位生产的废弃物未定人、定点管理的扣2-3分/项三) 对于向垃圾池内乱放可回收废弃物的扣该单位2-5分/次四) 对于未建立废弃物管理台帐的单位,扣该单位2-5分,记录不符合要 求扣2-3分/项五) 以上考核未涉及到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每处(次)扣2-2 0分第八条文件记录《防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废弃物登记台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防治环境噪声造成污染,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条职责(一)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二)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据本制度进行实施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境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二) 设备管理部应充分考虑机械设备噪声的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三) 安全环保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 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二)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三) 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 活环境的声音四) 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噪声分为:生产设备噪声、车辆噪 声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有震动压缩机噪声、鼓风机噪声、粉碎噪声五) 各单位应采用清洁的生产设备,设备管理部在机械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对机械设备噪声的要求,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六) 各部门对本部门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技术改造,可采取隔音、消 音、吸音等多种降噪措施或设施,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噪声产生环 节七) 加强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设置隔音板,佩戴具有降噪声的防护用具 (如耳塞、耳罩)等八) 安全环保部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厂界噪声厂内噪声进行监测,如果超 标应米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九) 公司噪声控制标准:厂界噪声:白天W65dB ;夜间W55dB ;厂内W85dB(A)(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 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I5545II6050I6555W7055I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II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III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W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未对噪声进行控制管理的扣该单位3-5分二) 对于配备耳塞的工作岗位未按要求使用的扣2-3分/项三) 未按要求使用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的单位考核5-10分/项(四) 以上考核未涉及到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每处(次)扣2-20分第八条文件记录《防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告知牌》环境污染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改善环境质 量,提高公司的环境治理工作,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职责(一)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二) 设备管理部负责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三) 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12号令(2000)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环境污染设施总的监督管理。

二)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环境污染设施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设 施台帐并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环境污染设施,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为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 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烟尘、恶臭气体、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 害化学物质、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而配套建设的各种处理(处置、 净化、控制设施(场所)二)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内的环境污染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设备管 理部负责环境污染实施的维护保养监督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 各单位应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环境污染设施登记建档,定期进行维护保 养,做好检修运行记录四) 公司员工有保护环境污染实施的义务,有权对破坏环境污染设施的单 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五)环境污染设施的设计和实际处理能力必须与污染物排放量相适应经 处理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省、公司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六) 各单位应当把环境污染设施的管理纳入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体系,保 障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治设施应当与产生污染物相应的生产和其他活动的设 施同时运行、同时维护保养七)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环境污染设施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 程。

八) 环境污染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暂时停止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停止生产 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及时进行抢修,排除故障并在故障发生后的8小时内向 公司环保部作出书面报告九) 环境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关闭)或者闲置有下列情况之一,确 需拆除(关闭)或者闲置的,必须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1、 由于产品、生产工艺或者设备改变,原有的防治设施不需要继续使用的;2、 防治设施需要更新、更换、改造、扩容的十)拆除(关闭)或者闲置环境污染设施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如下内容:1、 防治设施的基本情况;2、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的主要原因;3、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去向和可 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计划采取控制或者减少排放污染物的措施及预期效果;4、 重新安装使用或者恢复使用的时间十一)环境污染设施因检修需要暂时停止使用的,各单位应当书面报告设 备管理部审批,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设备管理部应当自接 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同意十二)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每月组织环境污染设施 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检查。

被检查 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以奖励:1、对环境污染设施的工艺技术进行重大革新,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2、 推广新型环境污染设施,对减少排放污染物做出突出贡献的;3、 检举拥有环境污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经调查属实的;4、 对公司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第七条规定要求(一) 检修要求:1、 环境污染设施检修前,参检单位必须组织召开参加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 动员会,会议要有记录、签到2、 环境污染设施检维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参检人员学习各级安全检维修 管理规定和安全检维修规程3、 环境污染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维护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 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检修前两天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 单位存档4、 检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票,执行检修作业票证制度如需高 处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 检修期间所有的设备检修票和安全作业票证均由本单位安全员审批安全措施,同 意后方可签发5、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 检修现场,口头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检 修时负责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6、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7、 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戴好 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检维修现场8、 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检修技术操作规程、环保技 术要求二) 日常维护要求:1、各单位每天对所属区域内的环境污染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巡检要定人、定时、定点、定措施,并做好巡检记录2、巡检人员应当按时巡检,不得随意漏巡、改动巡检时间,确保巡检质量3、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环境污染设施专项检查第八条相关考核(一)环境污染设施检修前未培训和召开会议的,分别扣所在单位当月安全管理5-10分对于动员会没有会议记录、没有签到的,分别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 管理2-5分二) 检维修前不认真检查和准备的、无检查记录或记录无签字的每一处不 符合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管理5分三) 未对环境污染设施进行建档管理的,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管理3-5分四) 环境污染设施需要更新、更换、改造、扩容、闲置未执行相关手续的, 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管理10-20分五) 未建立环境污染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管 理5-10分。

六) 对于以上处罚没有涉及到的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分 别扣所在单位当月环保管理5-20分第九条记录文件《环境污染设施登记台帐》《巡检记录》《检修票》《环境污染设施检修维护方案》环境保护监测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更好的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公司的环保管理,更好的 做到公司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达标排放,全面掌握各类污染物的排 放情况,特制定本监测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环保设施的监测第三条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环境监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二) 环境监测站、生产管理部、调度室协助搞好监督监测及检查工作三) 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现场的环保设施的监测工作四) 质量管理部负责环境检测站分析器具的定期监测五) 计量管理部负责对计量器具的定期监测校验第四条引用法规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由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 告报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被监测单位各一份。

安全环保部依据监测报告进 行考核二) 被监测单位针对不合格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整改三) 设备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报安全 环保部第六条规定内容(一)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市环境检测站对公司整个环境进行监测,主 要监测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内容,并出具监测报告,每年组织一次二) 各生产单位对各自单位内的废水应根据公司《废水排放制度》相关要 求定期进行监测三) 监测对象:公司内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环保设施五) 对于废水、废气的监测主要是由公司环境监测站负责进行监测废水 日常监测环境检测站每班对各装置外排水监测2次/班,主要监测浊度、PH值;其 它污染物按上表要求每班1次班六) 对于噪声的监测主要是由环保部负责进行进行监测,主要监测厂外、 各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的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预防 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七) 对于设施的监测: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各生产区域的环保装置进行监测, 每月监测一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化验分析室内的分析器具定期监测,每年监测 一次;计量管理部负责对计量器具的定期监测,每年监测一次八) 污染事故监测:当发生污染事故时,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污 染物的实际情况,公司环境检测站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九) 监测结果评价:设备管理部对环保装置检测完毕后,每季度对环保生产实施做一次评价;质 量管理部对化验分析器具的监测,每年对分析器具使用情况做一次评价;计量管 理部对计量器具的监测,每年对计量器具运行情况做一次评价第七条相关考核(一) 环境检测站对废气、废水的监测数据作为考核各分厂的依据,不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的依据《废水排放管理制度》及《废气排放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处 理二) 对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无理阻挠监测人员正常监测的扣该单位环境 管理2-5分三) 环境检测站应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监测任务, 每次扣1-2分四) 环境保护设施应定期进行监测,没有定期进行监测的扣相关单位2-5 分五)监测数据要真实可靠,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5分六) 未按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的,扣相关单位2-3分七) 以上考核未涉及到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每处(次)扣2-20分第八条文件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废水监测台帐》《分析报告单》《评价报告书》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时掌握事故 情况,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环境不受污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的管理第三条职责(一) 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对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事件与破坏事故 进行处理,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二) 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负责综合监督和调 查三) 各系统对本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负责调查处理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工作程序(一) 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破坏事故及突发事件后,事故现场人员要 在10分钟之内将事故情况口头上报事故发生单位以及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有 关人员(夜间或节假日期间上报调度室),事故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重伤及以下事故)在30分钟内将事故详细经过报安全环保部及分管副总,倘若 出现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给相 关上级主管部门二) 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三) 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根据原因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并 存档四) 公司总经理接到“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 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本单位发生任何事故后,应立 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 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 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二)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 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 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分为:1、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 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2、 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2)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3)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 对环境造成危害。

3、 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 破坏事故:(1)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 含10万元);(2) 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3) 人群发生中毒症状;(4)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5)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6) 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4、 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 破坏事故;(1)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 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3) 人员中毒死亡;(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6) 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四)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 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五)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 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W 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 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 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 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 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2、 重大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 50人以上、100人以下;(2) 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 以上、5万人以下的;(4)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 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 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 响;(3)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4、 一般环境事件(W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六)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1、 重大或特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类:(1) 重大或特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 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 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或书面报 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造成负面影响2) 报告内容: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 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等初步情 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 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 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 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2、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类:(1)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类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 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2) 报告内容:初报可用或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 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 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 度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 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 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 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 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核与辐射事件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 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3、 公司内部报告程序(1)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负伤者或最先 发现者应立即向当班工长或生产调度报告,并立即报告本车间负责人、分厂负责 人2) 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负责人 应立即(第一时间)口头或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6.3.3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口头 汇报后,首先核实情况,了解事故基本状况后按规定决定是否立即向临沂市上级 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后再书面报送事故报告,同时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情况4、 外部报告程序(1) 事故快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发 生事故的各单位,10分钟内,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亡人数等简 要情况,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对于发生一般、较大的环境污 染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向市安监局和相关部门报 告,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还应报告省安监局,报出时间在1小时内。

2) 书面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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