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税 法 学》经 典 案 例 全 集1.财政法案例1. 1 财政局局对挪用救灾灾款的民政局局依法享有行行政处罚权【案情摘要】 19998年上级拨拨给某县民政政局40万元求灾灾款,该局挪挪用18万元办企企业19999年,上级级又拨给救灾灾款50万元,该该局竟挪用441万元投资资办企业两两年总计挪用用59万元市市财政局接到到群众举报,遂遂对其进行了了查处:(一一)追回被侵侵占、挪用的的救灾款599万元;(二二)对民政局局通报批评;;(三)建议议对主要责任任人员行政记记过处分,并并处以二个月月基本工资的的罚款法律问题】 挪用救救灾款应如何何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主主要涉及财政政局对挪用救救灾款的民政政局依法享有有行政处罚权权的问题《国国务院关于加加强预算外资资金管理的决决定》第九条条规定,对擅擅自将财政预预算挪作他用用或转为有偿偿使用的,其其资金一律追追回上缴上一一级财政,并并相应核减以以后年度的财财政预算拔款款,同时给予予有关责任人人相应的处分分……情节严重重的,要移送送司法机关追追究刑事责任任 《国务务院关于违反反财政法规处处罚的暂行规规定》第十四四条规定:“挪用或者克克扣支前救灾灾、防灾、抚抚恤、救济、教教育等专项资资金和物资的的,……从重处罚罚。
本案中中,某县民政政局两次挪用用救灾款项,且且挪用数目较较大,其行为为违反了上述述法律规定,故故应予以必要要的行政处罚罚市财政局认定事事实清楚,适适用法律准确确,其处罚是是正确的案例1. 2 财政厅厅依法有权对对违法执业的的注册会计进进行行政处罚罚【案情摘要】 S省财财政厅在检查查工作时发现现,某公司将将外市某经理理部交来的11998年的的鱼粉差价款款150万元,长长期挂在往来来帐上19998年年底底,注册会计计师龙某在公公司经理刘某某的指示下,在在上交的年度度会计报表上上,为逃避上上缴,对将该该鱼粉差价款款150万元划划回原单位 财政厅厅认为:龙某某的行为违反反了《注册会会计师法》,在在应当拒绝出出具有关报告告时未加拒绝绝,故处理如如下:对龙某某予以警告,对对该公司依照照《国务院关关于违反财政政法规处罚的的暂行规定》另另案处罚法律问题】 对注册册会计师的违违法行为应如如何处理?【法律分析】 本案主主要涉及财政政厅依法有权权对违法执业业的注册会计计师进行行政政处罚的问题题 根据《注注册会计师法法》规定,注注册会计师执执行审计业务务,在应当拒拒绝出具有关关报告时必须须予以拒绝。
应应当拒绝出具具报告的情形形为: (1)委委托人示意其其作不实或者者不当证明的的; (2)委委托人故意不不提供有关会会计资料和文文件的; (3)因因委托人有其其它不合理要要求,致使注注册会计师出出具的报告不不能对财务会会计的重要事事项作出正确确表达的 对上述行行为根据《注注册会计师法法》应予以如如下处罚: (1)注册册会计师违反反本法规定的的由省级以上上人民政府财财政部门给予予警告;情节节严重的,可可以由省级以以上人民政府府财政部门暂暂停其执行业业务或者吊销销注册会计师师证书 (2)会计计事务所违反反本法规的,由由省级以上人人民政府财政政部门给予警警告,没收违违法所得,可可以并处违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罚款;情节严严重的,并可可以由省级以以上人民政府府财政部门暂暂停其经营业业务或者予以以撤销本案中,作为注注册会计师,龙龙某明知委托托人刘某的财财务会计处理理有问题,理理应加以拒绝绝,却仍按照照刘某的授意意制作会计报报表,其行为为违反了上述述法律规定,故故应予以行政政处罚案例1. 3 财政政局依法有权权对私分预算算收入的单位位进行行政处处罚【案情摘要】 19996年7月某财政局局接到群众举举报,反映某某科学研究所所私分转包收收入问题。
某某财政局派人人前往调查,经经查:某科学学研究所系差差额预算单位位,现有职工工174人19955年,该所转转手承包某科科研项目所得得收入25万元同同年11月,科研研所以劳务费费等名义全部部私分给本所所职工人均达达1400元而而未按规定将将该收入纳入入预算内财财政局认为::该科研所违违反了《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预算法》和和《事业行政政单位预算会会计制度》的的有关规定,决决定: (一)将将私分转包收收入25万元全部部追回上缴财财政; (二)对对某科学研究究所予以通报报批评; (三)建建议主管部门门对直接责任任人员给予记记大过行政处处分法律问题】 定额单单位转包收入入如何处理,若若违法应如何何处理?【法律分析】 本案主主要涉及财政政局依法有权权对私分预算算收入的单位位进行行政处处罚的问题 财政部部颁发的《事事业行政单位位预算会计制制度》第三十十九条规定::“差额单位预预算经费以外外组织的各项项收入,除应应缴国家的预预算收入外,经经同级财政机机关同意,可可以留给单位位使用第四十条第第二款规定::“国家规定的的各种财务制制度和费用开开支标准,各各单位都必须须遵守,不得得任意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本级政府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本案中,某科学学研究所的转转包收入按规规定应纳入单单位预算内,而而该所擅自将将这笔收入225万元全部部分发给职工工,属于私分分公款,是严严重的违法行行为,故应由由财政部门依依法予以惩处处2.增值税法 案例2. 1 增值税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税人的分类【案情摘要】2000年7月月,吉林省安安图县国税局局征收科在对对某木制品加加工企业的纳纳税情况进行行检查时发现现,该单位年年销售额超过过了200多万元元,达到了增增值税一般纳纳税人的标准准,且财务制制度健全,却却一直按小规规模纳税人申申报纳税,未未申报办理增增值税一般纳纳税人的手续续于是,税税务人员按其其销售额与法法定增值税率率计算应补税税款20多万元,并并不予抵扣任任何进项税额额该单位不不理解,并向向上级税务机机关申请行政政复议【法律问题】1.一般纳税人人与小规模纳纳税人的区分分标准是什幺幺?2.他们在计征征增值税额方方法上有什幺幺不同?【法律分析】 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增值税暂暂行条例》(以以下简称《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增值税暂暂行条例实施施细则》(以以下简称《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规定,一一般纳税人与与小规模纳税税人的划分标标准为:(11)年应征增增值税销售额额(以下简称称年应税销售售额)的大小小。
具体为,从从事货物生产产或提供应税税劳务的纳税税人,以及以以从事货物生生产或提供应应税劳务为主主,并兼营货货物批发或零零售的纳税人人,年应税销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上的,为一般般纳税人,以以下的为小规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批发或零售的的纳税人,年年应税销售额额在180万元以以上的,为一一般纳税人,以以下的为小规规模纳税人另另外,年应税税销售额超过过小规模纳税税人标准的个个人、非企业业性单位、不不经常发生应应税行为的企企业,视同小小规模纳税人人2)财务制度度是否健全财财务制度健全全的,为一般般纳税人,不不健全的为小小规模纳税人人 一般纳纳税人与小规规模纳税人计计征增值税额额的方法是不不同的根据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第第4条规定,一一般纳税人销销售货物或提提供应税劳务务,应纳税额额为当期销项项税额抵扣当当期进行项税税额后的余额额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税额-当期进项税税额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122条和13条的规定定规定,小规规模纳税人销销售货物或提提供应税劳务务,按照销售售额和规定的的征收率计算算应纳税额,不不得抵扣进项项税额公式式为:应纳税税销售额×征收率本案中纳税人属属于一般纳税税人,其应纳纳税额应按照照一般纳税人人计算方法计计算,但税务务机关不允许许其抵扣进项项税额是否违违法呢?根据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实施施细则》第330条规定,一一般纳税人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应按按销售额和规规定的增值税税税率计算应应纳税额,不不得抵扣进项项税额,也不不得使用增值值税专用发票票:(1)会计核算算不健全,或或者不能够提提供准确税务务资料的;(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该单位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因此,该税务机关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案例2. 2 增值税税的纳税税人人—承包经营中中增值税的纳纳税人的确定定【案情摘要】 某公司司(甲方)与与某人(乙方方)在19999年签定了了一份承包合合同,内容是是把自己下属属的一家商场场承包给乙方方经营合同同在规定承包包形式、经营营范围、承包包期限等内容容的同时,还还规定了纳税税事宜的处理理部分,具体体为:“乙方守法经经营,所需一一切手续由甲甲方办理,各各项有关的税税务费用均由由甲方负责缴缴纳当地税务机机关对该商场场的税收是半半年核定一次次1999年上半年年甲方每月应应纳各项税额额为36000元,下半年年为40000元按照合合同规定乙方方年承包费为为18万元,每每月为1 ..5 万元,这这样,19999年甲方每每月可以获得得7400元的的收入到了了2000年上上半年,该商商场的经营规规模扩大了,税税务机关根据据该商场的经经营情况核定定上半年应纳纳各项税额为为6500元,这这样甲方上半半年收入仅剩剩1000元甲甲方一看着急急了,如果乙乙方生意越好好,自己收入入就会越少,最最后可能还要要倒贴于是是要求乙方变变更或终止合合同,乙方坚坚决不同意,甲甲方不知如何何解决。
法律问题】1. 应负担承包经营营中的纳税责责任?【法律分析】《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9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或承包给他人人经营的,以以承租人或承承包人为纳税税人”另外,《合合同法》第552条明文规规定,违反法法律、行政法法规的强制规规定的合同无无效据此可可以看出,在在甲、乙双方方签订的合同同中,关于纳纳税事宜是不不符合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属属于合同无效效部分,对合合同双方不能能产生约束该该案中纳税人人应是乙方,甲甲方可以根据据法律、法规规规定与乙方方协商或通过过法院解决案例2. 3 增值税税的纳税人——联营中增值值税纳税人的的确定【案情摘要】 19995年初,A与某市机电电公司签订了了一份联营协协议书协议议书上规定,甲甲方即机电公公司负责提供供经营手续,即即向A提供经营所所需要的执照照、票据、单单位证明等,并并由甲方负责责纳税;乙方方即A自己负责联联系业务,自自主经营、自自行结算,自自负盈亏,并并建立相对健健全的会计制制度同时,每每月向机电公公司上缴管理理费1万元,但纳纳税事宜与AA无关协议议签定后,AA开始经营11997年初初,该市国税税局第二稽查查分局在对AA进行税务检检查中发现,A在1995年~1996年经营中,将部分货款长期挂在“预收货款”帐户,两年未结转的销售收入达9万元。
税务人员认为A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因此该国税局对其作出了补缴所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法律问题】1.在联营中,谁谁是纳税人??2.该机电公司司向A提供经营所所需要的证件件、证明等是是否合法?【法律分析】 根据《企企业法人登记记管理条例》的的有关规定,企企业法人营业业执照、企业业法人营业执执照副本,不不得伪造、涂涂改、出租、出出借、转让、出出卖和擅自复复印该机电电公司为A提供营业执执照,并收取取一定比例的的管理费,实实质是出租营营业执照行为为:另外,根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以下下简称《税收收征收管理法法》及其《实实施细则》和和《发票管理理办法》的规规定,发票只只限于用票单单位和个人使使用,对从事事生产、经营营的用票单位位和个人,凡凡未办理税务务登记的,一一律不售给发发票A从事具体经经营,但其既既未向税务机机关申请办理理税务登记,又又未向经营地地税务机关申申请填开,却却通过签定合合同得到发票票的使用权因因此,该合同同违反了法律律、行政法规规中的强制性性规定,属于于违法合同谁经营,谁纳税税,是征税的的基本原则根根据〈增值税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定,增值税的的纳税人是指指在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内销售货物或或者提供加工工、修理修配配劳务以及进进口货物的单单位和个人。
该该案中的真正正经营者是AA,不是机电电公司,A应负的纳税税义务不会因因他与机电公公司之间的约约定而改变因因此,税务机机关要求其补补缴税款、滞滞纳金和罚款款是合法的案例2. 4 增值税税的征税范围围—提供修理修修配劳务【案情摘要】 20000年3月,福建省省某市税务机机关进行税务务检查时发现现,某电了技技术有限公司司受一家电器器产品公司委委托,负责对对其销售产品品进行售后保保修及服务,电电气公司定期期支付劳务费费在缴纳税税款时,该公公司按照劳务务费3%的税率交交纳了营业税税税务人员员提出该公司司错用了税种种,应该缴纳纳增值税,并并要求其补缴缴税款和滞纳纳金但该公公司的会计人人员坚持说他他们不生产产产品,收取的的只是维修劳劳务费,而劳劳务费收入就就应该缴纳营营定税法律问题】1. 器维修服务应该该缴纳什幺税税?【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营业业税暂行条例例实施细则》(以以下简称《营营业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2条规定,应应缴纳营业税税的劳务,是是指属于交通通运输业、建建筑业、金融融保险业、邮邮电通迅业、文文化教育体育育业、娱乐业业、服务业等等劳务可见见,提供加工工、修理修配配劳务,不属属于其中。
而而根据《增值值税暂行条例例》第1条规定,在在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境内销销售货物,提提供加工、修修理修配劳务务应该缴纳增增值税另根根据《增值税税暂行条例》第第4条规定,纳纳税人提供加加工、修理修修配劳务,税税率为17%%综上所述述,该公司应应该缴纳增值值税因此,科科务人员处理理决定是有法法律依据的案例2. 5 增值税税的征税范围围—视同销售【案情摘要】 浙江省省平阳县某公公司20000年1~3月期间间将产成品虾虾仁发给职工工及赠送给关关系户,共计计5000公斤斤平阳市国国税局稽查队队对其纳税情情况进行检查查时,发现其其帐实不符,经经过仔细询问问、调查、弄弄清缘由,要要求其补缴增增值税170000元,并并以偷税为由由给予相应罚罚款这种没没有销售也算算偷税,补了了税还要缴罚罚款,使该公公司负责人感感到困惑和沮沮丧法律问题】1. 税人没有销售,为为什幺税务机机关还要向其其征税?2. 务机关对这种情情况采用什幺幺方法确定其其销售额?【法律分析】 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4条规定:单单位或个体经经营者将自产产、委托加工工的货物用于于集体福利或或个人消费,和和将自产、委委托加工或购购买的货物无无偿赠送他人人的,属于视视同销售范畴畴。
该例中平平阳县某公司司将自己生产产的产成品作作为福利发放放给职工和作作为礼物赠送送给关系户,在在表面上虽不不是销售,但但却是法规规规定的视同销销售范围税税务机关应该该对其征税根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实施施细则》第116条规定,视视同销售没有有销售额时,税税务机关可以以按照下列顺顺序确定其销销售,一是按按税务机关向向其征税是完完成合法的纳纳税人当月同同类货物的平平均销售价格格确定;二是是按纳税人最最近时期同类类货物的平均均销售价格确确定;三是按按组成计税价价格确定组组成计税价格格=成本×(1+成本利润润率)公式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售自产货物的的为实际生产产成本,销售售外购货物的的为实际采购购成本公式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率”由国家税务务总局确定案例2. 6 增值税税的征税范围围—混合销售【案情摘要】 某专营营店成立于22000年9月,以经营营某品牌机为主要业务务,同时还负负责发放话机机号码和代办办通话手续经经营过程中相相关电信劳务务服务、通迅迅网络、通话话等一切电信信业务均由市市电信局负责责该店于110月初向税税务机关申报报缴缴纳营业业税主管税税务机关了解解其经营范围围以后,要求求其缴纳增值值税。
该店在在咨询了电信信局后,认为为税务机关搞搞错了,并坚坚持自已应该该缴纳营业税税法律问题】1. 幺是混合销售行行为?其征税税规定是怎样样的?【法律分析】 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5条规定,混混合销售行为为,是指一项项销售行为既既涉及货物又又涉及非应税税劳务从事事货物生产、批批发或零售的的企业、企业业性单位及个个体经营者的的混合销售行行为,视为销销售货物,应应当征增值税税;其它单位位和个人的混混合销售行为为,视为销售售非应税劳务务,即属于应应该缴纳营业业税的交通运运输业、建筑筑业、金融保保险业、邮电电通迅业、文文化体育业、娱娱乐业、服务务业税目征税税范围的劳务务另根据据据财税字[11994]0026号通知知规定,“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电电信局批准的的其它从事电电信业务的单单位]自己销售无无线电呼机、移移动,并并为客户提供供有关的电信信劳务服务的的,属于混合合销售行为,征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售无线寻呼机机、移动话、不提供不不关的电信劳劳务的,征收收增值税从上述规定可以以得出,电信信单位销售手应缴纳营营业税,专营营单纯销售手却应该缴缴纳增值税因因此,税务机机关要求该店店缴纳增值税税是合法的。
案例2. 7 增值税税税率—包装物租金金适用税率【案情摘要】 某粮食食加工企业为为增值税一般般纳税人,主主要产品有大大米、面粉,随随同大米、面面粉销售的包包装物租金采采用单独计价价方式核算该该企业会计不不清楚包装物物价款应适用用17%还是13%的税率率,向主管税税务机关咨询询主管税务务机关解释,该该企业的包装装物应按133%税率计算算纳税法律问题】1. 外费用适用税率率是如何规定定的?【法律分析】根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第第6条及其《实实施细则》第第12条的相关关规定:纳税税人的应纳税税额为纳税人人销售货物或或应纳税劳务务向购买方收收取的全部价价款和价外费费用价外费费用指纳税人人价外向购买买方收取手续续费、补贴、基基金、集资费费返还利润、奖奖励费、违约约金、包装费费、包装物租租金、储备费费、优质费、运运输装卸费、代代收款项、代代垫款项、及及其它各种性性质的价外费费用凡价外外费用,无论论其会计制度度如何核算,均均应并入销售售额计算应纳纳税额该粮粮食加工厂销销售大米、面面粉、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2条规定,都都属于13%%税率范畴,因因此,包装物物租金也应随随主营业务适适用13%的税率率。
案例2. 8 增值税税税率—低税率【案情摘要】 某食品品企业去年77月份出售了了一批蛋糕和和馒头,均按按13%的税率率进行了纳税税申报后县县国税局稽查查分局进行增增值税的检查查中,认为该该企业对蛋糕糕和馒头适用用的税率是错错误的,应按按17%的税率率申报纳税稽稽查分局对该该食品企业下下发了补缴税税款通知该该企业认为其其纳税无误,并并与纳税务机机关发生了争争议,向上一一级税务机关关申请复议法律问题】根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第第2条规定,纳纳税人销售或或者进口粮食食、食用植物物油;自来水水、暖气、热热水、煤气、石石油液化汽、天天然气、沼气气、居民用煤煤炭制品;图图书、报纸、杂杂志;饲料、化化肥、农药、农农机、农膜及及国务院规定定的其它货物物,税率为113%;纳税税人销售或者者进口除上述述13%税率范范围以外的货货物和提供加加工、修理修修配劳务,税税率为17%%;纳税人出出口货物,税税率为零但但国务院另有有规定的除外外)本案中中纳税人出售售的蛋糕和馒馒头属于粮食食加工品,而而非粮食,不不属于13%%税率范围内内的项目,应应适用17%%税率因此此,根据上述述规定,上一一级税务机关关应作出维持持原国税局稽稽查分局决定定的复议决定定。
案例2. 9 增值税税的计算—当期销售额额的确定【案情摘要】 黑龙江江省某县国税税局根据县新新华书店近期期申报销售收收入额度偏低低的异常情况况,对其进行行重点查核后后发现,该书书店课本主要要销售给中小小学校,销售售方式采用预预收货款22000年上上半年使用的的课本,早在在去年就收取取了货款由由于销售特别别集中,增值值税又是按月月计算的,当当期申报销售售额较大为为了少缴税,这这家书店将22、3月份取得的的销售收入1119.333万元,没有有列入当期,而而是列入4、5月份,以达达到少缴税的的目的经税税务机关查实实,2、3月份少提销销售项税155.51万元元税务机关关要求其补缴缴少缴税款、滞滞纳金,并处处以少缴税款款1倍的罚款法律问题】1.该书店月应应纳税额应如如何计算?【法律分析】《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4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售货物或者应应税劳务,应应纳税额为当当期项税额抵抵扣当期销项项税额后的余余额应纳税税额的计算公公式:应纳税税额=当期销售项项税额当期进进项税额该条规定要要求纳税人在在核算其销项项税额时,必必须严格守税税法规定的纳纳税期限进行行计算该案案中的新华书书店为了少数数缴当即期应应纳税款,将将当期取得的的销售额不计计入当期,而而计入以后期期限,根据《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第400条规定,已已构成偷税。
因因此,税务机机关的要求是是合法的案例2. 100 增值值税的计算——销售额的一一般规定【案情摘要】 江西省省某县医药公公司属于增值值税一般纳税税人,税款征征收采取查帐帐征收法11999年12月,县国国税局稽查局局对该公司11999年1~9月的纳纳税情况进行行日常稽查在在审查有关帐帐目时,发现现每个季度末末“财务费用”借方都有一一笔红字冲转转,经过一番番细致敬调查查核实,查明明该公司19998年向县县中医院销售售药品、药材材一批,因中中医院没有及及时付款,医医药公司向中中医院按季收收取所欠货款款的利息422620元法律问题】1. 公司该笔“财务务费用”应该缴纳什什幺税?2. 公司的行为属于于什幺行为??3. 税务局对该公司司的行为应如如何处理?【法律分析】根据《增值税暂暂行条例》第第6条规定:纳纳税人的销售售额是指纳税税人销售货物物或者提供应应税劳务向购购买方收取的的全部价款和和价外费用所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外向购买方收收取的手续费费、补贴、基基金、集资费费、返还利润润、奖励费、违违约金(延期期付款利息)、包包装费、包装装物租金、储储备费、优质质费、运输装装卸费、代收收款项及其它它各种性质的的价外费用。
由由此,该公司司收取的该笔笔利息收入不不论在法律上上如何处理,都都应计入公司司的销售额计计征增值税该该公司未申报报纳税,却直直接冲减财务务费用根据据《税收征收收管理法》第第40条规定,该该公司在帐簿簿上多列支出出少列收入的的做法已构成成了偷税因因此,税务局局应该要求该该公司补缴所所偷税款、滞滞纳金,并处处以所偷税款款5倍以下罚款款案例2. 111 增值值税的计算——进项税额的的抵扣范围【案情摘要】 某甲主主要从事经销销汽油、柴油油等油品批发发、零售企业业,从19999年8~12月,非非生产经营性性用车耗用外外购汽油3.14吨,价价值82800.81元,并并已结转成本本其主管税税务机关在检检查其纳税情情况时发现并并指出,这部部分自用油品品的进项税金金应做转出处处理,不得从从销项税金中中抵扣,并对对该企业作出出补税及加收收滞纳金的处处理决定该该企业认为税税务机关作出出如此处理决决定没有法律律依据,因而而向上级税务务机关申请税税务行政复议议法律问题】1. 案中纳税人自用用油品的进项项税额应如何何处理?【法律分析】 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8条规定,准准予从销售项项税额中抵扣扣的进项税额额包括:(11)从销售方方取得的增值值税专用发票票上注明的增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
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9条和第10条规定,下下列项目的进进项税额不得得从销项税额额中抵扣:(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它有关事项的;(2)购进固定资产;(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5)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本案中纳纳税人自用油油品的进项税税额应于当期期作进项转出出处理,补缴缴增值税1440774元元)并从滞纳纳之日起缴纳纳滞纳金案例2. 122 增值税税的税收优惠惠—免税 【案情摘要】某残疾人A于11999年10月办了一一个电器经营营部,主要经经营电风扇、电电熨斗、电饭饭煲等,但生生意一直不好好因此,只只办了营业执执照,没有办办理税务登记记证,也从未未交过税22000年9月,国税局局人员在进行行税收大检查查时才发现这这一情况于于是责令其缴缴纳19999~20000年9月的税款5440.80元元、滞纳金1132.733元和罚款5000元,并责责令其10天内到税税务机关补办办税务登记手手续。
A认为自己是是残疾人,生生活本不容易易,税务局还还要向其征收收如此多税款款,实在是过过分,又听朋朋友讲残疾人人可以享受国国家税收优惠惠,便没有理理会税务局规规定的限期此此后,税务人人员经县税务务局长批准,扣扣押、查封了了A的20件电器产产品,价值约约1200元,并并将这些商品品拍卖,以拍拍卖所得抵缴缴了税款AA不服,向人人民法院起诉诉该国税局法律问题】 1.残疾人销销售货物是否否应该纳税?? 2.该国税局局的行为是否否合法?【法律分析】 从上述述案例可以看看出,A缺乏税法知知识根据《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第100条规定,A应自领取营营业执照之日日起30日内,持持有关证件,向向税务机关申申报办理税务务登记但该该案中的A却没有在规规定时间内办办理税务登记记 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1条规定,增增值税纳税人人为在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境境销售货物或或者提供加工工、修理由修修配劳务以及及进口货物的的单位和个人人又根据该该《条例》第第16条规定::由残疾人组组织直接进口口供残疾人专专用的物品,以以及残疾人员员个人提供加加工、修理修修配劳务,才才享有免纳增增值税的权利利由此,AA构成了增值值税纳税人,而而且经营的商商品属于非免免税商品,因因此,A应该缴纳增增值税。
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以以下简称《个个人所得税法法》)第5条规定,残残疾、孤老人人员和军烈属属的所得经批批准可以减征征个人所得税税同时,根根据《税收征征收管理法》第第21条规定::纳税人可以以依照法律、行行政法规的规规定向税务机机关书面申请请减税、免税税本案中的的A没有向税务务机关申请减减税,等于放放弃了自己享享受减免税权权利,因此,应应该按照税法法规定缴纳各各种税款此外,对于该国国税局行为是是否合法的问问题,根据《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第277条规定:从从事生产、经经营的纳税人人未按照规定定期限缴纳税税款,由税机机关责令限期期交纳,逾期期仍未缴纳的的,经县以上上税务局局长长的批准,税税务机关可以以采取税收强强制执行措施施,即可以直直接从其开户户行扣缴其相相当于应纳税税款的存款;;或者可以扣扣押、查封、拍拍卖其价值相相当于应纳税税款的商品、货货物或者其它它财产,以拍拍卖所得抵缴缴税款税务务机关在采取取强制执行措措施时,连同同纳税人未缴缴纳的滞纳金金同时强制执执行因此,该该案中国税局局采取扣押、查查封、拍卖AA价值相当于于应纳税款的的商品也是合合法的案例2. 133 增值税税的纳税地点点—固定业户出出外销售的管管辖【案情摘要】1999年5月月辽宁省沈阳阳市国税局和和平分局从媒媒体上获悉杭杭州中国丝绸绸城展览公司司5月29日~6月7日,在辽宁宁工业展览馆馆举办“99中国丝绸绸万里行展销销会”后,组织税税务人员对该该展览会纳税税情况进行检检查。
检查发发现,该展览览公司虽持其其机构所在地地主管税务机机关核发的外外出经营活动动税收管理证证明,但展销销货物的品种种已超出外销销证明单上规规定的范围,外外销单上仅限限于纺织品和和工艺品,实实际参展商品品中有许多成成衣当和平平税务分局要要求其补缴超超出外销单范范围以外部分分的增值税时时,该公司认认为他们不属属于辽宁税务务机关管辖,拒拒绝缴纳外销销单范围以外外销售部分的的增值税法律问题】 1.该公司外外销单范围以以内的应纳税税增值税由谁谁管辖? 2.该公司拒拒绝缴纳外销销单范围以外外销售部分的的增值税是否否合法?【法律分析】我国《增值税暂暂行条例》第第22条规定:“固定业户到到外县(市)销销售货物的,应应当向其机构构所在地主管管税务机关申申报纳税未未持有其机构构所在地税务务机关核发的的外出经营活活动税收管理理证明,到外外县(市)销销售货物或者者应税劳务的的,应当向销销售地主管税税务机关申报报纳税;未向向销售地主管管税务机关申申报纳税的,由由其机构所在在地主管税务务机关补征税税款,”根据上述规规定,该案中中杭州中国丝丝绸城展览公公司外销单范范围以内应纳纳增值税应由由该公司机构构所在地主管管税务机关管管辖;对于外外销单范围以以外应纳增值值税,应由销销售地主管税税务机关管辖辖,该公司拒拒绝缴纳外销销单范围以外外销售部分的的增值税是不不合法的。
案例2.14 综合案例—增值税偷税税案【案情摘要】大华食品厂为增增值税一般纳纳税人,税务务人员于20002年3月对该厂20001年第三三季度的增值值税纳税情况况进行了检查查,发现以下下事项(该厂厂原材料A、B的增值税税税率为17%%): 1、20001年7月购入用于于生产免税产产品的B材料10吨,价税税合并单位9936元/吨,该厂从从销货方取得得了增值税专专用发票,于于是抵扣了进进项税额13360元 2.20001年8月将原拟用用于生产应税税产品的外购购A材料6吨用于基建建工程,A材料不含税税率单价为每每吨2 0000元,领用用材料时未作作帐务、税务务处理3.2001年年9月购入用于于生产应税产产品的A材料10吨,价税税合并单价22340元/吨,从销货货方取得的是是普通发票,该该厂按照不含含税价格的117%计算抵抵扣了进项税税额(34000元)4、该厂第三季季度增值税纳纳税申报额为为1853000元;9月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账户无余额额法律问题】大大华厂上述各各事项是否违违反增值税法法,应如何作作出处理?【法律分析】 1各纳税事项分分析:(1)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十条条的规定,用用于非应税项项目的购进货货及用于免税税项目的购进进货物中所含含进项税额均均不得从销项项税额中抵扣扣,免税产品品的生产属于于免税项目,因因此,该厂计计算并抵扣了了用于免税产产品生产外购购B材料中所含含的进项税款款1 3600元是错误的的,属偷税行行为。
2)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二十二二条的规定,已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货物在用于非非应税项目时时,应将该项项购进货物的的进项税额从从当期发生的的进项税额中中扣减该厂厂8月份基建工工程领用的外外购A材料6吨原拟用于于生产应税产产品,因此在在购进时已计计算抵扣了进进项税额,现现改变用途用用于基建工程程应将其已抵抵扣的进项税税额扣减,而而该厂显然未未进行此项处处理,导致多多抵扣进项税税额12 0000×17%=22 040元元,属偷税行行为3)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九条条的规定,纳纳税人购进货货物或应税劳劳务,未按照照规定取得并并保存增值税税扣税凭证,其其进项税额不不得从销项税税额中抵扣该该厂9月份购入A材料时,从从销货方取得得的是普通发发票,而不是是增值税专用用发票,这张张普通发票不不能充当合法法的增值税凭凭证,所以该该厂购入的110吨A材料中所含含的进项税额额不允许抵扣扣,该厂计算算抵扣了进项项税额3 4400元是错错误的,属偷偷税行为从以上分析可以以看出,该厂厂2001年7-9月份共共少纳增值税税:1 360+22 040++3 4000=68000(元)由于该厂20001年7-9月份申申报缴纳增值值税1853300元,即即其7-9月份应纳纳税额为1885 3000+68000=1921100元,其其偷税额68800元,占占应纳税额不不到10%。
2、依法作出处处理根据《税收征收收管理法》第第六十三条规规定:“偷税数额不不满一万元或或偷税数额占占应纳税额不不到百分之十十的,由税务务机关追缴其其偷税款和滞滞纳金,并处处以偷税数额额百分之五十十以上五倍以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关对该对该厂厂处理如下::(1)追缴所偷偷增值税68800元2)按每期税税金的滞纳天天数加收每天天万分之五的的滞纳金3)处以偷税税数额1倍的罚款案例2.15 综合案例例—增值税偷税税犯罪案【案情摘要】某工业企业为增增值税一般纳纳税人,税务务人员于当年年5月对该企业业4月份的纳税税情况进行了了检查该企企业生产单一一产品,不含含税单价为220元/件,单位成成本为15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经检查发发现以下事项项: 1.4月3日日以本厂产品品1000件同同某公司置换换含税单价335.1元/公斤的原材材料500公斤,差差价58500元对方以银银行存款支付付置换双方方均未开具发发票该企业业就此项目进进行成本结转转,未作其它它账务处理 2.4月5日日将本厂产品品500件作为为福利发给职职工,该企业业就此项目进进行成本结转转,未作其它它账务处理3.4月10日日以本厂产品品6000件归归还原欠某公公司的货款114 04000元,该企企业以成本价价冲减债务。
4.4月25日日处理积压原原材料一批,共共取得货款33 510元元,并确认33510元收收入5.该企业4月月份申报缴纳纳的增值税为为85 6000元,4月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账户无余额额法律问题】该该企业上述各各事项是否违违反增值税法法,是否构成成犯罪,应如如何作出处理理?【法律分析】 1、各纳税事项项分析:(1)以物易物物时,双方都都应当作购销销处理,该厂厂应该销售产产品10000件来核算产产品销售收入入和销项税额额,置换的原原材料应视同同购入,但由由于未取得增增值税专用发发票,所以不不能抵扣进项项税额该厂厂少计(税法法)收入,少少计销项税额额20×1 0000×17%=33 400元元,属于偷税税行为2)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四条的的规定,将自自产、委托加加工的货物用用于集体福利利或个人消费费,应当视同同销售货物,因因此该厂将自自产产品作为为福利发给职职工应当视同同销售货物,因因此该厂将自自产产品作为为福利发给职职工应当视同同销售货物,需需按照产品的的售价计提核核算销项税额额该厂少计计(税法)收收入,少计提提销税额200×500×17%=11 700元元,属于偷税税行为。
3)以自产产产品归还欠款款,应当作销销售产品处理理,核算产品品销售收入和和销项税额该该厂少计(税税法)收入,少少计销项税额额200×6000×17%=220400元元,属于偷税税行为4)处理积压压材料也应属属于销售货物物,应当核算算销项税额该该厂少计收入入,少计销项项税额3 5510÷(1+17%%)×17%=5510元,属属于偷税行为为从以上分析可以以看出,该厂厂当年1~44月份共少纳纳增值税:3400+17700+200400+5510=266010(元元)由于该企业4月月份已申报缴缴纳增值税885 6000元,因此,该该企业4月份增值税税的应纳税额额为85 6600+266010=11116100元,该企业业的偷税款额额260100元,占其应应纳税额的223.3%且且超过10 000元2、依法作出处处理根据《税收征收收管理法》第第六十三条和和《刑法》第第二百零一条条的规定:偷偷税数额占应应纳税额的百百分之十以上上不满百分之之三十且偷税税数额在一万万元以上满十十万元的,除除由税务机关关追缴其偷税税款和滞纳金金外,还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或拘拘役,并处偷偷税数额一倍倍以上五倍以以下罚金。
应应对该企业处处理如下:(1)追缴所偷偷增值税266010元2)按滞纳天天数加收每天天万分之五的的滞纳金3)由于已构构成偷税罪,(经经法院审判后后)对该企业业负有直接责责任的主管人人员及其它直直接责任人员员处以3年以下有期期徒刑或拘役役,并对该企企业处偷税额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金案例2.16 综合案例例—增值税纳税税情况不实案案【案情摘要】某生产企业为增增值税一般纳纳税人,该企企业生产单一一产品,不含含税单价为110元/件,单位成成本为8元/件,产品、原原材料的增值值税率均为117%税务务人员于20002年2月对该企业业2001年下下半年的纳税税情况进行了了检查,发现现下列事项::1.10月2日日将产品3000件无偿赠赠送某关系单单位,此业务务未作销售处处理 2.10月100日开具红字字发票以销货货退回名义冲冲销部分产品品销售收入及及增值税销项项税额(17700元),但但却既无购货货方退回的增增值税专用发发票发票联和和抵扣联,又又无对方主管管税务机关开开具的“进货退出及及索取折让证证明单”,经审查,此此笔业务系虚虚构3.10月155日发生火灾灾,烧毁不含含税成本为55 000元元的原材料一一宗,未对相相关税务进行行处理。
4.该企业“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账户20011年10月31日无余额额法律问题】该该企业上述各各事项是否违违反增值税法法,是否构成成犯罪,应如如何作出处理理?【法律分析】 1、各纳税事项项分析:(1)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四条的的规定,纳税税人将自产、委委托加工或购购买的货物无无偿赠送他人人应当视同销销售,因此,该该企业将自产产产品3000件无偿赠送送他人应当视视同销售,按按照产品售价价计算销项税税额该企业业少计(税法法)收入,少少计销项税额额10×300×17%=5510元,属属偷税行为2)根据《增增值税专用发发票使用规定定(试行)》的的规定,发生生销货退回,销销货方开具红红字发票进行行相应业务处处理时,必须须以购货方退退回的原增值值税专用发票票的发票联和和抵扣联蔌购购货方主管税税务机关开具具的“进货退出及及索取折让证证明单”为依据,而而该企业100月10日的业务务处理并不符符合这些手续续,经税务机机关审查系虚虚构,该企业业的虚构行为为导致少计收收入,少计销销项税额1 700元,进进行虚假纳税税申报,属于于偷税行为3)根据《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第十条条的规定,非非正常损失的的购进货物的的进项税额不不得从销项税税额中抵扣,因因此,该企业业的原材料遭遭火灾烧毁后后,应将其中中所含的进项项税额转出,但但该企业并未未进行此项处处理。
该企业业的错误处理理导致少计进进项税额转出出5 0000×17%=8850元,属属于偷税行为为从以上分析可看看出,该企业业2001年下下半年少申报报缴纳增值税税共计:510+17000+8500=30600 (元)2、依法作出处处理根据《税收征收收管理法》第第六十三条的的规定,“偷税数额不不满一万元或或者偷税额占占应纳税额不不到百分之十十的,由税务务机关追缴其其偷税款和滞滞纳金,并处处以偷税数额额百分之五十十以下五倍以以下的罚款”对该企业业作出以下处处理:(1)追缴其所所偷增值税款款3060元2)按滞纳天天数加收每日日万分之五的的滞纳金3)处以偷税税数额2倍的罚款3.消费税法案例3. 1 消费税的的计税依据【案情摘要】 根据有有关信息和线线索,税务机机关在20000年12月份的税税务检查中,发发现某烟厂涉涉嫌偷税经经过某市地税税稽查局立案案审批,稽查查科的工作人人员调取了该该纳税人以前前四个年度的的与纳税有关关的全部资料料通过详细细检查,发现现该纳税人在在1998年、1999年“其它应收款款”账户的贷方方数额都较大大且19998年发生的的这些数字均均没有原始凭凭证该单位位负责人解释释道:这些款款项包括各种种未收回的包包装物价格。
税税务人员对此此说法进行一一步核查,最最终查明,这这些数字均为为该纳税人已已经收回的包包装物价格显显然该纳税人人想通过挂账账形式达到隐隐瞒收入,偷偷逃高消费税税的目的不不仅如此,该该纳税人此举举同时偷逃了了增值税、城城市维护建设设税、所得税税根据相关关税收法律制制度,税务人人员责令补缴缴消费税、其其它税及相应应的税收滞纳纳金法律问题】 1.消费税的的计税依据是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消费费税暂行条例例》(以下简简称《消费税税暂行条例》)的的规定,消费费税的计税依依据应为纳税税人销售商品品取得销售额额销售额是是纳税人销售售应税商品向向购买方收取取的全部价款款和价外费用用另外《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消费税暂暂行条例实施施细则》(以以下简称《消消费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还规定定,实行从价价定率办法计计算应纳税额额的应税消费费品连同包装装销售的,无无论包装是否否单独计价,也也不论在会计计上如何核算算,均应并入入应税消费品品的销售额中中征税如果果包装物不作作价随同产品品销售而是收收取押金,此此项押金则不不应并入应税税消费品的销销售额中征税税但对因逾逾期未收回的的包装物不再再退还的和已已收取一年以以上的押金,应应并入应税消消费品的销售售额,按应税税消费品的适适用税率征收收消费税。
该该案中纳税人人违背上述规规定,将已经经收回的包装装物价格不计计入应税销售售额中,目的的是显而易见见的因此,税税务人员对其其的处理正确确的案例3. 2 包装物物、成套消费费品、用外购购已税消费品品生产应税消消费品等消费费税偷税案 【案情摘要】某酒厂生产的产产品中,一种种是消费税税税率为25%%的粮食白酒酒,其不含增增值税单价为为60元/公斤,另一一种是消费税税税率为100%的果酒,其其不含增值税税单价为400元/公斤税务务人员于20001年7月对其当年年6月份的纳税税情况进行了了检查,发现现下列事项::1.6月10日日出售粮食白白酒500元斤,用用去包装物11 000个个,该包装物物单独计价,不不含增值税单单价4元/个该厂计计算此项业务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60×500××25%=77 500(元元)2.6月15日日出售粮食白白酒和果酒的的成套产品4400套,每每套分别含粮粮食白酒0..25公斤和和果酒0.225公斤,每每套使用包装装物1个,该包装装物单独计价价,不含增值值税单价为88元/个,该成套套产品不含增增值税单价为为33元/套该厂计计算此项业务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60×0.225×25%+×40×0.25×10%)×400=11900(元元)3.委托另一国国有酒厂加工工精制食用酒酒精(消费税税税率5%),收回回后直接用于于销售。
由于于爱托单位无无同类产品,因因而是按材料料成本与加工工费之和确定定组成计税价价格委托方方提供的材料料的实际成本本为20 0000元,受受托方收了的的加工费为116 0000元,代收的的消费税为(20 000+16 000)×5%=1 800元法律问题】该该企业上述各各事项是否违违反消费税法法,应如何作作出处理?【法律分析】1、各纳税事项项分析:(1)根据《消消费税暂行条条例实施细则则》第十三条条的规定,实实行从价定率率办法计算应应纳税额的应应税消费品连连同包装销售售的,无论包包装是否单独独计价,也不不论在会计上上如何核算,均均应并入应税税消费品的销销售额中征收收消费税而而该厂对6月10日的业务务仅仅计提了了所售白酒的的应交消费税税,随同白酒酒一同出售且且单独计价的的包装物的应应交消费税却却没有计提,这这样处理少计计计税收入,少少计提消费税税4×1000×25%=11000元2)根据《消消费税暂行条条例》第三条条的规定,纳纳税人将不同同税率的应税税消费品组成成成套消费品品的销售的,从从高适用税率率因此,该该厂6月15日的业务务不应按成套套产品中粮食食白酒和果酒酒各自的价格格和适用税率率分别计算应应纳消费税,而而应按成套产产品的总销售售额依税率较较高的粮食白白酒的税率计计算应纳消费费税,即应纳纳消费税为333×400×25%=33 300(元元),该厂的的错误处理导导致少计消费费税3 3000-1 9900=1 400(元元)。
此外,随随同成套消费费品出售并单单独计价的包包装物的应纳纳消费税,该该厂也没有计计提,导致少少计收入,少少计消费税88×400×25%=8800(元)两两项合计共少少计消费税11400+8800=22200(元)3)根据《消消费税暂行条条例》第八条条的规定,委委托加工的应应税消费品,受受托方没有同同类消费品销销售价格的,按按照组成计税税价格计算纳纳纳税组成成计税价格计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率)因此,该厂委托托加的酒精的的应纳消费税税为(20 000+116 0000)÷(1—5%)×5%=1 894.774元,而在在此项业务中中,委托方确确定的组成计计税价格仅为为材料成本与与加工费之和和,显然是错错误的,少计计应代收的消消费税为1 894.774—1 8000=94.774元从以上分析可以以看出,该厂厂由于自身计计算的错误和和扣缴义务人人计算的错误误,6月份共计少少纳消费税::1 0000+2 2000+94..74=32294.744(元)2、依法作出处处理 根据《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第六十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规规定期限少缴缴 或者不缴税税款,税务机机关责令其限限期缴纳,逾逾期仍未缴纳纳的,税务机机关采取强制制执行措施追追缴税款,可可以处少缴或或者不缴税款款百分之五十十以上五倍以以下的罚款。
以以及该法第六六十九条规定定:扣缴义务务人应扣未扣扣、应收而不不收税款的,由由税务机关向向纳税人追缴缴税款,对扣扣缴义务人处处以应扣未扣扣、应收未收收税款百分之之五十以上五五倍以下的罚罚款对该厂厂处理如下::(1) 向该厂厂追缴少缴消消费税款32294.744元2) 按滞纳纳天数加收每每日万分之五五的滞纳金(分分别向该厂和和扣缴义务人人加收)3) 对该厂厂处以少缴税税额(32000元)2倍的罚款;;对扣缴义务务人处以少收收税款(944.74元)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