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鱼礁技术规程要点 - 教育文库 1 总则 1.1 为保证人工鱼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安全、经济、耐用、环保”的建设要求,实现人工鱼礁建设目标,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工鱼礁建设的内容、方法、技术要求 1.3 本规程适用于在山东省管辖范围水域内进行的人工鱼礁建设 1.4 本规程只对人工鱼礁区别于其它建设工程类别的地方作出规定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应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1.5 本规程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378-1998 海洋监测规范 GB 12763-91 海洋调查规范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668-2022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0-202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4-202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 3.1 人工鱼礁(Artificial Fish Reef) 人工鱼礁是根据鱼类等海洋生物在岩礁和沉船处聚集的生物学特性,利用旧船舶、混凝土构件、钢材、旧轮胎等材料,为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而人为在海中设置的构造物。
3.2 空立方米 (Hollow Stere) 指人工鱼礁外部轮廓包围的体积,是人工鱼礁的计量单位可简称“空方”或用“ m3·空”表示旧船改造的鱼礁甲板船沿垂直向下内侧部分,可计入m3·空 3.3 鱼礁单体 (Fish Reef Monocase) 是指一个整体结构或组装结构并能作为鱼礁的构造物 3.4 单位鱼礁 (Unit Fish Reef) 按一定方位和方式设置的1个或者多个鱼礁单体,是最小规模的人工鱼礁 3.5 鱼礁群 (Fish Reef Cluster) 多个单位鱼礁统一配置而成的人工鱼礁 3.6 鱼礁带 (Fish Reef District) 将鱼礁群与鱼礁群进行跨区域配置的大范围的人工鱼礁渔场 3.7 人工鱼礁渔场 (Artificial Fish Reef Fishing ground) 具有生产能力的鱼礁群或鱼礁带 3.8 休闲生态型人工鱼礁 (Recreational Ecosystem Type of Artificial Fish Reef) 以自然增殖和人工放流增殖附礁性鱼类相结合,以游钓为特色的人工鱼礁 3.9 资源增殖型人工鱼礁(Stock Enhancement Type of Artificial Fish Reef) 以自然增殖为主,适当放流一些经济鱼虾蟹类及软体动物类,以保护和改善产卵场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并可以进行采捕利用的人工鱼礁。
3.10 资源保护型人工鱼礁 (Resource Preservation Type of Artificial Fish Reef) 指主要对违规作业构成障碍,控制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人工鱼礁 4 选址 4.1 选址原则 人工鱼礁选址应符合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有关法律(规)规定 4.2 选址条件 4.2.1 地质较硬、泥沙淤积少水域,要求海底表面承载力≥4t/ m2 ,淤泥层厚度≤600mm,以保证人工鱼礁的稳定性 4.2.2 透明度大、受风浪影响较少、不受污染的海区,日最高透明度500mm以上的时间要求≥100d,年大风(≥6级)天数≤160d,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4.2.3 水流交换通畅,但流速不宜过急,要求≤1500mm/s 4.2.4 适宜的水深,理论最低水深要求≥10m 4.2.5 海区有地方性、岩礁性鱼类栖息或者有洄游性鱼类按季节通过 4.2.6 禁止在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军事禁区以及海底电缆管道通过的区域及其他海洋功能区划相冲突的海区建设人工鱼礁 4.3 初选 按照4.1和4.2的要求,对适宜的人工鱼礁海区进行初选 4.4 选址调查 初选的人工鱼礁海区确定后,应进行选址调查。
4.4.1 本底调查 调查内容和方法按照GB 17378《海洋监测规范》中的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和实验分析、数据分析与处理和GB 12763《海洋调查规范》中的规定与要求实施以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 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对调查的水质和底质进行评价 4.4.1.1 水质 水温、盐度、水色、透明度、DO、pH、营养盐(包括硝酸氮、氨氮、亚硝酸氮、磷酸盐、硅酸盐)、悬浮物、COD、BOD5、石油、叶绿素、重金属(包括铜、铅、锌、镉、汞、砷)、有机磷、有机氯见附表A-1,A-2) 4.4.1.2 底质 粒度组成、含水量、容量、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氧化还原电位、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见附表A-3) 4.4.1.3 生物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游泳生物人工鱼礁设置后还应包括附着生物调查(见附表B1-5) 4.4.1.4 其他环境因素 水深、天气、气温、风力、风向、流速、流向、海底形状(见附表A-1) 4.4.1.5 当地历史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1) 气温:多年平均气温,各月平均气温,最冷月及平均气温,最热月及平均气温。
(2) 降水:常年降水量历史上最大日降水量、最大月降水量及其出现日期及月份 (3) 风:风向的季节变化累年各风向频率、平均风速和最大风速,大风天数 (4) 雾:年平均雾日,雾日集中月份 (5) 冷空气:年出现中等冷空气次数,强冷空气次数,冷空气活动频繁月份 (6) 台风(热带气旋):严重影响台风(最大风速≥10.8m/s,或日最大降水量≥30mm)平均次数,台风最大风速和最大降雨量 (7) 潮汐:潮汐性质、涨落潮历时、潮差 (8) 潮流:潮流性质、潮流运动形式、余流、上升流 (9) 波浪:波浪的走向、浪高、周期和各月频率 (10) 泥沙:悬含沙量及粒度 (11) 径流:沿海主要水系,年径流总量,最大洪峰量 (12) 水温:多年平均水温,各月平均水温,史上最低、最高水温及其出现日期 (13) 盐度:多年平均盐度,各月平均盐度,史上最低、最高盐度及其出现日期 (14) 生物资源: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 4.4.2 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4.4.2.1 地区渔业概况:捕捞船数量,各年度渔业产量统计 4.4.2.2 渔业结构调整计划:近五年报废渔船数量,渔民转产转业情况 4.4.2.3 渔获物组成:历年拖、流、钓、围、张网等不同网具的渔获量和渔获物组成,主要经济渔获量的种类、产量及产值。
拟投礁海区主要作业渔船种类及主要经济渔获物的种类 经济财力:GDP总量、人均GDP、财政收入 选址调查完成后,相关部门应提交:①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书;②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③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人工鱼礁设置 5.1 鱼礁设置原则 根据投礁区的水深、底质、海况等环境因子和生物资源的生态特点,选择人工礁体的形状、结构和规格 5.2 鱼礁的设置类型 5.2.1 按设置目的,人工鱼礁类型可分为:休闲生态型人工鱼礁、资源增殖型人工鱼礁和资源保护型人工鱼礁 5.2.2 按制作材料,人工鱼礁类型可分为:木质礁、钢质礁、水泥礁、轮胎礁、贝壳礁、树脂礁等 以礁体形状命名,如按鱼礁单体形状不同可分为方形礁、三角礁、梯形礁、圆柱形礁、平板礁、十字形礁等;旧船改造后不失船形的称船礁 以增养殖对象命名,如增养殖鲍鱼的称鲍礁、增养殖海藻的称藻礁;以详细特征命名,如三层多孔鲍礁等 以施工作业方式不同可分为:投放型、单建型等 提倡投放旧船舶改造型鱼礁及与水泥框架相结合的组合礁 5.3 鱼礁的设置规模 5.3.1 人工鱼礁的大小规模有鱼礁单体、单位鱼礁、鱼礁群、鱼礁带 5.3.2 鱼礁单体大小不一,小到几个m3·空,大到数百个m3·空。
5.3.3 单位鱼礁要求不低于400m3·空,以形成单位渔场 5.3.4 单位鱼礁按间隔100~200m排列在一起成为鱼礁群,鱼礁群是人工鱼礁渔场的基本规模,一般达到2000-5000 m3·空,以形成独立渔场 5.3.5 鱼礁群按间隔400-1000m配置形成鱼礁带 5.4 鱼礁的改造和制作 鱼礁类型不同,改造和制作方法也不同改造或制作应掌握以下原则:坚固耐用,便于运输和投放,要求礁体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有足够的底面积,保证投放后沉陷少、不倾倒;材料符合环保标准;有一定的空方结构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