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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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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细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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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一、奖励: 对严格按照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在每月的月检查中两次及两次以上被奖励的施工单位,经项目经理批准,给予1000—5000元奖励 二、处罚: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各基层单位要根据项目部要求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负责人2021元;岗位人员职责不明确的处罚负责人500元 2.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罚负责人2021元;人员配备不足的,限期补足安全管理人员,并处罚负责人1000元 3.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的,处罚负责人1000元 4.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对危险源分阶段采取动态管理;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制订管理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辨识不全面的罚款500元;对重大危险源未制订管理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的罚款500元;未进行演练的(检查演练记录),罚款200元 5.对有重大危险的作业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报现场专职安全员审查备案登记 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罚款500元,未报专职安全员备案登记的罚款500元 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有相应的资格操作证书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罚款2021元(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二)安全检查和监督 1.对不按时参加项目部安全例会者罚款500元; 2.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召开周安全例会,或开会无记录,每项罚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 3.施工班组未按要求召开班前会,或开会无记录、记录不真实罚施工单位责任人200元; 4.安全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未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员罚款100元; 5.施工单位每月要召开安全会议,检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未召开安全会议的(查会议记录),每少开一次罚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 6.在高空作业、危险区域动火、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按照编制出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规定的要求逐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落实到位的,每条罚款500元违反要求,不停劝阻,不对隐患整改,强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安全员可强令停工,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21元; 7.对“四口五临边”应按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项,罚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 8.现场用电设备接线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tn-s”三相五线制,并设置配电箱未按照规定设置的,罚责任人500元; 9.夜间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个罚现场负责人100元; 10.严禁电焊机未工作开机过夜,每发现一台罚责任人100元; 11.电焊机等电动机具应当采取防雨措施未采取措施的罚责任人100元; 12.在潮湿地沟、槽罐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当采取防触电措施未采取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3.进行金属切割作业时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暴晒,乙炔表必须装阻火器,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4.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当配备消防器材,未按规定配备的,罚款500元; 15.在上班前四小时内或被安排进行加班作业,在作业前四小时内禁止饮用酒精或有麻醉作用的饮品、酒类等,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每发现一人次违反,罚款200元; 16.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应当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对安全隐患出具隐患整改单并按时验证检查记录不详细的,罚款100元;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整改验证的,罚款100元; 17.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四口五临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吊装作业无人监护或未拉警戒线,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现场专职安全员没有制止,没有要求整改,查安全员的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处罚单,发现一条处罚专职安全员200元; 18.不得在工地赌博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9.非操作人员乱动机械设备,罚款100元,造成人身与机械事故全部由责任者赔偿; 20.机械设备要轮有罩、轴有套,违者每项罚机具员100元; 21.电动机具、工具必须从漏电保护器上接出,须接地良好,违者罚100元; 22.漏电保护器失灵,插头、插座损坏未及时更换,小型电动工具、照明线无插头,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每项罚款责任人100元; 23.在容器、塔内施工必须用36v以下安全电源照明,行灯必须有金属保护罩,如用电不规范、容器通风不畅,罚款100元; 24.架空电缆高度不够,被车辆挂断;埋地电缆深度不够,被机械损伤,每项罚款100元; 25.电缆接头未采取防水措施,熔断器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6.机具、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27.严禁乘坐吊车操作平台上下班,违者罚款50元,因乘坐吊车被交警扣车罚款以及坠落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吊车司机和乘车人自负; 28.乘座卡车上下班时,严禁在车上嬉戏打闹,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9.在施工中嬉戏、打闹者各罚100元,打架斗殴者罚500元; 30.未按安全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未设警示带、未设专人监护,每项罚款200元; 31.未经有关人员同意擅自改变或破坏脚手架者,罚款200元; 32.脚手架跳板铺设不足,跳板未绑扎,在跳板上方施焊、气割未对竹跳板采取保护措施,每项罚款100元。

32.对于涉及安全的罚款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并对其及时进行教育罚款未落实、未教育,每人次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安全教育培训和体检 1.对入场新工人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卡由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未对入场新工人进行教育的单位(查安全教育卡),每人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操作证的,罚现场负责人500元;证件过期的是同无证; 3.严格按照项目部规定,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年龄及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合格的才能雇用 对临时用工未进行体检的(查体检表),罚负责人500元;超过规定年龄的,罚款200元并勒令辞退;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要严格进行安全交底,保留交底时受教育者的签名记录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未进行安全交底的,每一人/次罚款200元;交底无签字记录的,视同未进行交底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的,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 2.各施工单位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无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得罚款500元,无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的,罚款200元; 3.着装应规范,不得畅胸、挽袖;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人,工地负责人罚款500元;一般管理人员罚款200元,职工罚款100元; 4.未戴安全帽,未系帽带或佩戴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休息时安全帽放置一边或当坐垫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5.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或拖鞋的,没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6.进行高空作业未正确悬挂安全带的,罚款500元, 7.梯子角度大于或小于75°±5°,梯子上多人操作,梯子施工无人监护各罚100元; 8.严禁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9.使用电动砂轮机、磨光机时,未戴护目镜,罚款200元; 10.其他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五)安全警示标示的使用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及设备上应当按规范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1.在工地入口处必须设置“正确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的警示标识,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2.等高作业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正确悬挂安全带”警示标识,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3.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拉设警戒线,并设置“危险区域,路人绕行”的警示标识,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4.大中型设备吊装无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前未对机具、绳索、卡具进行全面检查,吊装范围未设警示带或警示牌,起重工无旗、无哨指挥、被吊物无溜绳,每项罚责任人500元; 5.安全防护设施要人人保护,对损坏安全设施者罚款100元,由于施工需要拆除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员同意方可拆除,否则罚款100元; 6.交叉作业施工处必须设置“防止坠物伤人”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7.高温作业处,必须设置“当心高位”的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8.冰雪天气施工时,必须设置“注意防滑”的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的罚款200元; 9.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罚款200元; 10.无损检测公司要严格按照检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检测申请,申请正式批准后方可检测,违者罚款500元; 11.检测时对危害区域内设警示带并有专人监护,告知相关方、检测时间、地点,并在检测周边区域张贴通告,不按此要求操作者罚款500元,由于以上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检测公司负责。

(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 1.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部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立专项账户未按规定提取费用并建立账户的,罚款1000元; 2.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罚款500元;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按项目部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否则给予超出范围使用金额2倍的罚款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1、事故报告 (1)轻伤及重伤事故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质量安全处报告;(2)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公司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是,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后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的,公司安委会安排质量安全处和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或直接委托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公司安委会安排相关人员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1)发生生产性死亡事故的处罚 ①事故调查处理费用、死亡家属丧葬、抚恤、赔偿等费用以及国家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事故单位承担并处事故单位罚款10万元 ②取消事故单位评选先进集体资格,扣罚承包班组当月全部奖金,扣罚专职、兼职安全员全年岗位津贴 ③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将采取将之的行政处分,并处以年风险收入50%的罚款,对事故相关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④对连续两年发生生产性死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将予以调整2)发生重伤和轻伤事故的处罚 ①发生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并处以罚款3万元/起 ②千人重伤率超过3‰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处年风险收入15%的罚款。

对事故相关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③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的,罚款金额为5000元*轻伤人数④月千人负伤率超过0.5‰,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处年风险收入5%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的罚款金额未1万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⑤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的,一经查出,处罚事故单位责任人年风险收入5% (八)安全目标考核 1.设置班组安全月奖,班组当月劳动定额10%-20%的金额做为班组安全月奖有“三违”现象发生的,一次扣10%的安全月奖,可累计扣除;班组发生一起安全轻伤事故,扣除安全月奖的50%,重伤扣除当月安全奖的100%;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罚承包班组奖金的100%,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班组和模范职工资格; 2.违反以上规定被罚的职工,所在施工单位及安全员、施工班组长负有监督责任,同时处以相应罚款,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元,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各50元; 3.受到处罚的班组及个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对项目部的处罚置之不理,或对检查人员打击报复者,罚款5000—10000元,并撤离工地; 以上奖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以奖罚通知单形式下发,项目经理或质安经理批准后交财务执行。

第二篇: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试行) 编制:刘爱华 审核:批准: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试行) 1编制说明 为了保证本施工项目职工人身健康与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激励管理专业和作业单位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和员工“自觉杜绝隐患”、“我要安全”的思想;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追究、对现场的违章现象(已存在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处罚对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特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管理内容说明 2.1安全奖励专项基金的设立 2.1.1安全委员会提出项目安全奖励基金预算,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建立专项奖励基金 2.2安全奖励2.2.1安全奖励范围 2.2.1.1对在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或活动、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中或前、后成绩优秀的单位奖励500元-5000元,成绩优秀的个人奖励200-1000元。

2.2.1.2对避免人身伤亡、重要施工机械严重损坏、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奖励500元-3000元 2.2.1.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出显著贡献的,能够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且现场安全管理确实管理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奖励200元-2021元 2.2.1.4安全委员会成员提出需要奖励的单位或个人 2.2.2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 2.2.2.1安全奖励由安全委员会依据2.2.1条款提出奖励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2.2.2受奖励部门、单位进行二次分配,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后由财务负责发放 2.2.2.3安全委员会收缴的处罚应缴到句容公司财务,罚款纳入安全奖励基金 2.3对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处罚: 2.3.1第一次违章给予所在单位领导及安全员各经济扣罚50-200元,给予违章人经济扣罚100-500元,令其停工学习直至对违章认识充分并考核合格最少不得少于8小时) 2.3.2如该班组长再次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项目部对其下发《不受欢迎通知单》,令其退场,同时给予经济处罚200-1000元 2.4各级安全员面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致使安全管理失控的处罚 2.4.1第一次违章,到安全部指定地点停工学习4小时,处罚违章人100-300元,连锁处罚所在单位领导100-500元。

第1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4.2第二次违章,给予当事人处罚200-500元外,连锁处罚所在单位领导200-800元,令其停工学习直至对违章认识充分并考核合格最少不得少于16小时) 2.4.3如再次发生,句容公司对其下发《不受欢迎通知单》,同时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500-2021元 2.5其它处罚 2.5.1对安全委员会下发到责任单位的“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责任明确但责任单位的领导拒绝签字的行为,给予责任单位领导500-2021元处罚,并通报批评 2.5.2对安全委员会下发到责任单位的“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没有按期反馈的,或反馈信息为完成但实际未整改的,给予责任单位领导200-1000元处罚 2.5.3对相同问题重复下发整改单的单位,从第二次起每份整改单给予责任单位领导200-2021元处罚;对相同问题重复内部暴光的单位,第二次警告,从第三次起给予责任单位领导500-3000元处罚 2.5.4日巡查未指定整改时间的项目在发出要求整改通知后的第二天进行整改,二日后仍未整改或指定整改时间未按时整改的,同时包括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对施工单位安全员及负责人各处罚100-500元/项;对各区域负责人(小组长)每次处罚50-200元。

2.5.5对三级教育弄虚作假者或不进行三级教育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500元/人次 2.5.6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生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提醒或指令置之不理行为,对行为人的单位负责人处罚300-1000元;如有态度蛮横或粗暴干涉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或有恐吓、威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对行为人处罚500-2021元并清除出场,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以上 2.6本制度所处罚的违章行为界定 2.6.1起重作业(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2021元): 2.6.1.1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第一次违章提醒并处罚300元,第二次违章应给予处罚外,同时取消其今后的起重指挥资格 2.6.1.2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拉防风绳)就离开现场 2.6.1.3承重的钢丝绳与物体棱角直接接触时,未在棱角处垫半圆管(护角)及半圆管(护角)未做防脱的绑扎(如在无半圆管或无法使用半圆管的情况下可采取垫木方子)起吊大件物体或不规则物体时未拴溜绳、钢丝绳套接、打结使用。

2.6.1.4吊挂的物件不加第二道保护绳索和立管支撑 2.6.1.5倒链(手动葫芦)或电动葫芦的挂钩或吊钩直接钩挂在物体或结构上使用,或是将双链改成单链使用,或是用起重链直接缠绕起吊物件拉倒链人员与倒链呈垂直角的 2.6.1.6使用倒链在吊挂设备时手链未经过缠绕 2.6.1.7特殊危险作业工序未按《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防护措施执行(含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2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6.1.8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及保护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或未经检验挂牌就使用的 2.6.1.9机械、机床、台钻等转动设备的传动轴、转动带、齿轮、皮带轮等无保护罩就使用 2.6.1.10施工通道或其他有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危险的区域,未设置警戒区域;警戒设施不完善;或有警戒区域无监护人 2.6.1.11不正确使用卡环 2.6.1.12所用钢丝绳达到报废程度继续使用的,除给予处罚外同时要强行做就地销毁处理 2.6.1.13已经试运行的设备、管道、脚手架(含脚手管)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2.6.1.14倒链已损坏仍继续使用,或未经检验(贴合格标识)而在现场使用破损倒链 2.6.1.15起重指挥及司索人员、吊车司机、机械操作等特殊操作人员无证作业 2.6.1.16轨道式起重机械停用后未按要求进行固定 2.6.1.17倒链自行拆改使用 2.6.1.18吊物未可靠稳固进行摘钩 2.6.1.19大型吊件无方便人员摘钩的安全措施 2.6.1.20从正在起吊、吊运的物体下强行通过或逗留的 2.6.1.21各种设备检修、维护时未悬挂设备检修、维护标识牌 2.6.1.22各大型机械未悬挂机械责任牌 2.6.1.23吊车司机违反《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护角)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规范进行吊装作业的 2.6.1.24凡是出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全部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2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处罚50-200元/项,对专业负责人处罚50-2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6.2个人行为(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2021元): 2.6.2.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或临边作业中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2.6.2.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如赤手操作振捣棒、潜水泵、潮湿场所赤手使用电焊等) 2.6.2.3从事机床、砂轮、焊接、切割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 2.6.2.4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面罩 2.6.2.5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第3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6.2.6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或使用铁柄手锤时戴手套。

2.6.2.7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2.6.2.8两米及以上标高(或是不足两米但下方是钢筋头、朝天钉等危险场所)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不拴在牢固可靠处将安全带系挂在倒链上或吊装物上 2.6.2.9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 2.6.2.10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 2.6.2.11噪声超标环境未使用耳塞 2.6.2.12在单板、浮板、探头板上作业 2.6.2.13安全防护设施挪做它用、不使用或多人使用同一防护用品(安全带加长绳、安全网附件、垂直拉索做传递绳) 2.6.2.14高处临边放置的物品或材料未做防坠落措施 2.6.2.15酒后进入现场或酒后在现场施工及操作各类机械、设备、车辆(处罚并清出现场) 2.6.2.16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及单梁行走 2.6.2.17从事金属容器或管道内等作业未设监护人 2.6.2.18损坏安全设施(栏杆、安全网、围栏构件等)及安全警示牌或挪做它用。

2.6.2.19从事有毒、有害及粉尘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毒害、防粉尘的防护用品、用具 2.6.2.20现场施工人员随意跨越、钻警戒设施 2.6.2.21施工现场聚众闹事、酗酒、谩骂或打架斗殴给予处罚的同时当事人清退出场 2.6.2.22施工人员随意动用不属于自己负责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一经报案定性为偷盗行为的 2.6.2.23随地大、小便 2.6.2.24未经相关人员批准,私自携带违禁物品(枪支弹药、毒品等国家禁止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同时报警并清除现场) 2.6.2.25凡是出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全部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200-5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处罚50-2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6.3氧气、乙炔管理(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6.3.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或无防护棚使用,未采取防倾倒措施 2.6.3.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回火阀) 2.6.3.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6.3.4氧气、乙炔管子接头未用卡子紧固,氧气、乙炔、氩气瓶子没有或者缺少护圈,两护圈并一起 第4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6.3.5氧气和乙炔带子混用与减压表接口未紧固 2.6.3.6用氧气做通风及吹扫气源 2.6.3.7没有正确使用乙炔、氧气的,出现现场滚动 2.6.3.8乙炔、氧气表损坏仍在现场使用(处罚并给予没收) 2.6.3.9凡是出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处罚50-1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6.4脚手架施工(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6.4.1高度在20米及以上(与建筑物相隔在15米及以上距离)的脚手架无防雷接地措施 2.6.4.2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作业层无双层防护栏杆、及挡脚板,脚手板未按规定铺设或绑扎。

2.6.4.3承重脚手架上出现搭设安全围栏用的专用管件 2.7.4.4危险施工区域未设警戒绳、护栏或有警戒绳、护栏但无人监护 2.7.4.5拆除脚手架从高处乱扔脚手材料或在高处作业施工往下乱扔材料或工具者无人监护且无警戒措施的 2.7.4.6非专业(持证的)架子工擅自拆除或搭设脚手架或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擅自割除脚手管 2.6.4.7搭设的脚手架斜步道无防滑条,无双层防护栏杆 2.6.4.8脚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设置施工人员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来回攀爬脚手架的,未加垂直拉索 2.6.4.10脚手板绑扎的铁铅丝未达到规范要求(应为# 8、#10铅丝) 2.6.4.11脚手架未经验收挂牌和签字就投入使用 2.6.4.12脚手架搭设的施工通道未搭设临时存料平台,造成施工通道堵塞 2.6.4.13步道及平台边缘未设挡脚板 2.6.4.14大型脚手架基础无排水措施 2.6.4.15脚手架无剪刀撑、连墙件 2.6.4.16脚手架无扫地杆、无底座 2.6.4.17脚手架连接点不规范。

2.6.4.18门型架的搭设一般不可超过三层,特殊情况必须出示搭设方案 2.6.4.18凡是出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各处罚50-100元/项,对专业负责人处罚50-2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6.5施工、生活用电(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第5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6.5.1电工对电源的接线、布线未执行三相五线制 2.6.5.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或串联使用 2.6.5.3电气设备未做可靠的保护零线包括现场铁房子、电焊机棚) 2.6.5.4施工电源的敷设、布置与金属结构或脚手架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2.6.5.5电焊机使用完毕后未将开关断开 2.6.5.6操作机床、电钻等转动设备时带手套(首次制止提醒,再次发生给予罚款处理) 2.6.5.7焊工对电焊机二次线的破裂、裸露和接头松动不处理就使用或不停电就处理。

包括焊机二次线接头未用专用接头、地线未采取紧固) 2.6.5.8在维修电动工具时未拉闸断电包括换皮带轮或换锯片) 2.6.5.9使用电焊作为割锯使用 2.6.5.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仍然继续使用(包括电动工具自身开关损坏用插头或闸箱开关直接控制) 2.6.5.11使用的电焊机未放入集装箱或未设围栏防护等集中存放的 2.6.5.12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2.6.5.13将电源线钩挂在刀闸、开关或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上使用 2.6.5.14电源箱门没有及时关闭的 2.6.5.15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2.6.5.16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2.6.5.17电工作业未设监护人 2.6.5.18使用碘钨灯(小太阳)做照明的 2.6.5.19电源线与金属结构或脚手架无绝缘措施,或使用脚手架、轨道、正式结构等做焊接地线使用 2.6.5.20露天布置的电器设备没有防雨措施 2.6.5.21现场使用的电源箱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不全的 2.6.5.22凡是出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全部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处罚50-2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6.6土方开挖类管理(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6.6.1没有按要求(方案)放坡,无任何支撑或防塌方措施 2.6.6.2没有对开挖现场进行勘测、调查及相关单位出示的现场情况报告就进行开挖的 2.6.6.3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小于2~3m,堆土与开挖基坑距离不足1m的,并且高度超过1.5m的 2.6.6.4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在机械回转半径下施工的 第6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6.6.5没有对支护体进行临测,发现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 2.6.6.6机械行驶和停放在距基槽边线5米内的,堆放的物品、材料距离基坑不足2米的,四周没有进行安全警戒或搭设防护围栏的 2.6.6.7没有开挖方案及开挖工程没有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开挖时没有设置专人监护的 2.6.7文明施工(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6.7.1施工现场(包括高处作业)的材料码放混乱,堵塞通道(电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 2.6.7.2施工过程中,材料随意摆放。

每次施工完毕未清理现场——即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 2.6.7.3现场施工机械在转移地点时,造成周边污染 2.6.7.4钢钉、拉铆钉及焊接作业的焊条头等细小材料随意乱扔掉,焊接未配置保温桶或回收到保温桶内的 2.6.7.5施工现场非吸烟点吸烟或流动吸烟 2.6.7.6施工区域及宿舍地面发现烟头 2.6.7.7保温作业层未采取铺设彩条布及其它措施 2.6.7.8现场各种材料未按标准要求码放且未垫支方木的 2.6.7.9现场积水、积雪未及时清理 2.6.7.10作业场所存放的设备、施工材料超三过天没有使用的 2.6.7.11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文明施工监督不到位或施工单位在非管辖区域内施工文明施工清理不到位的 2.6.7.12混凝土浇注完未及时清理施工区域 2.6.7.13凡是出现上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对工程技术人员处罚50-100元/项,对专业负责人处罚50-2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7.8后勤管理(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500元): 2.7.8.1未制定急救措施和配备急救器材 2.7.8.2食堂无卫生管理牌或厨师无健康证 2.7.8.3食品、原料未设库保管,采购过期、变质食品,生、熟食物未分开存放,食堂卫生无定期检查记录 2.7.8.4使用的液化气罐未单独设置房间或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倒放和加温使用 2.7.8.5厕所无管理制度和专人负责管理 2.7.8.6工地饮用水无固定盛水容器和专人管理 2.7.8.6锅炉、淋浴室无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 第7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7.8.7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无专人负责管理 2.7.9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500元): 2.7.9.1标准化安全围栏、防护栏杆未挂安全警示牌 2.7.9.2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围栏和醒目安全标识牌 2.7.9.3警示区域地点的安全标志牌与警示的危险点不对应的,所有标、牌破损或不整洁规范的 2.7.9.4孔洞无盖板或盖的不牢靠。

2.7.9.5未经过安全管理人员允许,也未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随意拆除或移动防护设施的 2.7.10安全管理(违反以下内容处罚200-2021元): 2.7.10.1施工责任区域未及时调整,造成互相推卸责任的 2.7.10.2因成品保护装置擅自破坏,造成文明施工混乱 2.7.10.3未进行各种安全交底,擅自同意进场施工的 2.7.10.4工程技术人员(区域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的 2.7.10.5未办理入场手续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 2.7.10.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未登记或办理通行证 2.7.10.7进入施工现场司机未持驾驶证或驾驶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2.7.10.8摩托车没有经过批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 2.7.10.9行政用车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 2.7.10.10拒绝、阻挠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执法的 2.7.10.11进入施工现场机动车(材料车等)未设专人驾驶的 2.7.10.12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出现人、货混装的 2.7.10.13现场车辆超速行驶的。

2.7.10.14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性要求,施工单位没有按时执行,并且没有充分理由的 2.7.10.15凡是出现上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7.11.16违反安全文明行为规范的领导层一般典型性违章行为(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7.11.16.1未按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检查及制度要求的相关安全活动 2.7.11.16.2对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文件要求未组织落实,未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7.11.16.3未按规定组织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考核到个人 2.7.11.16.4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未认真对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审核,未亲临现场监督、检查安全 第8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措施、安全要求的执行。

2.7.11.16.5未按规定组织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活动(如任意缩短、干扰安全教育时间),安排未经入场教育的人员作业 2.7.11.16.6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没有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开展,未分析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未组织制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相关责任人未严肃处理 2.7.11.16.7领导未按照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对所管辖区域进行监督管理的 2.7.11.16.8未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要求 2.7.11.17违反安全文明行为规范的领导层严重典型性违章行为(违反以下内容处罚300-2021元): 2.7.11.17.1引进资质不合格或未经资质评审的施工队伍并安排施工 2.7.11.17.2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阻挠、抵触安全工作的行为不按规定处理或随意修改管理要求 2.7.11.17.3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施工(生产)项目强行组织(指挥)施工(生产) 2.7.11.17.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安全措施费用、安全奖励资金等安全经费。

2.7.11.17.5组织无施工措施或措施未经审批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 2.7.11.17.6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安排整改 2.7.11.17.7未按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演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7.11.17.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和施工调度工作中,未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2.7.11.18违反安全文明行为规范的管理层一般典型性违章行为(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1000元): 2.7.11.18.1未按规定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 2.7.11.18.2组织未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或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入场或上岗作业 2.7.11.18.3进行重要危险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旁站监护 2.7.11.18.4组织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脚手架、施工通道、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 2.7.11.18.5未按规定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学习、未参加安全培训 2.7.11.18.6未落实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要求。

2.7.11.18.7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而又没有客观原因的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0-2021元,连锁责任单位安全员200-500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闭环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安全员100-500元 2.7.11.19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管理层严重典型性违章行为(违反以下内容处罚300-2021元): 2.7.11.19.1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及时编制施工方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 2.7.11.19.2施工中未按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施工方法、工艺及安全风险控制对策施工 2.7.11.19.3发现违章未制止、发现隐患未组织消除 2.7.11.19.4移动拆除防护设施、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在安全监护人员未到岗情况下组织施 第9页共 12页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工 2.7.11.19.5变更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未履行审批、交底等变更手续就组织施工 2.7.11.19.6未按规定认真检查落实施工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

2.7.11.19.7购置或使用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防护设施及材料 2.7.11.19.8在施工中出现阻挠、抵触安全工作的其他行为 2.7.11.19.9凡是出现上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连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处罚200-10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到财务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7.12其他违章行为以上没有涉及到的(视情节轻重处罚200-1000元,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300元,对单位安全员处罚100-300元,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其他类违章行为包括(违反以下内容处罚100-2021元): 2.7.12.1违反项目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且在制度中没有明确处罚金额的行为; 2.7.12.2违反程序文件相关管理要求的行为或状态; 2.7.12.3违反《句容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中所要求内容的违章行为 2.7.12.4现场发现的其它不安全行为,经安全管理人员确认须立刻进行制止的。

2.8消防奖励规定2.8.1奖励范围 2.8.1.1发现事故隐患积极提供出整改意见,有明显效果,避免重大损失的 2.8.1.2消除火灾隐患或在火灾事故中积极扑救成绩显著的 2.8.1.3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2.8.2奖励类别 2.8.2.1有重大突出贡献或成绩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奖励200-2021元以 2.8.2.2在工程施工当中管理到位且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奖励200-1000元 2.9消防处罚(违反以下内容处罚200-2021元): 2.9.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警尚未造成损失的,(所使用或损毁的物资按造价赔偿) 2.9.2对火险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当引起火警的 2.9.3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2.9.4谎报火警,延误、阻拦报警或发生火灾后隐瞒不报的 2.9.5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批准擅自动用明火的,由此引起火警、火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12页第10页共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jrld0003 2.9.6违反安全消防规定,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及引起火灾的。

2.9.7未经批准或不按规定正确使用电炉子、电热毯、800w以上大功率电热器具的,由此引起火警、火险(按毁坏物资造价赔偿) 2.9.8现场动火没有开具动火作业票或者动火作业票丢失,动火作业票动火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由此引起火警、火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所消耗物资按造价赔偿) 2.9.9高处、危险点动火必须使用防火毯,或者动火点必须需要防火毯的位置而没有使用防火毯 2.9.10违反物资仓库、危险品库防火管理规定的 2.9.11擅自移动、损坏禁火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2.9.12因堵塞消防通道,或在通道上挖沟、堆物影响畅通的(必须在此地生产或施工时需要须相关人员批准) 2.9.13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未按安全检查和下达火险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或未按期整改完成的 2.9.14拒绝、阻碍或刁难消防管理人员进行防火检查、调查火灾原因、追查事故责任的 2.9.15在灭火抢险的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现场指挥员指挥的 2.9.16严重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将视情况轻重责令停工整改 2.9.17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情造成损失的单位必须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9.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除按规定处罚责任人外,可以并处责任单位和单位领导 2.9.19违反《消防法》依照本办法给予惩处,影响较大或后果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公司和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2.9.20凡是出现上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全部连锁各单位负责人处罚200-800元/项,对单位安全员处罚200-500元/项,违章单位在接到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处罚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主动缴纳罚款,否则到月底按四倍在工程款内扣除 2.10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罚: 2.10.1记录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 2.10.1.1直接责任者扣款300-1000元,令其做书面检查 2.10.1.2主要责任者扣款200-500元,令其做书面检查 2.10.1.3其他责任者扣款100-500元 2.10.1.4对责任单位经济处罚1000-5000元,并扣除其50%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信誉保障金)及三个月的安全保证金 2.10.2轻伤事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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