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会议场所使用规定随着学校松江校区投入使用,我校的会议设施已逐步完善目前,两校区提供的会议场所达20余个,为进一步规范借用、使用会场,经学校有关部门研究,特作如下暂行规定:1. 会议中心会议室主要为学术报告、学术会议以及研讨会、学校活动、学校以及学院主要会议服务,原则上不对学生开放2. 松江校区会议场所的管理部门为后勤保障处服务中心,延安路校区会议场所的审批部门为延安路校区办公室,管理部门为后勤集团大楼管理部(以下简称“会场管理部门”); 3. 部门借用会议厅(室),应登录“东华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在“会议管理”中进行申请,逐项填写“申请单”,经会场管理部门审核后安排使用4. 申请会议场所时,须注意:(1)如有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参加会议,须事先与国际合作处联系,并在申请的“备注栏”里注明2)合作项目、科研讲座等会议,须事先与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联系,并在申请的“备注栏”里注明3)周二下午在松江校区会议中心第一、二、三报告厅举行的会议,须事先征得党委办公室的同意,并在申请 “备注栏”里注明5. 第一、二、三报告厅以及贵宾接待室的使用按正常流程申请,再由服务中心将网上申请转至校长办公室审批。
6. 会场免费提供开水,对于特殊服务项目如空调等须事先与后保处联系7. 会场使用中,不得随意搬动室内设施会标安装须经会场管理部门同意,会场内严禁随意涂写、张贴8. 会场内的电器、音响设备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9. 各类会议室内,不准带入盒饭、有色饮料、水果等食品严禁吸烟,不得乱扔瓜皮果壳、纸屑使用会场的部门须有专人负责、督促和管理;与会人员应文明参会,损坏设备或设施按有关设备管理规定照价赔偿后勤保障处服务中心:67792788、13801951831 顾一平 后勤保障处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