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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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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培训资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培训资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培训资料第一局部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货物报关出口销售后,将其国内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款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或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出口退税准予退(免)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消费税具体地说,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货物出口前实际承当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出口货物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应负担的征增值税、消费税予以免征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一〕出口退〔免〕税的各种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二〕目前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方法按目前我国税收相关管理方法要求,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方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免、抵、退〞税管理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第二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根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二〕外商投资企业;〔三〕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注:该生产企业可以无出口经营权〕〔四〕特准退税企业;例: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给公司、远洋运输供给公司等等〔五〕指定经营货物的指定出口的企业例:1、出口黄金首饰珠宝石的指定企业: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分支公司、各省市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各省市首饰珠宝进出口公司;出口水貂皮指定企业:中国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分支公司、各省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出口鱼翅、鲍鱼、海参、鱼唇、干贝、燕窝指定企业:中国粮油食品出进口总公司及其分支公司、各省市粮油食品出进口公司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一〕享受出口退〔免〕税货物的根本条件:在我国境内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符合以下根本条件的,均予以退〔免〕税必须同时具备的五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局部货物除外〕;〔5〕退税申报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单证。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中“经营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物单位〞名称以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中“购货企业〞名称与申报退税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货物;〔2〕挂靠企业、借权企业出口的货物;〔3〕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伪开或发票内容不标准、印章不符的货物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率〔一〕税种:我国出口货物仅限于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二〕退税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出口退税率均有不定期调整,如在2004年调节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有17%、13%、11%、8%、5%五档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价〕注: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价〕即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另外,主管国税机关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例如:以到岸价〔CIF〕结算的,那么必须扣除运输费、保险费,调整为离岸价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实行“免、抵、退〞税管理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① “免抵退〞税额=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后两项有数据,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② 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或=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③ “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进项税转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后两项有数据,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例题例:某进料加工生产企业1 月出口货物10,000 美元,内销货物RMB30,000.00 元,当月发生进项税额RMB9,000.00 元,当月购进免税料件8,000 美元。

该企业实行“购进法〞,无上期结转的免税料件抵减额A、 主要会计分录如下:〔1〕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 30,000.00×17%=5,100.00借:应收账款 5,1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5,100.00〔2〕购进货物发生进项税额 9,000.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9,000.00贷:应付账款 9,000.00(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出口本钱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USD10,000×8.27×〔17%-13%〕-USD8,000×8.27×〔17%-13%〕-0=661.60借:主营业务本钱 661.6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1.60B、免抵退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5,100-〔9,000-661.60〕=-3238.4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238.40〕当期免抵退税额=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USD10,000×8.27×13%-USD8,000×8.27×13%-0=2150.20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2150.20 〔3,238.40>2,150.20〕〔三〕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的计算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的货物实行免税方法,即不征不退。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的计算为: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出口数量)×消费税比例税率(单位定额税率)对于烟(免税不退税)、酒类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相结合复合计税征收的,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进货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定额六、加工贸易退税政策〔一〕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概念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置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来料加工、来料装配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加工费或装配费两者区别:1、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给往往是成品承受人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局部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局部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退税方法与一般贸易退税方式根本上一致,但由于进口料件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减免税,在退税时就应将进口环节减免税款作扣减,以免造成多退税的现象 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略〕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1〕实行“免、抵、退〞 税的生产企业经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在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等资料,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生产企业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出具?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3〕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有“购进法〞和“实耗法〞两种:A、“购进法〞是从事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在进口料件报关进口入库后,将进口报关单进口额折合计算出海关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之差,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从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扣减〔通常也称“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进料加工税收管理方法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也即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B、“实耗法〞是从事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在进口料件报关进口入库且将复出口货物出口后,根据该批复出口货物的数量金额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规定出口的数量金额计算出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之差,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从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扣减的进料加工税收管理方法;也即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份〕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从实务操作的效果来选择,用“购进法〞操作简便,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目前大部份企业采用该方法〔三〕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法,即在生产环节免税,出口环节不退税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进口方式进口原辅材料、另部件等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凭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四〕进口料件深加工结转:企业进口料件加工后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给国内其它企业再加工出口的,即深加工结转,凭海关签发的深加工结转报关单办理免税手续,结转环节不予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七、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一〕关于离岸价确实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管海、陆、空、邮运出口,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入帐时间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登记出口销售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不管以何种价格条件成交,出口发票上必须注明FOB价,且应与出口报关单上的FOB价相一致〕假设以其他价格成交,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二〕视同内销征税问题免、抵、退税方法中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按以下公式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征税税率上述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出口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本钱的,可从本钱科目中转入进项税额科目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包括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规定申报期限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货物〔三〕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列名的且不能按规定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四〕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的新规定1、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除下述第2点、第3点规定外,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方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12个月后,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那么按有关小型出口企业的规定执行;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以外的企业,那么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方法2、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地市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方法3、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根底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方法4、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生产性出口企业5、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方法征税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出口的其他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第三章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规定为了防止多退税或重复退税的情况发生,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在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前,需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出具?出口商口退运已办补税证明?。

对于生产企业,假设该退运出口货物属以前年度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第四章 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流程一、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办理程序〔一〕出口企业持下述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手续: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二〕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持上述证件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并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表达准确、加盖印章,连同附送资料一并报送主管退税机关主管退税机关按现行退税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出口企业退税方法及申报方式,核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

〔三〕出口企业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帐户等事项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变更登记〔四〕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手续〔五〕出口企业应在主管退税机关公告或通知的退税登记证年检期或换证期提供证件资料进行审验或换证未按规定办理退税登记、变更〔包括换证、验证〕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程序〔一〕申报程序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先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日顺延〕〔二〕申报资料1、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2〕退税部门确定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2、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电脑申报软盘及以下申报资料:〔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4〕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5〕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②.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③.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④.代理出口货物证明⑤.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⑥.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⑦.进口料件海关报关单和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

〔6〕国内生产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申报“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上述申报表外,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①.招标单位所在地国税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②.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它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③.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它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④.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⑤.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⑥.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⑦.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给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三〕考前须知1、生产企业对出口货物应自报关出口后,尽快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及时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并报送2、对已收齐出口退税凭证,生产企业将有关数据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的电子预申报3、通过出口退税电子预审核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打印?进货凭证登录表?、?出口凭证登录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式申报表?,注明所属月份,申报批次,附送装订成册的对应“一票两单〞 〔出口销售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的正式申报。

有关单证齐全正式申报的具体新规定,在下面表达4、生产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申报期限仍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预免预抵〕申报手续的,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三、出口货物退〔免〕年终清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是指一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按规定对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一〕在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中,出口企业应提供有关财务帐册,清算资料,如实申报清算期当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情况,配合退税机关清算工作〔二〕按现行清算规定,在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期当年1月15日以前,对仍未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齐备的前提下〕,以及电子信息对审核对不上和对货源有疑问进行函调未回函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向退税机关申报,由退税机关复核确认后予以备案〔三〕退税清算期当年1月15日后,退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提出的上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款的申报备案〔四〕对已申报备案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清算期当年3月31日以前收齐退税单证凡在清算期当年3月31日以后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除清算当年另有规定者外〕,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

属于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对已“免抵退〞税额一律由退税机关追缴入库,有关企业不得将已扣税款冲减当年应纳税款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一〕企业的分类及各类企业所须具备的条件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对本地区所辖出口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依据其近年来出口退(免)税的实际情况,将出口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1.A类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生产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等生产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产品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年创汇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3〕从未发生过骗税问题;〔4〕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如发生骗税案件或错退税款问题,可抵押所退〔免〕税款;〔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2.B类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2年创汇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生产企业可放宽为2000万美元以上〕;〔2〕近3年来未发生过骗税或涉嫌骗税问题;〔3〕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如发生骗税案件或错退税款问题,可抵押所退〔免〕税款;〔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3.C类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近3年来未发生过骗税问题;〔2〕企业财务制度健全4、D类企业是指近3年来曾发生过骗税问题的出口企业。

〔二〕对各类企业退税管理1.对A类企业实行先预退税后核销的管理方法2.对B类企业实行按简化凭证申报办理退税的管理方法3.对C类企业实行单证齐全方可申报办理退税的管理方法4.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的退税申报、审核、审批管理方法〔三〕出口企业分类实行一年一审制每年年度退税清算结束1个月内,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依上年出口退〔免〕税实际,对出口企业的分类重新进行调整出口企业一经确定为D类企业,3年内不得转定为A类、B类、C类企业〔四〕申报期限的规定2004年6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在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置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五、退税部门对退税资料审核中有关问题的处理(一)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对出口企业申报的退税款及关联退税凭证作不予退税处理: 1、未按退税凭证内容录入多申报退税; 2、未按专用发票开票日期录入; 3、)对预申报审核疑点未作调整直接办理正式申报; 4、对作撤单或撤销申报处理的退税凭证未作调整直接办理正式申报; 5、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货物明显不是同一商品; 6、出口货物报关单载明的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且以委托加工方式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生产复出口货物,而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为货物; 7、应当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认证或认证未通过; 8、无退税凭证、少退税凭证或涂改退税凭证; 9、主管退税机关认为应当作不予退税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10、退税凭证所开具的购货、报关、收汇单位名称不—致的。

审核人员在上述关联退税凭证上加盖“不予退税〞印章,并删除计算机中相应的退税申报电子数据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对关联退税凭证作撤单处理: 1、退税凭证印章不全、不清; 2、配单错误或关联退税凭证内容、号码不相符; 3、退税凭证开具(填写)不标准; 4、相关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计量单位不一致且未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 5、进货为配件,零部件,出口为整件,整机,且出口企业未能提供有效,合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6、出口货物报关单未单独载明、单独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退税; 7、主管退税机关认为应作撤单处理的其他行为 审核人员在上述关联退税凭证上加盖“撤单’印章,填具退单通知单,将关联退税凭证通过受理环节退回出口企业,并删除计算机中相应的退税申报电子数据.已作撤单处理的退税凭证当月不得办理重新申报,下次申报退税时,须单独装订成册 〔三〕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将本次申报资料全部退回出口企业,作撤销退税申报处理: 1、申报表内容填写不全,印章不齐或逻辑关系错误;2、配单混乱,关联号字迹书写不清楚、不按顺序书写关联号、不按顺序装订;3、将多份无关联关系的退税凭证合并为一个关联号; 4、非委托加工业务,在“备注〞栏随意使用;WT〞标识;5、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登记出口销售帐,核算出口销售额;6、主管退税机关认为应当作撤销退税申报处理的其他行为。

六、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的资料 〔一〕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税务证明办理 1、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附送以下资料:〔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原件〕;〔3〕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在批准证上加盖业务章,在手册封面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批准证和备案清单留存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办理 〔1〕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需附送以下资料: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2〕.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3〕进口发票;4〕进口材料明细帐复印件;5〕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完税凭证;6〕相关进口料件的记帐凭证〔2〕生产企业申请办理手册核销,需附送以下资料:1〕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2〕进料加工业务进口、加工、复出口、核销台帐;3〕核销申请表复印件;4〕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5〕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复印件;6〕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7〕复出口报关单;8〕出口发票复印件;9〕特定原因 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如余料边角料补税〕;10〕主管其出口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以前的免税证明复印件);11〕单证电子申报软盘。

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二〕来料加工业务有关税务证明办理1、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需附送以下资料:  〔1〕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2〕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 〔3〕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发票联〕; 〔4〕来料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复印件〕;2、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所需资料: 〔1〕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原件〕; 〔4〕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5〕出口销售发票〔原件〕 〔6〕来料加工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可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有关资料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税务证明?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需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复印件;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复印件;4、出口发票;5、进口提单;6、说明退运原因的申请报告;7、已办理退〔免〕税的,需提供已补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四〕办理代理出口证明受托出口企业〔一般是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收汇核销后,持以下申办材料到退税部门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1、代理出口协议及复印件;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如果协议约定由受托方结汇的,必须提供外汇管理局已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4、出口销售发票;5、委托方是外贸企业时,需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税票〔出口退税联〕 〔五〕补办出口报关单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持以下申办材料到退税部门办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出口企业应在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补办申请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丧失联次〕;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4、运单或提货单及出口销售发票;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企业持此证明向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手续〔六〕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在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销售发票; 4.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补办代理出口证明出口企业遗失?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补办的,由委托方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其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代理出口证明〕证明的报告?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代理出口证明〕证明的报告;2、受托方主管退税部门已加盖“已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以产顶进〞钢材购进确认单“以产顶进〞钢材加工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以产顶进〞钢材购进确认单?时,应附送以下资料:1、?以产顶进钢材监管证书?〔原件〕;2、普通发票〔原件〕; 3、付款凭证〔复印件〕; 4、进仓凭证〔复印件〕第二局部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根本财务核算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1、采购国内原材料的A、价款和运杂费记入采购本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进项税额,根据供货方的有关票据,作如下会计记录:借:材料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B、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材料采购C、原材料入库时,根据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贷:材料采购2、进口原材料A、报关进口。

企业应根据进口合同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X材料名称贷:应付外汇账款〔或银行存款〕B、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工程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X材料名称贷:应付外汇账款〔或银行存款〕C、贷到口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X材料名称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D、缴纳进口料件的税金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应交进口消费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按税法规定,不需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的,那么不作C、D会计分录E、进口料件入库进口料件入库后,财会部门应凭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进料加工—XX材料名称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X材料名称〔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1、国内销售的货物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自营出口销售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

如不是以离岸价FOB结算时,以其他C&F,CIF等结算方法的,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一般贸易的核算销售收入的会计核算财务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外币、人民币〕不得抵扣税额计算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一般贸易出口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运保佣冲减〔如以FOB离岸价结算,那么不需作本分录〕在冲减的同时,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一般贸易出口贷:银行存款同时:借:主营业务本钱—一般贸易出口〔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企业记载销售账时原那么上要将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通过二级科目分开明细核算,会计核算方法与一般贸易相同。

只不过是对进料加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销售额和方案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货物海关核销后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加工“不得扣税额抵减额〞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份依据注明的“不得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对多开的部份,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工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份〕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份〕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进中间价〕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复出口销售处理与①或②一致,只不过是要核算委托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情况。

进口材料价不作价a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b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来料加工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c委托加工的成品验收入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进口材料作价a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标志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称b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标志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本钱〕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原那么上按销售比例分摊,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本钱——来料加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委托代理出口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等销售费用〔代理手续费〕贷:主营业务收入 支付的运保佣与自营出口一样,要冲减外销收入。

4、销售退回生产企业出口的产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其销售退回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这里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例进行介绍,进料加工贸易与此类似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产品的退回,按照已计入“发出产品〞等科目的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产成品贷:发出产品已确认收入的销售产品退回,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本钱等,已申报免税或退税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调整,分别情况,作如下会计处理: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提运单并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后,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贷:应收外汇账款退货贷物的原运保佣,以及退货费用的处理由对方承当的: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份〕由我方承当的,先作如下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份〕银行存款〔退货发生的一切国内、外费用〕批准后:借:营业外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三〕、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出口企业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上的批准数作会计处理;另一种是在办理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申报数作会计处理。

以下就两种方法分别进行介绍1、第一种方法,即按批准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不作账务处理在收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审批通知单?后,根据批准的应退、应免抵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批准的应退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即批准应免抵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第二种方法,即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申报数分别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即申报的应免抵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申报的应退税额>0,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即申报的应免抵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二、一般贸易账务处理实例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2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585万元,其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那么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本钱   48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00  〔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0,0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40,000.00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00元。

  〔7〕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那么〔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7〕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140+5-48)=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8〕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46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00  〔9〕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00   贷:应收补贴款     460,000.00三、进料加工贸易账务处理实例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本月外购原材料、动能费等支付价款60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02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600万元〔按离岸价计算〕,该企业内、外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7%〔非应税消费税品〕,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假设上期无留抵税款,本月未发生其他进项税额那么,该企业本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额及相关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6,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00.00 贷:银行存款            7,0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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