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通防事故特别是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利民煤矿项目部“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全矿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3、矿井开拓布局 、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提前考虑通防系统,以便合理布置矿井通防系统4、必须树立“通防无小事”的思想,出现通防隐患必须尽快整改,对危及安全、影响生产的重大通防问题,必须立即停产处理5、矿井从事通防工作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6、矿井“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设备、通防安全检测仪表的供给必须优先保证7、总工程师每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一次通防专业例会,总结上月通防工作情况,部署下月通防工作重点8、“一通三防”方面的图牌板、记录以及图纸、报表等必须齐全、准确9、通防各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10、瓦检员、测风员、监测工、放炮员等工种要定期接受培训,持证上岗11、矿井通防设施由通风队和相关负责单位按矿井设计进行施工与管理,不经矿总工程师和通风队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对通防设施进行擅自挪移、拆除、改变用途或损坏。
12、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风队要全面监督、检查、管理“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对于违反有关通防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追查、处罚13、通风队是“一通三防”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管理“一通三防”各项工作,发现违反有关通防规定的,及时配合安监科和生产技术科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二章 岗 位 责 任 制一、矿长1、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的业务队伍和管理体系3、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4、当生产与通防管理规定发生矛盾时,支持总工程师为确保安全生产而作出的决策5、严肃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行为6、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二、总工程师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负责 “一通三防”工作2、负责组织、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措施,把好井巷设计审批关;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为通防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不给通防留下隐患3、经常检查、指导通风队的业务工作,对于通防隐患和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4、当生产与通防规定发生矛盾时,支持通风队和安监部门为确保安全生产而作出的决定。
5、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6、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配备、管理与业务培训工作7、负责配备通防所需的器材、仪表等三、安全副矿长1、当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坚持“通防第一”的原则2、监督并确保“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规划等正常实施3、定期组织安全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对于通防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违反“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罚四、生产副矿长1、当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坚持“通防第一”的原则2、会同总工程师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避免因生产布局不合理而造成通风困难3、负责督促生产部室和采掘区队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符合“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要求4、及时安排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通防问题5、督促按规定配备采掘工作面的防尘加压泵;督促安装使用采煤机和综掘机的内外喷雾设施;督促安装使用综采和综放工作面的架间喷雾设施及综采放顶煤喷雾设施等防尘设施五、生产副总1、督促各采掘辅助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当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坚持“通防第一”的原则,坚决支持和实施通风队为安全生产而提出的合理意见。
2、督促支持分管通防人员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3、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和规定进行矿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和巷道设计,必须保证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合理,从源头上杜绝通防隐患4、合理安排并督促完成年度通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六、机电副总1、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2、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定期对主扇辅助设备设施及反风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3、保证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4、保证“一通三防”设备的检修和正常供应如风机、防尘加压泵、注水钻机、消音器等)七、调度主任1、做好各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当“一通三防”工作和生产发生冲突时,把“一通三防”放在首要位置2、管理好“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和“一通三防”汇报工作的记录和落实,动态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3、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现场管理和维修工作八、安监科长1、在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坚持“通防第一”的原则2、将通防质量标准化纳入重点检查验收范围3、对“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4、对于出现的“一通三防”事故和隐患要严肃追查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九、生产技术科长1、督促各采掘辅助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当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坚持“通防第一”的原则,坚决支持和实施通风队为安全生产而提出的合理意见2、督促支持分管通防人员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3、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和规定进行矿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和巷道设计,必须保证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合理,从源头上杜绝通防隐患4、合理安排并督促完成年度通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十、生产技术科地测副科长1、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报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2、加强采掘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质构造的勘察、勘探工作,会同通风部门做好瓦斯、地温等方面的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十一、机电科科长1、负责对供电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对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及反风装置完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根据“一通三防”工作的需要,合理核定通防所需的材料费用,保证“一通三防”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的检修和正常供应(如主扇、局部通风机、防尘加压泵、注水钻机、消音器及其他各种仪器仪表工具等)4、做好“采掘供电分开”、及“双局扇、双电源”等方面的供电工作的监督管理。
5、严格执行各项机电管理制度,负责电器设备的检查,杜绝失爆6、对电器设备、电缆、机电垌室除尘工作进行监督7、严禁非阻燃皮带下井,对皮带超温保护等装置的完好性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皮带着火事故的发生8、按规定对地面车间、绞车房、变电所、通风机房等地点配备的灭火器、沙箱、20m消防软管、消防桶、消防铲等防灭火器材进行监督检查9、负责掘进工作面供电“三专两闭锁”的监督检查十二、机运队队长1、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2、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及反风装置完好可靠4、做好“采掘供电分开”、及“双局扇、双电源”等方面的供电工作5、严格执行各项机电管理制度,杜绝失爆6、负责责任范围内所有机电峒室及设备、电缆上的除尘工作7、做好自救器的管理、便携仪的充放电和收发工作8、负责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风门等通防设施,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9、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尘工作10、负责将“一通三防”所需材料、设备等及时下放到井下11、负责皮带机头前后20m范围内巷道及控制设备、电缆上的除尘工作12、严禁非阻燃皮带下井,确保皮带超温保护等装置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杜绝皮带着火事故的发生13、按规定配备皮带机头灭火器、沙箱、20m消防软管、消防桶、消防铲等防灭火器材,确保皮带司机能熟练使用防灭火器材。
14、负责管理使用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包括隔爆水袋、转载点喷雾设施、净化喷雾设施、运煤导向板等)十三、通风队长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管理通防工作2、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每天组织本工区干部和技术人员分析和解决通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矿领导请示、汇报4、发现违反通防管理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警告或处罚5、搞好火工品的保存、发放和检查工作,确保变质、失效和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火工品不下井,以消除爆破火源6、按规定对矿井下皮带机头尾、机电垌室、电气设备集中点、井口房等地点配备的灭火器、沙箱、20m消防软管、消防桶、消防铲等防灭火器材进行监督检查十四、采煤队队长1、负责煤机内外喷雾及综采支架架间喷雾、综放工作面移架、放煤自动喷雾设施以及责任区域内防尘管路净化水幕和转载喷雾的安装调试2、对责任范围内的风门、防尘设施及瓦斯检测装置等通防设施负管理责任,并确保正常使用3、加强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教育,使职工严格遵守“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搞好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通防工作4、教育放炮员严格遵守火工用品管理规定和放炮有关规定、杜绝放炮火源的产生;杜绝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失爆及其它引爆火源的产生。
5、现场每班配备兼职防尘员,负责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出口50m和各转载点20m范围内巷道的洒水除尘工作督促本单位员工按要求正确使用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各种防尘设施6、负责责任区域内各地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十五、掘进队队长1、负责掘进机内外喷雾、放炮喷雾、放煤自动喷雾设施以及责任区域内防尘管路净化水幕和转载喷雾的安装调试2、对责任范围内的风门、防尘设施及瓦斯检测装置等通防设施负管理责任,并确保正常使用3、加强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教育,使职工严格遵守“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搞好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通防工作4、教育放炮员严格遵守火工用品管理规定和放炮有关规定、杜绝放炮火源的产生;杜绝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失爆及其它引爆火源的产生5、现场每班配备兼职防尘员,负责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50m和掘进迎头30m范围内的洒水等防尘工作督促本单位员工按要求正确使用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各种防尘设施6、负责责任区域内各地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十六、跟班副队长、班组长1、负责管好、用好本单位范围内的一切通防设施2、当生产与通防发生矛盾时,必须先做好通防工作3、在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通风管理人员包括瓦检员的管理十七、技术人员1、组织职工学习本《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中有关通防管理的条款,教育职工牢固树立通防无小事的思想。
2、协助单位领导消除现场的通防隐患3、依靠科技进步搞好“一通三防”工作4、按照“一通三防”的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并认真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个职工十八、其他人员各基层单位的其他人员按其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并有权有责任对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防碍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进行阻止和举报第三章 通 风 系 统1、矿井必须建立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2、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3、生产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4、对于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采煤单位负责及时拆除、回收支护材料(包括锚索锁具、锚杆螺母、钢带、锚网等),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必要时要悬挂并管理好风障;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的要强制放顶时,应在工作面的采空区一侧悬挂风障保证强制放顶区域内供风需要通风工区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的质量要符合通防有关规定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装备风门传感器并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尽可能避免设置风门;避免绞车钢丝绳过风门6、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7、井下风门、挡风墙上的调节窗,非测风人员严禁随意调节8、要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均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应根据测风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9、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大于110%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10、必须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1、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2、加强串联通风管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13、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14、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15、矿井主扇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主扇装置外部漏风16、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设在回风流中,必须确保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第四章 局 部 通 风1、巷道掘进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掘进巷道开工通知单必须在开工前三天、工作面穿岩层等临时设计的掘进巷道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通风队,以便通风队做好局部通风方面的准备工作2、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小于10m3、局部通风机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安全防护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4、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并设置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5、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严禁局部通风机处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7、局部通风机施工单位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矿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对漏电情况进行试验检漏,并有施工部门指定专人守候在局扇旁,确保在1分钟内恢复送电,否则,按无计划停电停风论处8、所有局扇必须装备开停传感器并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9、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双风机、双电源”,并配备风机自动切换装置,任何时候不准停风10、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11、搞好风筒管理,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半煤岩巷最大不超过10m,岩巷最大不超过10m风筒末端出口风量要保证巷道内风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2、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要反压边13、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14、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15、瓦检员负责掘进巷道风筒的临时延接和吊挂,通风队风筒工负责全矿风筒的综合管理和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6、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回收要遵照如下规定:(1)机电科负责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的消音器、吸风罩等装置的及时供应,并负责设备下井前的管理、检验和维修工作2)使用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和消音器的运送、安装以及完工后的回收,并及时送交机电科通风队负责指定局扇安装位置3)使用单位负责领、运、回收局部通风机的开关及电缆,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搭火、安装“风电闭锁”装置、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局扇等工作4)如果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由使用单位负责重新安装,并将损坏的部分送交机电科,机电科负责联系维修通风队负责风机与风筒的连接5)如果局部通风机和消音器中途需改变位置时,由通风队指定位置,掘进单位负责挪移局部通风机、消音器和电器设备,通风队负责延接风筒并与挪移后的局部通风机进行连接第五章 巷 道 贯 通1、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掘进巷道贯通施工单位和通风队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2、对于掘进巷道贯通,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施工单位、通风队等单位通风队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现场施工通风设施时,掘进单位要积极配合,矿调度要做好材料运送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调风准备工作未做好之前严禁巷道贯通3、巷道贯通实行分级管理:⑴巷道贯通后不需要进行风流调整的,由施工单位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工作;⑵巷道贯通后需要作风流调整或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风量的,由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贯通措施,通风队、施工单位科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只有待风流稳定和瓦斯正常后,相关地点方可恢复工作;⑶对于被贯通巷道情况不清,又无条件提前进行巷道修护、排水、排除瓦斯时,由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贯通措施,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贯通,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第六章 防 治 瓦 斯1、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2、矿井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现场说了算”等有关规定3、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禁虚报瓦斯4、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5、所有瓦斯检查地点都要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瓦斯检查要做到:原始记录、井下牌板、瓦斯日报表“三对口”6、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瓦斯超限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瓦检员必须熟悉通防业务,对现场的通防工作负责全面监督8、瓦检员到岗、离岗都必须向通风值班室及井口信息站汇报现场的通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9、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方炮后检查瓦斯)和“三人联锁放炮”(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当班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派人警戒、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和煤尘情况、将放炮许可证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令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升井时三牌统一回交瓦检员)制度10、《瓦斯日报》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挪移瓦斯断电仪探头。
瓦检员每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对瓦斯监测探头至少校对三次,二者显示值不一致时,以高显示值为准,误差大于0.2%时,必须在8h内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停用瓦斯监测装置12、加强回采工作面进风隅角和回风隅角的瓦斯管理回风隅角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或设置瓦斯监测探头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采煤单位负责及时拆除、回收支护材料(包括锚索锁具、锚杆螺母、钢带、锚网等)、必要时要悬挂并管理好风障,以稀释回风隅角瓦斯,通风队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13、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恢复掘进巷道正常通风14、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报批,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15、排放瓦斯必须执行“撤人、断电、限风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乏风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第七章 盲 巷 管 理1、盲巷的认定①长度超过6m的独头巷道,按盲巷进行统计和管理②全负压通风巷道,因冒顶、积水等原因使风路堵塞而形成无风或微风状态,不能有效排除瓦斯和有害气体者,按盲巷统计和管理③采空区密闭墙(含火墙)及挡风墙以外不通风的巷道长度超过6m者,按盲巷统计和管理2、正常情况下不得出现盲巷,否则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出现盲巷后,必须立即切断盲巷中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3、所有盲巷都必须设置栅栏(挡风墙除外):①巷道净高2m以下的盲巷,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道净高2m以上的盲巷,栅栏高度不得低于2m;②栅孔尺寸不得大于0.2×0.2m,栅栏距巷道口全负压通风处不得超过1m;③栅栏外要设瓦斯检查牌板,并要设明显的警示牌,警示牌要字“禁止入内”;④对内部有岔峒的盲巷,栅栏要设在总入口处4、盲巷封闭及栅栏的施工与拆除由通风队负责。
5、所有盲巷内由救护队员配带氧气呼吸器每旬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增加检查次数盲巷检查内容:对于已封闭的盲巷,只检查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温度和支护、巷道积水、密闭完好状况等对于采空区密闭墙(含火墙), 检查墙内、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温度、风向、密闭墙状况等除执行检查任务的救护队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盲巷栅栏内6、需要在盲巷中恢复作业时,必须先编制探险和恢复通风措施,由救护队组织实施需要排放瓦斯时,按排放瓦斯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安全监测、安全仪表㈠安全监测1、矿井要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管理工作2、监测装置由监测单位按规定安装和维护,使用单位负责管理采掘工作面班组长、瓦检员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监测人员(包括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培训4、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5、监测装置在井下安装后要进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6、监测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维护。
7、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瓦检员增加检查次数和汇报次数,但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8、严禁擅自甩掉监测装置不用9、使用监测装置时,当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设备电源时,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10、所有采煤工作面及煤巷、半煤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头,串联通风所涉及的被串联用风地点都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11、采掘头面的传感器的正常挪移由施工单位班班派专人负责12、安全监控中心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㈡安全仪表1、矿井必须配足各种通风安全检测仪表,配备标准如下:①光学瓦斯检定器:瓦检员在册人员每人配备一台,并有总数15%的备用②测尘仪:不少于4台③自救器:井下职工每人配备一台,并有总数5%的备用④风速表、一氧化碳测定仪、钻机、气相色谱分析仪、移动注氮机等其它通防安全检测仪表、设备的配备及数量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但必须满足“一通三防”工作的需要2、通风队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和维修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所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设备都必须进行集中管理,并建立台帐3、所有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设备都必须完好,不合格的严禁使用4、所有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5、按《规程》规定配备便携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机运队设专职人员负责自救器收发和瓦斯便携仪的收发、充电,并对自救器、瓦斯便携仪及时进行管理、维护、调校工作第九章 防 火一、火灾的预防1、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火检员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由通风队负责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其中的材料、工具3、建立采区注氮灭火系统或流动注氮灭火系统及阻化剂喷洒防火系统4、井下防尘管路可兼作消防管路使用,各地点消防管路管径不得小于50mm,并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及和阀门配套的消防软管,达到随时满足防灭火用水的要求4、矿井有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包括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5、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对其进行永久性密闭,密闭墙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措施的要求6、通风队必须对全矿井的自然发火可疑地点定期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①观测地点:采空区防火墙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高冒点、托顶煤支护地点、长期停用的煤仓及矿总工程师确定的其它地点②观测内容:一氧化碳、氧气、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和气温、水温、风向等。
③观测周期: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观测的周期7、主、副井口周边20m范围内严禁烟火8、井下电器杜绝失爆现象,严禁甩掉检漏保护、过载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9、非阻燃皮带严禁下井使用皮带机头、机尾杂物、浮货必须清理干净,严防皮带摩擦引起火灾10、皮带机头按规定安装超温洒水装置、堆煤保护、烟雾保护等一系列安全保护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11、皮带机头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沙箱、20m消防软管和消防桶、消防铲等防灭火器材12、下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上井及时交回自救器13、自救器超期的或不合格的严禁下井使用二、技术管理1、必须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度快的采煤方法2、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治自然发火的巷道布置方法3、减少煤巷掘进高冒的发生,出现高冒点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接实,并进行全断面的喷浆堵漏以防煤的氧化自燃4、采用分层开采的上分层工作面回采时,必须边采边向采空区注浆或注水并铺设人工假顶否则下分层不准回采5、所有煤柱的设计都必须考虑防火要求6、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防灭火措施,包括:工作面保持正常的推进速度,月推进不低于60m;如遇断层或地质破碎带应避免留顶煤回采,或采取特殊防火措施后进行回采;对于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采煤单位负责及时拆除、回收支护材料(包括锚索锁具、锚杆螺母、钢带、锚网等),必要时要悬挂并管理好风障,通风队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7、在掘进过程中如遇断层或地质破碎带必须避免留顶煤掘进;如出现顶煤高冒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接实,并进行全断面的喷浆堵漏以防煤的氧化自燃通风队对高冒地点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火灾事故处理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2、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3、未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反风措施需要反风时,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原有状态,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5、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6、井下发生火灾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按规定实施灭火的各项具体工作四、火区管理1、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2、火区的观测按规定执行,新封闭火区的观测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3、在火区附近从事采掘活动时,必须编制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4、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第十章 防 尘一、供水系统1、水源要符合下列要求:地面永久性防尘水池的容量不小于200m3,且贮存水量不得小于井下高峰用水期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的一半;2、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质要符合下列要求:①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②悬浮物的粒径不大于0.3mm;③水的PH值在6--9.5之间;3、管路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①防尘管路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②供水管路的管径与强度应能满足水压和水量的要求:主干防尘管路路管径不小于100mm,其它地点防尘管路管径不得小于50mm,并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防尘管路的铺设从干管到支管的管径必须由大到小,不得花接③皮带机道、采煤工作面两道、掘进巷道等处防尘管至少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防尘管至少每隔1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各运煤转载点处要安设三通阀门④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整的喷雾装置,喷雾能覆盖滚筒和整个落煤空间并坚持正常使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Ⅰ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阔,喷头灵敏可靠雾化好;回风巷净化水幕不得少于2道,进、回风巷第一道水幕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
采煤机作业的回采工作面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Ⅲ掘进工作面净化水幕距迎头不超过50米,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头灵敏可靠雾化好;炮掘工作面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米处另设放炮高压喷雾装置Ⅳ掘进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Ⅴ锚喷巷道距离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4、机运队负责地面水池的正常供水,并负责在水源处设置过滤池或过滤装置,确保水质符合要求5、机运队负责井下主干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6、采煤工作面两道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由采煤单位安装,并负责使用和管理7、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软管由采掘单位安装、管理、使用和回收8、掘进巷道一律使用二吋及二吋以上的防尘管 9、掘进巷道的防尘设施由掘进单位安装,并负责使用和管理10、采掘巷道铺设的供水管路距工作面最远不得超出30米11、采煤面两道的防尘管路由采煤单位负责回收12、其他地点的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由机运队负责使用、管理、回收13、各地点的隔爆设施由通风队及时按要求进行设计、安设14、在各地点各单位对防尘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由安检科、通风队负责进行监督二、综合防尘1、巷道冲洗巷道冲洗要遵守下列规定,并确保不出现粉尘积聚或飞扬现象:⑴开拓巷道,包括主要进回风巷道等每月至少冲洗一次,主要皮带机道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⑵准备巷道,包括采区进回风巷道、皮带机道等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⑶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50m以外,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m以外每5天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
⑷采煤工作面及两道出口50m范围内,掘进迎头30m范围内,由采掘单位负责,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由采掘单位负责;⑸综采工作面的开关列车上及开关列车到工作面的巷道部分、液压泵站等设备上及设备所在处的局部巷道每班至少除尘一次,由采煤单位负责;⑹各运煤转载点附近3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由管理单位当班司机负责;⑺机电峒室、炸药库、地面皮带走廊等处各使用单位要天天进行清扫除尘,确保这些地点不积尘2、采煤工作面防尘⑴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性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和压力计算,注水压力表、流量表等注水设施由通风队移交给采煤队负责管理,丢失的照价赔偿⑵炮采防尘炮采工作面必须执行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放炮时喷雾降尘,出煤时喷雾、洒水、净化风流等防尘措施①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供水压力为0.2MPa~1.0MPa,耗水量为5L/min~6 L/min;②采用自封式水炮泥封孔,水炮泥的充水容量应为200~250Ml;③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④在放炮前后应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时宜边出煤边洒水。
⑶机采防尘①采煤机内外喷雾设施及其压力表必须完好并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须停机;加压泵站应设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②综采面的液压支架必须安装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并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综放面每支架都要安装降柱、移架、放煤时同步喷雾的自动喷雾设施,并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⑷采区巷道防尘①工作面运输巷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②破碎机处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③要使用好转载点喷雾设施、风流净化、放炮喷雾、扒装喷雾等防尘设施3、掘进工作面防尘⑴机掘作业防尘①掘进机内外喷雾设施及其压力表必须完好并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压力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或配置防尘加压泵;半煤岩综掘工作面应使用除尘风机,并保证正常使用;②距离工作面50米内应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⑵炮掘作业防尘掘进井巷、峒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冲洗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①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MPa~0.2MPa,耗水量为2L/min~3 L/min;②采用自封式水炮泥封孔,水炮泥的装填量应在1节级以上;③在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④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的地点安装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 min以上,高压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⑤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煤矸堆洒水,在出煤时宜边出煤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必须实行装煤矸喷雾⑥距离工作面50米内应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4、锚喷支护防尘⑴打锚杆眼采用湿式打眼;⑵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⑶距离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取除尘器抽尘净化;5、转载及运输防尘⑴转载点防尘①各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 5 m,若超过0. 5 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②各转载点必须安装转载喷雾装置或除尘器进行除尘;③在装煤点下风侧20 m内,必须设置一道净化水幕。
⑵运输防尘运输巷内必须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6、其他要求⑴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的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个体防护用具;⑶采掘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需要回收的各种防尘及时回收否则,责任单位按价赔偿丢失的防尘设施三、粉尘检测必须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测定、分析、化验工作1、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个月测定两次;2、采掘工作面每月应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性粉尘测定;3、粉尘分散度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4、粉尘中的游离S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O2测定;5、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6、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封尘浓度的连续监测;7、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规定第十一章 其它各种规定第一节 通防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1、井下通防设施(包括通防图牌板)实行谁使用谁管理、靠近谁谁管理的原则2、管理单位要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确保测风站前后10m范围内、风门中间及前后5m范围内、栅栏和密闭墙前5m范围内无积水、淤泥、物料、车辆等。
3、通风队内部要将有关通防设施承包到个人管理,各承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4、发现通防设施损坏或丢失时,通风队要立即组织人员或通知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重新安装第二节 瓦安员现场说了算的有关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瓦安员在现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直到隐患消除1、采掘工作面无防尘水的;2、不湿式打眼的;3、掘进工作面迎头积煤或积矸超过巷道断面三分之一的;4、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的;5、掘进工作面风筒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6、煤巷扒装机绳打结的;7、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不完好或不正常使用的;8、放炮前后不洒水防尘的;9、扒装机扒装煤(矸)时不洒水、不使用防尘喷雾设施的;10、瓦斯探头报警的(监测装置完好的情况下);11、沼气浓度达到0.8%、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的;12、放炮不装水炮泥的;13、放明炮、糊炮的;14、采掘工作面电器失爆的;15、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的;16、无风电闭锁装置的;17、出货时不开降尘设施的;第三节 风筒考核规定1、全矿对使用的风筒实行消耗总承包,按综合进尺的30%计算消耗量,矿按节约和浪费风筒价格的15%对等奖罚2、通风队负责对井下风筒的回收、刷洗和缝补等工作,负责对井下在用风筒进行统计和编号、监督管理;机电科负责对领取、回收、消耗风筒量的统计。
3、风筒由通风队派人下到施工地点附近并集中整齐码放,由瓦检员负责每班风筒的延接,由通风队派专人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4、风筒消耗记入使用单位的材料消耗费用,各掘进单位按照月度进尺计划使用风筒,岩巷风筒使用量为进尺计划的1.3倍(即风筒消耗为30%),煤巷、半煤巷为进尺计划的1.25倍(即风筒消耗为25%),月底按实际进尺和领用风筒数量进行综合考核,消耗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按风筒实际价格支付材料费,消耗超过以上规定的,对使用单位超过部分按风筒价格的双倍进行罚款,以支付矿里材料费用5、风筒末端20m范围内的破口,在不影响风筒出口风量的情况下不予考核,20m之外若出现风筒破口或损坏而不及时处理的将对通风队予以罚款因此造成风量不足的必须停头处理6、现场必须有总长20m的旧风袋或短节,损坏或丢失时要及时开票到机电科领取,扒装机前只能接专门配备的旧风袋或短节,不能将新风袋接在迎头7、使用单位损坏或丢失风筒、风筒弯头、风筒变节的必须按价赔偿,另外对使用单位要进行罚款8、凡因风筒质量问题造成风筒损坏的由机电科负责追查原因9、局部通风机不准“一次性启动”,否则,损坏风筒按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其它单位若因工作需要到机电科领取旧风筒的,一律按原价的50%支付给机电科材料费,如用新风筒一律按原价支付材料费。
第四节 通防考核规定1、采掘头面的通防工程质量作为重要部分纳入各采掘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2、凡违反通防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详见附件:违反通防规定处罚标准),同时根据矿有关文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因领导教育不到位、安排不到位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责任人违反通防规定的,责任单位领导要和责任人接受相同的处罚限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监科追查并交矿办公会研究处理3、对于通风工区修复通防设施所用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责任单位赔偿,该项赔偿款划归通风队所有附件:违反通防规定处罚标准二○○七年元月二十日…附件:违反“一通三防”规定处罚标准一、通风及通风设施管理方面任何单位都必须加强职工“一通三防”教育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爱护井下通风设施,对损坏井下通风设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依律从严处理: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影响井下通风设施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风桥、风门、增阻框,、风窗、挡风墙前后5m范围内,密闭前5m范围内,两道风门之间都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停放矿车,否则处以责任单位100元以上罚款2、风门采用维护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管理的方式,风门在完成后3日内向使用最频繁的单位下发移交通知单,使用单位必须签字接受协助管理,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及时向通风部门汇报。
风门移交手续必须有安检科签字3、运输过程中用车顶撞风门的,罚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100元4、井下风门,风桥,风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拆除损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随意拆除或损坏一道风门、风窗或风桥罚责任人或责任单位500-2000元,对全矿井通风系统造成影响、对矿井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处罚2000元以上罚金,同时对所在单位正职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局部通风系统造成影响,给矿井带来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2000元以上罚款5、对风门其它部分或辅助设施进行损坏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或据情节严重从严处理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如有违反者,罚责任人或责任单位500-20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行人、行车后风门要及时关闭,发现一次不及时关门罚责任人或责任单位200元以上罚款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损坏或拆除密闭和其它一通三防设施,否则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对矿井安全工作造成威胁、或对矿井造成损害的追查责任从严处理8、不及时修复损坏的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处以通风队200元以上罚款9、因巷道不及时清理或堆放物料等导致风速超限的,罚款责任单位200元。
10、在欠风或无风地点私自作业的,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分别处以200元以上罚款11、出现风机循环风、不合规程规定的扩散风,未经批准的串联风,一次罚通风队200—500元12、局扇位置设置的不合理,罚通风队300元;局扇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罚安装单位100元;局扇无消音器(5.5KW以下风机、除尘风机或节能风机除外)或无防护罩罚安装单位100元13、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齐全,不完好可靠,罚责任单位300元14、掘进中的煤巷或半煤岩巷未及时设置“双风机、双电源”或不具备风机转换功能的一处罚管理单位200元15、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缺少一块罚通风队50元(安设风机3日内除外)16、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处以责任单位500元以上罚款17、风机每班无专职风机工看管,或风机工无证罚管理单位50元风机工不挂牌管理,每班次罚款50元18、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工作面的风筒,损坏风筒(造成风筒报废)让损坏单位按原价赔偿,撕烂风筒(未造成风筒报废)罚损坏单位50—100元(放炮时因不采取保护措施崩坏风筒严加处罚)对于损坏风筒的罚款每月进行统计,依据矿里已规定允许风筒损耗的百分比对罚款实行长退短补19.风筒变径处无过段节,拐弯拐死弯接头漏风一处一次罚款100元。
20、风筒接头不严密、风筒有破口、风筒接头未反边、风筒吊挂不平,平均每百米有不合格一处罚通风队50元(风筒末端20米除外)二、防火方面1、因人为因素导致火灾事故或重大火灾隐患的发生,罚款1000元以上2、掘进巷道不应留而留顶煤的,罚款500元3、高冒区中顶煤未找尽或未用不燃性材料接实的或不符合其它处理高冒区要求的,罚款500元4、采煤面上下隅角未按规定及时拆除回收支护材料的或未按规定吊挂、管理风障的,罚款500元5、注浆、注防灭火剂、注氮气、喷洒阻化剂、密闭、喷浆等防治自然发火措施执行不好的,一项罚款500元6、其它防火措施执行不好的,一项罚款100元7、皮带机头等地点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的,一项罚款100元8、未按规定查火的、高冒区未按规定挂牌管理的,一次罚款100元9、查火仪器不合格的,每台罚款100元三、防尘方面1、干打眼的,罚款500元2、采掘机内外喷雾设施不完好或不正常使用的,一项罚款200~500元3、转载点喷雾设施、扒装喷雾设施、放炮喷雾设施、净化水幕、架间喷雾设施、隔爆设施、水针等防尘设施一处不完好或不正常使用的,罚款100元喷雾完好而不使用,造成煤尘堆积,罚使用单位200以上元,造成事故的追查责任。
4、防尘管路直径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罚款200~500元5、防尘管路吊挂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罚款100~300元6、采掘巷道设置的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距离超出过30米,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采掘工作面、皮带机头等地未按要求配设防尘胶管缺少一处罚管理单位100元7、未及时冲尘的,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煤尘积聚的按事故追查责任8、防尘管路未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的,一处罚款100元9、防尘管路跑水未及时处理的,一处罚款100元10、防尘管路出现软管搭接的,一处罚款100元11、不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的,一次罚款100元炮采工作面、炮掘工作面爆破前、爆破后不冲洗煤壁,爆破不喷雾降尘,缺一项罚施工单位100元四、防瓦斯方面1、因人为因素导致瓦斯浓度超过有关规定的,罚款1000元2、掘进过程中或因其它因素导致出现盲巷后未按规定及时设置栅栏和封闭的,罚款200~500元3、擅自进入栅栏内的,罚款200元4、破坏栅栏的,罚款100元5、未按规定检查瓦斯的,假检、漏检一次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