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铝公司集体合同管理铝公司集体合同管理目录一、 集体合同概述 2二、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7三、 工作时间的种类 9四、 劳动标准的含义 11五、 工资支付保障 15六、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19七、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2八、 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内容 28九、 公司简介 30十、 产业环境分析 31十一、 氧化铝行业 32十二、 必要性分析 32十三、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33劳动定员一览表 33十四、 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 34十五、 企业培训制度的执行与完善 35十六、 培训效果评估的实施 36十七、 培训效果的跟踪与监控 43十八、 培训需求分析的含义 47十九、 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 47二十、 项目风险分析 48二十一、 项目风险对策 51二十二、 SWOT分析说明 53一、 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根据协商、签约代表所代表的范围不同,分为基层集体合同、行业集体合同、地区集体合同等我国集体合同体制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即集体合同由基层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只对签订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针对一些地区中小企业较多且工会组建率较低的特点,我国一些省市在地区工会的指导下出现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这是一种很好的发展趋势二)集体合同的特征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集体合同是整体性规定劳动条件的协议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实质内容的关系,整体性地规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现存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集体合同存在的基础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不能是劳动者个人或劳动者中的其他团体或组织,而只能是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则由劳动者按照一定程序推举的代表为其代表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文本须提交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则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它可以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一方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丝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四)集体合同的作用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通过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可以将经营者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不同利益追求以集体合同的形式统一起来,在劳动主体与用工主体之间建立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关系,为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是经过民主协商制定的,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体现了劳动者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因此集体合同是企业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形式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订立集体合同,可以改善单个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就有可能以一种集团型的有组织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使分散的雇员形成统一的意志通过集体协商与企业经营者进行沟通,就成为一种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正确选择,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此外,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内容都由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必然增加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成本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主要方面和一般条件作出规定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约定即可,从而可以提高建立劳动关系的效率3、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劳动法律规范对劳动关系调整的规定与实际运行的劳动关系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无论劳动立法规定的劳动标准多么具体,它都难以覆盖现实生活中的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可以具体规范劳动关系,对劳动立法的某些不完备起补充作用,并且可以强化劳动法的操作性同时,劳动立法关于劳动条件标准的规定属于最低标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只是法律所要求的最低水平,而这并不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立法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通过集体合同约定,密切结合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从而可以提高劳动者利益的保障水平五)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此项原则即为内容合法原则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条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约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具有平等的意思表示和主张各自权益的权利因订立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团体和企业两个平等主体的自主行为,只能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
国家不能采用强制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的手段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无论多么详尽具体的规定也不可能覆盖劳动关系的所有方面,因此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必须坚持诚实不欺,维护团体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当事人应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集体协商应当坚持程序公平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兼顾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方利益,不能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即要均衡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利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协商双方应遵循和平原则订立集体合同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都不应采取激化事态的行为双方都应顾全大局,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二、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要求是基层工会委员会为集体合同签约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代表为集体合同的签约人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在具备法人资格的前提下,跨省市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二)协商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集体合同的协商是签约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步骤如下1、协商准备双方签约人为集体协商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协商代表,拟订协商方案,预约协商内容、日期、地点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各方至少3名,并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企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工会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书面委托其他工会代表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代表一经确认,必须履行义务,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另行指派或推举;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集体协商的地点、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记录员在协商代表之外指派2、协商会议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名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三)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由企业一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说明材料应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会的社团法人证明材料、双方代表的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委托授权书、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书、相关审议会议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集体合同条款的必要说明等四)审核期限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15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以《审核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自第16日起集体合同自行生效若集体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存在无效条款或部分无效条款的,签约双方应在15日内对其进行修改,并在15日内重新报送审核(五)集体合同的公布经审核确认生效的集体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签约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
三、 工作时间的种类(一)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标准工作时间为:职工每昼夜工作8小时为标准工作日;每周40小时为标准工作周,即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标准工作时间是其他工作时间制度的基准二)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制度此种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以下工种或岗位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的劳动的职工2、从事夜班工作的职工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3、其他依法可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的职工,如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等三)计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是标准工作时间的转化形式四)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的工时制度此种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1、交通、铁路、邮电、航空、水运、渔业等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岗位或工种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五)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每日没有固定工时数的工时制度此种工时制度基本上按照标准工时执行,在特别需要的情况下,其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可以不受限制,且超过部分不计为延长工作时间此种工时制度适用以下岗位或工种的职工,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对于非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形式和适用岗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四、 劳动标准的含义《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39351)关于标准的定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标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以及经过验证正确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200001)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种规范性文件。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CO)以.“指南”的形式给“标准”的定义作出统一规定:“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将标准引入劳动关系领域,则为劳动标准,或称劳动基准、劳工标准所谓劳动标准,是指基于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决定,或由有关方面批准,以多种形式发布的对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所作的统一规定,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理解劳动标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标准是对劳动过程、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作出的统一规定,这里的“重复性”是指同一事物概念和行为反复多次出现的普遍性质;非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如偶然出现的单一现象、事物或行为,即使作出某种规定,也不是劳动标准因此,劳动标准是可以反复使用的,是针对重复性出现的同一类事物、概念和行为的共同规范第二,劳动标准的制定主体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劳动标准所规范的对象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因而不能采用单一方式制定劳动标准,必须从劳动标准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出发,对不同类型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采取不同的劳动标准制定方式。
由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制定,存在于各类劳动法律中的调整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为国家劳动标准,即国家劳动立法均为劳动标准,作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或关系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与此相联系,国际劳动立法为国际劳动标准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为地方性劳动标准;由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定并经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集体合同,以及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且公示的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为企业劳动标准第三,劳动标准的制定以劳动领域的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的发展及其实践经验为基础第四,劳动标准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由于劳动标准对象和劳动标准制定主体的多样性,使劳动标准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以劳动标准文件的表现形式划分,主要分为劳动法律、劳动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地方性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规章、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解释)、集体合同、企业劳动规则等;以劳动标准制定技术划分,主要分为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等第五,劳动标准的作用方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并存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强制性劳动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机构批准的强制性劳动标准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方面必须遵照执行,不允许当事人变更;除强制性劳动标准外,还有非强制性劳动标准,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国家标准化机构推荐的劳动标准等不具有强制性,只提倡、鼓励有关方面执行或参考执行。
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中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因其依法制定,因而具有约束力,要求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执行第六,劳动标准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国家劳动立法规定的标准为最低劳动标准,劳动标准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最低劳动权利、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对我国境内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具有普遍遵守的法律强制性,政府负有保障其实施的义务其他形式的劳动标准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如集体合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中规定的劳动标准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国家劳动标准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只在订立和制定的企业内具有约束力在各种形式的劳动标准中,国家劳动标准居于核心地位五、 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保障是对劳动者获得全部应得工资及其所得工资支配权的法律保护劳动关系在本质意义上是一种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因此,工资支付保障比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权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调整更进一步因为它不仅限于确定最低工资,而且发展到全部工资及其工资支付行为一)工资支付保障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1、货币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直接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领取者的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等事项,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3、按时支付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支付对完成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按时支付工资意味着不得无故拖欠,但无故拖欠不包括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如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4、全额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工资应当全额支付,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此外,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无故克扣”(5)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6)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例如,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或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标准支付8)因劳动者请事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的工资支付1、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大会3)不脱产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4)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3、劳动者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包括以下情形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4)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5)部分公民节日期间,如妇女节、青年节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劳动者照常工作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4、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般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执行。
5、用人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六、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一)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的步骤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均衡,生活费水平与其他价格水平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因而,国家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不同行政区域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采用“三方性”原则,即在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二)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应考虑的因素《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条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对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作了细化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在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所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三)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虽然从理论上全面地反映了最低工资的性质,但是其在实践的操作性上还须解决一系列问题《最低工资规定》介绍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1、比重法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人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2、恩格尔系数法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用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必要的修正七、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由企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根据我国相关立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在国有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公有制企业中实行,非国有企业或其他形式的非公有制企业是否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未作明确规定后一类企业目前主要是实行民主协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基本一致,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应当”和“可以”的肯定性术语与选择性术语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公司。
但就产业民主发展的一般趋势而言,劳动者即在劳动关系中与雇主相对的一方参与企业管理已经是企业管理的通例市场经济国家也都用国家立法的形式保障劳动者民主管理的参与权例如,在发展得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中,类似我国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也有不少,如瑞典的工厂委员会、德国的职工大会和企业委员会、美国的劳资委员会和工人委员会、日本的劳资协议会、印度的工厂委员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等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与民主协商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两种主要的、并行不悖的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参与的具体表现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制度实现对企业的民主管理,是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而不是对企业管理的替代在劳动关系的运行中,职工作为被管理者,通过民主参与,使职工的意志渗透到企业管理的行为与过程之中,从而实现劳动者意志与管理者意志的协调,进而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协调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多种形式1)组织参与职工通过组织一定的代表性机构参与企业管理,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岗位参与职工通过在本岗位的工作和自治实现对管理的参与,如质量管理小组、班组自我管理、各类岗位责任制3)个人参与职工通过其个人的行为参与企业管理,如各类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岗位参与和个人参与是职工民主管理的直接形式,而组织参与则是间接形式,其参与管理的广度与深度是其他参与形式所不能比拟的2、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与合同规范协调劳动关系运行的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职工民主管理是由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单方行为所构成的,表现为职工意志对企业意志的影响、制约与渗透,以及企业意志对职工意志的吸收和体现;合同则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双方行为,他们的意志协调表现为经平等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各自均应遵守的合同规范2)职工民主管理是一种管理关系中的纵向协调,而合同规范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协调3、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运行中的功能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职工民主管理是一种自我协调或内部协调方式,而劳动争议仲裁则是一种外部协调方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是一种群众自治的活动2)职工民主管理是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自行协调和事前协调,预防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则是事后协调,其目的是解决劳动争议。
三)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该机构依法享有的、对企业行政生产经营管理事务进行咨询、建议或决定的权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咨询和建议,如生产计划、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与改造、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作出相关决议通过职代会的审议使企业重大生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2、审议通过权对企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则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从而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3、审议决定权对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而是属于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交由企业执行,如职工福利事项等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推荐选举权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或民主选举经营者6、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行使上述职权必须注意权利行使的“度”包括职权的广度与深度两个方面在劳动关系的运行中,资本与劳动存在着以下两个矛盾:其一,存在着企业目标与劳动者目标的差异企业的目标是利润的最大化,劳动者的目标是福利的最大化在企业经营状况给定的条件下,职工福利与利润此消彼长。
两者的矛盾与职工参与密切相关职工参与度越大,越能保证职工福利的提高;参与度越低,则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其二,存在着管理权威与职工参与的矛盾管理权威的维护与实现在本质上排斥职工对管理的参与,为维护管理的权威,决策与管理者必然要求职工对管理的绝对服从;而职工参与则是对管理权威的某种限制、修正或者否定过于坚持管理的权威,可能会抑制职工的积极性;过于强化职工的参与,则可能会弱化管理的功能无论何种情形,均会增大管理成本、降低管理的效率因此,处理这种两难的矛盾,必须注意职工民主管理的适度性在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方面,保证职工的知情权与咨询权;在关于劳动条件事项方面,保证职工的审议通过权或决定权,或者将此种事项交由劳动关系双方对等协商决定职工民主参与适度与否可以考虑两个标准,即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是否协调,以及管理过程是否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四)职工代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还是平等协商制度的职工代表,都应由企业基层单位的职工按照法定的程序民主选举或推举产生职工代表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级管理人员一般为代表总数的20%,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八、 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内容企业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可以对公司管理进行全面审核,保证企业工作效率和最佳经济效益,减少和纠正低生产率、高损耗率、高人员流动率等紧迫问题员工满意度调查可分别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或针对某个专项进行详尽考核一)薪酬薪酬是决定员工工作满意的重要因素,它不仅能满足员卫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需求,而且还是公司对员工所做贡献的尊重二)工作工作本身的内容在决定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中影响满意度的两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工作的多样化和职业培训工作中的晋升机会,对工作满意度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它会带来管理权力、工作内容和薪酬方面的变化三)管理在管理方面,员工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一是考察公司是否做到了以员工为中心,管理者与员工的关系是否和谐;二是考察公司的民主管理机制也就是说员工参与和影响决策的程度如何四)环境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光线、噪声、清洁状况以及员工使用的工具和设施,极大地影响着员工的满意度九、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金xx3、注册资本:139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10-147、营业期限:2015-10-1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
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十、 产业环境分析广东,简称粤,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广州因古地名广信之东,故名广东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之滨,与香港、澳门、广西、湖南、江西及福建接壤,与海南隔海相望下辖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广东是岭南文化的重要传承地,在语言、风俗、生活习惯和历史文化等方面都有着独特风格广东也是目前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考古证实广东于先秦已存在高度文明,是中华文明发源地之一广东是中国的南大门,处在南海航运枢纽位置上,早在3000~5000年前广东就已经形成以陶瓷为纽带的贸易交往圈,并通过水路将其影响扩大到沿海和海外岛屿。
改革开放后,广东成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引进西方经济、文化、科技的窗口,取得骄人的成绩自1989年起,广东国内生产总值连续居全国第一位,成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8,已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广东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第一广东珠三角9市将联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与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并肩的世界四大湾区之一2019年,广东省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671.07亿元,比上年增长6.2%十一、 氧化铝行业根据IAI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氧化铝产量预计7525.9万吨,占比54%;大洋洲、非洲和亚洲(除中国)、南美洲、欧洲(包含俄罗斯)、北美洲的氧化铝产量分别为2093.6万吨、1321万吨、1211.1万吨、1040万吨和252.3万吨;预计未报告氧化铝产量为383.6万吨生产氧化铝所需能耗及碳排放相较生产电解铝来说较低,所以目前受政策限制较小,主要受供需影响受到下游需求增长的影响,2005年开始我国氧化铝产量开始显著提速,2005年产量为841.75万吨,到2008年已达2278.78万吨,2018年我国氧化铝年均产量均超过7000万吨,2021年产量达7747.50万吨,创出历史新高。
2010年开始我国氧化铝总产能增速开始收窄,2011年同比增长17.29%,截至2021年底氧化铝总产能增速已降为1.59%截至2021年底,我国氧化铝总产能为8952万吨,在产产能为7586.25万吨目前我国氧化铝产能主要集中在山东、山西、河南、广西和贵州等铝土矿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产能占比分别为31%、28%、15%、14%和7%十二、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三、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324人。
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劳动定员(人)备注1生产操作岗位211正常运营年份2技术指导岗位32〃3管理工作岗位32〃4质量检测岗位49〃合计324〃(二)员工技能培训十四、 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一)企业培训制度的内涵培训制度是指能够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培训系统及其活动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及政策的总和,主要包括培训的法律和政令、培训的具体制度和政策两个方面企业培训的具体制度和政策是企业员工培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企业在开展培训工作时要求员工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实施的规定、规则和规范企业培训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为培训活动提供一种制度性框架和依据促使培训沿着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企业培训涉及两个培训主体-企业和员工,这两个培训主体参与培训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别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这种差别将导致培训无法达到目的或效果很差因此,要想提高培训的效率,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理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的目标和利益尽量相容由于培训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的,所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企业的培训活动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二)企业培训制度的构成在企业员工培训与开发的管理活动中,各类企业根据自己实践经验和形势的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般来说,包括培训服务制度、入职培训制度、培训激励制度、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培训奖惩制度和培训风险管理制度六项基本制度。
除上述六项基本制度之外,还有培训实施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资金管理制度等,从而给予培训活动自上而下的、全方位的制度支持十五、 企业培训制度的执行与完善培训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贯穿于培训体系的各个环节之中,使员工培训在实施过程中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人员不能仅限于企业高层领导,还应该吸收员工代表参加,从多个角度监督检查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开放式的管理,每一个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基础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提出,也可采用匿名的方式任何制度的制定都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要通过实际的运行才能得到检验培训制度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可能是员工自身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制度本身的原因如果企业培训制度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企业的现实情况相抵触,则需要组织力量,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全面掌握真实的信息,对制度的某些条款作出适当的调整,只有这种做才能保障培训制度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培训制度推行与完善的步骤十六、 培训效果评估的实施(一)培训效果综合评估要求通过一个有效的测评,可以对培训效果进行正确合理的判断,以便了解某一项目是否达到原定的目标和要求。
判断受训者知识、技术、能力的提高或行为表现的改变是否直接来自培训的本身,可以找出培训的不足,归纳总结出教训,以便改进今后的培训通过评估往往能发现新的培训需求,从而为下一轮的培训提供重要依据评估往往能提高受训者对培训活动的兴趣,激发他们参加培训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评估可以较客观地评价培训者的工作,培训效果反映了培训者的水平和对待培训的态度正确地对培训者进行绩效评估,会引起企业其他人员对培训结果的重视,从而促进其对培训积极投入通过对培训效果的综合评估,可以给出整个培训工作开展的尺度其恰当与否,对某一培训活动的成败乃至整个培训工作都有极大的影响由于测评目的和测评时间不同,测评的标准和办法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但必须以培训目标为基础,与培训计划相匹配,可操作性强,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培训效果综合评估的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是为了检验培训方案的有效性,一般需要测评三个问题1)培训目标定得合理吗:(2)培训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3)哪些目标没有达到?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2、确定评估项目及评估内容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1)受训者对培训计划的满意度例如,受训者是否喜欢这次培训,他们是否认为培训师很出色,是否认为这次培训对自己很有帮助,认为这次培训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等。
2)受训者的知识收获判断他们与未受训者相比,受训后是否掌握了较多的知识,学到了预期应学到的知识、技能3)受训者个人工作绩效的改善可以通过上下级、同事、客户等相关人员对受训者的业绩进行评估测定,主要测定受训者在受训后工作行为是否有改善,是否运用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是否在交往中态度更加友善等例如,商店某些部门的员工对待投诉顾客的态度是否比过去有所转变等4)受训者对组织绩效的贡献可以通过事故率、产品合格率、产量、销售量、成本、利润等指标以及顾客抱怨投诉的数目文件等,确定培训结果是否已经对组织绩效产生了有利的影响3、培训评估方式的设计最好的设计一般有三种方式1)前测试表明受训者的知识、技能或绩效的培训前水平2)后测试表明受训者的知识、技能或绩效的培训后水平3)控制群体控制群体中除了人员没有经过该培训外,构成上与经过培训的群体是完全相同的在设计培训工作和考虑评估细节时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把尽可能多的评估放到培训过程中去进行,这样可适当降低事后评估重要性(对回到岗位后的学员进行跟踪调查除外)在培训过程中进行几次业绩测评常能取得满意的结果,这比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要省时省力二是在决定实施培训时就确定评估方法,这样在培训结束后就能较快地完成评估工作。
二)培训效果的评估工具1、问卷评估法一份优秀的问卷通常具备以下特点:以工作目标为基础;与培训目标紧密相连;与受训者的培训内容有关;关注培训中的主要因素,如培训师、培训场地、培训教材等;评价结果容易数量化;能鼓励受训者真实反映结果评价问卷没有统一的格式,题目也不固定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目的、评估要求和评估重点自行设计2、360度评估360度评估的核心特征包括:一是全方位、多角度,评估者由上级、同事、下级、客户以及被评估者本人共同构成;二是可动态检查发展效果;三是重视信息反馈和双向交流;四是减少误差,实事求是360度评估的理论基础是真分数理论,目的就是追求“真分”,追求最小的误差,追求实事求是在培训前使用360度评估,可以评估工作者的行为胜任素质,确定行为素质上需要弥补和提升的方面,诊断发展需要,作出正确的培训选员决策,有效降低培训风险;在培训后使用360度评估可以动态检查受训者培训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状况,以便后续及时调整发展目标及规划,提升培训管理工作的质量3、访谈法访谈法是指采取访谈方式或者集体讨论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分享,互相启发,往往能收到出乎意料的效果可以询问的问题有“本次培训有什么收获”“培训过程中有什么困难”“现在工作有什么障碍”对今后可能的培训有什么需求”等,应以明确、细致的问题为主,这样会使员工感到无所适从。
具体包括以下程序1)明确需要采集的信息进行访谈前要有明确的目的,通过确定最高目标,然后将其层层分解,利用思维导图或其他方式确定要采集的信息,一定是关键且具有影响力的其他的相关信息,或许与目标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只要不是重要的信息,可以不进行采集2)设计访谈方案明确需要采集的信息之后,就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的种类选择适当的访谈方案对于基本信息,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对于开放式的问题,则最好进行面对面交流,这样获得的信息更准确、更有价值面对面交流时,也要考虑被访谈者的反应情况,确定哪些问题可以当众询问、哪些应该私下进行这时应该尽量扩展沟通的渠道,增强访谈方案的可选择性3)测试访谈方案确定访谈方案后,要尽可能地找出时间,先在小范围内对访谈方案进行测试,对测试效果进行评估如果基本符合事先预想的访谈效果,就可以在适当改进之后推广而行;如果效果与预期差距较大,就需要大篇幅地改动,必要时甚至要重新设计访谈方案,避免真正的访谈无果而终4)全面实施实施阶段是整个访谈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出现差错就可能将之前精心准备的访谈毁于一旦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时刻按照计划,全面地展开访谈,不能脱离计划夸夸其谈,不要啰嗦二是随时注意被访谈者的反馈信息,善于引导,调动其积极性,掌握访谈的主导地位。
5)进行资料分析至此,访谈工作进入最后一个环节资料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每个接受访谈的人都应该给予最大的尊重,最基本的尊重就是保密,尤其是一些个人敏感信息,不仅要做到不对外泄密,在内部也要对无关的人进行保密一旦这些信息不慎泄露,不论是否造成恶劣影响对于被访谈者的积极性都会造成打击4、测验法培训过程中,让受训员工在参加培训前后各进行一次测验根据测评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信度高的测试是指受训者对测试题目的理解和解答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并没有发生改变它可以使受训者相信,相对于培训前,培训后测试分数上的提高是由于在培训项目中进行了学习,而不是因为测试特点(如第二遍看题时更易理解)或测试环境(如受训者之所以能在培训后的测试中表现得更好,是由于教室更舒适、更安静)等其他因素由于受训者培训前后的行为和态度的变化,不仅取决于培训过程和本身,还取决于组织环境的变化、培训期间个体的成熟程度、受训者对培训的认知等多种因素的复合作用因此,必须设法从诸多变量中区分出培训本身的影响主要方法有以下两种1)前测与后测提高培训信度的一个方法是首先建立培训成果的基准线或进行培训前测量,培训后在相同的环境下进行有关成果的另外一次测量,这样能够说明受训者由于参加培训而改变的程度。
如果后测的环境显然优于前测的环境,则测试结果的信度必然会低2)利用对照组,避免霍桑效应霍桑效应是指在评估中,员工仅仅因为受到关注而表现出高绩效的现象对照组是指不参加培训项目的一组员工,但是他们会受到相同的对待,前测与后测使用的仪器相同,经历时间相同,而且他们具有与受训者相似的条件,如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在职年限、技能水平等,因此,他们在企业受到的关注度差别不大在培训评估中,运用对照组有助于排除培训之外的因素对成果衡量尺度的影响运用对照组,能够确认观察到的员工的成效是由培训引起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了关注如果被测试者的前后测试环境不同,就有可能出现霍桑效应测评时,对受训组和对照组在培训前后分别进行安全行为测量,并且给予对照组和受训组同样的领导关注度,如果受训者的安全行为水平较培训前有所提高,而对照组在培训前后没有什么变化,或者变化程度明显弱于受训组,那么合理的结论就是:培训导致员工的行为发生了好的变化,而不是受训组因为受到领导的关注而导致这一变化附加一个对照组,会给培训增加成本,而且还需要考虑将哪些员工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