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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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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范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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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试运行阶段业主和承包方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3二、 试运行阶段工程咨询单位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5三、 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6四、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 9五、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6六、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 19七、 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 24八、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7九、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 46十、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 49十一、 项目基本情况 55十二、 公司简介 57十三、 投资方案 59建设投资估算表 6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62流动资金估算表 63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64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65十四、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6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67十五、 经济收益分析 68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69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0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72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74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77一、 试运行阶段业主和承包方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试运行准备阶段质量管理工作1.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方案。

承包方负责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操作手册,明确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合格标准,业主方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各种资源业主方根据承包方的试运行计划和各种资源的供应落实情况编制试运行方案,并取得承包方试运行经理的确认后发布实施对于采用专利技术或邀请有关单位参与试运行时,试运行方案还应征求专利权人或邀请单位的意见,2.落实准备工作承包方负责试运行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清理、设备、管道内外部的清理以及电气、仪表等调试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达到规定的标准业主方负责落实供应的资源,包括原材料、备品配件、燃料、水、电的供应承包方要检查其质量和供应情况,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和试运行进度的要求3.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试运行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如禁区的设置、系统之间的隔离、防毒、防火设施以及应急措施等)由业主方组织实施,承包方应指导、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和其他规定4.组织培训考核工作试运行人员培训工作由业主方在承包方技术指导下组织业主应会同承包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证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承包方在运行前要予以检查和验证二)试运行质量管理工作1.组织实施试运行工作每项试运行工作都由业主方组织和指挥操作人员进行。

承包方应予指导、监督并确认试运行结果承包方协助处理试运行出现的施工安装问题其中重要设备的试运行应在制造厂专家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其成员编人主要岗位,负责指导并协助排除故障使用专利技术时,专利权人也参加指导2.严格执行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操作和合格标准应遵循和符合试运行方案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试运行中风险较大,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循序渐进,不具备条件不得试运行,前一试运行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清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运行,决不能使风险后移3.在试运行过程中,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相应做出调整工艺条件、减负荷、停止试运的决定处理后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岗位人员具有紧急停止试运的权力发生事故后,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果断处理,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由责任方按国家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4.做好试运行记录所有试运行项目均需填写试运行质量记录,并需承包方、业主的授权人员签字确认试运行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份数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业主应收集和保管试运行质量记录承包方保存的试运行质量记录由项目试运行经理组织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5.编写试运行总结报告试运行总结报告由承包方试运行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承包方、业主的授权人员共同签署确认。

试运行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试运行项目、日期、参加人员、简要过程、试运行结论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的文字应简明扼要和准确总结报告的格式和份数由承包方提出,业主确认二、 试运行阶段工程咨询单位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咨询单位在试运行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督促承包方编制试运行管理计划试运行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试运行的总说明、组织及人员、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试运行文件编制要求、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培训计划和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等内容试运行管理计划应按项目特点,合理安排试运行程序和周期,并与施工及辅助配套设施试运行相协调2.督促承包方编制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特点进行编制培训计划一般包括:培训目标、培训的岗位和人员、时间安排、培训与考核方式培训地点、培训设备、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教材等内容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和原则、目标与采用标准、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指挥系统、试运行进度安排、试运行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安全及职业健康要求、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4.考核合同目标合同目标考核的时间和周期应按合同约定或商定执行。

在考核期内当全部保证值达标时,合同双方及相关方代表应按规定签署合同目标考核合格证书三、 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施工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流程:1.施工质量目标分解;2.施工技术交底与工序控制;3.施工质量偏差控制;4.产品或服务的验证、评价和防护按照这个流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项目质量策划在质量策划中确定质量目标以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质量计划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平面图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编制了专门的质量计划,其中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三)实施PDCA循环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四)加强五要素过程管理通过对人员、机具、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要求实施检验和监测,并按照规定配备检验和监测设备对项目质量计划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工程咨询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监测质量控制点包括下列内容: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5.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7.紧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8.隐蔽工程验收。

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咨询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经咨询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六)纠正偏差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对检验和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采用返修、加固、返工、让步接受和报废措施,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当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踪检查交工后在质量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或返工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八)总结改进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持续改进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报告,明确质量状况、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改进措施。

四、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输出把关方面进行质量管理其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成果的全面检验一)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使工程具有正常的使用功能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7)竣工图;(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件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二)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关于工程项目质量的验收,国家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发布了相应的验收标准2013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该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所谓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该标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主要有: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是施工工程中条件相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检验批验收包括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记录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必须从严要求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将有关的检验批验收汇集起来就构成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所含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各分项工程组合进行验收,尚须增加两类检测项目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验收5.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均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符合GB50300—2013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三)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作了具体规定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2.施工质量验收的工作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五、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乱,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评审或论证后的应急预案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为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六、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策划、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安全计划的实施、安全检查、安全计划验证与持续改进,直到工程竣工交付一)施工安全策划针对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技术特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结果、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管理要求、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策划。

二)编制施工安全计划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策划的结果,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的内容主要是规划、确定安全目标,确定过程控制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必要资源,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施工安全计划应针对项目特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程序,依据安全法规和标准等加以编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包括工程项目的性质和作用,建筑结构特征,建造地点特征,施工特征,以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等2.明确安全控制和管理目标应明确项目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总目标和子目标,目标要具体化3.确定安全控制和管理程序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实施,安全计划验证,以及安全持续改进和兑现合同承诺4.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形式,安全组织管理层次,安全职责和权限,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以及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确定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根据组织机构状况明确不同组织层次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责任分配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形式,安全组织管理层次,制定职责和权限,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等6.确保安全资源配置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安全管理和控制所必需的材料设施等资源要求和具体的配置方案,并列人资源需要量计划。

7.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不安全因素确定相应措施,特别是要制订应急计划以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联络方式主要包括:(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措施2)预防自然灾害,如防雷击、防滑等措施3)高空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4)安全用电和机电设备的保护措施5)防火防爆措施8.落实安全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确定项目的安全检查时间、安全检查人员组成、安全检查事项和方法、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和结果评价,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明确奖惩标准和方法,制定安全施工优胜者的奖励制度三)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项目的施工安全计划应经上级机构审批后实施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包括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责任,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是安全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让所有现场人员都明确安全计划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的前提和保证应界定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所要求的范围,公司对员工安全培训的要求应该高于国家或者当地政府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安全培训应包括四个基本步骤:培训前的准备、信息与知识的传授、培训效果评价和监督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1)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总承包项目部向分包商交底,分包商向施工人员交底交底应采用书面文本,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说明进行交底,交底与被交底人双方应签字认可2)单位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交底时间和参加人员、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3)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及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4)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的记录四)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安全检查应贯穿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人员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资料等进行检查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部应以施工安全计划为依据,定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验证计划的实施效果2.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3.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计划目标的要求确定阶段性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处理、安全记录等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配备必要的资源,确定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5.安全检查可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应大量采用检测机械、仪表或工具,用数据说话,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常识,综合评价其安全素质6.必须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形成的原因及处理意见7.应根据安全记录进行全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编制安全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五)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验证与持续改进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效果当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每次验证应做出记录,并予以保存对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仅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给予纠正,而且要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同时,应持续改进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七、 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简称“HSE管理”,是指对健康、安全与环境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由于三者多与职业行为相关因此又被称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其中,健康是指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精神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安全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拔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由于三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一般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实行综合管理HSE管理源于石油、石化等高风险的行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开端期、开创发展期和蓬勃发展期1985年,壳牌石油公司首次在石油勘探开发领域提出了强化安全管理的构想和方法1986年,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手册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HSE管理体系初现端倪。

80年代后期,国际上的几次重大事故对安全工作的深化发展与完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1987年的瑞士SANDEZ大火,1988年英国北海油田的帕玻尔,阿尔法平台事故,以及1989年的EXXON公司VALDEZ泄油等引起了国际工业界的普遍关注,大家都深刻认识到,石油石化作业是高风险的作业,必须进一步采取更有效更完善的HSE管理系统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1991年,在荷兰海牙召开了第一届油气勘探、开发的健康、安全、环保国际会议,HSE这一概念逐步为大家所接受许多大石油公司相继提出了自己的HSE管理体系如壳牌公司在1990年制定出自己的安全管理体系(SMS);1991年,壳牌公司委员会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HSE)方针指南;1992年,正式出版安全管理体系标准EP92—01100;1994年,正式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导则1994年油气开发的安全、环保国际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召开,由于这次会议由SPE发起,并得到IPIECA(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和AAPG的支持,影响面很大,全球各大石油公司和服务厂商积极参与,HSE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1996年1月,ISO/TC67的SC6分委会发布ISO/CD14690《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成为HSE管理体系在国际石油业普遍推行的里程碑,HSE管理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

工程项目HSE管理是指在项目投资建设周期的各阶段中,通过采取组织、计划、控制、领导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实现项目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从而减少由项目所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使工程活动与人类自身以及生态环境相协调工程项目HSE管理目标一般包括意外事故发生率,对人员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影响程度等工程项目HSE管理的任务包括建立完善的HSE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持续有效性;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项目进行持续的HSE管理;加强对HSE管理必需资源的管理等上级组织(公司)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文化建设是工程项目HSE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施工承包商的HSE体系建设和运行效果是关键,也是业主方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八、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发布与施行,对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为主体,规定了各主体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并对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做了相应的规定。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包括:(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在规定期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勘容、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勘察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勘察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②勘察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②设计单位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③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设计负责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③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至第38条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制定有关安全的规章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施工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施工单位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5)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6)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自196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逐步充实和完善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一个组织的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要求并要适时修订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企业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是一项科学的工作,必须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③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本地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不能停留在条条框框上避免不系统、不配套、不科学,致使发生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时,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④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绝不能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追求形式主义,要真正地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变成各级干部、各个岗位的实际行动形成规范性的工作机制,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三同时”制度(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三同时”制度是指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2)“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工程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健康安全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③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3.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的含义安全教育也叫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劳动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安全教育制度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②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③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制度的含义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2)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患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5.安全预评价制度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科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的制度它是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工程项目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工程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1级、1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工程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工程项目。

6)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起着积极作用1)安全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2)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包含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②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③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沐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④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3)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①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②在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③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④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7.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2005年11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就职业病报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此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报告统计管理工作,并指定同级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办常规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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