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1. 目的规范医疗活动中的会诊管理,明确会诊程序和任务,提升会诊质 量2. 标准2.1院内会诊制度会诊范围:凡遇疑难病例,院内或科内诊治困难者;本科首诊他科病人或待查病人确诊为他科疾病者;本科病人合并他科疾病必须协助诊治者;急、危、重病人必须他科协助诊治者;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必须要提供咨询 或协助;医疗纠纷必须要分析推断会诊人员要求:急会诊由住院总承当;一般会诊由亚专业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医师承当;上述会诊医师假设不能处理会诊问题时,应及时请自己的 上级医师到现场指导会诊;遇疑难病例、特别病例、危重疑难病例等,院内或科内 诊治困难者,必须其他相关科室协助诊治、抢救,由医务部组织或由科 部组织多科院内大会诊,一般要求专科主任或点名相关人员参加会诊时限:院内急会诊可用 形式通知,会诊后补开会诊单,接 到急会诊通知后应于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应在收到会诊单后48小时内完成;遇疑难病例、特别病例、危重疑难病例等,应按接到会 诊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了解病人状况,按时参加大会诊会诊程序:科内会诊由主诊医生向主任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 务人员参加讨论,住院总或指定人员负责记录病历讨论看法,主管医 生将综合性看法记录入病历。
科间一般会诊由主诊医生提出,经主任同意,书写邀 请会诊单,并签名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安排相关亚专业医师在 24小时内前往会诊,会诊医师到达申请会诊科室后,主管医生或住 院总医师必须到现场介绍病情并协助会诊工作的展开科间急会诊由主诊医生提出,经住院总以上值班医师 〔含二线、三线值班〕同意后,书写请会诊记录并 通知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住院总或有资格的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 请会诊科室进行会诊,经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必须到现场介绍病情并 协助会诊工作的展开,会诊后做好会诊记录及填写会诊登记表院内多科会诊凡涉及必须院内多科室共同研究解决的重 要跨科及疑难病例,必须先经科内讨论决定,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院 内多科会诊申请表,提前24小时报医务部同意后,由相关科部或医 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由邀请会诊科室主任或治疗组 主任主持,重大会诊〔涉及重大医疗纠纷〕由医务部主持邀请院外医疗机构来院会诊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 如必须请院外其他医疗机构会诊〔手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门诊会诊依照《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执 行会诊医疗文书书写:请会诊科室必须认真填写会诊单,尤其必须注明会诊解决 问题及所必须亚专业。
主管医生必须及时、认真书写请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必须依据会诊状况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科内会诊及院内多科会诊由住院总负责用科室疑难病 例讨论记录本记录讨论看法,主管医生将综合性看法记录入病历会诊人员安排及工作要求:各临床科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会诊模式, 建立会诊梯队,落实相关会诊人员及联系方式,每月各科室在编排值 班人员时,必须在排班表中注明本科亚专科会诊人员的安排,包括节假 日,并每月月底将下个月人员安排报医务部、院办备案以确保会诊及 时、有效;邀请科室可依会诊要求,自行提出邀请会诊的医生,并 可直接联系其本人前往会诊,会诊后填会诊登记表;收到会诊单或会诊 后应及时通知会诊医师,假设联系 不上则马上通知科主任安排梯队人员,医务部将定期对会诊登记本进 行检查;为确保周末及节假日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科室在周 末及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负责接收会诊单,通知会诊医师,严禁周末 及节假日拒收会诊单;各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各会诊医师在 会诊过程中假设发现会诊目的不明确、随意请会诊的现象,事后可用书 面形式报医务部;被邀会诊人员到位后,被会诊科室必须有值班或负责 医师在场;凡会诊中涉及患者转科问题,会诊科室必须优先安排床 位接收转科病人,各科室须安排专人负责转科事务,会诊医师应负责 通知科室转科负责人并协助病人转科,假设超过72小时,邀请会诊科 室可报医务部,医务部将通知科主任解决,并明确落实相关人员的责 任;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认真填写会诊单。
申请医师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各种检查、化 验报告单,X光片,CT片,MRI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必须要的特别器 械如骨穿包、气切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申请会诊单必须有本病 区上级医师或行政主任签名2.2院外会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2号令》,现将医师外出会诊的 相关规定重申如下:会诊范围:凡遇疑难病例院内诊治困难者;重大抢救、急、危、重病人必须协助诊治者;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必须要提供咨询 或协助;医疗纠纷必须要分析推断本院请外院会诊:经科内讨论、科部讨论、院内多科讨论仍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或家人要求,方可提出外院会诊经治科必须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会诊的目的、费用,征得 其同意并签字后〔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由经管医师认真填写《会诊 申请单》,经专业组主任〔副主任〕签字同意交医务部,由医务部负 责联系会诊时由申请科主任主持,或携带病历派医生陪同病人 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摘要〕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属医疗机构依据诊疗必须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当;属患者主 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当,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 据。
会诊后必须请外院专家在会诊单上记录会诊看法并签字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会诊,必须由专科二线值班签字同意, 交行政总值班联系任何医师未通过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手术;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手术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医师会诊时,必须由邀请医院医务部门与 本院医务部联系〔非正常上班时间与行政总值班联系〕,在不影响本 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医务部审批同意后,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外出会诊的医师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 关状况报告科室主任及医务部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因各种原因难以胜任会诊工作 的,应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院并中断会诊,同时报医务部备案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的 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 利益会诊后会诊费用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办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 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