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答:房地产业预缴的前提是收到预售房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号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 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 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 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由于房地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一般会在项目当地设立房地产公 司,项目结束后即办理注销手续,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跨地区经营的情 况案例分析】一房地产企业每月正常费用2000万,6月结转了 2个亿的利润, 10月份结转了 3个亿的利润,12月份结转了 1个亿的亏损,2月份 预售收款8个亿,9月份预售收款10个亿那么,该房地产企业的 简化利润表为:按照上述简化公式计算的纳税情况如下:1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 ;2月份有预售收款,应纳税额(-4000+80000*10%) *25%-0=1000 万3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4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5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6 月份盈利,应纳税额(10000+80000*10% )*25%-1000=3500 万7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8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9 月份有预售收款,应纳税额(4000+80000*10%+100000*10%)*25%-1000-3500=1000 万10 月份盈利,应纳税额(34000+80000*10%+100000*10%) *25%-5500=7500万11月份亏损2000万,应纳税额012月份亏损1亿,应纳税额0不考虑汇算清缴时的各种纳税调整,只看这两项。
应纳税额二(22000+80000**10%+100000*10%)*25%-(1000+3500+1000+7500)=-300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