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蛋白试剂项目工程组织方案蛋白试剂项目工程组织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招标事项的审批和核准 4二、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 5三、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平台 8四、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 11五、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13六、 签订合同 19七、 工程项目周期及阶段划分 21八、 工程项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22九、 工程项目的特征 24十、 工程项目的分类 27十一、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29十二、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 30十三、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39十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40十五、 施工合同订立 42十六、 施工合同履行 50十七、 项目概况 82十八、 产业环境分析 85十九、 多因素共振,行业增长动力充足 85二十、 必要性分析 87二十一、 公司简介 87二十二、 项目规划进度 8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89二十三、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0建设投资估算表 9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93流动资金估算表 94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95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96一、 招标事项的审批和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4)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但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核准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提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核准手续二、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正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招标投标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个根本目的出发,《招标投标法》的直接立法目的主要包括: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投资资金有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对象《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投标法》既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了规范,也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论招标主体的性质、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性质如何,无论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都要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立法目的《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招投标领域还存在着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评标行为不公正、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从根本上破坏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招标投标法》,制订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主要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七章,八十四条,主要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1)细化标准细化了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列举了近八十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有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2)严格程序规定了资格预审程序、两阶段招标程序、评标程序,以及投诉处理程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提高评标行为的客观公正性,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3)加强监督加强当事人相互之间的监督,规定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强社会监督,规定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以及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政监督,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4)强化责任对上位法只有规范性要求而无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以及实践中新出现的违法行为,补充规定了法律责任,有利于解决责任约束不到位问题5)制度创新进行了制度创新,包括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作出不同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交易场所,国家鼓励推行电子招投标,实行标准招标文件制度,以及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和信用制度三、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平台(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主要用于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为满足各交易平台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和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验证、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属于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无偿提供行政监督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换相关监督信息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公布监督职责权限、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环节、程序、时限和信息交换等要求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建设和运营原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应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进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交易平台提供必要条件平台的主要功能应当具备的主要功能包括: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等开放数据接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信息技术、招标专业人员运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并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营机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初始录人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
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者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提供便利四、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电子开标开标时间电子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开标文件解密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开标记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二)电子评标进行评标电子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进行根据国家规定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评标。
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三)电子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和公布中标结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异议与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下列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④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合同;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五、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目的在于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招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方式、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或技术难度、潜在投标人数量等具体情况,对投标申请人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考投标人的情形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资格预审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实施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保证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的优点(1)实行公开招标时,投标人的数量相对很多,实行资格预审,将那些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先行排除,就可以减少多余的投标2)通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可以对众多投标申请人的技术水平、财务实力、施工经验和业绩进行调查,从而选择在技术、财务和管理各方面都能满足招标工程需要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确实有实力和信誉的少量投标人,不仅可以减少招标人印制招标文件的数量,而且可以减轻评标的工作量,缩短招标工作周期,同时对那些可能不具备承担工程任务能力的投标人而言,节省因投标而投入的人力、财力等投标费用发布资格预审报告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采用合格制审查办法的,通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数量通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逋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三)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对于一些工期要求比较紧,工程技术、结构不复杂的项目,为了争取早日开工,可不进行资格预审,而进行资格后审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结果在开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六、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监理人员和有关行政部门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要求中标人改正,或者告知招标人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七、 工程项目周期及阶段划分工程项目周期也称投资建设周期,是指从提出投资设想,经过前期论证、投资决策、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直至投产运营所经历的全过程。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通常要把一个工程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工作阶段,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阶段划分的数量和必要性及每个阶段所需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潜在影响可交付成果是指在某一过程、阶段或项目完成时,必须产出的任何独特并可核实的产品、成果或服务能力项目阶段通常都与特定的主要可交付成果的形成相关通常,工程项目周期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投产运营阶段八、 工程项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项目管理随项目周期的全过程次第展开项目周期的不同阶段,由于工作内容和要求不同,管理工作的重点也不同1.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及决策等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何时投资、在何地建设、如何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和多方案比较本阶段虽然投入少,但对项目效益影响大,前期决策的失误往往会导致重大的投资损失为保证工程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公司独立进行,涉及多专业领域的应由不同的专业咨询公司来完成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指标性目标,并作出科学决策。
2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征地及建设条件的准备,工程招标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获得相关工程建设行政许可,货物采购等本阶段是战略决策的具体化,为落实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指标性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项目实施的成败及能否高效率地达到预期目标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准备和安排工程项目所需建设条件,以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为结束3.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建设投人要素进行组合,形成工程实物形态,实现投资决策目标在这一阶段,通过施工、采购等活动,在规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费用、质量范围内,按设计要求高效率地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联动试车、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试生产正常并经业主验收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即告结束本阶段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中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多,工程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最大4.工程项目投产运营阶段该阶段的工作不同于上述三个阶段,主要工作由业主单位自行完成或者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承担对于经营性工程项目,如高速公路、垃圾处理厂等,其运营阶段工作较为复杂,包括经营和维护两大任务对于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如住宅地产等,运营阶段主要通过鉴定、修缮、加固、拆除等活动,保证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能够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运营是通过开展持续的活动生产规定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组织职能项目是指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项目管理与运营管理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工程项目运营一般不包括在项目管理的范畴,但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运营问题,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果最终是为项目运营服务的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看,在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工作有工程的保修、回访、相关后续服务、项目后评价等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一般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3年内进行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预期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相关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和实际管理的需要,工程项目阶段划分还可以逐级分解九、 工程项目的特征1.工程项目的基本特征(1)独特性尽管某些工程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由于每个工程项目都具有特定的建设时间、地点和条件,其实施都会涉及到某些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
所以,它总是独特的例如,尽管建造了成千上万座的住宅楼,但每一座楼都是独特的2)—次性每个工程项目都有确定的起点和终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将达到其终点,而不是持续不断的工作从这个意义来讲,项目都是一次性的当一个工程项目的目标已经实现,或者已经明确知道该工程项目的目标不再需要或不可能实现时,该工程项目即达到了它的终点一次性并不意味着时间短,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要经历若干年独特性”和“一次性”有时也分别被称为“唯一性”和“临时性”,这两点是工程项目和非工程项目共有的特征3)固定性工程项目都含有建筑安装工程,并固定在一定的地点,是不可移动的工程项目都受所在地点资源、气候、地质等条件的制约,这是工程项目区别于非工程项目的最主要的特征4)整体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由多个单项工程和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彼此之间紧密相关,结合到一起才能发挥工程项目产品的整体功能和效益5)不可逆转性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在其寿命期内一般不会推倒重来,那将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工程项目具有不可逆转性6)不确定性大一个工程项目从策划到建设完成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有的甚至更长,建设过程中涉及面广,各种情况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大不确定性会给既定的建设目标带来风险。
2.工程项目目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有些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后果严重,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1)工程项目交易及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程项目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交易,具有先交易、后生产的典型特征由于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沟通中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业主期望的不明确性、工程设计的局限性、工程技术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大造成的施工过程的难度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交易及生产过程的复杂性2)工程项目组织的复杂性由于工程项目的目标多,涉及面广,群体作业,因而参与项目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也多直接参与管理者除了项目建设单位的人员外,还有咨询单位的咨询工程师,设计机构的设计人员,勘察单位的勘察人员,设备制造商相关人员,施工承包和分包单位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而且各方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此外,还涉及政府、金融、保险等机构,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组织和相关群体等这些都是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对项目的成效关系重大,也增加了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3)工程项目环境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其间国际国内政治局势、社会、经济、法律、文化方面可能发生变化。
另外,工程项目团队的上级组织和合作伙伴的组织也有可能发生变化,项目的建设条件和自然条件也可能发生变化,如地震、灾害等所有这些环境的变化,都会增加项目管理的复杂性十、 工程项目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工程项目有着不同的分类方式按投资来源,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项目用途,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按产业领域,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等;按照项目经济特征,分为经营性项目、公益项目和其他项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的需要,依据一定标准将工程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在管理上既有共性要求,又存在一些差别国际上对项目分类主要以项目的产出物性质、服务对象、主要效益特点、对社会的贡献、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为依据1)生产类项目(Productive Sector Projects):包括工业和农业类这类项目的主要特点有:项目直接为社会生产物质产品;在为社会提供产品的同时,为社会提供财政税收和直接积累;此类项目可以完全市场化运作;项目财务效益明显;投资资金来源可以完全由资本市场筹集,一般无需动用政府预算或财政资金,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融资。
但是,农业项目则比较特殊,产品对社会十分重要,但往往财务效益较差,加之农业的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许多国家都对本国农业采取特殊的资助政策2)基础设施类项目(Infrastructure Sector Projects):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排水设施等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是:项目为生产类行业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一般没有直接的物质产品产出;此类项目垄断性较强,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参照市场模式运作;这类项目财务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和其他资金3)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类项目(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 tSector Projects):包括社会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行业项目这类项目主要特点是:项目直接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共事业服务;一般无财务效益,属于非盈利性行业,不能提供财政税收和社会积累;此类项目的运营在政府直接监管下运作,不能完全市场化;项目的产出主要是社会效益;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全部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和公共资金此类项目是政府关注、投入和监管的重中之重。
十一、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十二、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勘察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
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出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
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服务期限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勘察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十三、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
合同内容复杂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十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
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其他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
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十五、 施工合同订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组成,并附有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共计10条,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签约合同价、项目经理、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辛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三)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担工程施工的当事人3)合同相关方包括监理人、分包人等4)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场地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5)有关各方代表包括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四)合同的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即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五)合同工期、质量、价款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质量标准的评定一般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