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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青少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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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青少年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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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有关青少年的条款 及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1994年7月5 口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犬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 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于•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爭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 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卞条款:(一) 劳动合同期限:(二) 工作内容;(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 劳动报酬;(五) 劳动纪律;(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爭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 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贵令改正,处 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 立法的宗旨和目的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具体包括3点内容:1.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制定劳动法的首要目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的 权利,包括选择就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劳动法所保护的劳 动者包括青年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升学、就业、结婚被称为青年时期的人生三步曲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青年人, 他们渴望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以展现自己的才华,以实现自己多年的梦想青年人有 着强烈的独立需求,“成人感”的出现使他们不愿意再伸手向父母要钱,他们希望用自己的双 手去赚钱,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用自己赚的钱回报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因此, 对于青年人来说,就业权的实现,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2. 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是劳动者 和其所属的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 人单位,他们通过劳动合同也就是契约形式形成和建立双方的劳动关系,确认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用劳动合同的形式形成和建立劳动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现代劳动制度的具体体现它的优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体 和规范,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此外,还可使劳动市场规范化、制度化, 避免用人单位自立标准,实施内部政策,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的制定,确立了以劳动合同制为主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理顺了劳动 关系,通过对劳动者的权利做出更多具体化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了切实的保障; 通过对劳动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调动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 枳极性,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所有这些,都必将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的进步 我国宪法对劳动制度、劳动权利以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做岀了原则规定,劳动法即以宪法 的有关规定为原则,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加以具体化二、 劳动合同制度有些青年人历尽T•辛万苦找到了一份工作,由于不了解劳动合同制度,不会签订劳动合同, 而陷进了用人单位布好的骗局当发现自己被欺诈后,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而难讨 说法为此,青年人应当了解劳动合同制度,学会签订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的法律界定《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本条是对劳动合同的法律界定和建立劳动关系 的基本形式的规定该规定包扌舌四项内容:一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 方是用人单位,只有上述双方签订的合同才是劳动合同,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中缺一不可的特殊主体二是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合同双方 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惟一目的三是劳动合同的 内容在于明确合同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所录用或者聘用, 成为该单位的职工,并完成该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则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 条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因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 订的确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四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就业或者用人单位招工都必须订立 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双方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2. 劳动合同的原则和生效条件《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 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的 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 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以平等的主体身 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 同时居于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完全 出于当爭人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 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后,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是指在主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两个方面合法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即有法律效力,当爭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谓依法订立,即 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并在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等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劳 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就属无效的劳动合同3. 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对无效劳动合同都可以 不予履行。

已经履行的,如属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 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对无效部分必须依法加以修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主 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一方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劳动者一方不具备劳动能力,尚不满16周岁等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即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报酬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2)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属违法行为,因此,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劳动合同自然无效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确认,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确认确 认劳动合同无效的专门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只有这两个机关的决定 具有法律效力4. 有效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应具备的条款《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卞条款:(1)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 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 同双方当爭人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口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劳动 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3年、5年、8年不等无固定期限,又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是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口期,不约定其终止口期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 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用人单位被解散,双方当 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 同双方当爭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作为合同起始和终止口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不明确约 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口期,某项工作完成或工程完工之口就是合同终止之时2) 工作内容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具体要求,如工作岗位,劳动的数量、质 量,工作任务等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的工作环境4) 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享有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5)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一般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 动规章制度。

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爭人协商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贵任即当爭人由于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而应承 担的法律贵任以上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的其 他内容如试用期条款,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三、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限制未成年人就业原则1.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1) 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爭矿上、井卞、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 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 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4)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卞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第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第二,工作满1年;第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 超过半年2. 限制未成年人就业原则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就业年龄予以限制《劳动法》第15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 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该条规 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的保护政策为配合劳动法的实施,国务院 发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在《规定》中对童工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界定所谓童工是指 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爭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爭个体劳动的 少年、儿童其次,规定了禁止使用的范围,即第一,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等使用童工第二,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 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第三,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未满16 周岁的少年儿童发个体营业执照第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 或被监护人做童工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因需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里所说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禁止使用 童工规定》第8条的规定,即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 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需报请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特定单位招用未 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所从事的劳动范围做了严格限制,即只能是文艺、体育以及特 种工艺单位。

注:该文为共青团中央2000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一"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司法 保护问题研究”的部分成果原载《青少年法规解读》,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主编: 周振想;副主编:于凤菊、林维;撰编人(以姓氏笔划为序):于凤菊、林维、岳西宽、周 振想、姜丽萍、徐章辉、潘度文标题为编者所加年满16周岁就不属于童工了,未满16周岁就属于童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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