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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加工铸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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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加工铸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范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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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精加工铸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精加工铸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2二、 行业发展趋势 3三、 必要性分析 5四、 工伤认定申请 6五、 工伤保险责任 8六、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 9七、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 10八、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12九、 劳动争议概述 14十、 公司概况 18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8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 19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 30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 32一、 产业环境分析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预计数,下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城市的未来机遇和挑战同在,发展与风险并存从机遇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家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逆周期调节力度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将会叠加发从挑战看,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受“三期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三大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等影响,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高水平保护的统筹需要持续加强,防范债务风险和稳定投资增长的矛盾需要重点破解,应对先进城市竞争与带动区域共同发展的关系需要协同推进。

一定要保持定力、激发活力、创新动力、形成合力,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持高质量发展良好势头,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努力展现城市更大担当、彰显幸福城市更大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xx%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xx%,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减排任务完成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x左右二、 行业发展趋势1、行业集中度趋高,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经过上百年的发展,铸造业发达国家的行业集中度较高随着行业未来的整合与发展,我国铸造业也将呈现出高集中度、高专业化的特点,与此同时,铸造行业的落后产能加速淘汰,全国铸造企业的数量将持续减少2、先进技术与现代化机械设备水平逐渐提升由铸造机械价格昂贵,大部分企业仍旧以传统方式在发展铸造业,在更新先进技术与现代化机械设备上存在较大压力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拥有先进技术与现代化机械设备的企业将逐渐淘汰落后技术与设备企业,经过多轮优胜劣汰,最终带来整个行业技术与设备水平的提升。

3、高端市场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高端市场的竞争日趋国际化虽然我国铸件产量跃居全球首位已经多年,但是我国铸件出口仍然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对于一些特殊的高端产品,我国目前以进口为主未来随着我国铸造技术水平的提升,高端铸件市场的国际化竞争将日趋激烈规模企业在树立品牌的同时,更多地会将目光投向国际市场4、“绿色铸造”,企业环保治理水平提升为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环保治理,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中国铸造协会牵头制定的《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正式发布并实施,对铸造企业按照环保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行业建成了一批铸造固体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基地,保型粘结剂等绿色铸造辅助材料的研制应用也取得较快进,废砂再生循环利用比例逐年提高,环保型粘结剂等绿色铸造辅助材料的研制应用也取得较快进展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与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认定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全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三)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五、 工伤保险责任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2、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六、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

用人单位制定并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是其行使经营管理权和用工权的主要方式,发挥着用人单位内部强制性规范的功能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是公司的权力,是董事会和经理的职责制定、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和用人单位财产投资者的义务在劳动关系的运行当中,劳动者处于被指挥和管理的从属地位,其权利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支配和约束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并结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一方面可以使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另一方面又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现权利义务过程中的任意支配,特别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惩戒权此外,现代的劳动过程是一种联合劳动,分工协作更为精细、周密,每一个劳动者的工作绩效一般都与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有着紧密联系,因而,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与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相互关联在实现各自的权利义务过程中,劳动者之间极有可能发生矛盾与冲突制定与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可以有效协调不同劳动者之间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全体劳动者都能以优化的秩序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格局七、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

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主体受到的规范约束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主体双方同意为条件的合同规范;二是并不以主体是否同意为条件,而是主体必须遵循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性质问题,应当从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两个视角去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具有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兼有的属性从合同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首先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或变更,经过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进而具有约束力规章制度可以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因为其经过劳动者或其团体的同意成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于不同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通常不能建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同意,事实上多数表现为默示同意或概括性同意,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平等协商直接关系到劳动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制定时,更是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成立的条件从法律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在工作场所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

从法理的角度观察,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法律的授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只是由于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而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因而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承认其法律规范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对劳动关系运行实施规制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用人单位为制定主体以用人单位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

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保证企业职工的参与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八、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从诉讼和仲裁法学的视角考察争议或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所谓自力救济,是指争议的当事人在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或帮助下,依靠当事人自身的力量,通过商谈、妥协、让步解决纠纷现阶段解决劳动争议的自力救济方式主要为当事人的相互协商、和解当事人可以完全自行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争议协商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如下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作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九、 劳动争议概述(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劳动争议与其他社会关系纠纷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劳动者或其团体,并且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和劳动者或其团体才有可能成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而其他纠纷的当事人则不具有这个特点2、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确定的,因此,劳动争议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因实施劳动法而产生的争议,如就业、工资、工时、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培训、奖惩等各个方面,内容相当广泛凡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之外的权利义务为标的的争议都不属于劳动争议3、劳动争议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一般的社会关系纠纷表现为争议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其影响范围通常局限在争议主体之间,而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有时还会以消极怠工、罢工、示威、请愿等形式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甚至超越事发地区,有的甚或造成国际性影响二)劳动争议的分类1、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1)个别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数为9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2)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3)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划分1)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权利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在当事人权利义务既定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若当事人不按照规定行为,侵犯另一方既定权利,或者当事人对如何行使权利义务理解上存在分歧,争议就会发生。

2)利益争议利益争议是指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对权利义务有不同的主张,即对当事人的利益未来如何分配而发生的争议显然,只有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此类争议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3、按照劳动争议的标的划分1)劳动合同争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即开除、除名、辞职等因适用条件的不同理解与实施而发生的争议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而发生的争议3)关于劳动报酬、培训、奖惩等因适用条件的不同理解与实施而发生的争议三)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1、劳动争议的内容只能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标的权利义务的基础在于劳动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的规定或约定是否遵循法律规范和合同规范是劳动争议产生的直接原因劳动权利义务的内容涉及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各个方面,内容十分复杂,任何一种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产生争议2、市场经济中物质利益原则的作用,使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础,又有利益的差别和冲突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只要是市场经济体制,只要劳动关系当事人有相对独立的物质利益,劳动争议的产生就具有必然性劳动争议的产生虽然具有必然性,但是仍然要积极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应当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作出说明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向劳动者反馈情况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十、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付xx3、注册资本:13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3-207、营业期限:2014-3-20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7571.426057.145678.57负债总额3061.272449.022295.95股东权益合计4510.153608.123382.6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1214.2316971.3815910.67营业利润4616.963693.573462.72利润总额4115.953292.763086.96净利润3086.962407.832222.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6.962407.832222.61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6、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本公司董事会不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三年之内仍然有效。

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章程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7、总经理应当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10、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

11、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列席董事会会议;(7)要求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8)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9)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4、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灵活,因此政策风险很小二)社会风险本项目选址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是建设该项目的理想地段周边无任何文物古迹,矿产资源以烟煤为主,是非生态脆弱区因此,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小三)经济风险经济因素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有合同风险(如合同履约与变更问题,争议与索赔,合同的条款确定等)、建设成本风险(包括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成本的融资问题、财务问题、利率与汇率波动、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问题等)、项目的竣工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风险(指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负担的税赋和税率、税种变化的不确定性)。

而对于以上各种风险,除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外,大部分风险是人为可控的,如合同风险、项目竣工风险等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化控制,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节不做分析其他风险分析如下:1、税收风险:目前及未来几年,由于国家采用的是刺激消费,造福民生的宏观政策,税收应是越来越宽松的,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税收风险2、利率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物价波动风险:目前世界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风险对本项目 而言,是可以接受的3、财务风险:就项目财务的评价报告可以看出,本项目的静态与动态盈利能力超过了行业的基本标准,财务评价结果是良好的四)技术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生产技术为本公司既有技术,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成熟,原材料有稳定供应渠道,生产操作条件温和、易控,产品质量稳定本项目的技术风险较小五)管理风险项目由于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恶劣,且后果损失巨大,其中多数因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或是因疏于对人员的管理教育而产生道德行为风险和职业责任风险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

二)社会风险对策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三)经济风险对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四)管理风险对策选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并施以职业道德、修养、能力等综合方面的教育;同时制定合理高效适用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杜绝由于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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